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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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科学、规范、有效落实,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xxxx〕21号)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与防控工作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确保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宣传,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化管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散居儿童为重点人群,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推行“84化”规范消毒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病例的发现和报告
1.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xxx年版)》(卫发明电〔xxxx〕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各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xxxx)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早期发现病例。
2.按照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1)重症病例的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以下诊断程序,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进行网络直报:①县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②市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2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③省级医疗机构必须由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④疑难重症病例可在本院专家组的基础上邀请省或市级专家组专家会诊。
(2)死亡病例的报告:在市级及以上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指导下,由接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的按实验室确诊病例报告,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采样的死亡病例,经专家组认定后按临床诊断病例报告。
(3)聚集性疫情的报告: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暴发疫情报告: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以上)的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为依据,对疫情的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网络报告。
(二)疫情监测与分析
各级疾控机构要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xxxx版)》和《陕西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xxxx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对辖区内的手足口病疫情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深入分析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规范开展手足病病原学检测工作,科学掌握辖区内病原的分布特点及动态变化,及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在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研判工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三)疫情处置
各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出现暴发时,应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xxxx版)》(卫办疾控发〔xxxx〕80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或发生暴发疫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1.重症、死亡病例的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出现死亡病例后,要及时开展死亡病例讨论,分析死亡原因,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有关情况;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负责标本采集工作;已开展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备份,由当地市级疾控机构复核。
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对辖区内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的症状、就诊、用药以及流行病学等情况,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和实验室检测,并同时向送检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病例住址所在地的疾控机构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的防保机构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2.聚集性疫情的处置要求
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置;指导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病例搜索、疫点消毒、样本采集、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追踪疫情进展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若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疫情,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立即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及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采取停课措施。
3.暴发疫情处置要求
发生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对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搜索,时间为首发病例发病前一周至调查之日,并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医疗机构根据患儿病情,要求患儿居家或住院治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指导居家治疗患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当出现重症病例早期识别指征时(参见附件2),应当立即前往重症病例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当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
若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疾控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关班或关园的建议,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措施建议书,指导该托幼机构做好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居家儿童的健康观察。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四)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各地应加强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实行“村级随访、乡镇管理、县级诊疗、市级抢救、省级督导”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疫情、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确立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及定点医院数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xxx年版)》和《陕西省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手足口病病例临床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xxxx年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1.村级随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5岁及以下儿童进行摸底造册,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协助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负责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随访,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时,建议患儿家长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同时,要做好重症病例出院的随访管理工作。
2.乡镇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辖区疫情网上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居家治疗的患儿病情和治疗措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治疗、隔离和管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3.县级诊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及时发现手足口病例,转至独立的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工作。要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3);不适宜转诊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组织省级、市级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
4.市级救治: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对确诊的病例要及时转至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重症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建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度,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具体负责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重症病例救治有关救治原则(见附件4),加强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5.省级督导:省级专家组要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篇】
为有效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特别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9年版)》、《黑龙江省手足口病暴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操作规范和《宾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宾县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各项处置工作,提高疾控、医疗、监督、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手足口病的防治能力,及时处置散发的手足口病疫情。将我县手足口病疫情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旦发生暴发疫情,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全力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
(一)预防为主
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的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
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县卫生局已成立了“县级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专业工作组,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手足口病疫情绝不能麻痹大意,绝不能轻敌。要清醒认识到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4-9月份),现正值此季节,同时我县已有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发病率要比往年偏高,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防控工作是维持当地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一旦我县疫情因处置工作不力导致暴发流行,将严重影响卫生部门的形象和卫生事业发展全局。因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从科学的角度去规范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1.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
