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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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经典句子篇1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livesatanother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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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经典句子篇2

很是幸福这几天能静下来看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奔着对书中男主的鄙视和爱慕,想弄明白究竟是什么赋予他力量能让一个年近40的他,抛妻弃子,抛弃他熟悉的环境,他所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及一切,全身心的投入到绘画中,高潮来了,问题是40岁的男主身无分文又在艺术界没任何声誉,只身来到艺术之都巴黎,此时的他对绘画一无所知,就这样他在极度清贫以绘画的方式度过了后半生,最后因麻风病而死,生前仅以6-7法郎卖出去几副作品,而死后几年后他的作品被高度赞誉,并享誉全世界。

刚开始看不知该怎么看待看男主?一个天才,一个非人类(病重时朋友及时照顾,病愈后抢走朋友妻子,三个月后又抛弃朋友妻子,造成朋友妻子自杀身亡)?在男主的身上不能用简单的或者通俗的道德去评判,就像作者说的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警察时刻在监督外边发生的一切,所以我们要跳出这个警察。什么是道义与非道义,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对与错?在他世界我需要重新开启一个新的寻找航程,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与绘画的事有关和无关,就是如此的简单。所以直到死他的情人(即朋友的妻子)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当她发现对于男主来说她不是以一个情人存在而是仅仅以一个模特而存在,也仅仅是男主一个娱乐工具而已。于是她就试图用正常女人的方式来捆绑男主,想给男主创造出更舒适的生活环境和丰盛的食物来吸引男主,可悲的是男主对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只分为和绘画有关与无关的,只要是和绘画无关他更本就不在乎。他可以过极度清贫的生活,对他来说吃的丰不丰盛,用的舒不舒服没有区别,也不在乎别人对他任何评价,甚至是他最在意的绘画,只是简单的沉浸于绘画,不在乎外界的一切,似乎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

作者说他的人生中还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人可以如此的不在乎外界的一切,可以把自己的全部热情与关注力用在一件事情上。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他,不管生活过得多么清贫,即使一天就啃几个面包片和一杯牛奶对他来说能维持生命即可,就算全世界人民都痛恨他,那又如何?周遭人对他的善与恶没什么区别,只要是他需要的仅是单纯的拿走,即使是朋友在他重病时拯救了他,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抢走朋友的妻子,就如同作者说的他已经失去了一切感知的能力(同情,恨,感恩和爱的能力),甚至连最基本的人的情感都没有了,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我的心中他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的人。倘若不是为了维持生命,我估计他就会切断一起与外界的链接,因为仅是维持生命的联系对他来说都是多余的。

即使我看完了这本书,两遍下来我也不能理解男主的心境,更是不能理解是什么驱使他从来个枯燥的股票经理人变成了后者没有正常情感的人。要是追根溯源,他的童年和中年都是快乐了,不能说有多幸福,至少可以说是妻贤子孝,是什么可以把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一个如此冷傲决绝的天才?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看从什么层面上去理解去看,从对理想和现实来说他又是高尚的,不为地上的六便士弯腰而错失了天上的月亮,从人性的层面来说他对外界的冷漠到了极限,那种冷深入你的骨髓(情人自杀后作者问他怎么看情人的死,他压根就不在乎她自不自杀),让你看后不寒而栗。这样的人确实是遭人痛恨,可是从某种程度上又吸引着我们,作者也是有这样的同感,一方面痛恨着男主,痛恨着他非人类的一面,另一方面又被他对外界一切的冷漠及对绘画的执著而吸引。我想他的情人也是这样,虽然在她们的相识初期并没有什么言语,他有的只是冷漠,傲慢和沉默,也正是这样的冷漠,傲慢和沉默吸引了她,让她飞蛾扑火以致粉身碎骨。也许正是男主的人生形态是非常态,才能吸引我们锲而不舍的读下去,当然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道德体系,不得不让我又爱又恨男主,生活中能做到如此冷漠傲慢决绝执着且有毅力的人少之又少。

