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大全【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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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一篇】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一学期的工作即将结束。本学期,我担任三(1)班的语文教学工作兼班主任工作。这一学期工作虽然忙碌,但很充实。为了在过去的岁月里迎来新学期的希望,让明天的工作更精彩,收获更多,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教学质量得到提高的保证。没有好的学习习惯,学生也不可能安下心来学习。

三年级时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的关键阶段,也是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的关键所在。学生刚从二年级升入三年级,由简单的字词学习过渡到篇章的学习,由以前的铅笔字变为现在的钢笔字,写作上由简单的句段描写过渡到整篇文章的描写,学习的任务量加大了,内容多了,学生需要一个适应和过渡。

针对这些现状和特点,我在书写方面和读书方面对学生作了具体的指导。

刚练钢笔字确实比较难,我就从握笔的姿势,使用钢笔的技巧和方法以及怎样正确使用和保养钢笔等方面为学生讲解,并在班里评选出书写最认真的几位同学,不仅给他们奖励,而且还把他们的优秀作业在班里进行展览,为其他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并对班级里一些书写特别差的学生单独指导,严格要求。

这样学生很快掌握了使用钢笔字的技巧和方法,学生的卷面越来越干净。在读书方面,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背诵精读课文中的段和篇,凡是会提前背诵课文的,都被评为班级的背书大王,一课评一次,每背会指定内容就奖励一颗星或一个水果,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很高涨,记忆力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锻炼,并且这项任务由原先的被动变为主动了,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渐养成了。

二、通过各种方法,培养学生爱读书的好习惯。

通过比较发现,课外知识的获取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学生的认知能力、阅读和分析能力。于是平时我除了在读书课时给学生推荐一些好书之外,我还让写作业比较快的同学在完成作业之后可尽情看书,他们津津有味地浏览着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徜徉于一个个精美的故事中。

在读书的过程中,他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无形当中,视野开阔了,知识丰富了,理解和分析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日积月累,词汇量越来越多,积累的好词佳句都能够灵活的运用到写作中去,不知不觉,写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另外每周回家,我都会提醒孩子们要利用一到两个小时进行阅读。久而久之,读书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更成了一种习惯。

三、注重课内外结合。

课堂中的求职是辅助于学生课外的实际运用与生活。只有注重课内外有机结合,才能够让学生感悟到学习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课堂上我让学生多动脑,动手,动口,动眼,将唱歌,讲故事,画画等穿插其间,使课堂生动起来,活跃起来,让课堂成为他们轻松学习的乐园。我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学习。

每次提出一个有难度的问题,我都会让学生先独立思考,然后让学生根据已有的经验,知识的积累发表不同的见解。对有分歧的问题进行小组合作交流讨论。他们体验到了自主学习与合作探究学习的快乐,真正感受到了活跃的课堂气氛给他们带来的学习的快乐。

课外,我鼓励学生多参加有益的课余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另外我根据所学需要和活动安排,让他们收集各种名人故事,自然知识,传统文化等,让课外成为他们认知的第二课堂,有了课外的积累才有了课堂的生气。

班级管理方面。

安全教育不容忽视,安全教育大于任何一件事。从开学的第一天起,我就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和措施。从小事做起,无论是上下楼梯上下床铺,还是吃饭睡觉学习活动等方面都进行一一要求和规定。老师的重视也引起了学生的重视和在意。

每天的班会和每周的周会,我都会抽出时间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并对一些注意安全和注意维护安全的学生进行大力表扬。另外,时刻注意安全主题班会的顺利开展也让学生真正懂得了安全的重要性与重要意义。

二、放开手,让他们尽情施展。

在确定了班级管理成员并确信了他们的能力之后,我开始放开手,让他们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才能。每天早读,有专门负责领读的,有专门负责记录同学读书情况的,早饭后,卫生班长会及时通知值日小组,课上,有专门记录回答问题积极的班干,默写后又转向负责统计满分的,统计个别同学的错题情况的,还有负责二次默写的。

晚上班长将各项情况进行汇总,俨然小老师般主持着本班的各项内务。在这期间,他们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才能在老师的不断帮助和指导下渐趋成熟,能力得到了提升和锻炼。

