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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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考古1

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进行保护的技术有很多,提取技术是使用比较广泛和频率比较高的技术之一。对整体提取技术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方面进行了简要概述,要努力掌握整体提取技术,对该技术使用和掌握的熟练程度会直接影响到最终出土的文物保护,这是尤为关键的技术。整体提取指的是对文物和对其进行直接接触的物质进行同时提取和搬移的步骤和过程。也就是说,整体提取是在不完全的将文物在出土时去除包裹物,在这个前提下把文物提取出土的过程。

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中整体提取的使用

条件作为考古发掘现场的一项比较复杂的文物提取技术,整体提取文物的方法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能适用。因此,出土文物在决定进行整体提取之前需要明确该文物是否需要整体提取。一般而言,在这样三种情况之下,文物是需要进行整体提取的。

发掘文物破损严重并且碎块分布比较复杂

当文物出土时,如果出现破损比较严重的情况,并且在文物破损的碎块之间无法及时的清理清楚,那么就需要对所发掘的文物碎块使用整体提取的方法。这样可以保证文物在提取时不容易因为碎块的原因而遗失,造成文物不完整,不会使文物之间碎块的关系被打乱。在使用整体提取技术时需要对复杂的文物进行清理工作,要找对和保护好文物的碎片,这样能够有利于将其转移到室内进行文物整理。最为典型的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中有两件铜车马。在1980年,有两件铜车马在出土时的破损情况比较严重,其中有一个铜车马的碎片达1555块,并且分布的关系十分复杂。在专家经过了反复的论证之后,决定对这两件铜车马整体提取,提取后运回到实验室进行清理和整理。正是因此,才能使两件文物保存完整,存留至今,没有在发掘现场出土时造成破坏。

发掘的文物容易破碎

整体提取还多用于对极其容破碎的文物出土时的提取,没法单独提取。整体提取能够使文物在出土时所受的损伤最小,将文物损毁的几率大大的降低了。在进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时,这种情况是经常遇到的。比如,曾经有对先秦时期的墓葬进行考古发掘时,在对现场文物进行保护时就遇到了诸如此类的情况。当时出土了一件漆盘,因为年代久远,漆盘出土时的木质胎体完全腐蚀了,仅有漆盘表面的一层漆皮,漆盘很容易破碎,无法单独进行提取。经过反复论证和考虑,考古专家决定对漆盘采用整体提取技术,等提取出土后运回到实验室在进行清理和保护处理。正是因为如此,该漆盘被完好的保存了,如果当时采取的不是整体提取方法,那么漆盘能够保存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文物的周边环境的各种历史信息丰富

当文物所处的周边埋藏环境中含有非常复杂和丰富的历史信息时,需要采取整体提取的方法,因为在段时间内没有办法将它们进行逐一提取,很难弄清他们之间的关联和联系。采用整体提取的办法能够最大程度的保留好文物的周边环境中所包含的全部历史信息。

3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中整体提取的技术分析

在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要采取整体提取技术的方法比较复杂,种类比较多,但是按照提取的方式和所使用的主要提取材料能够将整体提取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基本提取法,二是套箱提取法。

基本整体提取法

基本提取法是在整体提取法当中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基本上不需要借助任何提取材料,而是完全依靠土壤自身所具备的强度来对文物进行整体提取,由于土壤本身结构的限制,即便是强度非常好的土壤,对于较大的文物来说也无法提供一个充分安全的支撑,因此,基本提取方法的一个必要的使用条件是对所发掘的文物的体量不大,基本提取方法所采取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去除文物周围的杂物和泥土,所谓在整体提取中去除文物周围的杂物和泥土指的是把文物所包裹土质周边的杂物和泥土去除,而不是完全的将文物周围的泥土去除掉,这样可以使所要出土的文物在一个土质台基上在进行周边加固工作。所谓周边加固指的是使用相应加强材料来对土质台基的周边进行临时性和简单性的加固。具体的做法主要有石膏绷带法、纱布绷带法和树脂绷带法等等。其次,进行底切处理。它是整个提取的一个关键性的步骤,具体来说,底切处理的步骤是这样的:用一段带刀刃的金属板或一段金属丝线,沿着文物的土质台基底部水平线来对土质台基切割,最终能够使承载文物的土质台基和地面完全的分离。最后,对文物进行刚性支撑。一般来说,在整体提取的过程中进行完底切处理后,还需要将整体提取移到刚性支撑板上,再利用刚性支撑板来对整体提取的支撑力进行支撑,在基本提取法中,如果采用的是一段带刀刃的金属板来进行底切处理,那么在底切处理结束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处理板来作为刚性支撑。这样就减少和简化了基本提取的工作程序, 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符合考古发掘现场对文物进行保护的处理最小化要求。

