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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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一篇】

摘要:能源是影响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新能源改革的推进,水利发电技术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本文针对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优化展开探讨,为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我国的小型水电站是指由地方、集体或个人集资兴办管理的,装机容量在25000kw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地区供电电网。由于我国水资源充沛,且分布较为分散,小型水电站已经成为我国水利发电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不仅是农村和偏远地区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给大电网发电以有力的补充。小型水电站由于装机规模较小,而且大多地处偏远产区,因此如何提高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水平,对提高小型水电站的产量和实现小型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实现小型水电站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建立健全技术考核和操作检查制度。

小型水电站虽然装机规模小,产量不高,但由于其对于偏远地区的供电和补充电网的巨大作用,仍然需要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建立科学的技术考核和操作检查制度。为了提高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水平,在进行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优化时,首先要求运行人员上岗前要做好安全规程和生产规章制度的培训,所有的上岗操作人员都要进行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投入工作岗位。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生产实习并进行操作规程考试,合格达标后才能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审查批准独立操作。当有员工离职6个月重新上岗时,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值班[1]。其次,小型水电站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监视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机组超出额定出力运行时,需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后续操作。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对存在缺陷和故障的.设备应该及时维修更换,保证所有的机械设备都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当检修设备投入运行前,检修人员需要向运行人员详细说明检修情况,共同启动机组,办理好交接手续。最后,要做好小型水电站水工观测、水文气象观测、备品消耗、磨损分析等记录资料的整理和报关,对水电站各系统、结构、电气、备品图纸要专人保管,以备不时之需。水电站的技术资料、检修资料要经常整理并归档,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保管,为水电站维修和技术人员使用提供方便。

2优化调度,提高运行效率。

小型水电站虽然装机容量小,但其设备原理和工作流程与大型水电站同样复杂。只有做好水轮机组发电的优化调动,提高其运行效率,才能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发电量。为了实现优化调度,提高运行效率的目的,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减小水力损失。

水轮机的流量、水头和机组的工作效率是决定水轮机发电效率的重要因素。在小型水电站的运营管理时,应该做好水电站的工作调度,保证流量、水头符合水轮机组的工作要求,避免因为调动不当引起无效弃水,增加水力损失。为了实现减小水力损失的目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对水工建筑进行观测和维修,并认真矫正水轮机的工作状态,保证水轮机工作系统的发电效率。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水源的水文情况和季节性变化进行记录分析,掌握水库调节规律,实现对水库的有效调节,最终实现减小水力损失,提高水电站发电效率的目的。

合理选择机型及机组合理配套。

水轮机是小型水电站进行电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在小型水电站设计时,一定要做好水轮机的机型选择,保证水轮机和发电机组的合理配套,以挖掘水轮机最大的工作潜力。在选择水轮机机型时,不仅要和发电机组配套,还需要符合当地的水源特点和水质特点,提高水轮机的使用寿命,以增加机组的出力。如果在水轮机选择时水轮机的容量大于发电机容量,那么将无法发挥水轮机的潜力,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如果水轮机容量小于发电机容量,则会导致发电机出力不足,增加发电机的额外损耗,缩短发电机组的使用寿命。为此,在进行水轮机机型选择时,一定要符合当地水源特点,并保证水轮机与发电机的额定转速相等,在提高水电站发电效率的同时,提高水轮机组的工作寿命。

最佳效率区的选择。

所谓最佳效率区是指单位流量最佳,单位发电能量最大,也就是发电效率最理想的区域。每一千瓦时电能所耗用的水流量,与电站的设计水头、设计效率成正比。实践证明,导叶开度最大,不一定是最佳运行区。最佳运行区要靠实际测试才能得出结论,也可向发电设备制造厂索取水轮机运转特性曲线来选择最佳运行区。据有关资料,最佳运行区段一般为导叶开度的75~85%[2]。

3实现运行操作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时代的来临,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在水力发电领域的应用,我国的水电站向着自动化、机械化和智能化发展着。虽然小型水电站发电量小,但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实现运行操作的自动化,提高水电站的工作效率。实现小型水电站运行自动化,不仅能够提高水电站运行的安全性,还能有效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为小型水电站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小型水电站的资金有限,且最大生产效力不高,因此在进行操作自动化建设时,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在保证经济性的前提下,提高小型水电站操作的自动化水平。为此,可以对水轮机组的开机、停机和调节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使工作人员只要在控制室进行指令操作,就能够使机组自动运行开机,直至符合带到系统所需为止。还可以对小型水电站的励磁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励磁的自动调节,使水轮发电机组能够自动进行功率分配,满足系统无功负荷的需要。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故障监测系统,实现对机组运行故障的远程实时监测,当故障发生时,该系统还能控制机组自动关闭,并给控制室恢复故障停机信号。

