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范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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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毕业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毕业设计案例评析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系统学习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基本技能,按照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规范化的研究进程,系统完成的一项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的科研活动。[1]法学专业作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毕业论文是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但,由于种种原因,要求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也有学者曾经戏称本科毕业论文达到了“人神共怒”的地步。[2]

一、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急剧下降,抄袭现象严重,已经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普遍面临的棘手问题。那么到底是哪些原因导致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滑坡呢?

第一个原因是重视不够。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要性都欠缺认识。毕业论文通常被安排在大四的下学期,而在这个阶段也是学生找工作,准备各类考试的黄金时期。大多数教师和学生都将毕业论文排在了次要地位。因为没有时间,学生就想方设法到网络上,找1篇或者几篇自己喜欢的文章,然后进行复制粘贴,往往是一两个晚上就写完了本科毕业论文。这就导致了毕业论文质量的逐年下降,抄袭现象严重。而我们的教师和学校对待抄袭的态度是似是而非的,这就更导致了抄袭现象的滋生与蔓延。

第二个原因,部分论文选题不尽合理。确定论文的选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教师命题,这种命题方式可以避免选题大而空,不切实际的弊端,但往往教师命题与学生的研究兴趣有一定的差距。第二种选题模式是学生自己命题,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契合学生的研究兴趣,但弊端在于学生命题往往大而空,缺乏一定的实践结合性。

第三个原因,学生的科研分析能力与创新能力不足。大多数学生在学习时满足于教师的课堂讲授,通常这样就足以应付大学的应试教育。这样教育模式导致学生不具备基本的分析能力。没有分析知识的能力,又何来创新能力呢?

第四,毕业设计的形式单一。毕业论文作为其唯一的形式,存在诸多弊端。有些学生由于科研能力的不足或者对选题不感兴趣,导致其完成的毕业论文内容空泛,观点陈旧,只是他人观点的拼凑而已。

二、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意义

正是因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下滑,很多学者提出要取消本科毕业论文这一环节的建议,但对此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诚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抹杀其存在的意义。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意义在于:

第一、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专业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会得到充分的锻炼。而一旦具备这样的能力,学生在工作上遇到问题就会有自己的解决方案。而这正是我们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要达到的培养目标。

第二、培养学生查找法学文献的能力。撰写毕业论文在确定了选题之后,就要查找法学文献,收集资料,在综合分析各个学者的观点基础上,得出自己的观点。所以,如何查找法学文献在论文写作过程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当学生具备了查找文献的能力之后,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中,要撰写1篇法学学术论文也就知道从何下手了。

综上,毕业论文的意义与作用,并不仅仅及于论文撰写阶段。它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毕业论文所带来的收益是将惠及他们一生的。

三、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模式选择与实施

既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不可取代,但又存在很多问题,对其进行改革是势在必行。我们可以在毕业设计的模式上进行相应地变革。一些高校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将案例分析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另一种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3]

所以,笔者建议将学术论文和案例评析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两种选择模式。

(一)案例评析。要求学生根据真实案件的卷宗,撰写一份案例评析报告。具体操作如下:

1.案例来源: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通常都安排在大四下学期,基于这样的时间按安排,可以倡导、鼓励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在征得实习单位领导的同意下,复印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介于有些学生的实习单位可能接触不到案件,也可以由教师在自己所办的案件中,挑选学生感兴趣的案件,提供完整卷宗。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所选择的案例,需要具有争议性,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

2.撰写内容:学生必须根据案件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写出一份完整的案例评析报告,报告的内容具体可以包括:案情简介,双方的争议焦点包括证据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自己的认定观点。

(二)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基于出现的问题,其改进建议如下:

1.在论文选题方面:为了克服在教师命题和学生命题所存在的弊端,可以结合专业导师制来确定论文选题。[4]导师负责对学生的专业学习进行引导与督促。学生的毕业论文也由其进行指导。在选题环节,导师应结合学生的自身情况,与学生共同分析,共同确定适合他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在确定研究方向上,可以参考学生将来的工作方向。

2.在论文撰写方面:要避免学生毕业论文抄袭的现象,最主要的应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导师应每周通过见面、电话或电邮等方式与学生沟通,了解其毕业论文的撰写情况,并对其在撰写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导师根据与学生的沟通情况,对其学习态度,论文撰写进行打分,并将分数列为毕业论文成绩。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应适应培养应用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应打破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唯一模式的僵局,将案例评析作为法学专业毕业设计的模式之一,丰富毕业设计形式,以期提高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综合水平。

(本文为辽宁科技大学校级教改立项“优化法学专业应用型本科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的子项目“毕业论文教学模式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孙洁。毕业论文写作与规范。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究竟什么才是“人神共怒”论文之原罪.中国台州网,.

