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内容 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大全最新4篇
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内容【第一篇】
我单位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我单位合法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2、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保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餐饮业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知识。
4、保证从业人员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合理,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6、保证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票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和原料。不使用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制品。保证不向消费者出售有害或腐,败变质食品。
7、保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8、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餐饮业规范要求,避免操作过程交叉感染,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
9、保证不购进不贮存、不藏匿、不使用问题乳粉和乳制品。
10、自觉接受社会和各临管部门监督,如消费者发现有违反本承诺的事项。可心向内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内容【第二篇】
春节连市期间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保证每个工作人员有有效健康证,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且记录规范完整。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内容【第三篇】
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期间,客运人流量大,任务繁重,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县运管所客运办和捷通运业公司要求各客运从业人员作出如下保证:
一、驾驶人要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坚决杜绝酒驾、毒驾、药驾。
二、严格落实每日安全例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驾乘人员要认真做好“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工作,绝不允许“三品”上车。
四、严格按时、按站点、按路线运营。做到不“宰客”(乱涨票价),“拒载”(不拉短途旅客)。
五、严格遵守《gps监控管理使用规定》,做到营运时时刻保持在线,不故意遮挡,扭歪gps摄像头,如有故障及时和公司联系报修。
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安全运营,文明热情,优质服务。如有违反以上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扰乱客运秩序的,经查证属实后运管所客运办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并取消春运资格。
承诺人:
日期:
春节期间安全承诺书内容【第四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
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
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
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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