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优推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请尽快处理未结款项,逾期可能导致额外费用及法律措施。感谢配合,期待及时解决。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2024年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优推4篇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第一篇】

_______公司: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贵司已累计欠我司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 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

现我司郑重的请求贵司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如下账号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采取停止发货、付诸法律等其他必要之措施。 为了我们的长期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 谢谢!

特此函告!

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第二篇】

_______先生/女士:

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_______信用社签订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贷款/担保金额____________元,贷款到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期限____年,贷款现已逾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你将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人____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限你于十日内,履行清偿债务义务,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将会在金融征信系统中体现不良记录,我社将把你列入黑名单中,今后中国各金融机构都不会为你提供贷款方面业务,并且会影响到你本人就业困难,信用程度不够各大企事业单位不予录用,子女入学,录取的学校将会调取学生家长的征信记录,看到家长不偿还贷款,是不良信用户将影响子女无法入学,将在信用阶层和谐社会无法立足,如在此催款函下发的一个月内仍不能履行清偿债务义务,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委托黑龙江兴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关国兴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依法诉至法院主张债权,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等一切合理支出,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对于农户间垒大户贷款,多户贷一户用贷款,等一切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非正常手段获取的贷款,我社将移交公安机关经侦大队追缴债务,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特此函告

债权单位(催款单位):____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承办单位: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________

信用社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第三篇】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 **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您至今仍未付清首付房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按照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视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附件四第六条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章生效后,买受人如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套房屋总房款的'10%赔偿出卖人损失;

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 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第四篇】

________领导: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贵方与我公司签订了《________装饰工程合同书》。双方约定,贵方应于工程临近结束时,工程款应付总工程款的90%(进驻工地三日内支付我方30%,工程过半支付我方40%,工程临近结束支付我方20%)。20___年____月初期,我方依约将工程进程赶制尾期,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现应付工程款________元。

我公司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更好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应付款项支付我公司.

此致 敬礼

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3539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