综上所述,小型水电站虽然单体装机容量较小,但却符合我国水力资源的分布特点。随着新能源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小型水电站的建设数量逐渐增多,不仅为很多偏远山区提供了优质稳定的电能,也极大的缓解了电网的供电压力。为了提升小型水电站的电能生产效率,各电站一定要提高对技术管理的重视,不断提升小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水平,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红梅.浅论中小型水电站运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7).

[2]李亦凡,史源,王德宽.中小流域水电梯级优化调度策略与方法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11).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二篇】

第十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假冒专利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八条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理专利行政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

(五)专利侵权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对专利行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对已驳回请求或者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同一请求人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对同一被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的,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被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的,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案件处理;中止案件处理请求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中止处理的,应当作出中止处理的决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处理: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成立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充分的;。

(二)被请求人所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设计的;。

(三)被请求人所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

(四)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不应当中止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在处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第二十一条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据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申请专利行政部门调查收集。书面申请应当载明需要调查分享的“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8篇)”,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产品或者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在专利申请日以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该产品不属于前款规定的新产品。

第二十三条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需要进行调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二)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图纸、账簿等资料;。

(三)对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登记并抽样取证;。

(四)对涉嫌制造侵权产品和涉嫌使用专利方法的场所进行现场勘验;。

(五)现场检查、摄录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设施;。

(六)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

(七)对可能灭失或者可能被销毁、被转移的合同、图纸、发票、账簿、标记等资料以及有关的物品和设施依法予以登记保存。

专利行政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有关当事人应当协助调查并提供证据,不得拒绝、阻碍,不得伪造、转移或者毁损证据。

第二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鉴定意见以及权利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损害结果等予以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或者使用侵权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或者使用侵权方法的专用零部件、工具、模具、设备等物品。

第二十六条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或者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的,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专利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生效后,同一行为人对同一专利权继续或者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查处。

第二十八条在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等展会上,当地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专利行政部门处理展会上的专利侵权纠纷,能够初步认定参展的产品、技术与专利技术相同或者等同的,可以要求被请求人将相关物品撤离展位。被请求人拒不撤离的,由当地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专利行政部门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书中具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条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

生产、销售标有专利标识的产品,专利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供生产日期的有效证明文件;拒不提供的,视为假冒专利。

第三十一条专利行政部门在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时,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假冒专利,不得为明知是假冒专利提供制造、销售、运输、仓储、隐匿、广告、展示等便利条件。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专利行政部门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接到专利违法行为举报或者发现涉及专利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专利行政部门。

专利行政部门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四章专利管理。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宣传、推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应当明示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

广告中涉及专利的,广告主应当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或者发布该广告。

第三十五条设立从事专利代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的专利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

(一)申报重大科研和新技术、新产品立项的;。

(二)从事专利技术、产品、设备进口贸易的;。

(三)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或者申办企业的;。

(四)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的。

在技术、产品、设备出口贸易中,涉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权的,可以请求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的专利文献检索机构出具专利检索报告。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等专利有效证明文件,利害关系人还应当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以专利产品或者技术为主要项目内容,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或者政府奖励的;。

(三)组织标注专利标记的商品进入商场、超市等市场流通领域销售的;。

(四)需要确认专利权权属和专利权法律状态的其他情形。

不能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文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给予其资金支持或者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八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考核评价体系,将创新能力与专利运用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将专利数量、质量和转化率作为其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专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其会员服务和经营行为的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章专利服务。

第四十条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重点行业专利专题信息数据库,进行专利信息加工和战略分析,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为专利运用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信息共享、市场开发、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专利审议机制,对与专利技术相关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审议,防止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流失或者侵犯专利权,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下列与专利技术相关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单位报批立项时,应当进行专利审议,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立项报告中对项目相关技术的专利权状况、专利侵权风险等作出评价:

(三)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经济活动。

第四十二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利咨询、鉴定专家人才库,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与专利有关的技术咨询、鉴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专利技术交易市场,支持专利技术交易机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设立和发展。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公益性维权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维权援助申请,免费提供相关事务咨询、纠纷解决方案等公共服务。

第四十五条从事专利代理、检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设立登记后,方可从事专利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相应资格、资质的,适用其规定。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中介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专利中介服务。

第四十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与监管,建立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专利代理人服务评价机制,引导、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第四十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利预警机制,监测和通报重点行业的国内外专利发展趋势、竞争态势等状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化解专利风险。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专利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专利专业人才培养,促进专利人才向职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专利资助、奖励的,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撤销奖励,收回资助、奖励资金,五年内不得申报政府专利资助、奖励,将其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难以确定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以产品销售价格乘以所销售产品的数量作为其违法所得。

订立假冒专利合同的,以收取的费用作为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为明知是假冒专利提供制造、销售、运输、仓储、隐匿、展示等便利条件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四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为假冒专利制作、发布广告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限期改正,并进行公告;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四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阻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5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三篇】

1.只有同时具备这三大特点我们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专利保护。它首要的特点就是具有独占性。专利的保护是法律赋予某个特定专利的一个保护范围,因此每种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发明都只能获取一个专利保护的资格,这就是所谓的独占性。在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任何侵犯专利权的这种独占性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

2.具有地域性。它的保护范围是受到国家或地域的约束的,一般而言,专利的保护只在特定的一个地域中受到保护,一旦超出了这个地域范围,就不会再有专利法来维护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因此专利权人如果想要让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扩大,最好就是在不同的地域都申请专利,这样就可以万无一失了。

3.时间性。一般而言,专利权人所拥有的一项专利都具有一定的期限,当期限已满的时候,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等专有权,而法律也不再保护其专利权。而如果专利权人想要继续维持自身的专利,在期限满之前可以继续申请。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四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城乡用电量大增,而设备和管理的改造升级却并未跟上,造成了低压配电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对此略作探讨,主要对低压配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低压配电管理相关的几个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配电低压管理。

0引言。

低压配电系统是由配电变电所(通常是将电网的输电电压降为配电电压)、高压配电线路(即1千伏以上电压)、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1千伏以下电压)以及相应的控制保护设备组成的,在管理中涉及很多问题,以下一一展开论述: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五篇】

水利工程建设由于场地开挖、弃渣等,占用地上的植被会受到直接的破坏,特别是有的电站建设施工破坏的有些物种只分布于该电站施工区及其周边地区,植被的破坏特别是对稀有植物的破坏对物种种群的分布和数量的影响是显着的.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时将占用一定的土地,如:耕地、林地等,在占用的土地中又分为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永久占地的利用方式将使生态环境发生永久性改变,临时占地只是临时改变土地利用状态.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占地上大量的地表植被遭到破坏,使该区域的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了动物的栖息地;同时水利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噪声对兽类、鸟类的干扰较大,建设中施工人员狩猎和盗猎活动等,使原来栖息在此的兽类、鸟类等迁移另寻新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机械冲洗水以及机械的含油污水,对动物生活的水塘、沟渠等水域产生一定的污染,恶化了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使爬行动物另寻新的栖息、觅食的环境.

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变了水体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如改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状况,造成土壤侵蚀或水涝,形成淤塞等.如在河道上修建滞留时间长的`调节性大中型水库,由于河流流速、液态改变,水深增加,水体溶解氧复氧能力下降,会导致有机污染降解能力下降,引起水污染加剧,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体的供水功能.

水电站的建设,使坝前后的水生境都发生重大变化,大坝建成后,水面加宽,水深加深,水流速度减缓,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鱼类的生存.

水库蓄水使得水位发生变化,原来水流较急河流变为水流较平缓水库,适于急流水的鱼类和水生生物种类数量逐渐减少,而适于平缓水流的鱼类和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均有增加的趋势,从而改变鱼类和水生生物组成.水库引起的低温水对水库上下游的鱼类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区域的气候及地质产生影响。

水电站的建设会影响区域的气候变化,尤其是水库的建设,由于形成广阔的水域,导致蒸发量比水库建成前明显增大,进入大气的水汽增多,导致降水增多,雾天增多,改变原来的气候特征.

