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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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第一篇】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市各级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

(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向上级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

(二)开展专题分析研判,针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进行分析研判。

三、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一)党组要定期在本单位党员干部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每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至两次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根据需要进行专题通报。

四、积极引导和风险防控制度

(一)党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汇报制度

(一)党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三)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做到汇报及时、报告精确、实事求是,在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处置重大事件。

六、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三)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七、意识形态专题督查考核制度

(一)每年由人事处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合联合开展一次专题督查。

(二)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处室)和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八、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工作制度和政治教育制度

(一)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真正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帮助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保持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密切联系,广泛听取党外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调动党外知识分子为价格改革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优秀党外知识分子的宣传推荐工作。

九、出版物及出版物管理制度

(一)出版的价格工作动态、价格工作画册以及报送的各类政务信息要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价格各项工作,做到成绩不夸大、问题不掩饰,矛盾不回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要事先经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

十、大型会议、宣讲会、研讨会内容意识形态审核制度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对举办的大型会议、宣讲会、研讨会等内容要提前经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局党组备案后方可实施。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第二篇】

一、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揭阳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纪守法,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及时报告社会组织活动内容和发展方向,接受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4.各社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中心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5.各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党支部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到有预案、有部署,随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管理制度

1.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各会员和会员单位管理和引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行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

2.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社会组织要加强网站和网络信息管控,提高对互联网涉及本组织舆情的处置能力。

3.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各社会组织要定期组织会员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4.承诺做到本组织不宣传不良思想和错误言论,不开展政治导向有问题的各类活动,有效加强社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各社会组织特别是人文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的学术报告会、交流会、演讲集会和社会活动,对可能涉及意识形态敏感内容和敏感人员,负责人或支部书记要亲自到场,要有应急熔断预案机制,对因工作渎职和疏漏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教育制度

1.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教育引导。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鼓励和组织本组织会员、执业人员坚持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结合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展览展示、讲座、论坛、征文演讲等社会宣传方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解读和宣传普及,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群体意识和人们价值取向。  

2.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筑牢精神家园。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实际,精编载体,丰富内涵,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推动会员、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3.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各社会团体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政治方向,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文件、政策指示开展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各社科类和思想文化类学会要把握好宣传方向和导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会员和群众自觉抑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党建工作的开展,积极发展党员,符合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沟通制度 

1.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协会与会员、会员企业、协会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联系,明确联系人,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2.各社会组织理事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分析研判本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组织意识形态问题。

3.各社会组织每年终,要结合年会开展交流活动,及时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

4.各社会组织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社会组织秘书处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第四篇】

一、意识形态工作基本情况

(一)掌握主动权,担当政治之责。出台《铁东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等,办公室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实行不定期解读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全办构建上下互动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

(二)唱响主旋律,履行大局之责。积极组织开展党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宣讲,利用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课学习,这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共计7场次,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层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把稳主流线,恪守安全之责。强化“帖子就是状子、舆情就是民情、网评就是政评”意识,安排专人对区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强化网络舆情监管。针对重大舆情能及时掌握、及时研判和及时处置,确保舆情快速解决,网络舆情件回复率超过95%,舆情整体向好。

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教育、压力传导不够,部分领导干部简单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为贴标语、搞宣传、传达学习讲话和会议精神,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文化部门的职责,主动担当、落实责任不足。二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的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科学管理现代媒体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多,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难以跟上媒体发展步伐,特别是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成熟系统的监管机制。同时,对如何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研究还不够,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产品占领意识形态制高点做得不够,特别是对社会焦点问题、重大舆情还缺乏科学有效的引导和处置办法,被动处置较多、主动引导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准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当中去,推动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树牢“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理念,强化党员干部党性和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本领,把好思想文化导向。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化基层阵地建设管理,打造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和“桥头堡”,配齐配强网站运营、网信管理等队伍力量,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用时代要求审视意识形态工作,以改革精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加快改革步伐,积极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第五篇】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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