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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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换届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将换届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一同谋划、一并部署,体现了省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刚才,黄冈和荆门市委组织部作了发言,介绍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管理的经验,讲得很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下面我讲3点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一目标,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力地推动了“两个满意度”的稳步提高。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方方面面大力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团结战斗的结果,是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们辛勤付出给予的充分肯定。回顾这些年的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合力明显增强。省委始终将整治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省委会连续3年把整治工作列入会工作要点,先后5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年,又专门部署开展了以“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主题、“五个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省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整治工作部内协调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了整治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都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去年一年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共召开研究整治工作的会议254次,市州党委书记做出专门批示50余次。

第二,集中教育宣传,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明显强化。20-年,集中开展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教育宣传。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省直单位和市、县共5000余人在116个会场参加了会议,以会代学效果明显。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20余万名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测试,在《湖北日报》和《党员生活》杂志集中刊发了21名领导干部撰写的体会文章。据统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达6800余次,举办专题培训班802个,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200余次。

第三,突出改革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整治工作开展的这几年,是我省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力度最大、创新成果最多、创造经验最多的几年。李源潮同志5次批示肯定我省干部监督创新工作,中组部有关刊物50余次刊登我省干部监督创新经验。襄阳市实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孝感市开展的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检查,被写入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成为党内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等,受到中组部充分肯定。

第四,改进方式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监督检查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力度不断加大。20-年以来,省委派出巡视组连续3年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对所有市州、县市区和88个省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根据巡视检查情况,逐一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此外,切实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单位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情况的监督,共派人列席会议182次,审核拟讨论干部人选材料3400余份,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条。

第五,开展专项治理,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的力度明显加大。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加大直接查核力度。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正式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形成了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一项党代会工程,是组织部门的硬任务、硬指标。到召开时,能否确保我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实现,今年尤为关键,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还很艰巨,不能有丝毫松懈,不能有丁点耽误。

第一,充分认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面临的严峻形势。从中组部反馈的20-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数据看,我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与干部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对民调数据反映出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严峻形势,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上做到不松懈、不动摇。

第二,充分认识换届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考验。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契机。同时,集中换届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再加上社会对换届人事安排关注度高,这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又是一次重大考验。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换届搞好了,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就有了保证。如果换届搞不好,这些年的努力就会功亏一篑。要结合集中换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对拉票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动真格、硬措施、严追究,一经发现,就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第三,充分认识当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总体要求。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稳步提高。一方面,要全力以赴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立足一个“早”字,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前做到家;突出一个“严”字,在严肃换届纪律上敢于动真碰硬;落到一个“人”字,形成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强大合力;重在一个“实”字,务求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扎实有效。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发挥民意调查结果的杠杆作用;着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网络化;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着力查处选人用人问题;着力加强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对中央的这些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做好换届工作是今年组织系统的中心任务,严肃换届纪律是今年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和省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纪委、中组部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今天上午,鸿忠书记和长安部长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坚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为主题,以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为主线,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旨,惩防并举,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干部监督各项工作,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用全面的整治成效保证“两个满意度”稳步提高。要确保这“两个保证”目标实现,关键是要在严肃换届纪律与推进整治工作中找准结合点,抓好统筹兼顾,实现齐头并进。

第一,统筹换届纪律教育与整治工作宣传。20-年全国民调结果显示,我省有%的人认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是整治工作最有效的措施;有%的人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看法来源于“书报电视等媒体”,还有%的人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这说明,宣传教育对公信度的影响很大。要统筹换届纪律教育和整治工作宣传,将其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来抓,使其成为选人用人公信度新的增长点。一是及早教育。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要抓在歪风泛起之前。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他们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保证不出事、少出事。要加强对落实4个100%情况的审核把关,对换届纪律知晓率、签署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召开民生活会没有达到100%的地方,做到换届方案不批准,换届工作不启动。二是主动宣传。整治工作宣传,要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要善于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严肃换届纪律的措施,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使整治工作让社会了解、让群众理解、赢得各方支持。前不久,省委组织部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刊发了严肃换届纪律答记者问,近期还将以刊发评论文章、开展媒体访谈等方式开展公开宣传。各地都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形成宣传声势。三是及时应对。要高度关注舆情,尤其是对媒体和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混淆视听和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统筹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与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是这次换届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好这一要求,既要注重在换届中运用好这些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经验,又要结合换届工作特点进一步深化拓展监督检查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要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考察环节要将是否违反换届纪律列为考察对象公示通知的举报内容,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要求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选举环节要请代表和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落实监督制度。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党委(党组)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必须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并请其派人列席。凡是考察对象,必须提前征求纪检等机关意见。目前省纪委已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委提前对反映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清理,组织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避免因查核不及时影响换届进程。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开展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检查。换届选举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还要派出指导组,对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为了深化监督检查工作,省委组织部还将总结推广荆门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管理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结合巡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自查、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制度。

