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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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发生的Ⅳ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区级应急响应同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包括:(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自有停车场(区);(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自有(租赁)停车场;(三)社会化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含化工园区配套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区)等。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系统管理,统分结合。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风险评估
辖区目前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两处,分别为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宁博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1日,注册资金3000余万元,现有职工115人,现有运输车辆67辆,其中罐车67辆,罐体为不锈钢车辆17辆,罐体为铁质车辆50辆。全国内范围内经营,主要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业务,介质主要包括汽油UN编号:1203,年运输量300吨,柴油UN编号:1202,年运输量9000吨,原油UN编号:UN1267,年运输量1000吨。现有驾驶员55人,押运员46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义务消防队员30人。公司自有救援车辆2辆,车号:鲁A7L5L2,鲁AL9368。停车场有消防车,消防沙池、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山东华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3层1309室,专用停车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搬倒井西侧(搬倒井立交桥南侧),占地面积35亩,整个区域划分为3类易燃液体停车区域和2类1项易燃气体停车区域。企业现有员工25人,其中驾驶、押运人员(双证)20人,监控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有3人,分别是法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企业拥有自有车辆30辆,其中牵引车有9辆,重型罐式半挂车21辆,所有营运车辆均办理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承运人责任险,并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罐车定期进行检测,安全技术条件符合相关要求,且所有营运车辆均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并由专人进行车辆监控管理。主要运输危险货物二类一项、三类;压缩天然气(UN编号1971)。专用停车场内设置灭火沙池2个,35Kg推车式灭火器9台,8Kg干粉灭火器10台。消防沙桶10个,消防掀6把,消防斧4把。停车场已设置专用车场停放区域明显标识,限速牌,车场管理制度,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语标牌。
综上可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主要停放的是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由于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且易发生二次事故。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发生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Ⅰ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组成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办公室)暨济南市市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是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应急领导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其他指挥工作;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作为应急工作调度长,代表区委、区政府统筹调度全区应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中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专职副主任。
主要职责: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实施;
(3)及时向区应急委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4)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5)负责事故信息接报,传达领导指示;
(6)对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区应急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7)协助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做好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加强舆情控制,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媒体编发相关新闻信息,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沟通和协调。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所需相关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鉴定的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待遇审核及执行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等交通设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护队伍对伤员实施医疗救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有关应急专家档案,组织协调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协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恢复;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指导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内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事故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相关医保费用结算事宜。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负责组织公安力量进行事故现场警戒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实施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责任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
市中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
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处置方案并实施搜救;协助企业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做好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
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管理单位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和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配合等。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区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救援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2)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的救援命令;
(4)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
(7)实施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决定;
(8)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9)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10)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应急救援职能小组职责
(1)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消防救援大队、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综合协调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种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2)治安保卫组。治安保卫组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水务局、市中交警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确定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地区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做好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控及逃逸人员缉捕工作。
(3)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防疫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发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必要时,组织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通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及电力供应保障等,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5)污染监测组。污染监测组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气象监测,确定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开展事故现场周边环境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
(6)善后处理组。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保险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接待有关事故伤亡人员代表和家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处理;做好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待遇支付工作;负责事故受害单位和群众的财产理赔等工作。
(7)通讯新闻组。通讯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通讯新闻组可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对外宣传发布方案,决定发布内容,负责对外宣传发布;联系相关媒体采访;做好新闻舆情监测,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及灾后处理等信息编发;落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家咨询机构
各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3预警与预防
预警预防行动
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监测网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负责,实行常规和动态监测和预报。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准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配套制度,与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措施。
信息监测与报告
相关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信息,要及时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事发单位在实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救援,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现场情况;
(3)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继续实施救援所需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预警(红色):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Ⅰ级事故及险情。