三、重视与家长沟通的每次机会。

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短信、家校联系卡等都是我们与家长沟通和交流的大好机会。每次我都会很好的包我这些机会,和家长进行真诚而愉快的交流。这种交流让我对学生在家在校的各种表现都能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从而能够正确而又客观的评价每一个学生。

对于家校联系卡上的留言,我总是做详细认真的总结,对一些特殊的留言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我都会电话回访,尽可能达到他们的满意。

也许我不是一个细心的人,但是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力求达到细致,希望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学生的不良习惯还有待进一步引导和指正。本班的学生生性好动,其中有一些学生在习惯方面存在着问题,如写字姿势不正确,写字习惯很差,不能自觉按时完成作业。还有个别学生字迹潦草,遇到难题是没有坚强的意志,不会独立思考。

2、写作方面差异太大。

3、培优补差工作还学继续抓实,抓好。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在本学期,我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汲取他人的长处,并在各项工作中学以致用。任何人都是在不断地学习中完善自己的,我会不断的积累经验,努力学习,争取成为一个优秀的老师。

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怎样开展班级工作?怎样当好班主任?这是我们每一位班主任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班主任工作除了需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克已奉公的奉献精神,还需要确立科学的班级观、班主任观,运用正确合理的工作方法。本学期我重点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班级管理建设班集体

一个好的班级需要有能力的干部,我十分重视小干部的培养。一开学就竞选班干部,如果谁想当班干部就自我推荐,竞选气氛十分热烈。杨梦怡说:“我想竞选班长,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工作,请大家支持我。”邵成阳说:“我要副班长,和杨梦怡一起做好班级工作。”王丽佳说:“虽然我不如杨梦怡,但是我会尽力做好班级工作,请大家相信我。”

包蕾更自信:“如果你们先我当班长,我一定是个好班长。”真不敢想念这是出自三年级学生之口。接着召开班干部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小干部们各司其则,班级管理基本上了轨道。

三年级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活动能力较强,是小学阶段最难管理的时期。因此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十分重要。

我采用值日班长轮换制,每周轮换纪律班长和卫生班长,要在上周没有违纪记录的同学中选出,做到人人都是班长、人人参与管理、人人都上光荣榜、人人都有奖励,这样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了。我把班级细化,每一扇窗,每一排桌子,都有专人负责。

出自

吴凯同学每天第一个到校,我就让他负责包干区,每天他总是认真在打扫。我让仲一奇负责净水器后,他看到没有水就去叫六(3)班的同学去,每天开关净水器,保证同学们喝上热水。劳动委员陈之晨,负责室内卫生的检查,在学校的三旗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运用激励手段调动积极性

要提高教育质量,在加强学习目的性教育的同时,要优化学生的心理状态,而要做到这一点,了解学生的思想,接近学生的心灵至关重要,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

运用激励手段,开发学生的潜力,调动重要性积极性,对学生进行教育,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手段。我班的小李恒,你批评他对他没有多大用处,我就换种方式采用鼓励为主。要做早操时,只要他不认真,我就会瞪他一眼,这时他会认真一点,我马上就说:“大家看,小李恒做得多认真。”

那么这次早操他一定会很认真地做完。在学习上尽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展五星奖活动,每次作业如果认真就在优上加星,连续累积满五颗星,就发给奖品,学生作业比以前认真多了。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本学期,学校的活动丰富多采,这是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培养集体荣誉感的最佳机会,在校运会上,全班同学为班里的运动员加油,徐敏同学表现出色,获得两个第一。

我班获得年级组部分第一,在“从小做个好公民”短剧汇演中,获得一等奖,在朗诵比赛中也获得了优胜奖,在广播操比赛和元旦文艺会演中,也有上佳表现。每周的班队课,我都预先指导班干部精心设计,发动学生认真准备。本学期,我班开展了“课本剧表演”、“才艺表演”、“查字典比赛”、“朗诵比赛”等活动。

活动中尽量让大部分同学参加,这样,活跃了学生的身心,锻炼了他们的能力。赵晓梅老师在我班上了一堂辅导组公开课,学生的活动能力和表演能力获得了听课老师的好评。其它副课老师也愿意在我班上实践课。