水利工程建设产生淹没,一方面淹没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只能实行“生产、生活移民”,造成污染;另一方面淹没的农田、村庄会被浸出大量的污染物,造成污染.修建水库,水面积增大,导致区域的气候发生变化,造成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的疾病传播,影响人群的身体健康.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是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特点、工程影响因素,通过现状调查、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公开地预测和评价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及其它协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是否合理、可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要对当地的气候、水文、水质、土壤、陆生生态、水生生物等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根据现状调查的结果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并预测造成影响的程度.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具体地提出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在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建议,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工程保护措施。

(1)水利工程建设时选址选线应避开敏感的环境保护目标,不对敏感目标造成直接的危害.如:有的电站在建设时发现工程占地上有1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为了对这株植物进行保护,工程建设稍稍移动位置避开了对其的破坏.

(2)减少土地占用,尤其是减少永久性占地.水利工程建设需从不同坝址、不同坝高等方面分析工程方案的占地类型、占地数量及占地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水利工程施工中可利用城市、村镇闲置的空房屋、场地,不建或少建施工营地,或施工营地优化选址,利用废弃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园地等.

(3)水利工程建设时可合理安排施工季节,这对野生生物的保护具有特殊意义,尤其在生物产卵、孵化、育幼阶段,减少对其干扰,可达到有效的保护目的.水利工程大坝建设阻隔了鱼类的洄游,需设计专门的过鱼通道,水生生物繁殖和放流等设施.

补偿是一种重建生态系统以补偿因开发建设活动而损失的环境功能的措施.补偿有就地补偿和异地补偿两种形式,异地补偿是在开发建设项目发生地无法补偿损失的生态功能时,在项目发生地以外实施补偿措施.水利工程建设最常见的补偿是耕地和植被的补偿.

(1)植被补偿.植被补偿按生物物质生产等当量的原理确定具体的补偿量.补偿措施的确定应考虑流域或区域生态功能保护的要求和优先次序,考虑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功能的最大依赖和需求.补偿措施体现社会群众等使用和保护环境的权利,也体现生态保护的特殊性要求.植被补偿措施中迁地保护是保存种质资源的最为有效的措施,“迁地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前,建设单位应聘请当地林业部门、环保部门的人员在电站工程开工前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导小组,指导建设过程中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在生物多样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点重要植物(国家、省级保护植物、特有植物)进行逐一清查登记、标记,用油漆在树上编号、拍照、建档.因一般非专业人员难以识别重要植被,应聘请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的植物分类专家进行指导,以保证此项工作准确无误.有的电站在对国家及省级珍稀保护植物、地区特有植物进行“迁地保护措施”后,移栽植物生长正常,成活率90%以上.

(2)耕地补偿.水利工程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土地法”“占一补一”的规定进行补偿,占用耕地的耕层土壤肥力较高的,应严格按“土地法”中的要求给予保护,在工程施工前提前剥离堆集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及迹地恢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在工程建设中不得破坏规划用地以外的土地.

加强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加强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不仅要做好选址、选线论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做好“三同时”管理工作,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与施工队伍管理工作也特别重要.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理,废渣土只能倾倒于工程设计中的弃渣场,不能随意倾倒,因为若随意倾倒,对植被的破坏会十分严重,而且一旦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

禁止施工中乱砍乱伐林木,杜绝超计划占用林地及砍伐木材的行为.对施工人员要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同时要通过挂牌、粘贴实物图片等,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哪些是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便在施工中加以保护.

3小结。

水电是一种清洁能源,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可减少用煤量,从而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带动经济的全面发展,也为当地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同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与环境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使水利水电工程在为人类服务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实现生态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双盈.

参考文献:。

[2]闫自申.云南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研究[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07.

[3]本书编委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五)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七篇】

城市中的园林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分为私家花园、公园、企业机关或居住小区附属园林等几种。其中大多数城市以公园为园林生态的主体构成,而私家花园和居住小区附属园林则占据了较小的一部分比值。每一类的园林中都有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以及相应应对措施,将园林生态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完全解决才可以使得园林发挥其生态以及景观效果,通过园林工程施工的方法达到既能保护城市的生态,也能够构成优美景观,有供人休闲娱乐的作用。

