2024年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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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3章工资系列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

1、企业高层领导

2、各职能部门经理

3、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

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

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 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6章员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社会保险是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在企业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但最多不超过×个工作日。

企业视员工个人情况,员工享有婚假、丧假、产假和哺乳假等带薪假。

(1)住房

企业为员工提供宿舍,因个人原因未能享受企业宿舍的员工不予补贴。

(2)午餐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午餐。

(3)加班津贴

凡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时工作日的延长作业时间。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加点、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其加班津贴计算标准如下。加班津贴支付标准加班时间加班津贴工作日加班每小时加点工资=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300%支付(4)职务津贴

为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技能,特设立此津贴项目,其标准如下。津贴类型支付标准第7章附则第20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文件的控制范围

、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预支工资条件

、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预支工资额度

、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因条款、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预支工资担保

、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因条款、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预支工资申请书

、预支款担保书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养对象。

(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

(六)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爱护中心敬老院公共财物,不浪费,不损坏,不化公为私。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根据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多数体质较弱、需要照料的实际,为体现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人文关怀,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时至晚上18时、晚上18时至次日8时由院长安排轮流值班,炊事员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提前工作时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有调整的,以国家调整时间为准。在确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根据岗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两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应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位和有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现象。

(一)工作时间外和节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坚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长根据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一般由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中有足够的炊事人员和护理人员(3人以上),必须能维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全时在位,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置和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为24小时,工作时间外值班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由院长组织,主要说明值班期间的有关情况,有无重大情况、突发事件、待办事项等。

(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记本,对每日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处置意见作详细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院长审核后确认。

(一)工作人员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级请假。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地点不超出郫县范围,可向院长口头请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县范围,均应填写《请假单》报院长批准。院长根据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员实际情况批假,院长、副院长请假1天以上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5日以内在成都市范围内由院长批准,超出上述请假天数或外出范围,须由院长向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报批,批准后方可离院。工作人员请假后应按规定及时归队销假。凡未请假、准假、填写《请假单》、或超出请假时间、地点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经批准后应自行进行工作交接,必要时由院长协调、组织工作交接。

(三)工作人员如遇特殊、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假,事后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关手续。

(一)奖励

中心敬老院要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加院内经济收入,同时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比、学、赶、帮、超等活动。如有下列情形,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据该院院办经济收入状况,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1、被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县民政局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

2、一年内未迟到、早退或未请假者。

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者。

4、见义勇为、处事果断,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者。

5、其它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应予奖励的情形。

(二)惩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

1、一个星期以内,迟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批评;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连续两周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0元。

2、工作人员当班时间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50元。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中心敬老院统一安排的除外),违者每次扣50元。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旷工1日者,扣发本人半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不含3日)以上,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5、值班期间一经发现脱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其它需要惩罚的情形,按县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

(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在本职岗位上出现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五)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

(六)身体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敬老院工作者;

(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四篇】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 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本制度适合于本公司员工薪酬支付与计算管理。

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结合考核员工报酬。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实,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各部门共同执行。

修订由总经理根据部门意见和公司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董事长核准后,方可修订。

此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薪酬构成

底薪:依据岗位责任、经营风险、技术含量制定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按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为基数,以餐具数量(结算数量)为单位设定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资金按系数设定。

奖金:为表彰员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绩或贡献而设定一定金额作为奖励。

员工薪酬模式:

管理人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配送司机 固定月薪

质检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奖金=月薪

一线工人: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营销人员:底薪+营销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月薪

营销绩效工资见业务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

奖金及提成相关绩效考核说明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回款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按公司相关处罚条例需要扣除项目。

其它必要扣款。

现金支付。

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计算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发放。

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附1:员工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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