Ⅱ级预警(橙色):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Ⅱ级事故及险情。
Ⅲ级预警(黄色):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Ⅲ级事故及险情。
Ⅳ级预警(蓝色):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Ⅳ级事故及险情。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原则上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Ⅲ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4应急响应
接警与处警
(1)接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时应做好事故详细情况信息记录,对接报事故影响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情况进行初始调查、评估、判断,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所需应急响应力量。建立并保持与事故现场及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的联系。
(2)处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初始评估判定为Ⅳ级以上的事故,应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3)报警及记录。报警及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的事故信息;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信息;事故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事故对周边社会环境影响趋势的研判信息;需提供应急支持信息等。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同时确定或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区应急委办公室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分级响应
Ⅰ、Ⅱ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响应。响应行动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省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指发生较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服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Ⅳ级响应:指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救援。
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正在执行应急预案的调整、变更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决定。
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区应急指挥部按预案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经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事故专家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应急救援组、有关部门和专家建议,研判救援力量,确定救援方案,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随机待命,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专业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增援力量。
(6)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上报情况,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7)需要市内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请求。
(8)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按照区政府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对事故发生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并做好以下响应。
抢险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范围、危险程度等情况,及时调集有关部门、人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参加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组按照分配任务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同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参加救援。
现场监控。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事发地派出所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信息传递。设置合理、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采用合适的通讯器材,明确各部门、各应急组织、医院等有关应急机构之间的通讯联络方法,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威胁到公众健康安全和财产损失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公众发出警报。同时,利用应急广播向公众发出紧急通告,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支援。
医疗卫生救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助和现场医疗处置工作。根据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请求,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护组支援现场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交通管制。根据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需要,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可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申请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必要时,对应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群众疏散和防护。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主要内容为:企业应当与区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实施治安管理。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治安保卫组支援。
工程抢险。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调集有关力量,负责对事故毁损的公路、电力、供水等实施抢修,保证事故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物资保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援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必要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支援。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全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其他社会力量支援。
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污染情况,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必要时,现场应急指挥部调动区应急指挥部污染监测组支援。
现场应急终止。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状况符合有关标准,已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必要时由通讯新闻组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信息。
5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通讯新闻组为事故信息发布的指定部门,本着及时、公正、适用的原则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所有事故信息在发布前需经区应急指挥部核准。
6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区应急指挥部善后处理组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受伤人员医疗救助等,保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省、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快完善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系统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区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及备用方案。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区政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指定特定的地点,用于存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危险物品及其相关设备,并依法及时处理。
应急队伍保障
在以市中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的基础上,区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
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交通运输职责部门组织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我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资金保障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8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
区应急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各种形式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培训
区应急委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应急管理综合培训。指导开展社会志愿者培训,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演练
区应急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参与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并按照相关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9附则
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时临阵脱逃的;
(4)盗用、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为加强xxx小区停车场消防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提高消防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园巷小区停车场消防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工作原则
当停车场发生消防事故后,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自动按预案实施消防应急工作,并组织协调小区内各部门迅速处置消防事故。消防应急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原则上依靠科学决策和技术手段处置消防事故。
3、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物业管理中心经理副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应急工作,研究部署消防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抢险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保卫人员;
任务:负责利用单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其他灭火工具对火灾进行扑救。
通信联络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保卫科长;任务:负责消防事故的报警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并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救灾工作。同时就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厅保卫处。
后勤保障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
任务:负责运送消防应急过程中所需的应急物资、伤员等,确保消防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
疏散引导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工会主席,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成员:保卫人员、义务消防队队员及相关人员;任务:负责疏散消防事故现场内的无关人员、车辆及危险、贵重物资,保持事故现场通道畅通,维护现场秩序。