第三,统筹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与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查处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严肃换届纪律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干部监督工作要敢于战斗、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主要就体现在查处上。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发挥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12371手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作用,加强与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和认真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及各类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举报。要学习黄冈市聘请换届风气信息员的做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主动了解和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突出查核重点。

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涉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5类问题的群众举报,要按规定迅速报请领导阅批,紧急情况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对反映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的,采取谈话提醒、函询等预警处置措施。对反映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会同纪检机关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结束前办结。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三是严格追究问责。对查实的违反换届纪律等违规违纪用人行为,要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坚决处理到位。对压案不查以及在查处中走过场、在处理上搞大事化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为了加大直接查核力度,提高查核质量,今年省委组织部准备研究建立选人用人案件协查员队伍和协查工作机制,希望各地积极开展探索,提供有益经验。

第四,统筹换届风气考核与发挥民调结果杠杆作用。这次会上,分别向各市州和省直单位通报了20-年整治工作的有关数据,包括全国、全省民调“两个满意度”和“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及举报受理和查处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把这些数据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一是抓好数据分析。要发挥好民调结果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作用,认真分析数据背后反映的问题和倾向,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奠定基础。既要通过比较年度测评数据,找准自己在全国、全省的位置,明确努力方向;又要通过分析分项调查数据,了解干部群众对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看法意见,弄清问题症结;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受省委会委托,省委组织部将采取一定形式向省委委员和市州、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征求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用好民调杠杆。这些年我省“两个满意度”能够有所提高,关键是用民调这根杠杆把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撬动了起来。要继续用好、用活、用足民调这根杠杆,突出县一级这个重点层次,县一级是组织工作民意调查的基本面,对满意度的升降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抓住党政部门这个薄弱领域,省直、市直机关的满意度一直明显低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整治工作的一个“短板”。近年来,离退休人员的满意度一直是最低的,要注意适时向老同志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要进一步扩大满意度的增长点,满意度高的地方,不能满足现状、停滞不前;满意度低的特别是出现下降的地方,要奋起直追,争取有较大幅度提高,从而实现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水涨船高”。三是开展换届风气考核。为了强化各级党委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责任,省委组织部将以民调结果为基础,以“五看”为主要内容对市州进行换届风气考核。即:一看民意调查中换届风气的满意度情况;二看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情况;三看接到的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情况;五看换届纪律干部群众知晓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市州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排名在后5位,群众对用人上不正之风反映强烈的,不得提拔重用。各地也要层层开展换届风气考核,乡镇换届结束后,县里要及时考核;县一级换届结束后,市里要及时考核。

第五,统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仅要把干部选准选好,而且还要把选上来的干部管住管好。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一是贯彻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以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二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会同纪检机关认真抓好中央《报告有关事项规定》和《移居管理规定》两项法规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使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审计等机关认真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任中审计力度,运用好审计成果,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干部监督队伍建设问题。近年来,干部监督机构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适应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一要选好配强干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选拔那些敢于坚持党性原则、熟悉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干部。二要充实增加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市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至少应配备2至3人,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要明确1名副处长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三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落实举报受理查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专项工作经费。省委组织部将结合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督办,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上述要求情况进行检查。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用人风气,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省委组织部针对换届工作制定了组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八条纪律要求:一是严禁传谣信谣,不准散布同中央、省委换届政策相违背和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听信传播小道消息;二是严禁亲疏有别,不准搞小圈子,以人划线,拿原则作交易;三是严禁弄虚作假,不准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和案件调查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四是严禁跑风漏气,不准私自询问、打探和泄露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和干部工作秘密;五是严禁替人说情,不准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六是严禁封官许愿,不准违背组织原则或者假借组织名义干预下级和相关单位的人事安排;七是严禁收受礼品,不准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八是严禁接受吃请,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执行这“八条禁令”,发扬连续作战的过硬作风,锤炼敢于亮剑的战斗精神,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新的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二篇】

“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

项(附件。

1

),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9

个(附件。

2

)。抽查组织部门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教育局依据《教育法》规定对全区教育工作监督管理,并按照“随地管理”原则,由各校、幼儿园建立本单位监管对象名录库,抄送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使用。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构成,(附件。

3

60。

%。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对某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百姓诉求较多的抽查事项,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抽查。

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科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科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发起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发起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

2

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发起科室指派

1

名科级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

5%。

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2

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发起科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通报等形式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双随机”抽查是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双滦区教育局。

2016。

10。

10。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三篇】

2015。

58。

号)、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按照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各单位(部门)加快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全州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1.