四、协调和任课老师的关系

作为班主任我还注意调和任课老师的关系。

赵晓梅老师要在我班上音乐课,我主动帮助她教学生写歌词。听了她的课,我又直率地提了意见。因为是音乐活动课,如果让学生像上语文课一样,端坐在课桌上,就缺少了气氛。我告诉她,我以前听过一堂音乐课,他们的座位是梯形的,赵老师采纳了我的意见。平时,我经常与任课老师联系,发现情况及时解决。

五、加强家校联系

多年来的班主任工作,使我体会到,要管理好班级,要教育好学生,就要对事业、对学生有充分的爱心投入。要像父母爱子女那样去理解和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平时,我能关心爱护班里的每一个学生。

对一些表现不太好的同学,更是倾注了更多的爱和心血。一旦发现他们在学习上、身体上、思想上有什么特殊情况,我总是及时主动地和家长联系,向他们了解情况,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互相配合,使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这学期,根据学校的安排,成功地召开了一次家长会。会上,我向家长们介绍了学校情况和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虚心听取了家长的意见。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更好地教育了学生。

以上,是我的一点体会,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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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二篇】

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万处煤矿,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1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连年增加,20xx年达到139393人的历史点。经过努力,与20xx年相比,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降到了20xx年的,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从降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降到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降到了。20xx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和%。

二是煤矿事故逐年下降。20xx—20xx年,煤矿事故平均每年减少350起、562人,年均降幅8%。20xx年发生煤矿事故2945起、死亡474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和%。20xx年煤矿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取得成效。20xx-20xx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幅度。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7806人、下降%;铁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2595人、下降%。民航飞行、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火灾、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事故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

四是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20xx年一次死亡3-9人事故比上年下降%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和49%;没有发生涉难百人以上的事故。20xx年3-9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和%,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和%。

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xx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了506376起,死亡人数达101480人。当前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现状尚未扭转,一些地方安全状况不稳定,重特大事故上升。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方式和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当前存在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一是生产安全准入门槛低。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特别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过程把关不严,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差。大量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三是非公企业安全形势严峻。非公有制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投入不到位,生产规模小,工艺极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而且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近两年非公有制小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4%和72%左右的比例。

(二)经济增长方式落后。我国每年用了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材、8%的石油、45%的水泥,创造了全世界4%的gdp。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压力。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对安全生产带来了挑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流物流量增大,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工业产品的产量和交通运输的规模急剧扩大,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交通工具、乡村道路、水上作业人员和驾驶员、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对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回报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准入门槛低,低水平建设重复。多数小煤矿仍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较高。三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上亿劳动者从业环境存在职业危害。截至20xx年底,尘肺病累计报告病例58万例,现有尘肺病患者44万人、疑似患者60万人。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基础性问题突出。一是安全生产基础非常脆弱。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状况比较严峻,生产装置、设备老化,加之维修和更新改造不落实,管理混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二是长期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煤矿、重化工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3%,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79%,不仅远远落后于先进工业化国家,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三是生产安全欠账多。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一批国有厂矿历史包袱重,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欠账多。四是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点多面广、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相当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仍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安全科技进步进展不快。

(四)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产生后果。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是领导安全给政绩让路。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轻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把一切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效益的化上,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四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

(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量大。20xx年我国的城镇化率%,每年增加%,到20xx年达到50%。已经有1亿3千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1亿农民等着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大多从事苦、伤、累、险的工作,加上文化素质不高,安全作业能力弱,易引发事故。二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非公有制企业既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以私营、个体小煤矿为例,约95%以上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左右的为小学以下甚至文盲。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极低,无力进行岗位培训,也不重视员工培训。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农村、农业人口向城市和工业转移,而企业和政府的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导致伤亡事故多发。

(六)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是行业管理弱化。不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行业的重大技术攻关也缺失,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由家庭工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在安全生产方面既有不重视的问题,也存在着无人管和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不少企业。

规章制度。

不健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违规违章作业普遍存在。四是企业主体责任没落实。

(七)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一是缺乏有效性。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层层落实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责任悬空,责任制无法落实。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安全生产。

责任书。

的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制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虽然层层签订责任状,但落实不到位。三是缺乏监督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县、乡、村、企业不落实不到位。

