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民生小切口推动作风大整治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紧盯民生“小切口” 推动作风“大整治”——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自全市启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深化拓展”年工作,围绕群众身边关键小事精准发力,靶向出击,严排细查监管盲区漏洞,深挖细纠监管缺位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以解决群众“小关切”、推动作风“大整治”。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让群众吃的放心。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托幼机构、小餐桌250家次,整治安全问题隐患65个,对存在问题相对较多的4家单位进行行政约谈,责令整改19家,立案处罚3起。二是开展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30家次,线上监测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3家次,线下检查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67家次,责令整改28家、下线2家。三是开展“夜市经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豹街、下南关、新千、大新街等夜市为重点区域,累计检查夜市摊点及周边小餐饮店500余家次,现场责令整改三防措施不到位、操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等问题46个。四是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查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0个,责令整改2家,立案查处1起,罚款2万元;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1家,排查肉制品风险隐患7个,责令整改7家,发放肉制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信息1份;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12家,现场指导整改安全隐患9条。
——整治不公平交易问题,让群众买的舒心。一是聚焦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夜市、海鲜酒店、流动摊贩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子计价秤执法检查,严查群众关注的“鬼秤”“短斤缺两”问题,查处未经检定、“市斤”电子计价秤58台,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查处计量违法案件8起,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207份。开展“手机变砝码”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手机称量贴码500余台,倒逼经营业户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规范计量行为。二是自6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明码标价规范整治行动,紧盯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医疗卫生等八大领域,分行分业细化指导价格标示的内容、方式,引导规范各行业领域经营者对所售商品及所含服务进行合理定价、诚信标价、明码实价。三是对旅游市场、教培机构等重点消费领域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旅游经营场所6家,责令整改明码标价不全、超范围经营问题4家,为消费者协调退款15万余元。检查教培机构3家,立案调查1家。
——整治质量安全问题,让群众用的安心。一是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等五部门对中惠汽配城及周边小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修理、充电等环节联合开展夜查行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商户45家,抽检17个批次电动自行车,暂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选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假想事故,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次。二是扎实推进电梯质量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超期未检“清网除患”、旅游市场专项、城镇燃气行业专项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51条,集体约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4次135家,立案查处3家,特种设备总体定检率达到98.22%。三是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文具店、食品店、百货店开展排查整治,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场所551家,责令整改超范围经营、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店铺14家,查处销售问题玩具店铺6家,现场下架“炸包”“臭包”等网红有毒有害玩具和“三无”玩具150余个,抽检儿童用品45批次。
——纠治行风作风问题,努力让群众满意。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并在集贸市场、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广泛张贴《征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公开市、县区局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举报渠道,面向全社会征集作风行风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收到群众反映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对消费调解结果不满意问题3个,及时会同县区局核查,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二是针对办私案、人情案等廉政风险,开展案卷审查,自查执法不规范问题1个,针对执法影像材料不够充分、执法办案中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规范提升工作质效,推动由一件事解决一类事。立行立改中央纪委督导组督导发现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办理群众诉求就事论事问题,并举一反三,通过业务融合观摩交流互查、领导干部“走流程”督查、重点任务清单管理督办、建立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反馈模板等方式查找源头治理的“漏洞”、日常监管的“盲区”、服务群众的“短板”,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服务成效落地,深挖违规经营问题背后监管缺位等作风问题,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作风问题2个,督促问题所在属地局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