在生态保护的理念下,园林施工的养护管理技术。

园林工程是城市的施工建设阶段往往会出现种种问题,在园林工程施工环节是关系到整体园林能否确保生态保护的关键,因此,应将园林工程建设作为核心管理环节,首先,在确保园林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园林工程的施工技术人员应从工程的施工细节入手,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场地平整与土壤处理,积极联系土建方与其达成共识,进而合理避免误工返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应依据园林工程施工现场状况,总结合理的平整方式与平整次序,以提升园林工程的施工效率,在园林工程施工中保护土壤的生态环境环节,施工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这是由于园林工程中土壤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园林植物后续的良好生长,因此,应对园林工程土壤质量进行不同理化性质的实验,化验分析,从酸碱度,孔隙度,透水,透气性以及持水性等层面进行测试分析,进而采取相应施基肥,培土,消毒等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培育,在园林工程施工环节中各类土壤质量,基肥施入量与翻挖深度,腐熟度均应符合相关园林工程环保标准要求,对于园林工程中苗木的选用应严格的把握质量关,在满足园林工程种植要求标准前提下,遵循植株健壮,苗干圆满通直,规格标准一致,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水平高等原则,同时,应确保园林工程中乔木的主干清晰明确,花灌木则应均匀分支,绿篱个体应呈现出上下均匀一致状态,且下部不应出现脱裸现象,球形苗木应根系完整发达,并且有茂密的枝叶,园林工程中种植乔木种类主根应在30cm左右,并且包含较多侧根和须根,在园林工程种植禾木根系部位不应出现劈裂现象,应包含健壮完整的顶芽,不应出现机械性损伤或病虫害,失水现象,应确保各类园林工程苗木具有旺盛生命力,并采用圃地进行苗木栽植,在清理场地环节,应注重将园林工程施工位置清理干净,不应遗留对园林工程中苗木生长有害的各类建筑垃圾,且清理阶段应尽量避免对园林工程中种植地进行大面积的不良踩踏致使苗木损坏,从而确保园林工程施工养护的同时,保护城市园林的生态环境。

园林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的分析。

施工队伍的选用。

园林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队伍的选用,园林工程管理的成败受施工队伍专业知识及素质高低的影响,施工人员的`因素对于城市园林工程的建设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就必须要求园林工程施工人员具备较强的艺术创造力,扎实的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及敏锐的观察力,并能够掌握园林工程建设技术知识促使园林工程生态保护和工程的良好建设,所以,选用园林工程施工队伍时,园林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建设技术资质,包括土方工程,绿化裁植,水池,护栏,等工程,并拥有足够数量的园林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营业执照及其相关的部门认可,另外,园林工程的施工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并加强对园林工程技术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培养和学习,使园林工程施工人员能够面对不同的施工环境,应用所具备的园林施工技术和知识,对园林建设的艺术性和美感进行正确的判断,并在生态环境良好维护的前提下,促使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并保证园林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园林工程施工中,施工队伍的专业水平落后正是园林工程的规模较小造成的,在很多时候,由于园林工程施工规模较小,因此大多是随便聘请一些小型的园林工程施工队伍,并不是十分注意园林工程的施工的质量。甚至许多园林工程施工团队的理念中认为私家花园只需要将几株植物挖坑栽下去就可以,在园林施工技术的掌握上严重不足。要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是从园林工程施工团队入手,提升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提高园林工程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另一方面需要从业主角度入手,在聘请园林工程施工团队的时候不要图一时的便宜,而使得花园的园林工程的施工质量不过关,造成多余的损失。

(二)园林工程施工工艺要求。

1.在园林绿化工程新工艺中,植物选苗是植物种植的关键,园林绿化施工开始后,经常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把需要种植的苗采购回来,要求采购人员在选择幼苗方面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和施工技术,能运用生态学知识和生物学来辩别有虫害的幼苗,结合园林工程的环境,气候,土壤等采购适合的幼苗,还有就是注意在运输途中不能损伤植物的根系,严格避免人为原因损坏幼苗,选择保护好植物的幼苗,可以增加植物的成活率,降低了工程的成本。

2.在园林绿化工程新工艺中,要优化处理园林工程中的土壤,由于土壤质量直接关系到植物幼苗的生长,所以首先应该对土壤颗粒,渗透,含水率,肥料条件进行认真分析,对不合格土质的进行及时处理与优化,根据树苗的大小决定了坑的形状和深度,为以后种植施肥工作做好准备,还要做好植物幼苗病害的防治工作,对幼苗及时进行修剪与保护,严格按园林工程设计图纸上的设计位置进行栽种,最后,及时对树苗修剪,浇水,除虫等工作,确保,在幼苗根部有一定的水浸泡,根据植物的高度来确定是否需要固定装置,优化处理园林施工中不合格的土壤,增加的成活率。