(八)安全生产执法性不够。一是安全生产立法滞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二是安全监管工作还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调整不久,机构、队伍虽大部分组建起来,但业务还不十分熟悉,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来。加之在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很滞后,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三是安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待于提高。一些监管监察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状况。四是安全生产机制不适应形势。目前对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的研究不够,出台不多,更不配套,有的还处于刚刚起步和探索阶段。同时,执法犯法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解决条件还不成熟的制约,也有解决措施不到位的影响,因而解决问题总是有一定难度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创造解决的条件,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是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一方平安。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领导,也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二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非公有制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业主,要分期分批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四是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源头管理,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五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六是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七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科技的研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一些安全生产技术性难题,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同时,要及时发布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淘汰目录,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八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推进安全意识形态建设,把安全第一、遵章守法、“三不伤害”等安全理念变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适应向公共财政转型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是要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五)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建设轨道。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特别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后,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要健全《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企业、职工和公民的安全行为。

(六)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要加强安全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要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责任制形同虚设或落实环节有缺失的,要采取经济处罚的办法促其整改。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三是突出执法重点。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事故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点灾害,整改薄弱环节。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各方面齐抓共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实效性,共同做好工作。

(七)要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模式,走国家监察的路子。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四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给予有限授权,强化乡镇安办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力度。对村居则应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法律、化工、建筑、机械、矿山方面的人员,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四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五是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行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八)要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隐患治理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年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强化社会警示作用。三是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

应急预案。

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逐步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运行协调机制。要建立重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调协商制度、联合办公制度等对关系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并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研究深化整治的对策措施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三篇】

春节临近,陕西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司法行政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春节前的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辛苦一年拿到钱、过好年。2017年12月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780件,受援人886人,实际追讨金额766万,接受农民工法律咨询2650人次。

1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结合“七五”普法,不断加大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力度,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春节前夕,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集中时间采取法律宣传进村组、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制讲座;在城市,利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将农民工维权的行政途径、法律途径和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明白无误地告知农民工,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其明确非法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着眼于实际效果,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采用报纸、杂志、墙报、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农民工欠薪典型案例,以农民工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释法宣传,扩大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2拓展服务举措,提供法律援助。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着讨薪难,难在维权意识淡薄、用工不签合同、讨薪没有证据等问题,创新服务举措,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是通过宣传咨询等方式引导农民工通过行政手段讨薪。对那些不知道如何向老板索要工资的农民工,依法引导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查清用人单位的主体名称,保留用工合同,保存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对那些已有相关证据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他们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进行非诉讼调解。二是为农民工讨薪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主动入村组、入社区、入工地,上门服务,对有证据证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制度,指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负责电话接听、接待来访和案件承办工作,做到热情接待、及时指派、及时办理,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讨回工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受理程序,不审查经济状况,快速办理。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省、市农民工律师维权工作站的作用,指派业务强、素质高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援助,组建专业化农民工法律服务团队,推行点援制服务。三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3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和省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及落实情况,确保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达标、不丢分。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组织网络。在乡镇司法所、行业部门、城乡劳动力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区域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对可能出现农民工讨薪的重大案件、矛盾易转化、易激化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防止事态扩大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影响。四是加大农民工维权保障力度。积极主动地与劳动保障、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联系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情况沟通、工作会商和协作机制,努力促进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的解决。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四篇】

多年来,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面临联动机制难建立、查控效率难提高、执法环境难改善、激励机制难到位的突出问题,具体而言:

一是缺乏查人找物的信息共享平台。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核心难题,也是制约执行效率的关键所在。执行财产的“查控划”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公安、住建、国土、工商、房管、交通等部门必须有效建立起联动机制,以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法院、公安两部门通过政法机关工程专线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安全快捷的传输失信被执行人等案件信息,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辆、住宿、出入境证件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及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当前,在上级政法专线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在地市级公安现有网络技术支持下,与法院系统建立协作机制,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二是法官人身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一些当事人经常为一己之私,打着申冤投诉旗号,向党政机关、上级法院、新闻媒体等递状子、发帖子,甚至颠倒黑白、造谣中伤,肆意诋毁法院、法官形象。从舆情监测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通过天涯论坛、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法官的负面帖子,主要是一些受到过法院拘传等强制制裁的被执行人的泄愤帖,发帖人言辞激烈,点名道姓,侮辱法官个人品行、贬损法官人格。由于相关惩戒、遏制机制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法院一般只能冷处理,亟须党委宣传部、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强对涉及法院舆情的管控,协助消除影响,维护司法尊严。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预算金额不足。申请执行人中,有一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依靠执行结果无法保障自身利益,申请执行人如遇到人身受刑事伤害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没有保险,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情形等,若无适当措施予以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将没有保障,甚至会造成申请人因绝望走上不归路或引发严重的负面社会舆情。当前,司法救助机制虽已建立,但救助力度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应视情况适当增加。