依法监管。

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

2.

科学监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要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建立健全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3.

阳光监管。

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4.

综合监管。

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2017。

5

10。

2017。

12。

31。

2018。

12。

31。

日前,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

10%。

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2019。

12。

31。

日前,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州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2020。

12。

31。

日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包括本部门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本级政府编制和法制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统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5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法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将采取抽查方式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5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抽查细则。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细则报各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实施方案报州工商局汇总,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向社会统一公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5

10。

日前)。

依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细则)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随机生成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也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责任单位:州工商局牵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时限:

2017。

5

10。

日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开始实施,由法制部门汇总后录入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并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

2017。

年度抽查计划应于。

5

10。

日前编制完成并录入,今后每年。

1

31。

日前编制完成并录入)。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

3%。

;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

20%。

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

100%。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州、县(市)二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和行业标准化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抽查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

“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由州软环境办会同州法制办制订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责任单位:州软环境办、州法制办;完成时限:

2017。

5

31。

日前)。相关部门有联合抽查意向的,报同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并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级政府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责任单位: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大力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各部门按照《吉林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依托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展抽查结果的搜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州工商局组织协调州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全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配套制度,做好全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按季度调度通报各县(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要参照州政府做法,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州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一致、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可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及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鼓励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检查结束后,要将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成卷归档,主动接受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由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人社局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州政府将根据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本方案及附件电子版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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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文成哲。

车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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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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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四篇】

我们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为重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刚才,洪祝同志就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能、工作方式以及筹备情况等作了说明;会议讨论了由中组部起草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送审稿)》;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制定《实施意见》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都赞成。会后,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译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译民同志站在事关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政权长治久安的高度,对此作过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这些年来,围绕干部监督工作,各地各部门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扎实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不断取得新进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年9月,经中央同意,中组部在郑州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题。

-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干部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克服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保障,也是我们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还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组部机关在**年机构改革时,为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根据曾庆红同志的意见,撤销了干部调查审理局,成立了干部监督局,实现了工作职能的重要转变。以上这些充分说明,近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已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使干部监督工作既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草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报告还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上述部署和要求,是当前和今后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

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总体部署,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吴官正同志在会上都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为我们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中央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既要搞好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腐败问题。

年前中央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别强调要在健全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新突破。会议还明确提出,要把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必须抓好的一件大事。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干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向和工作任务都己明确。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形成干部监督合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围绕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联系和合作的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整合力量,作用互补,加强配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建立联席会议,就是要用制度的形式,把这种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等部门组成,中组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是,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认。履行好这些职能,是联席会认成员单位的共同责任。

准确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前提。总结近年来的成功经验,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千部监督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与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大治本力度,务求实效。要以《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和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以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载体,做到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创新为动力,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需要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密切联系,搞好工作协调和配合。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主要是进行纪律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主要是进行经济责任监督,来信来访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则主要是日常管理监督。这几个方面的监督,职能上各有侧重,但作用上相互衔接和补充,目标都是一致的。希望大家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各负其责,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形成合力。中组部将继续配合中央纪委完善巡视制度,重点是对省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署等部委,继续做好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加强与人事部、国家信访局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开发利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搭起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过适当形式,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中组部要认真听取其他成员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尽快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

要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是要坚持开好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议题亦可加开,由成员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经办公室协调后作出安排。提出议题的单位要精心做好上会材料的准备工作。每次会议的议题一般要提前半月通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二是要保证联席会议质量。每次会议的议题要明确,重点要突出。会前要搞好调查研究,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三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搞好服务和协调,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商定事项的落实。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给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还会遇到新的问题。我们要把这些问题放在社会生活的大背景下,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去研究,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对策。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下去,带头搞好调查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一些调研课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必要时也可以组织社会力量共同研究攻关。

要善于发现基层加强干部监督的创造性实践,及时总结完善,加以推广。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源头活水。这些年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些好措施、好办法,大多数是基层首先创造出来的。我们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监督部门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要加强指导,认真解决探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发现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帮助他们总结提高,不断完善,形成指导工作的经验,及时在面上推广,不断把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引向深入。

要围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创新。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办法,只有体现在制度上,才能巩固和坚持下去。制度建设要立足于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着眼于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要统筹兼顾,注意相互之间的衔接与配套,避免脱节或冲突。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要认真执行,不够完善的制度要及时健全完善,需要建立的新制度要抓紧研究建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创新还应包括联席会议制度的创新。通过联席会议这一形式,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本身就是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大胆探索,努力使这一工作载体真正取得实效。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了。希望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五篇】

