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厂房场地租赁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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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 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 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 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六、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 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 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八、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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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在乙方获悉甲方场地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场地
1.场地位置:出租的场地位于 厂区内。(具体位置: 厂区内, 侧围墙、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待双方测量后确认。
3.场地租赁期限:经双方同意,该场地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4.场地现状: 场地为空地。
5.租赁费每年大写: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租赁费按年交纳。第一年租赁费限于 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赁费必须于第二个续租年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资在租赁的场地上建造混凝土搅拌站,并且乙方保证其建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应建筑、消防等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规范引发的事件、事故与甲方无关。
2.厂房建造期为 个月,从乙方进场日起算。超过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担甲方相应的租金损失。
3.为充分发挥企业利益最大化,乙方保证在其租赁期间只采购甲方生产的水泥用于生产。
4. 门卫人员工资及过磅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甲方义务
1.因租赁的场地系政府划拨土地,在场地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政府动、拆迁、收回土地信息。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供应源。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约定好的建造期内完成搅拌站的建造。
2.乙方有义务维护该租赁场地四至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四至范围内的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筑物及围墙倒塌乙方必须负责修缮、维修。
3.乙方拉运混凝土的车辆及人员安全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服从,在约定的期限内撤离场地。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从甲方原有水、电源供应处自行接至搅拌站内,水、电源接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保证接至搅拌站内的供电、供水费用独立核算,并安装水、电表。用电费用由电力部门按规定直接收取,水费按照商业用水价格由甲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甲方不予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租赁场地及四至范围内建筑物设施损坏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2.在租赁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需对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折价予以补偿。
3.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均不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篇3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厂房产权所有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