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金分配方案【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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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第一篇】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评选原则:"评优评先"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成绩;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工作完成质量高,差错率低;工作总结及汇报真实、及时、准确;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二)已确认奖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评选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核查;

3、获奖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原则上,个人奖项只能荣获一个,如同时符合多个奖项,选择一个推荐;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数据的收集和验证;

6、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数据统一口径,以政策研究中心数据分析岗位发送数据为准;

8、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者不参与评选;

9、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汇中信审中心所有。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第二篇】

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90分以上为特等;

80至89分为甲等;

76至79分为乙等;

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2)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分未予撤销者;

(4)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5)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6)人数限制:

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

(1)旷工1日者:扣2分;

(2)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注:考聩奖垒发出i分比系m固定年终奖垒的为基准。

倒: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x%);

得l等79分,则发出奖垒为固定年终奖垒(固定年终奖垒xx%)。

1、考缋特等者,优先升迁职位度职务;

2、孝绩奖台、罚台连同年终奖台发出。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几经总经理室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第三篇】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课时计算,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xx年1月1日起。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第四篇】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xxxx〕66号)要求,制定机关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方案。

坚持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公务员个人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与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挂钩。

个人目标奖分为基础目标绩效考核奖和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目标奖按照本人职级计算应发数,基础目标绩效考核奖在目标奖的基础上扣除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实发数。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是根据个人平时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进行再次分配后的奖金。

(一)个人系数计算。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平时考核得分(70%)+年终考核得分(30%))的总分,除以本单位全体在编在职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总分之和,即为个人系数。

(二)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基数确定。

将在编在职职工的单位优胜奖部分拿出来,其总金额作为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的基数。

(三)个人所得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计算。

个人系数乘以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基数,即为个人奖励性目标绩效考核奖金数。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第五篇】

根据《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榕教人〔20xx〕11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通知》(侯人社〔20xx〕19号)文件精神,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量人均调整提高4000元。现将提高部分绩效的'考核和分配办法通知如下: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按学年度发放,从20xx年9月起执行。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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