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鉴定评语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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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领导小组:
2、职评小组:
二、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1月5日:党委会学习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并初步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申报职数;
11月xx日、11月13日:南周实验、南周教职工大会动员、布署,资格审定、提交书面申请;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xx月17-23日:提交《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到办公室邮箱xx@;
xx月份:有关部门核实材料,材料公示,职称评委会,领导小组会,参评人员排序;
第二阶段:xx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四、指标:
中、高级指标暂未到校(根据评审结果先作排序,到时依次按所下指标报送材料);
五、参评条件: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参评;
2、凡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获准其评定高级职称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4、凡属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申报者考试合格后单列参加职评会议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得票超过有效票总数2/3方可胜出对上呈报;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
(二)评审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姚爱萍、金中、唐宝泉、吴莉莉、赵治清、姚凯、王晓庆、徐悦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杨建华
成员:唐宝泉、赵治清、吴莉莉、王晓庆
材料员:马恩泉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7月5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9月1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3、9月5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4、9月7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公开程序,明确纪律;(杨国斌)
(2)发放材料,介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杨建华)
(3)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4)小组休会,统分合成;(王修明、姚爱萍、赵治清)
(5)根据指标数按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
(6)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统计选票,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得票数相同,则按打分情况高分优先;如得分仍然相同,则对最后一个名额再次投票,直至投出得票多者;
(7)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无异议后,全体评委签名通过。
(8)校内公示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通知正式申报人员准备职评材料。
5、9月12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15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XX〕31号)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山草香★√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3.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材料员:xxx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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