园林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

在园林工程施工时,要注重控制其施工质量管理,园林工程的质量,安全,成本是园林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园林工程施工进行适时的管理与控制是促使园林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园林工程施工隐患的排除及处理,例如,在园林工程新栽乔木的养护过程中,栽种植物需要在新环境经历一段时期才能逐步适应该环境的生长,所以,需要依据当地的气候、环境及土壤,对灌水,施肥,根部培土,遮阳防晒,喷雾等防护措施进行有效处理,并确保园林工程乔木根部的土壤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填充微酸沙质土壤,土壤肥力适中并适当的进行施肥,才能促使移植乔木成活率的有效提高;所以,在园林工程施工中,要严格的控制园林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基于园林工程施工建设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只要在园林工程施工中期严格控制管理施工技术,注重工程的后期养护,全面保护各类植物,生物生态系统,才能真正为其营造优质,良好的生长空间,在提升生产效益的同时真正优化城市社会环境,园林工程的施工建设十分重要,必须做好充分的园林工程施工准备,并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进行实时管理与控制,注重植被的后期养护,确保园林工程施工的调整与改善,除此之外,还能够在生态环境得以保护的前提下促进生产效益的提升,使园林工程建设得以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罗燕贞.园林生态保护及施工技术分析[j].现代园艺,,06:139.

[2]丁超,张崇晓,王志刚.园林的生态保护及施工技术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06:328.

[3]卢文龙.现代园林工程管理调查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水电站保护技术大全【第八篇】

摘要:我国的科技发展给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带来了很多方面的积极性的影响,我国的水利水电发展情况良好,面对我国各行各业对于水利水电的升级的要求,只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内部项目保持较高的质量,才能使其整体质量符合现代水利发电的需求。水电站是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部分,其大坝建设决定着水电站发电的质量以及水平,过去使用大坝施工工艺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大坝的技术需要了,而接缝灌浆工艺被广泛应用于大坝施工之中,本文根据对其的使用经验,对大坝接缝灌浆工艺进行分析。

关键词:接缝灌浆;水利施工;水电站建设;大坝施工。

煤炭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但是煤炭资源的数量相对有限,不合理的开采方式使我国的煤炭储备能力急速下降,因此只有合理分配与利用能源才能保持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而水能作为一种重要的替代性能源,在进行发电的环节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果想要保持水能被稳定输送,就必须保证水电站保持平稳运行,而水电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大坝的对于水电站的整体运行情况的影响最大,本文对其施工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1施工概况。

为了使对大坝的灌浆接缝工艺的分析更为具体精准,本文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具体的大坝施工进行分析,作为研究对象的水电站的基本情况如下:其位于江水的干流位置上,是为了保证水电规划的阶梯级设计而开发出的水库,其与城市市区的距离比较近,大约有75千米的距离,与河口相距的距离比较远,水电站的主体结构为混凝土结构,其坝形为双曲的拱形坝米奇基面位置的高程为1580米,拱顶中心位置的弧线长度大小为米,形成的中心角的角度是度。在水电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其蓄水位的盖度可以达到800米以上。根据水电站的实际需要,需要在其中开启25条横向的缝隙,通过这些缝隙将大坝分为16个坝段,不同的横缝之间的长度在22米左右,坝段的平均宽度为米,由于本水电站没有对纵缝的需要,因此暂时不考虑设置纵向的缝隙。根据设计人员对于水电站的设计讨论结果,确定对本水电站的全部横向缝隙采取灌浆接缝的工艺进行施工。

2灌浆接缝施工工艺分析。

灌浆接缝的具体流程。

大坝接缝灌浆较固结、帷幕灌浆施工工序流程要复杂一些,其工作大部分主要集中在准备工作阶段及对灌浆前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初期工作。

