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巡察问题自查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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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巡察问题自查报告篇1
;xx住建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年5月10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自党的十八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于201*年7月28日、11月29日向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回头看”检查,局党组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长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住建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县住建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21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政治担当缺失,党的领导弱化
1.关于“班子职责分工覆盖不全,集体领导缺位”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党组成员联系副科级领导,明确局党组书记陈元刚联系房管办业务,党组成员王伟联系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业务,党组成员周代军、党组成员王丽华联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股业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管力度,体现党组核心领导地位;二是单位行政职能分工覆盖全行政班子(副局长万强开被抽调到红格特色小镇指挥部),局长陈元刚联系房管办业务,副局长王伟联系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业务。2.关于“班子驾驭能力不足,成员协调配合不够”整改况: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现已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规则》《局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召开党组、班子等重要会议做到提前谋划、议题明确、集体决策,工作中做到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同时领导耐心听取工作汇报,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安排。3.关于“班子全局意识不强,工作谋划安排‘散、短、粗’”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做到会前有议程、有通知,指定由办公室宋功安或唐丽两人负责记录会议情况;二是由于住建局任务繁重,人员紧缺,存在一定的混岗现象,下步将加强岗位清理,工作中做到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分工细化、职能明确,最大限度避免出现混岗现象。
4.关于“重安排轻督促,工作效果差”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事前安排、事中督促、事后“回头看”;二是重要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下属企事业单位等在外直管单位,不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5.关于“责任意识淡薄,材料审核‘马大哈’”整改情况:
制定了《机关行文管理办法》,材料严格把关,增强责任意识。局里文字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主任宋功安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县城管委会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县城管局3位副局长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县规委会材料由经办人草拟→分管副局长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上报。
6.关于“行政管理粗放,存在严重监管漏洞”整改情况:
一是更新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职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公务接待制度》《机关卫生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办公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清扫清运服务队内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正在完善各分管口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业务管理上的规章制度,做到每个程序都严把关;三是完善机关考勤办法,实行上下班签到签离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天在局办公室门口签4次到(上下班前5分钟),职工下乡、出差、开会必须报告分管领导;四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王明开负责机关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相关工作。
7.关于“规划建设履职不到位,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整改情况:
一是住建局在2011年启动总规修编,并于2015年通过审批。在总规修编完毕之后,严格按照规划,对未予划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考虑通过在清源小区选址或者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方式解决,建设手续严格依法办理;二是2017年初,住建局整合规建执法和城管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综合执法股,负责城市管理中违法违规的查处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整顿执法纪律,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通过12319城管热线,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处理答复;四是通过包括“两违”专项行动等多种平台清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并向上争取逐步解决。
8.关于“城投公司制度不完善,代建项目监管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关于变更代履行盐边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人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盐边财政〔2017〕15号)文件任命的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二是按照政府颁布的代建管理办法、业主单位的规定和代建要求,正在完善工程管理规范相关制度;三是从工程前期手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决算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四是项目业主在包装项目时估算投资较大,大部分项目在提交代建前,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或县发改局审批其投资规模,代建过程中,各个环节一步步精准控制投资,导致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存在投资递减,因此造成了立项价和审计决算价差过大;五是县城投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聘用监理;六是工程项目无质量、安全隐患,在工程质保期内,易损易耗的部件例如门、窗五金件、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端口、水龙头开关等,均容易损坏,但是均安排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工程项目不存在违规转包。
9.关于“小微工程管理简单粗放,极易诱发廉洁风险”整改情况:
为了规范我局小微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制定了《小微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办法》,保障小微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工程建设质量,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印发了《县住建局关于调整小微项目招标比选小组成员的通知》,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规范小微工程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流程;二是抓好档案管理,小微工程的实施部门对验收资料进行存档,一个工程一个卷宗,逐个工程建立卷宗,作为完成工程、款项支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审查档案资料;三是局纪检组、招投标办全程监督小微工程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股室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竣工的监管;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如遇突发事件或临时紧急安排任务,来不及通过比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的情况,都要经过相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0.关于“房地产业监管履职不到位,遗留问题矛盾重重,波及面广,后果严重”整改情况:
一是由于不动产证的办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近年来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信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法制办、桐子林镇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了部分业主代表参加,共同商讨如何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商追缴拖欠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税费等相关费用,尽快为天健、国富丽景(簸箕鲊一期)等项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由于开发商资金原因,办理房产证事宜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润鑫小区已于2010年办理了房屋产权总证,并陆续办理了房屋分户产权证书,关于分户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问题不在县住建局职责范围内,建议由县国土局牵头解决;三是2012年-2017年,县住建局多次通过约谈、书面及口头通知等方式催促天健开发商缴纳相关费用,但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作为借口拖延办理。现有60余户业主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天健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县住建局将积极协助业主做好相关工作,目前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盐边县公安机关针对天健小区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已介入调查取证,县住建局协助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四是簸箕鲊一期1132套房产手续的办理问题,为了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县住建局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簸箕鲊一期居住小区相关问题的请示》(盐边住建报〔2017〕110号),根据盐边县人民政府第18届18次常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拨付613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安置房购房款,督促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安置房购房款613万元拨付到位后,县住建局将积极配合桐子林镇,督促国富公司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县国土局进一步与国富公司协商解决h-1#,h-8#地块评估问题,地块问题得到解决后,簸箕鲊一期不动产证办理问题将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11.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执法偏软偏弱”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采购模式购买城管服务,于2017年9月下旬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新招入城管协管员9人,实行军事化和半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并进行了岗前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了队伍建设;二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建设数字化城管体系,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在严格约束中抓强化,通过管理和约束使市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城管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党的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
1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抓实支部,落实基本制度,充实“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党员学习日、“党性体检”,加强政治能力训练,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是利用“住建夜校”阵地积极开创党课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拓宽新的空间,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