[3]西南财经法学院:再写假大空学究论文小心毕不了业。.

[4]袁岳霞。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前伸性”问题的思考和对策.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10(10).

法学毕业论文2300字【第二篇】

试谈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培养与建设

摘 要:职业伦理是调整法律从业者因执业行为和他人产生关系时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一种规则,是一种大过于职业道德这种内化性准则的外在行为制约力。人类社会的稳定以及有序的进行,需要依靠多种手段进行有效调解和保障,而教育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培养人和传递人类文明的活动,而由教育中衍生的专业教育规范化和系统化更显得尤其重要。本文则主要就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够通过此次的研究,对实践中的法学教育完善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现代法学 法律职业伦理 教育

在现阶段的法学教育里,法学理论课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的是作为选修,有的还没有开设,再加上司法考试的内容比较庞杂,在难度上的增加,那么对法学教育中的伦理教育就逐渐受到相关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社会道德滑坡以及人生信仰的缺失等,这些都对法律伦理的教育必要性得到了凸显,基于此种情况,加强对现代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的理论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一、法律伦理教育的主要内容

法律伦理教育的相关问题要能够从理论上进行正确认识伦理和法律伦理,关于法律伦理的教育内容主要是通过法律伦理的内涵进行决定的,从广义上来看,主要涵盖着法律制度伦理以及法律职业伦理。倘若是从狭义上进行分析,就只是针对法律职业伦理。法律制度伦理它贯穿着法律制度题词中的价值准则,是法律实现社会秩序以及社会正义价值的内在要求,从法律制度伦理层面来看,主要有外在伦理和内在伦理。作为法律职业伦理,它是法律职业者在职业活动当中和其它的社会活动当中必须要遵守的道德准则。

二、法学教育中法律伦理教育的发展障碍

从当前的法学教育当中的法律伦理教育情况来看,还有着诸多地方需要进行改进,首先就是在思想上的认识不全面,法律道德是社会调控机制不能缺少的大系统,任何社会在建立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都需要进行法律和道德的并用。但在具体的共同相互关系上现代法学家通常更倾向于对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的强调,这在利益竞争以及保障的过程中有着充分的体现,针对道德的自身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所以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加强。

其次就是受到法律国家主义的影响,我国已经具有了法律国家主义的深厚传统,法律是统治工具的观点已经由来已久,经过多年的艰难发展,在教育的目的上有了一定的改变,但在宗旨上并没有改变。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在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官本位的阴影,传统的影响在实际的发挥作用过程中对法律伦理教育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最后就是法律伦理还没有成为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对法学教育自身的特殊性没有得到重视,法律伦理学科的地位处在边缘化的阶段。法律伦理教育教学上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教材研究相核对比较薄弱,在教学的方法上也比较滞后。法律伦理教育缺失的问题时的法律人面临着信任危机。

三、建设法学教育中伦理培养的措施初探

(一)要能够将法律伦理教育的各项具体措施进行完善,怎样达到法律伦理教育额目标要从宏观的层面进行分析,要重新塑造法学教育的理念,传播法律的正义观,从而实现对人的终极伦理关怀。从微观层面来看就要得到具体化的实施,高校而对法学教育要开设专门的法律伦理课程,并要系xxx立的向学生进行传授法律伦理原则及相关的道德规范。在具体的教学上要能够配备专门的法律以及伦理学的复合型人才,设置法律伦理教研室,从事专门的伦理研究。要能够尽快的编写能够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法律伦理教学统编教材。

(二)构建法学教育中法律伦理教育体系要从多方面进行着手,首先要树立法律伦理教育目标,法律人的任务是公平树立社会行为规则,依靠着法律规则公平的处理社会纠纷。从这一方面来看,法律伦理教育主要就是培养学生法律伦理健全人格,这一目标的形成主要是建立在培养学生对法律制度的伦理思维能力以及伦理行为能力基础上的。

(三)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能够充分的尊重教育的独有规律和特征,要将其归入到教育界专家学者当中进行修正和探讨。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正要能够充分的尊重以及考虑现实情况,还要进行适度超前引导伦理教育契合着理想的方向进行发展。在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和一般伦理原则以及教育规律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尽可能的遵循教育优先的原则,将两者的关系得到有机的平衡。