县疾病控制中心:制定手足口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疾病防控应急小分队做好随时待命的准备。加强疫情监测,开展主动检索,及时了解、收集、汇总疫情趋势情况,随时掌握全市疫情动态,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参谋。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教育、交通、旅游等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的业务指导。编印健康宣传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根据手足口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时规范的开展处置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成立由医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各项防控工作及病人的救治;成立由内、儿、传染、icu、护理、感染控制等科室专家组成的临床专家技术小组,全面负责对病人的会诊、诊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成立危重病人后备抢救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并实施危重病人的紧急抢救;成立诊治督导组,全面负责对医护人员落实诊疗规范以及医院落实防控措施情况的督查和指导,严防死亡病例的发生。要按照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9版)》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早期发现和诊断水平以及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内、儿、传染、icu等重点科室的医护人员要全面掌握手足口病的诊疗知识。贯彻落实首诊负责制,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规范发热预检分诊和呼吸道门诊,预检分诊和发热呼吸道门诊要能够真正起到使患有发热呼吸道疾病病人隔离诊断、隔离治疗的作用。落实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严格实行门诊预检分诊制,住院病人必须做到隔离治疗;要加强院内消毒工作,特别是门诊、输液室、产房、儿科病房等重要区域及病人污染物和排泄物的消毒处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压缩和减少传染病病房床位,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规范手足口病的报告,一旦发现临床确诊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重点地区,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确保出场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网底的作用,配合疾控、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责任医生和防保医生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积极开展疫情检索,掌握服务区域内人群特别是流动人口儿童的手足口病发病情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和疱疹症状的儿童要动员家长尽快诊治,严防疫情扩散,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控控制中心。 2.具体防控措施
(1)严格疫情诊断和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病例的调查和治疗要提高敏感性,病例的诊断要提高准确性,防止误报现象发生。乡镇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诊断手足口病病例需由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小组会诊确认后再报告县疾控中心。
(2)加强应急值班,保证值班电话应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通畅,杜绝应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发生。
(3)病人的管理和转送:对手足口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就地治疗的原则。乡镇卫生院发现病人要立即转送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要及早做好准备,腾出病房收治并隔离病人。
(4)做好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人群是五岁以下儿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流动人口。在防控工作中要抓住这两个重点,指导教育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开展晨检,发现患儿立即隔离治疗。指导交通部门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洗消毒。指导旅游部门加强旅游人群的管理,一旦发现病人要立即就地隔离治疗。若发现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有疫情蔓延趋势要建议教育部门立即停课,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要加强对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二代病例,防止继续蔓延。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聚居地要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平台,做好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人。
(5)加强健康教育、规范疫情报道: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重点要在托幼机构、学校和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让家长、患者了解手足口病的相关知识和基本防护措施。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县局近期将开展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内部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物资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做好药品、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准备,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二)人员保障:必要时县局将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人员及时处置疫情和救治患者。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三篇】
生命是健康根本。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上级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略)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午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用具的清洗消毒。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3、幼儿园经医疗机构部门确认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尤其是发生疫情的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需要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4、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具体负责人、实施者、检查者,并做好每日每项工作的实施记录。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四篇】
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国家、省、市、区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城南新区xx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有关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餐具、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和原材料;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3、发生手足口病暴发流行,依据《省、市卫生局、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托幼机构发生2例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1例以上重症或死亡病例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由卫生部提出对托幼机构停课要求,并由区教育局下发停课通知,如有情况我园一定做好配合工作。
4、幼儿园经医疗机构部门确认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尤其是发生疫情的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需要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5、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具体负责人、实施者、检查者,并做好每日每项工作的实施记录。
在幼儿手足口并多发季节,为了更好的做好幼儿教师及家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我园多次召开了关于手足口病的全体教职工专题会议和关于手足口的家长专题会议。并向家长发放了手足口病的知识问答和防空知识问卷。问卷回收率和答题正确率达100%。这说明了我园的防控工作引起了家长对手足口病极高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在手足口病疫情未到来之前,我园保健医生就做好了预防工作。各班教师在非常时期坚持做到紫外线空间消毒;幼儿用餐具按照常规坚持一餐一消毒的原则;孩子进门前坚持用高锰酸钾泡手,接受老师的严格晨午检后方可进入班级;坚持执行幼儿园室外玩具及室外空间消毒制度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针对旷课或请假的幼儿,班主任必须及时跟踪调查、排查,并做好记录;针对有病三天或三以上未入园的孩子班主任必须向其家长所要医院的病例证明和健康证明;针对外出游玩的孩子需在家休息一周后方可入园。
目前为止,我园未出现一例手足口病病例和疑似病例。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篇】
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国家、省、市、区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城南新区xx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班主任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有关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对公共场所、餐具、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
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和原材料;
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3、发生手足口病暴发流行,依据《省、市卫生局、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托幼机构发生2例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1例以上重症或死亡病例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由卫生部提出对托幼机构停课要求,并由区教育局下发停课通知,如有情况我园一定做好配合工作。
4、幼儿园经医疗机构部门确认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尤其是发生疫情的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根据疫情需要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5、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具体负责人、实施者、检查者,并做好每日每项工作的实施记录。
在幼儿手足口并多发季节,为了更好的做好幼儿教师及家庭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我园多次召开了关于手足口病的全体教职工专题会议和关于手足口的家长专题会议。并向家长发放了手足口病的知识问答和防空知识问卷。问卷回收率和答题正确率达100%。这说明了我园的防控工作引起了家长对手足口病极高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在手足口病疫情未到来之前,我园保健医生就做好了预防工作。各班教师在非常时期坚持做到紫外线空间消毒;
幼儿用餐具按照常规坚持一餐一消毒的原则;
孩子进门前坚持用高锰酸钾泡手,接受老师的严格晨午检后方可进入班级;
坚持执行幼儿园室外玩具及室外空间消毒制度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针对旷课或请假的幼儿,班主任必须及时跟踪调查、排查,并做好记录;
针对有病三天或三以上未入园的孩子班主任必须向其家长所要医院的病例证明和健康证明;
针对外出游玩的孩子需在家休息一周后方可入园。
目前为止,我园未出现一例手足口病病例和疑似病例。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六篇】
为加强手足口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手足口疾病在园流行,确保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窗、家园栏、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
“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
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
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
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
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七篇】
针对当前手足口病高发的情况,我校高度重视,制订了鲁庄中心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建立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手足口病的监控报告工作。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栏、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 “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1、手足口病的报告责任
责任报告单位:鲁庄中心幼儿园
责任报告人:带班教师——联小负责人——园长
2、手足口病报告时限及程序
幼儿园发现手足口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次报告,然后立即填写《学校手足口病有关情况统计表》通过电子邮件逐级上报。
3、因手足口病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实行复课;因形成污染源而造成手足口病传染流行,其污染源必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彻底根治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第八篇】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x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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