13.关于“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相关规定选拔任用推荐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二是再一次明确今后临时人员招聘程序:有招聘需求的股(室)长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公开招聘。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加大岗位轮换,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临时人员招聘工作。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一是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二是目前纪检组长到位,已明确1名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协助纪检组开展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若在纪检组长又缺位的情况下,将由局党组研究确定1名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已修改完善了“盐边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中层干部重新补签了承诺书。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留痕管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专门印制了县住建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谈话记录表,加强该项工作的痕迹管理;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会议的记录工作。
17.关于“机关工作纪律执行不力”整改情况:
通过2017年第11次和第14次局务会的决定:一是近期由局办公室负责住建局考勤工作,考勤表统一张贴在局办公室门口,干部职工每天签4次到(上下班前5分钟),职工下乡、出差、开会必须报告分管领导;二是城管人员、政务中心人员、环卫收费人员分别由安虹宇副局长、程远苓主任、何远美副局长负责监督管理,参考局办公室考勤办法做好考勤记录;三是局班子成员考勤由局办公室负责,班子成员去向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四是局办公室抓紧时间采购指纹打卡机,今后将实行上班打卡制。
18.关于“纪律审查‘四种形态’弱化”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贯穿到干部职工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中,纳入“两个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盐边住建党组〔2017〕9号),印制了专用谈话记录表册;二是建立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股室廉政谈话记录台账;三是督促分管领导对加班及加班误餐的审核。
19.关于“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对住建局48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正在进行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排查,现已排查出11个一级风险点,对工作流程、防控措施进行重新梳理、优化;二是初步拟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固化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现已制定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制度》《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廉政风险考核评估制度》《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下步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廉政文化走廊、会议室,更新制作廉政提示座牌,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政氛围。20.关于“机关内部财务监督管理亟待加强”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根据住建城管工作实际,参照盐边县下乡误餐补助标准,实行加班工作餐标准。待县上出台相关工作餐标准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要求未附出差审批单的职工及时补齐审批单,在以后报销中如未附审批单或者领导未签齐字,不予报销。办公室将加强对出差前填制审批单的管理力度,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差前先填制出差审批单;四是已通知多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的职工退回违规多报销的经费100元。并加强职工及财务人员对报销差旅费相关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对职工差旅费报销的学习,出差回来后尽快报销差旅费,现已归还预支差旅费等借款万元;六是对集体出差未按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的职工完善签字手续,并加强职工及财务人员对报销差旅费相关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七是经局务会研究,住建局公务卡将实现全覆盖办理,今后出差必须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原则上出差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结算,现已有48名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八是要求使用地税部门监制发票报销的职工更换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加强财务人员及职工对税法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九是今后局机关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由局长一支笔统一审批签字。21.关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不畅”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框架重建和补录,8月底按质按量完成住建局行权平台框架搭建,9月全县行权平台重新正常运行后,完成412件行政案件补录工作,11月认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695项、公共服务事项54项;二是建立健全行权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了《盐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行权平台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和《盐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行权运行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健康运行。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住建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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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为确保更好的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
二、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档案管理制度》、《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
三、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局领导高度重视作风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同时,加强规划、建设举报工作。配备了专人负责电话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作风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作风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作风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新的目标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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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对市住建局有关职能科室和市房管局、市建管局、市市政局、市开发办、质监站、燃热办、招标办、抗震办、造价处、排水处等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梳理、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和整顿执法队伍。对从事执法、管理的人员雇佣情况进行清理规范,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临时雇佣人员不得参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收费等工作;对具备上述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
(二)实行和谐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推行综合检查制度。
在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公用事业市场等行业执法检查时,能够合并检查的,如安全、质量、资质、资金、验收等活动,实行合并检查,由住建局分管负责人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协调组织,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被检企业能够说明情况即可,不一定要主要负责人出面接待汇报。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透明化。
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或项目,如房地产开发,实行事前、事后,以及具体方案的公示,其他的执法活动,也要采取灵活适用的方式及时公示,扩大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降低处罚标准。
除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外,实行初犯不罚,和罚就底线原则,能够通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批评教育起到作用的,一般不采用罚款、强制执行等执法形式。四是服务性收费实行降低或就低原则。要推广市房管局将测绘费、服务业担保费降低10%——15%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为管理对人和服务对象减轻经济负担。
(三)推行一条龙服务。
在深化和完善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一是严格实施《市建委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继续坚持四个一和七个公开办事制度。即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公章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责任单位与联系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条件、收费依据与标准全部公开,给予行政审批办公室和窗口充分授权,一般简单的批件,在窗口即时办结。
二是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审批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涉及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建立绿化通道,办理时间压缩70%。
三是进一步严肃审批纪律,强化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禁止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对故意使当事人两头跑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四是探索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审批方式,逐步实行网上审批,特别是各类年检、备案,只要资料齐全,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审批事项,大力提高行政效能。
(四)完善监督投诉平台。
充分发挥12319热线作用,继续与市长公开电话和创建文明城市热线联动,把该热线真正办成城乡建设执法服务110和调度中心,集中解决老百姓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完善和强化五个工作机制:一是低门槛受理机制,二是闭路式办结机制。
(五)提高公用服务水平。
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方面,实行热线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力增设收费和其他服务网点;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及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服务活动,增设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多样需求。
(六)提高行政效能。
实行公开承诺,在机关内部大力推行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实行服务承诺。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办人(单位、科室)、办理结果、投诉人意见(签字)认真登记,真正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理、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认真落实并不断充实完善岗位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对换制等制度,同时,在窗口推行延时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