为在全市建筑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9〕4号,附件1)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事项外,原则上所有的建筑市场监督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罚处理,注重信用惩戒;对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以监管方式创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一)监管对象。

2.本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监管事项。

1.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3.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6.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7.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其他相关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责任分工。

1.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其行业市场主体、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处。

责任部门:工程质量监管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造价站。

2.对市政工程及其行业市场主体、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

分管领导: 。

牵头部门:市政设施建设处。

(二)健全抽查“一单两库”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照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统称“一单”)。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托省、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具体包括项目库、企业库和人员库;《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包括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可吸收相关专家参与。也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辅助和支撑。牵头部门应会同责任部门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1.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在建建筑工程,每个月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项目进行抽查;对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组织抽查,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对存在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科学实施随机抽查。

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1.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根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现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4)准备相关材料,与主管部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5)和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处罚处理决定书及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等资料单独立卷,在项目部留存,随时备查。

2.相关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填写《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抽查记录表》,一份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五)强化结果公示运用。

1.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予以处罚处理的应有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评价导则》等规定,将符合相关情形的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2.抽查结束后,牵头部门负责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核实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七)加强层级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履职情况的监督。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方案。“一单”需明确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向社会公布。“两库”需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形成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工作方案、《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9月底前对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组织一次抽查。牵头部门于9月28日前汇总形成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连同本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7),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中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应提出整改建议、进行督查,记录整改落实情况。抽查情况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六篇】

同志们:

刚才,佃x同志通报了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张店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我们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张店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去年以来,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基本实现全覆盖,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到位”:一是协调推动到位。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启动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县政府实施方案全部出台、领导小组全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运转。二是工作推动到位。严格落实“一单一细则”,按时完成“两库”建设;完成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3次,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次,基本实现发起一次或联合参与一次双随机工作的目标,为实现常态化积累了经验。三是监管服务到位。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初步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服务、积极作为的结果,也是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距离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部门没有彻底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还在继续采取传统的市场“巡查制”,加重了企业负担;有的部门没有理顺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不明确,导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不高;有的监管靶向性不强,随机抽查的质量和效果不佳;有的企业反映还存在多头重复检查、检查过多过滥、随意任性执法等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年底要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也是我区“重点工作攻坚年”、差异化流程再造、“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重要改革事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推进改革任务。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关系,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实现有机结合,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让服务走在监管之前,持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优化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双随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实现“常态化”。常态化要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抽查事项,要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实现多样化;二是抽查任务,突出重点、贯穿全年、有序推进,实现日常化;三是业务支撑,有“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完整体系,实现制度化;四是抽查结果,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全部公示,实现公开化。实现这四个方面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今年部门联合抽查,在参与部门、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和抽查次数上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参与部门从去年的4个扩展到今年的16个,抽查事项从4项增加到16项。抽查企业数量方面,预计检查企业户数达到万户。抽查次数方面,去年是要求每个部门发起或参与一次;今年的目标是“1+n”,即要求每个部门至少要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这也是“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减少干扰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实现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严格按照今年抽查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夯实目标责任,主动发起抽查,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要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监管精准度的有效举措。从全市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正在试点推行、空白点很多,提升空间很大。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填补空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是要积极探索研究信用风险分类办法,以真实、简约、有效的分类规则推进精准监管,将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要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一年随机抽查一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二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检查方法,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线监测、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对风险程度一般或较低的企业,可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一律实行现场检查方式。

(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来看,这项工作依然处于起步和融合阶段,物理上的“联”基本实现,“1+12”的化学融合还任重道远。制度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要突出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坚持标准引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目的,就是要将行政检查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果监管规则和标准秘而不宣,市场主体就会无所适从;如果执法者自由裁量权太大,就会导致寻租甚至滋生腐败。因此,要把实施标准化监管作为规范随机抽查的有效手段,全面落实山东省地方标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匹配、抽查实施、后续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全流程,都严格按照标准推进,确保实现规范监管。二是要强化信息化支撑。要按要求全流程应用省工作平台,保证抽查计划自动生成、检查结果自动公示、监管数据自动存档,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利用省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功能,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等的重点改革事项,切实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参与、责任明确、密切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各级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监管执法各领域中,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真正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系统改革抓紧抓实,切实提升系统的重视程度。同时,要注重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的统筹整合,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确定参与部门,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专项整治联查为辅,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通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1+n”抽查要求、16项抽查事项完成情况以及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更大成效。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七篇】

