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北京市劳动合同十 北京市劳动合同实用【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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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合同10【第一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 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小时工作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北京市劳动合同10【第二篇】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北京三阳通盛(北京)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赵国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甲一号a座301室

第二条 乙方: 田玉军 性别 男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驾驶证 证件号码: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南化各庄东三条11号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南化各庄东三条11号

户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兴 区(市) 榆垡镇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终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货 物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岗

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北

京市内及周边地区

第六条 (1)乙方工作应达到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保

持车辆安全性能,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3)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法定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须归队上岗,如

若不能归队上岗的按每天基本工资扣除。不休假的给予按天数补给乙方基本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乙方在不到发放工资之日前借支工资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过月工资总额的80%给予借支。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20xx 元或按每月50%发放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节假日给予带薪休假,发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节假日内加班的给予3倍工资发放。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劳动合同10【第三篇】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合同10【第四篇】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___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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