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法制宣传日内容十(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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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法制宣传日内容10【第一篇】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 2003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人难以忘却的深夜,山西一名16岁的中学生,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一名年仅13岁的少年,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断了家里的网线,不让孩子去任何地方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到外面网吧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络游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络游戏是网络发展的产物,但由于网络管理的不规范和监控得不到位,网络成了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络游戏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无知少年,游戏的内容多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上,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障碍。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真正重视自身的身心发展,把学习尤其是课堂的学习放在首位,端正拖拉的心态,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作业,多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服务当中去。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的中学生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月日法制宣传日内容10【第二篇】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月日法制宣传日内容10【第三篇】

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__〕2号)安排,结合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天津市消费维权实际情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联合市文明办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维权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人员组成,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2.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针对不同消费领域,在个别行业筛选优秀企业成立第一批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开展消费讲堂、消费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

3.启动天津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在总结“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基础上,联合行业组织,在天津市部分行业启动“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4.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发布文胸比较试验报告,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

5.启动公用服务业霸王条款评议活动。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6.发布银行业格式条款点评报告。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发布点评报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

8.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公开曝光20__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

月日法制宣传日内容10【第四篇】

法制宣传日倡议书,号召大家学法守法的书信,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环卫倡议书

,网友为大家整理法制宣传日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也有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大家别总以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远,实际上,法律就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在社会上,我们应该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在校园里,我们就应该遵守校规,这也许就在一些小小的细节,例如在食堂就餐完毕后记得将餐盘还回去,在小卖部买了零食饮料后不要乱扔垃圾。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课,保证每一节课纪律,杜绝抄袭作业的行为。

尽管这看似很容易,但在我们的校园内,还是有很多不遵守校规校纪的行为出现。在我校的凉亭,厕所这些地方,就有同学抽烟。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甚至发展为打架斗殴。还有的同学仍然把大额现金,手机带到学校来。这些都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同学们,有的时候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亲爱的同学们:

伴随着冬天的脚步,我们共同迎来了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每年的12月4号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法制宣传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尊重、爱护国旗和国徽,不断增强自身法治观念。

二、遵守交通规则并维护校园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明氛围。

三、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到:诚实守信,刻苦学习,不迟到旷课,不在课桌上乱涂乱画或乱扔纸屑;遵纪守法,保护环境,讲究秩序,不损害公物,不随意张贴启示、广告、不喧哗起哄、不乱扔乱砸、不晚归晚寝、不沉溺电脑游戏;讲究公德,注意仪表,不留怪异发型,不穿奇装异服,不勾肩搭背。

四、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当代学生。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法治校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全校同学: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今年12月4日,是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胡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报告明确地指明了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目的是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依法运行,公民依法办事。和谐社会的实现,最主要、最根本、最基础的,就是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树立社会法律权威。在当今社会,每个人都在享受着法律的呵护,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治安处罚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一系列法律无时不刻在伴随着漫漫人生的每时每刻。

在当今社会体制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明显增多的背景下,法制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它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培育法制精神,引导法制行为的重要职责。作为高校学生,尤其是哈工大学子,应当勇于承担起这项职责。在此,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从我做起,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拥护国家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弘扬法治精神。在宪法的指引下,发挥其他各项法律作用,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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