接缝灌浆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灌浆前按灌浆压力的80%对灌区进行全面性通水检查、接缝张开度检查、灌浆温度检查等。全面性通水检查。全面性通水检查采用单开式和封闭式两种,单开式通水检查主要是检查灌浆管路(进浆管、升浆管及排气管)及缝面(分为大坝上游面及下游面)的通畅情况。封闭式检查时从进浆管通水,关闭所有排气管,通过计算管路及缝面的充水量与实际稳定时的进水量差值判断接缝灌浆灌区的封闭情况。接缝张开度检查。接缝张开度检查是接缝缝面可灌性的重要指标。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可采用预埋电子测缝计观测、注水估算法计算等方法同时或采用其中一种方法检查。灌浆温度检查。灌浆前,各灌区的坝体混凝土拟采用预埋测温仪器和冷却管通水闷温方法进行检查。采用测温仪器时,一般每7-14d定期观测、记录温度一次,接近灌浆时加密观测。后者,对灌区两侧混凝土每一浇筑层的冷却水管都进行通水,然后关闭进、出水阀门,使混凝土与管内的水充分进行热交换。测读时将闷温的水放人保温杯或绝热材料做的小水桶内,立即用温度计测定水温,连测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层冷却管的温度资料,再取各浇筑层温度的平均值为坝块的温度。预灌性压水。灌区检查完成(处理)合格后,进行灌前预灌性压水检查,压水压力同于灌浆压力。压水检查完成后接缝灌浆前应对灌区进行充水浸泡24h,灌浆前放空或用风吹净缝内积水后方可进行灌浆施工。

观测增开度。

为了控制横缝在灌浆过程中的增开度,采用安装在大坝下游表面或廊道内壁变形观测装置,对灌浆全过程中灌浆缝及其邻缝的增开度进行观测。在闭浆升压的.时候,如果增开度增大的趋势明显并接近,测读人员立即通过对讲机或临时电话通知灌浆人员。灌浆人员根据情况作适当的调节,如减小进浆压力、增加邻缝平压水压力等,但平压水压力保证在灌区顶部压力不超过。

设定灌浆压力。

灌浆压力以灌区层顶回浆槽(排气槽)压力作为控制值,以进浆管口(灌区层底)压力作为辅助控制值。横缝灌浆压力:灌区层顶一般采用。

灌浆水灰的配比。

接缝灌浆采用单一水灰比,混凝土缝面采用:1浆液。浆液中掺高效减水剂,28d浆液强度不得低于m40,浆液析水率2h不大于3%。

设置结束灌浆的基本条件。

当排气管排浆达到或接近最浓比级浆液密度,且管口压力或缝面增开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注入率不大于时,持续20min,灌浆即可结束。灌浆结束时,先关闭各管口阀门后再停机,闭浆时间不少于8h。

3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虽然灌浆接缝工艺的优势相对较多,但是在对水电站实施这种工艺时,仍然会出现技术性以及施工方面的问题,常见的特殊问题包括:串区、浆液发生外露。管路出现堵塞的情况。由于实施接缝灌浆施工,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联系紧密,因此不可忽视细节性的问题,施工人员在有需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财务物探的先进探测手段进行检查。灌注的浆液出现外漏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处理这种大坝施工问题时,需要施工人员在坝体的外部封堵漏浆的位置,封堵的材料比较特殊,一般选取的水泥砂浆内部都被掺入了具有加速作用的凝剂,另外环氧砂浆以及锚固剂也是最佳封堵材料,其他一些具有化学性质的封堵材料可以用于封堵需要。当采取直接封堵,没有实施密闭时,可以用环氧砂浆作为封堵材料对漏浆的坡口进行封堵。

4结论。

在大坝施工中的施工要求中,对于质量的要求是最为重要的一方面,如果想要保证大坝的质量,就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灌浆接缝工艺的重要性,将这种施工工艺的各个施工要点都牢牢把握住,注意大坝施工的细节性问题,因为在施工环节中,如果一个施工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施工的整体环节都会出现问题,最终导致大坝施工难以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实际施工,施工人员需要对灌浆接缝的施工技术有足够的了解,根据大坝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对施工步骤进行调整,充分保证大坝的质量。

作者:卢金华单位:黑龙江蓝波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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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龚正波,徐海祥,刘泽敏,严定成,田灿斌.赛珠水电站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接缝灌浆[j].云南水力发电,2009(2).

[3]蒋水华,李典庆,黎学优,张利民,周创兵.锦屏一级水电站左岸坝肩边坡施工期高效三维可靠度分析[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15(2).

[4]李小勇,郑卫刚,陈斌.“通浆循环平压”方法在接缝灌浆串层处理中的应用[j].水电与新能源,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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