套箱提取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4篇文物考古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文物考古。

文物考古范文2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文物考古工作,早在50年代后期就确定了“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基本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的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更明确地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考古工作方针和原则,为我国文物考古事业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吉林省作为边疆近海省,是我国多民族聚集区之一。东南部邻近朝鲜、俄罗斯,是环太平洋文化圈的有机组成部分;西部松辽平原是欧亚草原文化分布的最东端。中部第二松花江流域,是长白山向西部平原的过渡地带。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貌形态,吉林省的考古学遗存不仅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也使得考古学研究带有强烈的民族性、边疆性,历来为东北亚各国所关注,是我国边疆考古的重要环节之一。

吉林省考古事业发展的春天,是随着文物考古队伍的形成、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建立而迎来的。

1950年,以裴文中先生为领队的东北考古调查团对西团山遗址的发掘是吉林省境内所进行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科学发掘工作,由此揭开了新中国考古发掘工作的序篇。20世纪50年代末期,吉林省博物馆内开始设立考古学专业研究机构,1964年省博物馆下设考古队。1978年,吉林省文物局正式成立吉林省文物考古工作队。1983年11月3日,省文物工作队和省考古研究室合并建成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吉林省境内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学研究工作。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吉林省文物考古事业的蓬勃发展。目前,全所编制64人,在岗职工70余人。现有研究馆员7人,副研究馆员11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在读博士生3人,硕士研究生9人,在读硕士研究生3人,其中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田野考古领队资格的业务人员10人。业务人员所学专业涵盖了考古学、历史学、文献学、科技考古等方面。

25年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文物局的指导下,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考古学研究和大遗址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一、考古学研究工作

25年来,吉林省考古学研究工作大体可分为两个重要发展阶段:

1983~1997年,通过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吉林省考古遗存的分布情况,并通过对重点遗址的复查、试掘和正式考古发掘,初步建立了吉林省考古学文化的时空框架,为吉林省考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将省内文物遗存的数量由1023处扩展到6015处,并征集、采集了大量的文物标本,编写全省各市、县文物志48部,成为我国第一个将辖区内全部市县编撰完成文物志省份。编辑出版了《吉林省志・文物卷》和《中国文物地图集・吉林分册》。这项浩大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使我们对吉林省境内不同时期遗存的分布特点、遗址规模和不同文化的概貌有了基本的了解,为吉林省境内的文物遗存的保护与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1~1996年,在苏秉琦先生区系类型理论的指导下,吉林省开始深化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及两汉时期遗存的编年分期和专题研究。这一时期,发掘了吉林市帽儿山、和龙兴城、长岭腰井子、镇赉黄家围子、东丰西断梁山等重要遗址,结合普查所获取的资料,初步建立起吉林省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框架与编年。

1997年至今,考古所考古工作进一步蓬勃发展,将吉林省文物考古工作推向新的高潮,并取得了为东北亚地区学术界所瞩目的重要学术成果。围绕着高句丽文化起源、夫余王城探索、高句丽山城、渤海都城研究、金代城址研究而进行的万发拨子、揽头窝堡、汉书、干沟子墓群、六道沟铜矿址、西古城、八连城、敦化六顶山、龙头山墓地、二龙湖、东团山、丸都山城、塔虎城等的发掘,收获斐然。夫余考古、高句丽考古、渤海考古、金代城址研究体系逐渐形成。