(四)加强法律伦理教育,培养伦理情怀,在大学法学教育当中加强法律伦理教育是从源头上解决司法腐败的方式和方法。对法律伦理教育进行加强进而培养伦理思维,大学的法学教育中突出法律伦理教育能够弥补以往的法学教育缺失,从而使得学生成为科学事实思维以及伦理价值思维相结合的人才,这样能够使得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可以更加妥善的处理好相关的案件。

(五)就是要能够将法律专业的人才的司xxx理教育设定为重要的目标,培育掌握专业知识并树立崇高法律信仰而对人。在现行的教育体制背景下,彻底的推行法律伦理为核心的法律教育观,法律伦理教育的良好效果来自学生辩论演说以及讲座报告等形式的学习,主要还需通过课堂内外及时的点拨学生进行健全学生的法律信仰。

四、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的法律教育还处在起步阶段,法律伦理教育是尚未得到充分开发的一个领域,故此在这一方面得到有效的加强就显得格外重要。倘若受教育者不能建立起稳定以及宽厚的职业伦理信仰,那么法律知识就可能成为危害社会的技能。所以法律伦理教育关系到法律职业者的人格塑造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在以后的高校法律教育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亟需我国的高下法学教育体系提高对法律伦理价值分析的重视。

参考文献:

[1]仇晓光,杜井萱。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设计的改革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4,(21).

[2]郭亚全。法律硕士案例教学的缺陷与完善[J].嘉兴学院学报,2014,(04).

[3]彭凤莲,褚丽。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J].法学教育研究,2014,(02).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关联性

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直至当下,在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多种因素,如何发掘两者之间的关联,并实现两个教学环节质量的共同提升,便成为当下法学教育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必须面对重要问题。

一实现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的必要性

(一)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2012年教育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各高校要努力建设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要全面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司法实践的法治人才。2018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又在《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要着力强化实践教学,……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1]由上观之,符合国家依法治国需求的卓越法治人才,应兼具良好法学理论功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性能力。而培养法科学生实践性能力实际上就是要解决理论性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衔接问题,为此,必须使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这两种实践性教学形式相互关联。

(二)为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实习效果所必须。《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法治实务部门的职责。专业实习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其在法学专业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它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法学素养的提升以及法律思维的运用。但若限于此,法学专业实习的目的便较为偏狭。卓越法治人才的关键还在于能够将实践中的所思、所想和经验等进一步上升为理论上的研讨、分析与总结。而构建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使学生带着任务去实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实证基础,无疑会使法学专业的实习效果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三)是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现实所需。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是强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强调:要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但当前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中出现不少抄袭、剽窃和蒙混过关的现象,毕业论文脱离实际较为严重、水平偏低,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而《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规定,在法学院校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旨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通过将法律实务专家引入法学教育整个环节的设计与参与,将会逐步改变法学专业学生多局限于理论而不知实务的局面,切实达至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效衔接的目标,两者间关联机制的构建正是对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现实的回应。

二现阶段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缺乏关联的现实表征

(一)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相关现状。“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们总以为法学专业实习锻炼的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毕业论文的写作检视的是学生对法学的理论研究能力,并将两者看成相互独立的过程。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法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因素。1.就法学专业实习看,实习时间一般为2个月上下,不少学生为争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考试的复习时间而选择自主实习,实则根本未参加实习,只是找个单位填写表格并盖章了事,从而使得自主实习变成了“放羊式”实习甚至是“欺骗性”实习,实习目标无法达至。即便是统一安排的实习,法学院系与实习单位、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之间也很少就实习的内容进行沟通,双方指导老师间甚至从未见过面或几乎无联系,少数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做了什么并不知晓。加之学生实习时间通常短于一个案件的办案周期,实习生基本上是被实习单位安排做一些整理案卷等事务性工作,从而使得学生对办案全过程依然不能真正了解,对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缺乏思考与调研,实习的“形式化”倾向明显。2.就法学毕业论文看,存在的问题同样令人担忧。目前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程式是:教师给出论文选题→学生选论文题和指导教师→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命题作文”。当下,全国绝大多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具有较强的“被动性”,论文的写作过程常脱离与我国鲜活的法治实践,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写作过程依然遵循搜集文献资料、拟订写作提纲、撰写毕业论文的传统程式。在时间安排上,毕业论文的写作通常在第七学期期末启动,第八学期完成。可第八学期学生通常会面临考研面试、公务员省考以及就业等多重压力,学生花在写论文上的时间非常有限,不少学生仅靠从图书馆、阅览室或网上查阅的资料,进行拼凑与简单的加工,完成毕业论文。这样的论文往往偏重理论性分析,缺少对法律实践的关切。不少文章为泛泛而谈、无关痛痒之作,创新性明显欠缺。

