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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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第一篇】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见附表)。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见附表)。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基本月底薪元,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金提成(见附表);

第八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两日发放。

第九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退还乙方已扣全部

风险压金。

第十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已扣全部风险压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

,本合同可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为第一审理机关。

各附件详情:

甲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第二篇】

聘用单位:益阳市资阳区鹿英幼儿园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类别(合同续签口, 新聘合同口)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

员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二)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工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幼儿园周边的家教服务点任课或者协助其招生。

(九)认真做好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全面提高学科的教学质量,续签合同时同时考虑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课时工资+职务补贴+考核工资+校龄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

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

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假期工资为基本工资+校龄工资。乙方在甲方处正常课堂工作满一学期并在合同期内或续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资,不满一学期的或双方解处聘用关系的不享受假期工资。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处理办法: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及不真实证件或在原单位存有编制人员等对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款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为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三条 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可另加附页)

甲 方(盖章)

益阳市资阳区鹿英幼儿园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第三篇】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操作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审核同意聘用乙方 驾驶员

(一)、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双方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一经聘用,甲乙双方就必须遵守本协议的相关内容,直到解除本协议时。如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无安全事故和机器人为损耗事故发生,甲方应按时兑付全额工资给乙方。

(二)、薪金与补助。

1、工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按 元/月计发。试用期满后同意继续留用的,月工资为满勤 元/月计发;旷工按 元/天处罚(特殊天气情况和工地及机器无法作业除外)。

2、补助:试用期不含在本协议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讯费补助 元。

3、请假在1周内,该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出勤天数)通讯补助不计发。

4、工资和补助中含有医疗、养老保险部分,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办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①、 在试用期内的;

②、 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作业、文明服务。

2、乙方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操作业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机器维修保养成本;

3、遵纪守法,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上岗,扣除当月电话费补贴。节假日也须服从甲方调度安排。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严格遵守机器的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引起的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特种机械的维护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严禁利用机器或将机器擅自借给他人操作和从事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5、乙方应定时保养和维护机器,要经常保持机器的安全性能,保持机器容貌整洁。

6、乙方在非单位工程施工内不得擅自使用本机器,否则,在该时间内发生的油耗、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甲方将机器交给乙方时,由双方验证机器运行情况及外观情况,并作好相应的记录。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乙方应相关记录情况交付甲方。

8、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工作,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1、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并积极参加、配合工地上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

2、 确保机器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机器工作前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3、 聘用期内,乙方是该机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甲方应保持机器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维修。

2、 做好乙方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乙方操作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

3、 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违反机器相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2、 驾驶员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

3、 因甲方机器故障或决定停用、出售、报废的;

4、 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及工地的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甲方或工地造成极坏影响的;

2、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的;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或请假超过一个星期达3次以上的。

3、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违反机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机器借给其他人驾驶的;或将甲方机器用于其他用途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安全事故的;非工作时间内擅自使用机器,造成机器损坏和发生安生事故的;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七、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第四篇】

甲(聘用单位):

乙(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的岗位意向与乙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根据工作需要及乙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为乙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根据乙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的工作岗位,甲按月支付乙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的工资。

3、乙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按期为乙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应遵守甲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的管理、教育。

3、甲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如违反甲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应根据乙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单位被撤销的,甲应在被撤销前按乙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

6、乙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二份,乙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盖章) 乙(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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