近年来,为锻炼队伍,更好的向兄弟省学习,考古研究所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国家大型工程项目的考古发掘工作。1999~2006年,承担了三峡库区国家A级发掘项目“重庆云阳旧县坪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出土了“汉巴郡忍令广汉景云碑”等一批重要文物,通过对县城四至、衙署和功能分区的认定,确认旧县坪遗址为汉-六朝时期的忍县城。2006~2007年,该所承担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京石段――河北省正定县“永安遗址”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十堰市“方滩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方滩遗址内发现的早商遗存,为该区域早商文化研究提供了一批重要的考古学资料。

25年来,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发表各类考古报告、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各类专著30余部。

1999年“吉林通化万发拨子遗址发掘”荣获1996~1998年度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三等奖,被评为1999年中国考古十大新发现。2002年“吉林和龙西古城发掘”荣获2002年中国考古十大新发现。2007年“吉林云峰库区古墓群考古发掘”荣获2006~2007年度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三等奖。

为深化考古学研究,考古研究所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建所以来,与日、朝、韩等国国际间学术交流逾百次,自1983年开始出版《历史与考古信息・东北亚》,已出版48期,约960万字。信息主要以朝、韩、日、俄、美、英等关于东北亚地区学术研究论文为主,同时发表部分对相关国家学术研究概述类的文章。

二、文物保护工作

大遗址的保护与展示是考古学研究成果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最佳途径之一。2002年以来,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吉林省境内高句丽、渤海遗存的大遗址保护工作,在考古调查与发掘、遗址勘测、编写大遗址保护规划等前期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丰硕的成果。

近年来,各遗产所在地政府对高句丽遗存的大遗址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以发掘和研究成果为依托,努力为各地大遗址保护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与相关大遗址的保护工作。在通化万发拨子、柳河罗通山城、辉南辉发城等遗址的编写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考古学研究成果服务公众、服务社会这一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为了全面提升吉林省的文物保护水平,近年来,考古研究所注重引进相关学科的专业人才。先后开展了冶金考古、体质人类学、动物考古、文物腐蚀与保护、石器微痕等多方面研究。在高句丽、渤海锻造工艺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应用数码照相和计算机制图相结合的方法,对云峰水库淹没区高句丽时期中、小型积石墓的绘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物考古范文3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田野考古发掘作为文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提升其文物保护技术水平,才能确保田野考古发掘工作顺利进行。作为一门综合性专业知识,文物保护技术包含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在保存过程中,文物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损坏,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人为损坏。如古建筑、石窟寺等因维修不当或拆除无法恢复原有面貌,铜铁器、书画等由于保护力度不足产生破损等情况;二类是自然因素损坏文物,如风、雨等。自上个世纪初,田野考古学提出后,我国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就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最初田野考古主要是对地面遗迹、遗物进行勘察,并遵循地图展开调查,必要时,可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地图测绘,将其作为记录文件。随后,田野考古工作的中心开始转移,主要以发掘为主,并进行调查对象与范围的不断扩展,选用的方式也愈加完善。文物保护技术作为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提高其技术水平,才能确保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田野考古发掘中文物保护技术分析