(二)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缺乏关联的相关表征。如何消解上述问题,实现两者间的有效关联是培养以实践能力为指向、以型塑法治思维为旨趣的卓越法治人才不可或缺的条件。但直面现实,情况不能令人乐观。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将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看成关联性不强、相互独立的两个教学环节,认为专业实习是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目标,而毕业论文则以检视学生对涉法性问题的理论研究能力为旨趣。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均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分别安排于不同学期,对于实习与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无一致的规定,导致两个阶段指导老师配置关联性缺失,学生在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沟通时不顺畅情况的发生就在所难免。正是这种指导关联机制的缺乏,对于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三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实现机制的建构

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实习相关联旨在实现消解毕业实习虚假与低效、毕业论文网上拼凑与脱离实际双重目标。实现两者关联的基本思路应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在实习中养成发现问题的意识,在撰写毕业论文或调研报告的过程中贯穿解决问题(即实习中所发现的问题)意识,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为此,就必须加强两者关联性实现机制建设。

(一)强化关联性意识,构建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协调机制。通过强化师生关于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关联性意识,明晰两者之间的关联点,保证老师与学生知悉自身在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中的具体任务。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学校和学院专业实习方案的总体要求下,结合实习单位的特点,梳理实习过程中值得关注法治实践问题,让学生选择其一收集资料,让学生有目的性地参与专业实习。同时,这些问题和所收集的资料亦可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指明方向和提供论文写作的基本素材,促使学生确立“小题大做”的意识,增强选题的针对性、实践性与时效性。因此,我们应将法学专业实习视为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准备阶段,有效的专业实习是写好毕业论文重要前提之一。由此,可以尝试实行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由学校同一老师指导的制度,以保障两者的统一与连贯性,实现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视界融合。亦可尝试探索实现毕业论文的双导师制,将学生实习期间的实践指导老师聘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使学生的实践性疑问得到解答,助力专业实习效果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共同提升。

(二)深化实践基地建设,构建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对接机制。要继续落实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消解目前对实践基地重“建”而轻“管”的问题。1.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一方面要请更多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素养的专家型法官、检察官、律师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开相关热点案件问题的讲座,强化案例教学法;通过设立实务专家进课堂系列讲座,让学生了解法律事务部门专家的所思所想,在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的同时,也为其提供可进行调研的问题,给学生更多的创新可能。在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的同时,也为其提供可进行调研的问题或发现毕业论文的写作方向;另一方面要建立法学专业教师定期到政法部门旁听、调研的制度,促进高校教师对法律实务部门现状、司法改革具体举措作较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鼓励法学专业的教师参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课题研究,提升对法律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通过这些举措,使教师累积学生实习过程中调研的问题和毕业论文的选题素材,明晰学生在专业实习期间的学习工作要求和范围,使法学专业教师对法学专业实习,特别是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实效等有更加准确和深入的认识。2.进一步强化法学专业教师与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之间的合作。加强专业实习校内外导师之间的沟通,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和调研,使学生在实习中有规划、有实践、有思考,切实保障和提升专业实习效果;对于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论文选题,亦可尝试实行“双导师制”,并努力协调好论文指导分工,使学生在论文写作中视角更加开阔,实践素材更加丰富,法律思维更加清晰。

(三)推进必要的改革,构建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的配套机制。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的实现,必然要求有相关配套机制的支撑。如,需要学校、学院、专业对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适度修改,保障培养方案的科学与合理;需要与各专业实习基地就实习时间、时限及方式等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以满足学生实习需求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实习要求,完善实习考核机制,将学生实习调研报告作为实习考核的依据,以提升学生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能力。

四结语

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是以法治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它们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两个环节,相互促进。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学习和掌握实际知识,还带着任务去观察、调查和发现问题,运用学过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去解决问题。就是说,构建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关联性机制,将会使“学生在毕业实习的过程中能够带着毕业论文的学习任务去思考论文选题和论文写作思路,通过毕业实习去验证毕业论文提出的理论假设。”[2]促使学生将专业思考真正付诸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从而为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夯实基础和提供重要支撑。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EB/OL].

[2]黄芬芬.应用型高校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一体化改革研究——以仰恩大学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8(9):153.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第四篇】

一、法理学方向

1、法的本质探析

2、试析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3、试析法律的秩序价值

4、试析法律的正义价值

5、试论法律对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6、试论法的价值冲突

7、试论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

8、试论民主对法治的促进作用

9、人治与法治辨析

10、人治与德治辨析

11、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2、试论法治是现代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13、试论社会主义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14、试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15、论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16、试论司法公正

17、论腐败行为的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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