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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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第一篇】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第二篇】

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乙方(质权人):身份证号:

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车辆作质押,为该笔借款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元整,(小写:)。

第二条主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为准。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权得以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物、质押物的保管及费用。

1、质押物的名称:车辆,车辆牌号:登记证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质押物以及相关权属证明等交付乙方占用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该保管费为主合同履行期间之保管费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应继续向乙方交纳保管费,标准按每月元执行。

3、质物的估价金额为人民币元,质押人确认该质押物的实际价值与上述估价相符。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利息、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以及为实现质权和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后,乙方必须将质押物及相关资料交还给甲方。

第一条根据合同,双方确认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质押期间,质押物有损害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影响乙方权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替换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

3、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行质押(抵押)质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响到质权行使的方式处分质押物。

4、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质押物的,其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应提存,如乙方代偿,该笔价款优先用于清偿甲方的担保债权。

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将车辆及时交给乙方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隐瞒事实之处。

6、质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和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保险期满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乙方有权代为办理续保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经征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满乙方未受甲方清偿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行使质押权。

1、借款人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

2、借款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单方毁约的。

4、甲方向乙方隐瞒质押物共有等权属重复质押、出资(合资)、转让以及虚假登记等严重危害质权实现的事项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

6、借款人违反了与出借人、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7、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采取补足或其他担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示违约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违约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经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长期间内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纳质押物保管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每月应交纳金额的10%计算。

2、质押期间,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价值相当的质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处分质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质押物原状或提供相应的补充担保,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4、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等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质押权等权利瑕疵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各方对合同的解释存在争议时,以保证乙方利益为原则处理纠纷。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加指模):

乙方(签名加指模):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__壹辆,排量:______,颜色:______,车牌号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月利息___。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车牌抵押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出质自己所有的车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质押物基本情况,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牌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入户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乙方,该车辆及相关证件(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拍卖或变卖费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对该质押车辆自由支配使用,包括变卖或拍卖等。

六、甲方承诺同意,车辆质押期间乙方可转质质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还清借款的,乙方可对质押物做适当地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八、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凭证真实有效;质押车辆未涉盗抢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争议;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情形。

九、若甲方违反第九条保证条款的,乙方有权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起诉。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和质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

十四、 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地充分

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甲方:

乙方: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解析【第五篇】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签定的第________________号当票和________年车字典第023号《中徽典当借款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车作为质押典当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民法典》、《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定质押的质押物情况。

1、车辆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号码efe97f354000、漆型颜色黑色、入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行驶公里数。

2、甲方将上述汽车质押给乙方,将汽车和汽车有关证件:费凭证、保险单等由甲乙双方检查确认签字后封存交乙方保管。

甲方在本合同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协商,在缴清前期费用后经乙方同意可以办理续当,续当需签订《续当合同》。

第三条质押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典当期满或续当期满后如果甲方逾期还款的,乙方对逾期当金按每月%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综合费用,并按每月%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利息,另甲方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汽车质押典当给乙方,甲方以质押物优先受偿乙方款项的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典当期间乙方保管质押物,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质押物并有义务保持质押物的外部完好无损,甲方可随时检查。汽车质押期间,如外部出现损伤,由乙方负责。因停放时间过长,造成内部损伤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失赔偿金由乙方优先受偿。

第九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当在____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绝当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委托书对质押物委托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乙方优先受偿当金、综合费用、利息、违约金及乙方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等。

第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登记事项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法归还当金以及支付综合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部当金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甲方承诺: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处、车管所各执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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