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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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第一篇】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第二篇】

甲方(受托方):

法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法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乙方自愿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委托甲方从事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项;甲方愿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接受乙方的委托,办理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务;甲乙双方皆明确理解本结算条款与《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共同组成《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书》。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本结算条款如下:

一、运价及杂费。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乙方应依双方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支付运费。

乙方如委托甲方从事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委托书,传真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其中须注明:

发货方、收货方及通知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出运地及目的港;。

每公斤货物的运价及付费方式;。

货物名称、件数、毛重、体积及唛头;。

加盖托运单位业务章/公章。

二、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乙方收到发票后,最迟不得超过开航日期天内将发票金额付清。

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业务设定人民币____________当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累计总额超过了此放帐额度时,乙方同意将超过的部分立即支付给甲方。

若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第条和第条,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的其他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双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为:

甲方usd:乙方usd:

hkd:hkd:

rmb:rmb:

三、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业务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美元($)(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第四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航空运输承运人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个体经营户、个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签订的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军事运输,航空与铁路、水路、公路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第五条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六条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千克价值在十元以上的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民航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第十条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如发现托运人谎报品名,夹带上述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人开具货运单时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第十三条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第十四条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承运人应按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如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状态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第十六条货物承运后,托运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运回原发站,承运人应及时处理。但如托运人的变更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输规定,承运人应予以拒绝。

第十七条由于承运人执行国家交给的特殊任务或气象等原因,航空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货物发运前,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运输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费用。

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第五篇】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航空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乙方负责将分享的“航空运输合同案例分析大全【参考5篇】”,现有北京、广州、长沙等多条航线。运输方式:航空运输。

乙方对甲方的北京航班、广州航班、长沙航班等(航班以实际运行时刻为准)出港货实行承包制,每天出港货量需达吨,(北京):吨;广州(珠海):吨;长沙(张家界):吨;全年货量至少达吨。

北京元,广州元,长沙元,放给乙方运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万元押金,今年未能达到合同指标时,万元作为补偿金,补给甲方,如乙方按量完成,甲方给予乙方货物运输补贴每吨元。货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当货运旺季时,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货物正常运输。不得拉货,因拉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等),乙方需短期暂停执行包量协议时,至少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包量协议短期内暂停执行。

第二条货物交接及验货。

乙方应在先前一天晚上之前向甲方预报第二天货物的重量、件数和体积。乙方托运的货物品名、包装、体积等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甲方分别负责将包舱吨位(体积)范围内的货物全部装载当天的盐城-北京;盐城-广州;盐城-长沙等航班。

甲方应在装货前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书上列明的货物名称、重量、件数、目的地等信息与实物进行核对,并检验货物的外包装。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服务要求。

乙方不得托运危禁物品或在货物中夹带危禁物品,禁止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物品以及混装。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使货物受潮、受热、受损、丢失等,确保所托运货物的安全。

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危险品、禁运品,所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乙方交运的货物超过包舱吨位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舱位许可的情况下保证给予优先发运权。

第四条装卸责任和方法。

乙方货物到达盐城机场后,由甲方负责装卸。

凡是在上机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损伤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按航空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自甲方从乙方接货之时起至该货物被乙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时止,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等现象时,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由甲方按照航空规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非到货地点或非接货人,应无偿运至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另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如遇天气原因,机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双方互为免责,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取消货物运输。

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及航空公司运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油价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进行议价,但需提前通知乙方,进行运价或舱位调整,并签署书面确认函,如不能确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等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与主文部分的内容发生冲突的,除附件中已约定解决此类冲突的具体办法的之外,悉以合同主文部分的内容为准。

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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