四是有关“执行不能”的社会宣传不够。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即应百分百实现的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未能有充分了解,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大众较少参与诉讼,更是很少接触、了解执行工作,有关“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结,即被执行人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和能力)、执行法律的规定并不被群众广泛知晓。应当加强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群众认识到司法保护的不仅仅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维护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减少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从而有效化解执行工作中爆发的各类矛盾。

五是协助执行机制尚不健全。执行难是社会问题,执行效率低下无论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基层组织参与化解执行矛盾积极性较低、配合强制迁让等工作异常消极、提供执行线索等帮助相当匮乏,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效率低下、措施不实、主动帮助排除障碍意识不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遭遇掣肘较多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考核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用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难题,努力创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司法环境。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五篇】

中学是人才培养的摇篮,财务工作不足之处。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对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近年来,国家实行教育产业化,财政对学校的拨款逐年减少,不少学校感到经费紧张。因此如何使用管理学校的有限资金,使之达到边际效益的最大化,是摆在学校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从财务管理体制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学校收入来源和渠道呈多元化趋势。但学校财务管理体制依然沿袭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认为学校财务管理只是单纯的教育经费收支管理,未设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把财务置于从属和被动地位,削弱了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从资金管理方式来看,学校经费由财政拨入,收取的学生学杂费等要上缴财政,纳入财政管理,支出经费由财政拨回,表面上是“清水衙门”,又加上学校资产不提折旧,不进行成本核算,不考核资金使用效益,更不讲究教学成本高低,所以造成资金管理不严,资产账目不全,价值不实,账实不符,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分离,形成了只重视资金的使用,不重视资金的利用效率;注重举债经营而忽视负债的偿还;注重价值管理而忽视现场管理;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注重微观利益而忽视宏观利益的现象。

1、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中的要求:“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不具备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集中统一管理财务活动,学校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工作总结《财务工作不足之处》。学校财会人员的职责、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等按《会计法》执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等财务活动均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而实际上大部分学校并没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一般的做法是建立简单的会计账簿,记录收入支出,采用单向直线式的管理方式,不利于资金的使用监督,再加上从业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差,不仅不懂《会计法》、《审计法》等财会法规,而且对财务账目业务知识也是糊里糊涂。至于编制预算、提出财务报告和作出财务分析,更是不可能的事。经济业务事项办理未严格执行“授权、批准、执行、记录、复核”等互相牵制的程序办理,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没有真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尚未真正明确不相容岗位,尚未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预算管理不科学。

预算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学校本身的收入受政策限制,政府财政又不能满足教育的投入,造成学校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要做好预算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加上学校领导预算管理意识没有真正到位,具体执行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控制、考核均没有真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算编制往往流于形式,会计人员做好人员经费预算的同时,没有较为切合实际地编制其他预算,整个预算只是会计一人应付了事,一人操办。在预算实际执行中,一些领导无预算意识,我行我素,收支不按计划,走一步算一步。执行时没有按有关规定和具体标准落实到每一个收支的具体项目,没有根据各项收入的性质用途坚持收支来源配比原则,导致已经制定好的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没能够发挥出预算的财务控制作用。

3、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许多学校因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在领导者的意识中,往往只将现金看作财务管理的对象,忽视对固定资产管理。属于动产的固定资产,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核算,购置时根本没有入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更谈不上报废、减少时调整相关资产项目;属不动产的房屋建筑物完工后,既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算,也不进行验收就开始使用,没有及时增加固定资产;由于没有严格的执行标准,许多由于价值低、易损耗,够不上固定资产的物品,则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财产清查不定期;账项调整不及时、不准确。总之,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导致固定资产价值在账面上无法真实反映,账实不符,缺乏系统的、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六篇】

