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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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第一篇】

为推动经营者自觉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优化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第四十二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聚焦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守法,做尊崇法律的实践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法律规定,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诚信为本,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遵循公正,做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维护者。主动抵制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坚持依法合规正当经营,全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放心消费,做优化消费环境的推动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扎实开展“双承诺”费维权单位承诺和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商品,满意高效的服务,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不断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

五、化解纠纷,做消费维权事业的推动者。尊重消费者意见,健全消费纠纷内部解决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第二篇】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

为强化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推动企业重信守法,严于律己,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__市__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守法经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诚信经营。要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搞低价销售陷阱,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不断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三、要公平竞争。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标价,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制定规范合同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竞争有序、正当获利。不得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不合理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要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要完善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和向消费者提供无偿延保服务“双承诺”,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群众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放心消费。

五、要承担社会责任。要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妥善受理解决消费纠纷。提倡提倡消费者纠纷和解为先,公正、公平化解纠纷,并虚心接受消费者合理性建议。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__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第三篇】

协会各会员单位、全省各相关单位:

诚信与责任同在,文明与发展共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响应“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的号召,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倡导文明消费的理念,我会向全省行业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消费者至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保障,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为促进消费快速回补、推动经济健康增长贡献力量。

二、真实宣传,正确引导。对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做到客观真实,不作虚假、误导宣传。披露信息充分、实用,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者消费权益,不断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畅购彩__乐享好生活”等促消费活动,以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优惠、质价比高商品,满意高效的服务,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四、节约环保,科学发展。提供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原则的产品或服务,不以奢华功能或过度包装谋求利益。

五、关注经营场所安全,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开展“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尊重消费者意见,健全消费纠纷内部解决机制,主动承担责任,公正解决消费争议,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

七、强化自律,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手努力,不断优化消费体验,激发消费活力,让“您消费我护航”成为我们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后顾无忧!为我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不断提升,做出贡献。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第四篇】

全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护航美好生活”活动主题,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如下:

广大经营者

要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涉及家装、教育定(订)金、预付款等消费纠纷,积极妥善与消费者协商和解。

各商场超市要持续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主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强化诚信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广大消费者

要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

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密切关注消费警示,不信谣不传谣。

要提升消费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消费权益。

全体市场监管人员

要认真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提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消除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

要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

要激发消费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消费维权投诉请拨打12315或12345,也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第五篇】

为宣贯“激发消费活力”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推横琴粤澳深度__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__区消费者协会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致经营者:

01、落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规定,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02、以“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行为准则,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搞低价销售陷阱,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

03、自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主动抵制行业垄断和资本无限扩张,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坚持依法合规正当经营,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04、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诚信店品牌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自愿作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承诺,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承诺规范,全面践行承诺约定,共同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05、尊重消费者意见,重视消费者诉求,畅通消费者沟通渠道,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矛盾纠纷。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者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致消费者:

0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护环境,绿色消费;避免盲从,正确消费。

02、具备基本的维权意识。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以及监督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广大消费者要对侵权行为说“不”,要有依法维权意识。

03、学习必要的维权常识。自觉学习商品辨识知识,掌握商品正确选择方法;主动参加消费教育培训,及时更新消费维权知识;积极参与维权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密切关注消费维权信息,及时掌握消费维权动态。

04、采取正确的维权方法。依法维权,有理有据;适度维权,沟通有效;理性维权,提高效率。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共同努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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