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和基于信用风险等级的随机抽查模式,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一单两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数据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深入推进联合抽查。

不断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谋划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将今年来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大力组织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时将指定制定的年度计划和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

积极探索气象部门监管领域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等途径,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将双随机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

各单位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要求,减少重复抽查,密切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

(四)注重情况反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八篇】

[2015]58。

[2015]2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随机抽查事项以公开发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准。超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不得以调研、核查、调查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

第四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文明执法、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局成立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牵头负责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办公室协调负有监管职责的各处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职责。

第六条:建立独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管理权限做好监管工作。

第七条: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由相关业务处提供具体用地项目、矿山企业名录、土地使用人信息,法制股汇总建立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法制股会同局有关处室建立。

第八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法制股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抽查主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各抽查主体按照业务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的变动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执法检查人员应为本部门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各抽查主体应按年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随机抽查的过程应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索。

第十五条:随机抽查可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一定时期内已被抽查过的检查对象,再次被随机抽到的,可以重新抽取检查对象,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可重新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七条:各抽查主体实施执法检查时,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相关检查工作规则。

第十八条:开展执法检查应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2

人,检查组组长应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抽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第二十条: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应将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第二十二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对外公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按照“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省局各业务处、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多头布署,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实施检查。

1.“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实施随机抽查。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2.对未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检验检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等事项,按现有监管方式严格监管。对特殊重要领域,要健全生产、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检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记录、留痕可查,严禁人为篡改。

3.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对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方式,对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严重风险要进行过筛式排查。

1.编制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梳理我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依法定职责增加相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我省抽查事项清单。省局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但不得超过100%;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为企业市场主体的5%。各业务条线可根据监管职能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省局按照各业务监管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库、收费价格单位库(主要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食品生产主体库、食品流通主体库、餐饮单位库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库。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如产品、项目、行为等其他主体库。

其他涉及药品监督和知识产权监管的市场主体库,由省药品监督局和省知识产权局自行建库。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市、县(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在各市、县(区)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各业务条线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各级各业务条线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时,可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技术特点以及担任角色等细化执法检查人员身份标签。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建立辅助检查人员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4.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在总局抽查工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定完善我省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内容、公示程序等。

5.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下“双随机、一公开”模块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局将不断完善该工作平台的功能,以满足双随机抽查工作各个阶段、多种模式的抽查工作需求,提高双随机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畅通数据归集路径,确保各类专业性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主体名下。

(一)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省局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市、县(区)可按照省局抽查计划制定本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市、县(区)年度抽查计划应于每年1月初制定完成,原则上与省局计划统筹考虑,明确抽查比例、抽查范围和时间安排,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由总局统一制定抽查计划的业务条线,应按照总局统一计划要求实施。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2019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对象由省、市、县(区)局按照分工进行抽取。抽取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的同时,注重监管效果,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取过程应与纪检部门、相关监管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确保公开、公正。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执法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既可以以本区域为单位抽查,也可以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既可以电脑抽取,人工匹配,也可以电脑抽取,智能匹配。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需要现场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与被委托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到场实施检查。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涉企数据共通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平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的督查考核工作,依照总局文件规定的情形追责免责。省局将对各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必要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南【第十篇】

同志们:

刚才,x同志通报了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x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我们审议并原则通过了《x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去年以来,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基本实现全覆盖,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到位”:一是协调推动到位。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启动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县政府实施方案全部出台、领导小组全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运转。二是工作推动到位。严格落实“一单一细则”,按时完成“两库”建设;完成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3次,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次,基本实现发起一次或联合参与一次双随机工作的目标,为实现常态化积累了经验。三是监管服务到位。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初步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服务、积极作为的结果,也是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距离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部门没有彻底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还在继续采取传统的市场“巡查制”,加重了企业负担;有的部门没有理顺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不明确,导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不高;有的监管靶向性不强,随机抽查的质量和效果不佳;有的企业反映还存在多头重复检查、检查过多过滥、随意任性执法等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年底要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也是我区“重点工作攻坚年”、差异化流程再造、“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重要改革事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推进改革任务。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双随机监管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关系,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实现有机结合,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让服务走在监管之前,持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优化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双随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实现“常态化”。常态化要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抽查事项,要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实现多样化;二是抽查任务,突出重点、贯穿全年、有序推进,实现日常化;三是业务支撑,有“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完整体系,实现制度化;四是抽查结果,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全部公示,实现公开化。实现这四个方面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今年部门联合抽查,在参与部门、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和抽查次数上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参与部门从去年的x个扩展到今年的x个,抽查事项从x项增加到x项。抽查企业数量方面,预计检查企业户数达到万户。抽查次数方面,去年是要求每个部门发起或参与一次;今年的目标是“1+n”,即要求每个部门至少要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这也是“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减少干扰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实现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严格按照今年抽查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夯实目标责任,主动发起抽查,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要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监管精准度的有效举措。从全市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正在试点推行、空白点很多,提升空间很大。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填补空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是要积极探索研究信用风险分类办法,以真实、简约、有效的分类规则推进精准监管,将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要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一年随机抽查一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二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检查方法,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线监测、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对风险程度一般或较低的企业,可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一律实行现场检查方式。