这让我想起来前几天看村上春树引用的一个逻辑: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善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不断改变所处的场所和立场。一个善在下一个瞬间也许就转换成了恶,反之亦然。所以我不敢用善与恶来道德绑架男主,也许在这里这样的绑架有点low了,对男主来说不公平,他只是他,不代表其他任何人,哪个人又是纯善?我们痛恨男主对妻与子,情人的冷漠和决绝,更别扯家庭社会责任感,他只是他,他只是摆脱了所有的家庭和社会束缚换来了自己愿付诸生命东西的追求。这也许就是我们又恨又爱的原因吧。现实中的我们,有几个能有如此的勇气和毅力?我们爱的是他的勇气和毅力痛恨的是自己的怂,我们就是作者笔下的正常人,为了地上的六便士而错失了天上的月亮。

我更想知道的是什么样的力量让男主抛弃了40多年来形成的人生价值体系?简直是彻底的抛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他,不能再用简单的渣不渣来评判男主了,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是活着别人的眼中,是外界的一切形成了我们的人生价值体系,而当外界的一切崩盘时,我们该如何支撑我们的价值体系?反正我的一旦超出我自身所感知的价值体系就会活在无限的纠结和自责中,其实明明可以活的更潇洒一些,让自己更自由舒服一些,可是我是一个群居动物,即使一点点的偏离我是无法忍受,不是来时外界的,而是内的。这几天费尽所有力气想从书中找出什么力量在支撑男主,可以如此冷漠的对待周围人的批判甚至是辱骂?

那是一种火辣辣的执着,是我身上不具备的,不管是对什么的执着都是我所欠缺的。男主也是幸运的,在我看来对人生中某件事的无止境的执着是一种幸福,至少他有种可以用灵魂交换的东西,我有吗?我没有,你可以说我只是简单的活着,单纯的活着,谁不希望自己灵魂深处有执着?

看完之后我似乎明白了,男主的人生是饱满的,他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找到了一片净土,只是这片净土禁止任何人和事,物踏入。而当今的我的焦虑,是我没有支撑自己欲望的力量,所以只能靠外界形成的价值体系来支撑,于是自身的欲望又不仅仅满足这样的体系,又想像男主一样逃出体系又没有支撑它的力量,就这样在这个世界里不停地挣扎。也许正是我这一辈子都不能明白挣扎是没用的,因为搞错了挣扎的对象,该挣扎的是如何建立本我的价值体系而不是和自己30多年教育社会文化强压给我们的价值体系。

月亮与六便士经典句子篇3

世界上的书那么多,我想看的书也太多了。

光是站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我都觉得自己特别无知。

每逛一回都要记下些书目,然后放进阅读清单中。但如今信息来源如此丰富,永远会有新书目添进来,新的类型,新的主题,新的风格……可能是看过的书中提及、达人推荐、榜单排名等等。

所以,我觉得,有时候选择看一本书也是要靠缘分的。

这本书,不知道都是在哪里听过多次它的名字.

可能是浏览网页时看过,可能是看过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后描写过,也可能是英语小说赏析课上老师提及过,总之,它给我留下了印象,也列入书单中,但一直没有打算要去看。

上一周,无意看到了高晓松在谈到他写的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时的一番话,又是提及了这本书,内容是这样的:

“我到今天还经常苟且,

每一个人不管处在什么地位,

你是世界首富也好,你是什么也好,

你经常有目光短浅的时候,

你经常有愤怒地去跟人吵架的时候,

这些时候我觉得都是很苟且的。

当然你也经常有除了弯腰捡六便士以外,

抬头看见月亮的时候。

月亮和六便士是伴随每一个人终身的,

你经常会这样生活,

但是你经常抬头看见月亮的时候,

你心中还有远方的时候,

你才是一个活的完整的人。

这两个概念立刻勾起了我的兴趣。

于是,缘分到了,我去借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情节可以形容为”一个证券经济人,人到中年突然想要画画,然后抛妻弃子,最终到达了一个远离文明社会的小岛寻找灵感,最终去世前画出了他追求的作品。

读书,总应该获得点什么,这次,我获得了几个疑问: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对于书中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争议性还是特别大的。

就从我目前在网络看到的各种观点评价来说,有人是赞扬他,认为他非常有勇气,能够抛下舒适的生活去追求梦想,这一点非常人所能做到;有人认为他就是个人渣,毫无责任感,也有人结合了不同的角度说他是个人渣,但也是个“伟大的人渣”。