作为田野考古最重要及最常见的方式,在对田野发掘前,必须严格遵循发掘目的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路线的设计,确保文物的安全性遗址发掘与墓葬发掘是田野发掘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探方”法是遗址发掘的具体方式,也就是将发掘区进行多个相同正方格的划分,根据不同因素进行探方内文化层的设置,一般按照土质、土色及结构进行划分。发掘时必须遵循相应的顺序,如由上到下等。遵循由晚到早的原则对探方内每层下出土的遗迹,如灰坑、房基、道路等进行一个个的清理。发掘时应收集出土文物,如石器、骨器、陶器等。在发掘墓葬时,必须先对墓葬埋葬的土层进行确定,并对其形制、结构进行确定,随后将墓具、尸骨与随葬品进行清理。通过地层学与类型学方式的利用,可以确保田野考古发掘室内整理工作的顺序开展。首先选用合理的文物保护方式,分类、修复及统计获取的文物,可以通过相关文物保护技术,加大修复力度,并对文物年代、信息进行确定。在选用文物保护技术对田野考古发掘文物进行保护时,应重视修复技术的应用。在砖石结构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中,如出现整体歪闪现象,可以先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如加固后已经稳定,就可以不再进行地基加固。当墙体出现裂缝等问题时,其保护方式可选用加箍、灌浆,并剔补砌体残缺位置,当不能进行剔补处理时可拆除局部或全部,并根据原貌进行重新刷砌。选用新材料与新技术进行文物修复工作,可以不对文物历史价值进行损坏,如文物的造型、材质、色泽及强度等,并具有可逆性等。本文主要以上蔡县积石积沙楚墓为例进行分析。郭庄楚墓在上蔡县大路李乡郭庄村,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蔡国故城距离3公里。作为西周时期一个重要的诸侯国,蔡国是周武王灭商后,叔度建立了蔡国。

因蔡国与楚国相邻,在被楚国吞并后,在这里中原文化和楚文化相互融合,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本文所介绍的郭庄楚墓,为战国贵族墓。在国家文物局的批准下,在省、市、县级文物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开始考古发掘郭庄楚墓。墓葬发掘分为两个,为1号墓和2号墓,两墓南北并列,墓向朝东。墓葬形制均呈土圹“甲”字形,墓上由夯筑封冢。主墓为1号墓,居位于南部,是一座大型积石积沙墓,地面残存封土厚2m,墓室口部东西长25m、南北宽17m、深约18m,墓壁接近垂直,在四角各有一条阶梯状的通道,形制十分特殊。墓室上部填7m左右厚的夯土,下部填厚度超过10m的纯净细沙,积沙之厚国内罕见。棺椁埋在积沙中,已朽成灰痕,并有塌陷现象。作为一座大型土坑墓,位于北部的2号墓位和1号墓的形状较为一致,封土厚4m左右。墓室东西长、南北宽11m、深约11m,填夯土。该墓与1号墓有一定的组合关系,为夫妇合葬墓。在地下环境中,文物经过长期腐化,逐渐与地下埋藏环境建立了一种平衡体系。地下埋藏环境基本上是一个大的缓冲体系,其明显的特征就是温度、湿度变化缓慢。地下环境中,在没有地震或其它地质变化的前提下,文物整体则具有较为稳定的物理性能,张力变化与体积变化并不明显。地下文物的化学性能与物理性相比具有较低的稳定性。地下文物内部因地下水和文物中涵盖的可溶性盐类相结合,将出现渗透、溶解、蒸发及结晶等现象,这种情况下将对文物造成极大的影响。地下埋藏的金属文物也会被慢慢地矿化,其原有的金属性能将逐渐消失,如因青铜器矿化将出现整体脆弱、易断等情况。通过对郭庄楚墓的发掘,为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必须重视各种文物保护技术的选用。

文物考古4

关键词:考古环境;文物;研究对策;自然因素

文物是我们古文明存在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与历史沟通的桥梁,它还反映着我们人类的发展历程,对我们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但是伴随而来的便是我国的文化生态也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古文物遗产以及其生存的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尤其是在工业化的现代,其生存环境在逐渐变得糟糕,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保护古文物的实体,更重要的是为其提供良好的文物环境。因此研究文物考古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就迫在眉睫,我们必须找到合理的考古环境保护方法。

一、自然环境对古文物的影响

1、酸雨对文物的危害

工业化进程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工业化进程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比如由于工业气体的排放,空气中就会形成大量的硫化物以及氮化物,而这些就会引发酸雨的形成。酸雨不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也会对一些文物带来不可恢复的损害。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上的建筑,尤其是对与大理石有关的建筑影响尤为厉害。但是当期渗透到地下时,就会腐蚀一些藏在地下的古文物,比如青铜器、石器等。