六盘水市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于2000年全部成立,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从2001年开始运作,几年来,法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已在全市98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社会团体及相关部门建立了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其它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维护六盘水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总的来看,六盘水的法律援助工作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制约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不少。日前,经过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现针对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提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经济困难的标准不好掌握。《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规定执行。目前六盘水以参照“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标准,然而,实践中,对没有享受低保的人,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有一些经济并不困难的人来说,开具一份无收入或生活贫困证明非常容易,从而使他们轻易地获得法律援助。而有一些生活确实困难,但却没有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就得不到法律援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导致法律援助资源没有全部用于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

(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受案范围过窄,《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受案范围尺度难把握。当前各有关方面对“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面”的呼声颇高,但是在实践中,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所规定的六条收案范围的案件却少之又少。《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虽对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所规定的收案范围进行了补充,也列入了一项“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因此项收案范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往往以案件的社会效果、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和地区的社会稳定等作为考虑因素,造成全市各家法律援助部门对援助案件的标准不尽统一,出现了各行其是或者各不行事的尴尬局面。

(三)经费保障未成制度,“应援尽援”实施困难。由于缺乏法定的约束力,各级政府对于法律援助的拨款额度各不相同,有的区县仅靠中央法律援助专款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连最起码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费用都不够。特别是乡镇法律援助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这是困扰我市乡镇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援助经费不足,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一定难度。不仅限制了法律援助部门提供援助服务的标准和质量,而且要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达到“应援尽援”更是显得力不从心。

(四)百姓需求逐年上升,协调渠道不够通畅。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及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频道》、《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在农村拥有很高的收视率,群众收听收看后寻求法律帮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越来越广,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然而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法律援助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加上法律服务和运作成本在不断增加,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矛盾突出,使得我市的法律援助资源不能适应正在急剧转型和变化的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同时由于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有时为了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常常要涉及政府许多职能部门,而由于目前援助工作缺乏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同时又囿于本身职权的局限性,造成一些案件的协调、沟通渠道不够通畅,难以真正满足老百姓的利益需求。如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法院却没有同意其缓、免交诉讼费用,最终导致无法立案。因此,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费缓、减、免的衔接问题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经济困难的农民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批准得到免费而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最终落不到实处。

(五)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基础薄弱,未完全使需要援助的弱势群体真正受益。目前,全市98个乡镇虽然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大多数司法所都是一人一所,还有的至今在编缺人。以司法所的人员情况,要切实履行司法所的九项职能,完成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确实困难,更不要说开展法律援助。另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极大地制约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

(六)法律援助案件执业过错的赔偿责任不明确。虽然至今没有出现因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执业过错造成受援人损失要求赔偿的情况,但并不等于将来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其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但发生这种情形,责任由谁承担,如何承担?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包括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在内的法律法规均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寻求法律援助。要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在当今这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在有条件的农村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在条件落后的地区,可以通过送法、法律咨询等途径有针对性地深入农村、农民工聚集的企业、工地、社区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去寻求法律保护,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以解决。

(二)明确设立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实施,绝大部分是由政府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其指派的律师、法律服务法律工作者等进行的。法律援助机构以办案补贴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政府以自己的财力购买法律服务以帮助社会贫弱者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因此,财政拨款应当是本地区法律援助的主要实施方式,政府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将乡镇法律援助经费也列入财政预算,适度扩大购买规模,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以满足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力争做到“应援尽援”,确保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真正获得免费服务,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建议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经费都按实有人口数人均元,乡镇按实有人口数人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工作的基本需要。

(三)明确经济困难的基本标准。经济困难的标准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和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国务院的《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规定执行。以“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标准,一方面把一些生活在最低保障线边缘的困难群体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收入虽可,但由于大病、突发事件等原因而导致生活贫困的也没有考虑在援助对象之列。建议对经济困难的标准适当放宽并进一步明确。

(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目前法律援助人力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尽快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将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援助机构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2-3名公职律师,负责本部门及辖区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免费办理咨询、代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这样既可以缓解法律援助人员资源与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也可以解决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基础薄弱的困境,还可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真正做到让弱势群体能够依靠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使法律援助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维护广大贫弱群体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五)整合资源,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协调编制部门解决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待遇问题;协调人民法院解决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衔接问题及执行难问题;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良性互动的局面,宜调则调,宜援则援,调援结合,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缓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基础薄弱的情况,也解决农村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