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来看,这项工作依然处于起步和融合阶段,物理上的“联”基本实现,“1+12”的化学融合还任重道远。制度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要突出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坚持标准引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目的,就是要将行政检查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果监管规则和标准秘而不宣,市场主体就会无所适从;如果执法者自由裁量权太大,就会导致寻租甚至滋生腐败。因此,要把实施标准化监管作为规范随机抽查的有效手段,全面落实x省地方标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匹配、抽查实施、后续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全流程,都严格按照标准推进,确保实现规范监管。二是要强化信息化支撑。要按要求全流程应用省工作平台,保证抽查计划自动生成、检查结果自动公示、监管数据自动存档,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利用省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功能,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等的重点改革事项,切实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参与、责任明确、密切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各级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监管执法各领域中,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真正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系统改革抓紧抓实,切实提升系统的重视程度。同时,要注重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的统筹整合,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确定参与部门,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专项整治联查为辅,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通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1+n”抽查要求、16项抽查事项完成情况以及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更大成效。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我们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为重点的干部监督工作。刚才,洪祝同志就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能、工作方式以及筹备情况等作了说明;会议讨论了由中组部起草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送审稿)》;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制定《实施意见》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都赞成。会后,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译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译民同志站在事关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政权长治久安的高度,对此作过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这些年来,围绕干部监督工作,各地各部门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扎实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不断取得新进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年9月,经中央同意,中组部在郑州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问题。

-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干部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克服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保障,也是我们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还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组部机关在**年机构改革时,为了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根据曾庆红同志的意见,撤销了干部调查审理局,成立了干部监督局,实现了工作职能的重要转变。以上这些充分说明,近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已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使干部监督工作既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草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报告还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在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上述部署和要求,是当前和今后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

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总体部署,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吴官正同志在会上都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为我们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中央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既要搞好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腐败问题。

年前中央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别强调要在健全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新突破。会议还明确提出,要把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必须抓好的一件大事。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干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向和工作任务都己明确。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形成干部监督合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围绕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联系和合作的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整合力量,作用互补,加强配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建立联席会议,就是要用制度的形式,把这种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等部门组成,中组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是,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认。履行好这些职能,是联席会认成员单位的共同责任。

准确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搞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前提。总结近年来的成功经验,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千部监督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与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大治本力度,务求实效。要以《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和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以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载体,做到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创新为动力,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需要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密切联系,搞好工作协调和配合。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主要是进行纪律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主要是进行经济责任监督,来信来访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则主要是日常管理监督。这几个方面的监督,职能上各有侧重,但作用上相互衔接和补充,目标都是一致的。希望大家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各负其责,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形成合力。中组部将继续配合中央纪委完善巡视制度,重点是对省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署等部委,继续做好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加强与人事部、国家信访局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开发利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搭起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过适当形式,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中组部要认真听取其他成员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尽快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

要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是要坚持开好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议题亦可加开,由成员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经办公室协调后作出安排。提出议题的单位要精心做好上会材料的准备工作。每次会议的议题一般要提前半月通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二是要保证联席会议质量。每次会议的议题要明确,重点要突出。会前要搞好调查研究,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三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搞好服务和协调,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商定事项的落实。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给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还会遇到新的问题。我们要把这些问题放在社会生活的大背景下,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去研究,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对策。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下去,带头搞好调查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一些调研课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必要时也可以组织社会力量共同研究攻关。

要善于发现基层加强干部监督的创造性实践,及时总结完善,加以推广。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源头活水。这些年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些好措施、好办法,大多数是基层首先创造出来的。我们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监督部门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要加强指导,认真解决探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发现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帮助他们总结提高,不断完善,形成指导工作的经验,及时在面上推广,不断把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引向深入。