2、水质污染的影响

在工业化进程中另一个问题便是工业污水的排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水资源的质量。现在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并不是很先进,并不能完全净化工业污水,而且我们也没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管理制度,由此就引发了水质污染问题。而这些被污染的水资源就会对尚未开发出土的古文物带来毁灭性的损伤,而且伴随着现在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水位不断上升,其对文物的危害程度就会更大化。

3、光辐射对文物的影响

光辐射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它同时也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伤,众所周知紫外线的杀伤力是非常强的,由于现在环境的破坏,臭氧层也遭到了很大的损伤,这就导致了地球表面的紫外线增强,大气中的一些氮、氢等化合物就会发生一系列的反应而产生具有腐蚀性的污染物,而这些往往就是破会文物的罪魁祸首。

二、现在文物考古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进行考古作业的人员环保意识较弱

一般进行野外考古工作时,都会进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中必定会知道一定的生活垃圾,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废弃物,而由于这些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往往会所以丢弃这些污染物,这就会对考古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并且这些问题还在不断地加剧。

2、野外考古作业导致环境问题

在考古侦查完毕后,下一步的考古发掘作业,无疑会进行大量的挖掘工作,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中还会进行挖山挖石等工作,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废石等物,有时还会破会山体地势等结构,这就容易引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在有些时候还会对原有的地表植被进行改变,这不仅会引发一些自然灾害,还会破会环境的生态平衡。

3、考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可以说经过时间的变迁,大量的文物都是深埋底下的,所以在挖掘这些古文物时就不得不进行深入地下的工作,但是由此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可能会改变原有的地表植被,会对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带来改变,甚至会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仔细考虑。

三、文物考古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法及对策

1、要加强管理规划,制定相关法律

在进行考古的同时要加强环境保护整体规划,在考古中不能只是注重于保护文物,要同时注意考虑文物周边的环境因素,要制定出各级各类的环境区域性保护规划,并且要量身制定合理的文物出土方案,在制定挖掘方案是要在最大程度上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尽量不去破坏。再者要考虑的便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我国现在尚没有一套关于这方面的完整法律体系。法律是最好的约束手段,也是最能引起相关人员注意的方法,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完善关于考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才能最大程度上的保证考古环境。

2、要有“因地制宜”思想,尊重自然规律

我们国家民族文化多种多样,同样的地理环境也是各不相同,我们在进行考古挖掘时必须考虑到当地的环境因素,结合因地制宜的思想制定出保护环境的挖掘方案。比如在山地进行考古行动时,就要注意挖掘工作,不能因为考古而导致当地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自然地力量是无法抗拒的,我们必须在尊重自然活动规律的前提下进行考古作业。

3、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

我们国家机关的部门有很多,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考古部门在文物挖掘保护方面无疑是最具有权威性的,但是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就会显得束手无策,此时我们就应该让环境保护部门发挥其长处以弥补考古部门的短处。所以我们要加强两个部门的合作,环保部门应该先了解地理环境然后在与考古部门合作制定能最大限度保护环境的考古挖掘方案。加强两个部门的合作一定会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4、加大资金投入

经济是一切发展的前提,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在文物考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只有有了足够的资金投入,才能采购高科技的具有环保型的考古器材。有了相关的资金才能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方案。还应该有一部分资金用于考古相关人员的环保技能与意识的培训,他们在整个考古过程中起到相关重要的作用。再者就是用于对已经遭到破坏的环境的整治。这些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才能得以实施。

四、结束语

文物是古代文明存在的象征,是古文化传承最好的载体,所以古文物对我们现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环境因素对不仅对我们的考古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还对古文物实体的保存影响重大。所以我们在进行考古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研究文物考古环境的保护措施,考古环境的保护是文物得以保护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将考古环境保护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进行研究,我相信,在将来我们一定会研究出一套完善的考古文物环境保护措施。

作者:李林轩 单位:吉林市博物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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