4、应急响应
当发生消防事故后,发现者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报告后快速组织人员进行实际现场扑救,同时向办公厅保卫处报告,并视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或启动应急预案。
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利用现场配置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待其他灭火救援人员到场后,视情况可调集其他部位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扑救。
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的,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展开工作。
现场抢险组要立即组织所属成员,利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及其他灭火工具对火情进行扑救和控制,并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火灾的扑救、控制情况。
疏散引导组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对火警周围的车辆进行火源隔离,同时组织相关司机迅速将火源周围的车辆开出(或推出)安全地带,将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扑救组自动转为疏散引导保卫组,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的安全警戒工作。
现场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对伤员的救治或转移工作。
5、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停车场要设专门值班巡逻人员。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严格对停车场的巡逻检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隐患班排查、周教育、月联查、季演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车辆进出场检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对进场车辆要求在司乘人员离开前进行车辆及有无遗留物品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后司乘人员方可离开。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物品,要及时上交领导保存,对遗留的可疑物品通知公安机关查收以确保安全。
司乘人员要认真遵守执行停车场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停车场警卫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进场停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拉闸断电,确保安全后尽快登记离场,不得久留,更不得在车上聚众逗留或过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停车场要合理有序的安排好停放的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证防火间距。
停车场必须设有消防水源,消防栓的设立要合理并能覆盖停车场全方位;停车场停放60部以下(含60部),除必须的消防栓以外,必须配有不少于6具8公斤ABC手提式灭火器;或35kgABC手推车式灭火器一具,5kgABC手提式4具;停放60至120部车辆的停车场依次增加对消防器材的配置。
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停车场要实行岗检、班组检、部门检、单位检相结合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
6、附件:
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护幼儿教职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地控制险情,在发生火灾时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消防安全紧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XXX
执行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指挥部成员:XXX、XXX、XXX、XXX、XXX
2、成立应急疏散指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职责:
⑴平时指导全校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及训练演习;
⑵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灾情控制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有关专业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⑶配合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职责:
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
三、报警和接警
1、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有关单位报警。报警时,组织在场人员立即疏散人员、物资。报警后,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四、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同时救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火场疏散物资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五、火灾应急疏散演习
1、有关要求
⑴疏散指令由执行总指挥发出,指挥部成员要在就近位置组织疏散。
⑵教师和保育员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有序撤离。不得组织幼儿灭火或抢救伤员。总务主任率领后勤人员负责保护财产。
⑶安全工作紧急处理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9、110、120,所有教职员工要协助幼儿疏散或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不得与幼儿争抢逃生通道。
⑷疏散结束后,班主任要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并向园长报告疏散情况,有关领导和保安要保护好现场。
⑸班主任对没有及时撤离的幼儿,要及时向指挥部成员提供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2、疏散线路及地点:
教学大楼一楼:东边两个班幼儿从活动室跑出到操场。西边两个班幼儿从活动室跑出到操场。
二楼:大班幼儿从大楼楼梯下,疏散到操场。
三楼:中班幼儿从大楼楼梯下,疏散到操场
3、善后事宜:
⑴对受伤幼儿,幼儿园领导、班主任要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幼儿园秩序井然有序。
⑵成立相关组织,接待受伤幼儿家属,并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
⑶协助公安干警,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⑷按有关规定,积极上报事故原因、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篇4: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天池景区停车场安全管理,减少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确保车辆、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池景区车场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池景区范围内所有停车场地的应急工作。
(四)基本原则
在天池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综合执法处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综合执法处负责处置,需其他部门配合协作的,由主要负责人对接。
预案启动条件
车场管理人员发现情况后报告天池管理委员指挥中心后,经天池管理委员会指挥中心值班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领导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指挥中心当日值班县级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中心当日值班科级领导
组长:陶发文
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及各中队
执行机构及职责
稽查大队各中队:
大队长:陈志伟
成员:刘伟、李晓虎、刘团结
应急处置队伍:
三个分队、一个后勤队,具体负责现场处置及后勤保障工作。
第一应急分队:(稽查大队一中队)
队长:刘伟联系电话:13899656563
副队长:郑延涛联系电话:15899071998
队员:郑延涛、王磊、阿依古丽、王新川、哈力、唐吉宝、王武飞、蔺维江、任勃、顾卫东
第二应急分队:(稽查大队二中队)
队长:李晓虎联系电话:13565321000
副队长:舒冬林联系电话:18196152377
队员:海达尔别克、哈吉胡玛尔、李海婷、赵文彬、徐建国、阿迪力、王照翔、王明辉、闫军
第三应急分队:(稽查大队三中队)
队长:刘团结联系电话:13119002983
副队长:刘昌辉联系电话:13689936199
队员:张阳、黄永鹏、严志洋、海来提、牛永进、刘钊、阿黑、玛莉亚、李健江
第四应后勤队:管委会物业10人
队长:亓彦超联系电话:13565636024
成员:蒋桂萍、玛合皮扎、李正权
预警机制
视频巡控系统预警;巡更人员预警
情况报告及具体处置办法
搞好车场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天池管理委员会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管委会有关处室负责人:
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车场内若发生交通事故,管理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中队负责人迅速赶往现场处理,设置隔离区域,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经过,并进行拍照取证,做好相应事件发生的经过记录,同时,迅速联系受损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及保险报案理赔事宜。
2、车场伤亡事故处理: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
车场管理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的记录。
3、车场内发生车辆自燃或因人为失火造成的火灾事故处理:
管理人员应迅速通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处置人员赶赴现场并同时通知消防部门。现场管理人员及时疏散人群,就近寻找消防用具进行扑救,设置隔离区域。
4、车辆堵塞车道的情况处理:
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若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疏导。若遇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的情况,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礼貌劝服;对于仍不驶离的,通知交警有关部门处理。
5、如因驾驶技术等人为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6、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经报请指挥中心处置人员同意,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处理。
7、属于天池管委会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情况报告-→电话(对讲设备)调度-→应急分队到达现场-→按照不同情况给予处置-→重大情况汇报分管领导-→通知物业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恢复或清理场地-→结束。
善后恢复
突发事故处置完成后,及时通知物业及后勤部门恢复(清理现场)。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上报调查报告。
培训与演习
培训:
培训目的:对车场突发应急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培训,达到预案一旦执行,则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培训对象:指挥人员及应急分队人员
培训内容:职责演练,应急流程,善后恢复
培训计划:三期
培训考核:达标,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演习:
频率:每年旺季到来之前演习一次
参加人:指挥人员、全体应急分队队长及成员
演练条件:模拟车场某项突发事件进行演练
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天池管理委员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执法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天池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处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消防专项的应急预案 篇5:
××搅拌站工地,位于××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区××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铁路工程××标段××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 组织领导。
××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二、 火灾预防措施。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四、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第四值班电话是: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