(六)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的执业过错责任,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来承担过错责任显然不符合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由法律援助机构承担民事责任也不现实,但如果不予赔偿则是对受援人的不公平。这必须由相关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在这之前,只能尽可能降低法律援助案件执业过错出现的可能性,同时应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列入年审内容之一,以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七篇】

为了加强我园老师的安全文明意识,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xxxx年3月27日幼儿园在三楼多功能厅举行了安全教育知识讲座,此次讲座中我园有幸邀请了某市市武警中队排长程文佳为我们讲解安全教育知识。

通过这次讲座我园老师知道了如何安全用电,触电急救办法,幼儿需要知道的一些常识,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幼儿被称作“祖国的花朵”,幼儿的安全是最需要社会关注的,那么幼儿园安全教育就成了一项非常有必要的工作。我们作为看护幼儿的园丁,懂得各类安全防护常识,就是对幼儿安全负责的表现。

经过各班于xxxx年3月30日上午进行的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大部分幼儿已形成了初步的安全意识,有了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但在活动中,在某些带有隐患的环境中仍无力预测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危险性。对于儿童来讲,安全事故已经是危害生命的第一杀手。为此,幼儿园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在本班,安全教育活动也如火如荼的开展着。

通过一些小故事或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来告诫幼儿安全工作是很重要的,每个小朋友都必须牢牢记在心里。通过一些谈话如“哪些东西很危险”“这样对吗”“你知道一些特殊的电话吗?”等,让幼儿用以有的生活经验进行讲述。让孩子学会坐自行车,知道一些瓶子里的东西不能随便乱吃。学习走楼梯,懂得在楼梯上不能拖拉,要靠边走。知道在集体活动或是和爸爸妈妈一起出去时,不能单独离开集体和大人。

3~6岁年龄段的幼儿,具有活泼好动、好奇、模仿力强等特点,同时观察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是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群体。虽然他们出去一般都有成人监护,但稍有不慎,就会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甚至酿成悲剧。因此安全演习成了本次活动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组织演习:《着火了怎么办》《陌生人不能理》”地震了怎么办?”等一系列活动使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懂得了许多安全的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幼儿对我们怎么减小地震对人们的伤害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安全工作是挂在嘴上的话,也是记在心里是事,作为教师安全工作要常常提在日常的生活中。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在每一周活动中,我们穿插了生动有趣的安全活动,活动以五大领域为引领,让幼儿在游戏化的情境中懂得哪些是危险的,不能做,学习到保护自己的简单方法。孩子们接受较快。并在同伴间形成互相提醒的风气。平时的随机教育也很重要。特别是在安全演习不跟陌生人走活动,让孩子知道了保护自己,怎样对付陌生人的方法。以及防火安全演习,幼儿参与积极,近距离地了解了防火知识及火场逃生的办法,孩子有了较真实的生活体验。

解决出纳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第八篇】

通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发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浅谈一下笔者的粗略看法。

1.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据,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要对其加大普法宣传,使其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

2.援助后,执行难。有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时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但审理后判决书未下达前,要求农民工交纳诉讼费,如逾期不交,人民法院不予下达判决书,以致于这类案件无法进入到执行环节,无法实现诉讼目的。建议人民法院将司法救济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要是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在此类案件执行完结时,按规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3.法律援助成本高于诉讼标的。有的农民工因用工企业欠其数百元的工资,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而法律援助机构给承办律师的办案补贴往往还高于农民工索要的工资数额。在这方面,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具体的办法,帮助其代写诉状,帮助其立案,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让当事人自己去打这类官司,使其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法律援助成本。

4.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多发于建筑领域,如拖欠工资和工伤处理。其根本原因在于该领域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真正干了活的农民工因无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法讨要自己的工资。建议建筑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对该域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5.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不健全。亟需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理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思路。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要把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把加强农民工工作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从源头上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1.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重点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紧紧抓住农民工培训、就业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

2.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效果。

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与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是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要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策划开展符合新生代农民工需求和特点的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渠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公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信息,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加强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等便民服务方式;指派擅长办理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伤维权等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在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建立有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覆盖范围。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要大力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履行职责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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