要围绕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创新。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办法,只有体现在制度上,才能巩固和坚持下去。制度建设要立足于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着眼于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要统筹兼顾,注意相互之间的衔接与配套,避免脱节或冲突。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要认真执行,不够完善的制度要及时健全完善,需要建立的新制度要抓紧研究建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创新还应包括联席会议制度的创新。通过联席会议这一形式,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本身就是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大胆探索,努力使这一工作载体真正取得实效。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了。希望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换届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将换届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一同谋划、一并部署,体现了省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刚才,黄冈和荆门市委组织部作了发言,介绍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管理的经验,讲得很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下面我讲3点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一目标,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力地推动了“两个满意度”的稳步提高。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方方面面大力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团结战斗的结果,是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们辛勤付出给予的充分肯定。回顾这些年的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合力明显增强。省委始终将整治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省委会连续3年把整治工作列入会工作要点,先后5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年,又专门部署开展了以“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主题、“五个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省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整治工作部内协调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了整治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都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去年一年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共召开研究整治工作的会议254次,市州党委书记做出专门批示50余次。

第二,集中教育宣传,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明显强化。20-年,集中开展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教育宣传。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省直单位和市、县共5000余人在116个会场参加了会议,以会代学效果明显。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20余万名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测试,在《湖北日报》和《党员生活》杂志集中刊发了21名领导干部撰写的体会文章。据统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达6800余次,举办专题培训班802个,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200余次。

第三,突出改革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整治工作开展的这几年,是我省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力度最大、创新成果最多、创造经验最多的几年。李源潮同志5次批示肯定我省干部监督创新工作,中组部有关刊物50余次刊登我省干部监督创新经验。襄阳市实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孝感市开展的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检查,被写入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成为党内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等,受到中组部充分肯定。

第四,改进方式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监督检查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力度不断加大。20-年以来,省委派出巡视组连续3年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对所有市州、县市区和88个省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根据巡视检查情况,逐一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此外,切实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单位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情况的监督,共派人列席会议182次,审核拟讨论干部人选材料3400余份,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条。

第五,开展专项治理,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的力度明显加大。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加大直接查核力度。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正式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形成了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一项党代会工程,是组织部门的硬任务、硬指标。到召开时,能否确保我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实现,今年尤为关键,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还很艰巨,不能有丝毫松懈,不能有丁点耽误。

第一,充分认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面临的严峻形势。从中组部反馈的20-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数据看,我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与干部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对民调数据反映出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严峻形势,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上做到不松懈、不动摇。

第二,充分认识换届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考验。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契机。同时,集中换届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再加上社会对换届人事安排关注度高,这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又是一次重大考验。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换届搞好了,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就有了保证。如果换届搞不好,这些年的努力就会功亏一篑。要结合集中换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对拉票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动真格、硬措施、严追究,一经发现,就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第三,充分认识当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总体要求。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稳步提高。一方面,要全力以赴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立足一个“早”字,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前做到家;突出一个“严”字,在严肃换届纪律上敢于动真碰硬;落到一个“人”字,形成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强大合力;重在一个“实”字,务求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扎实有效。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发挥民意调查结果的杠杆作用;着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网络化;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着力查处选人用人问题;着力加强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对中央的这些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做好换届工作是今年组织系统的中心任务,严肃换届纪律是今年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和省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纪委、中组部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今天上午,鸿忠书记和长安部长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坚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为主题,以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为主线,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旨,惩防并举,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干部监督各项工作,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用全面的整治成效保证“两个满意度”稳步提高。要确保这“两个保证”目标实现,关键是要在严肃换届纪律与推进整治工作中找准结合点,抓好统筹兼顾,实现齐头并进。

第一,统筹换届纪律教育与整治工作宣传。20-年全国民调结果显示,我省有%的人认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是整治工作最有效的措施;有%的人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看法来源于“书报电视等媒体”,还有%的人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这说明,宣传教育对公信度的影响很大。要统筹换届纪律教育和整治工作宣传,将其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来抓,使其成为选人用人公信度新的增长点。一是及早教育。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要抓在歪风泛起之前。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他们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保证不出事、少出事。要加强对落实4个100%情况的审核把关,对换届纪律知晓率、签署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召开民生活会没有达到100%的地方,做到换届方案不批准,换届工作不启动。二是主动宣传。整治工作宣传,要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要善于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严肃换届纪律的措施,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使整治工作让社会了解、让群众理解、赢得各方支持。前不久,省委组织部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刊发了严肃换届纪律答记者问,近期还将以刊发评论文章、开展媒体访谈等方式开展公开宣传。各地都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形成宣传声势。三是及时应对。要高度关注舆情,尤其是对媒体和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混淆视听和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统筹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与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是这次换届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好这一要求,既要注重在换届中运用好这些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经验,又要结合换届工作特点进一步深化拓展监督检查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要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考察环节要将是否违反换届纪律列为考察对象公示通知的举报内容,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要求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选举环节要请代表和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落实监督制度。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党委(党组)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必须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并请其派人列席。凡是考察对象,必须提前征求纪检等机关意见。目前省纪委已作出部署,要求各级纪委提前对反映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清理,组织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避免因查核不及时影响换届进程。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开展个别谈话,列席有关会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检查。换届选举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还要派出指导组,对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为了深化监督检查工作,省委组织部还将总结推广荆门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管理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结合巡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自查、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制度。