对于这样一个人,以我的学识并不足以去很好地评价他,已经有足够多的人在剖析他了,光是这些文字我都看不过来。

我有的只是对他的好奇罢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完全摸不透。

我能感觉到,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对他也是十分好奇的。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抛妻弃子,性格大变,完全不顾人情世故,执意要去画画。叙述者不止一次形容他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是被魔鬼给控制住了。

刚开始的阅读,我还能很好地顺着叙述者的心理描写读下去,疑问一个人的性格为何前后转变如此巨大,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书读完,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叙述者也好像不知不觉中已经明白了,但我仍旧非常困惑。斯

特里克兰德第一次提他抛下一切的原因是这样说道: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只是强调自己必须得画画,之后他再也没有明确谈过了这一点了。叙述者”我“在看了斯

特里克兰德的画后的内心活动是:

“他的这些画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为了表现某一精神境界所做的惊人的努力。……他好像已经抓到宇宙的灵魂,一定要把它表现出来不可。”

但“我”仍旧不清楚他的追求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追求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追寻的是真理同自由。”

最后在一位船长口中总算有了一点明确答案,他认为自己和斯特里克兰德都在共同追求的是“美”:

“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美”,是多么虚无的一个概念啊,也是多么常见的一个概念,人人都能理解,但是要真的问起来,好像又难以说清楚。

所以,书中看似给了答案,却也总是用一些没有形态的话来描写,让人无法想象出来。

书中一位画家戴尔克关于美有说过这么一段话: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来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想要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所经历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要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我大二时有一门名为《美学美育》的课,可根据课程需要,匆匆地读过朱光潜的《谈美》。但我觉得课程的内容已经被我忘光来的大半,我已经说不出什么是美了。

所以,我想重新读一遍《谈美》了。

>>>>爱情中的男女关系

对于爱是什么,我很喜欢借叙述者之口所说的一段话: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要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

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却不会有人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

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事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但是斯特里克兰德对于爱情完全没有兴趣,每次提到女人,他总是非常厌恶。

以下是出自思特里克兰德的言论:

“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

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

“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事,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地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是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而叙述者“我”说过:

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些描写女人的话非常犀利、真实,总之是将之奉为经典。

女性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不认同。

世界上的人只能分为”男人“”女人“吗,然后根据部分女人的表现,给所有女性贴上这种“狭隘”“嫉妒心强”“把爱情当生活”“虚荣”这类标签,在我看来这种分法比用十二星座来界定性格还不准。

一个人一旦在乎对方了,必定会产生一点占有欲。

但毕竟,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觉得爱情束缚了自己追求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而在普通爱情中,想要拥有对方是过错吗?

>>>>书中女性的地位

我觉得在这本书中,对女性的描写好像太为刻薄了。

与主人公有过感情发展的有三个女人:原配妻子阿美,画家戴尔克的妻子勃朗什,土著姑娘爱塔。

以现代眼光来看,阿美应该是一个被赞扬的角色,被抛弃后知道挽回无果,便毅然不再找寻丈夫,自己开始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工作赚钱,独自抚养大了两个孩子。但隐隐约约,我总觉得通过叙述者的眼光来看,阿美和她培养出来的孩子到时蒙上了一层文明的虚伪色彩,我不解。

而勃朗什好似有种受虐倾向,明知主人公厌恶爱情、只顾自我追求理想的性格,却还是要抛弃丈夫跟着他,并用手段想网罗住他,注定是个悲剧收场。

土著姑娘爱塔,并无过多笔墨描写,我看到有人形容她是“妓女加保姆”,细想好似也是,她能满足主人公欲望,能照顾他,但又不干扰不控制他,让他自己追求想要的东西。

最开始他想要跟着主人公时,他说“我可要打你的”,她回:“你不打我我怎样知道你爱我呢?”所以她大概也有受虐倾向吧。

看的我也是十分不解。

以上,就是我对《月亮和六便士》真实的读后感。

可能是时代背景不同,可能是文化差异的隔阂,可能是文字翻译的距离,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很高的评价,满是疑惑。

倒是希望能有人给我讲一讲。

月亮与六便士经典句子篇4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livesatanother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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