第三,统筹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与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查处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严肃换届纪律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干部监督工作要敢于战斗、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主要就体现在查处上。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发挥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12371手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作用,加强与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和认真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及各类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举报。要学习黄冈市聘请换届风气信息员的做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主动了解和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突出查核重点。

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涉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5类问题的群众举报,要按规定迅速报请领导阅批,紧急情况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对反映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的,采取谈话提醒、函询等预警处置措施。对反映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会同纪检机关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结束前办结。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三是严格追究问责。对查实的违反换届纪律等违规违纪用人行为,要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坚决处理到位。对压案不查以及在查处中走过场、在处理上搞大事化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为了加大直接查核力度,提高查核质量,今年省委组织部准备研究建立选人用人案件协查员队伍和协查工作机制,希望各地积极开展探索,提供有益经验。

第四,统筹换届风气考核与发挥民调结果杠杆作用。这次会上,分别向各市州和省直单位通报了20-年整治工作的有关数据,包括全国、全省民调“两个满意度”和“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及举报受理和查处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把这些数据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一是抓好数据分析。要发挥好民调结果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作用,认真分析数据背后反映的问题和倾向,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奠定基础。既要通过比较年度测评数据,找准自己在全国、全省的位置,明确努力方向;又要通过分析分项调查数据,了解干部群众对一系列重要问题的看法意见,弄清问题症结;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受省委会委托,省委组织部将采取一定形式向省委委员和市州、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征求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用好民调杠杆。这些年我省“两个满意度”能够有所提高,关键是用民调这根杠杆把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撬动了起来。要继续用好、用活、用足民调这根杠杆,突出县一级这个重点层次,县一级是组织工作民意调查的基本面,对满意度的升降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抓住党政部门这个薄弱领域,省直、市直机关的满意度一直明显低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整治工作的一个“短板”。近年来,离退休人员的满意度一直是最低的,要注意适时向老同志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要进一步扩大满意度的增长点,满意度高的地方,不能满足现状、停滞不前;满意度低的特别是出现下降的地方,要奋起直追,争取有较大幅度提高,从而实现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水涨船高”。三是开展换届风气考核。为了强化各级党委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责任,省委组织部将以民调结果为基础,以“五看”为主要内容对市州进行换届风气考核。即:一看民意调查中换届风气的满意度情况;二看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情况;三看接到的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情况;五看换届纪律干部群众知晓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市州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排名在后5位,群众对用人上不正之风反映强烈的,不得提拔重用。各地也要层层开展换届风气考核,乡镇换届结束后,县里要及时考核;县一级换届结束后,市里要及时考核。

第五,统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与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仅要把干部选准选好,而且还要把选上来的干部管住管好。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一是贯彻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以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二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会同纪检机关认真抓好中央《报告有关事项规定》和《移居管理规定》两项法规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使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审计等机关认真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任中审计力度,运用好审计成果,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干部监督队伍建设问题。近年来,干部监督机构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适应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一要选好配强干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选拔那些敢于坚持党性原则、熟悉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干部。二要充实增加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市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至少应配备2至3人,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要明确1名副处长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三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落实举报受理查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专项工作经费。省委组织部将结合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督办,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上述要求情况进行检查。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用人风气,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省委组织部针对换届工作制定了组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八条纪律要求:一是严禁传谣信谣,不准散布同中央、省委换届政策相违背和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听信传播小道消息;二是严禁亲疏有别,不准搞小圈子,以人划线,拿原则作交易;三是严禁弄虚作假,不准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和案件调查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四是严禁跑风漏气,不准私自询问、打探和泄露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和干部工作秘密;五是严禁替人说情,不准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六是严禁封官许愿,不准违背组织原则或者假借组织名义干预下级和相关单位的人事安排;七是严禁收受礼品,不准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八是严禁接受吃请,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执行这“八条禁令”,发扬连续作战的过硬作风,锤炼敢于亮剑的战斗精神,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万元,其中事故罚款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万元。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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