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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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一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体表现,依据劳动关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集锦4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三篇】

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这是不对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对此劳办发[1996]243号复函,做了明确规定,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国发(199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此规定执行。

当前,有不少企业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有的逾期一年多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这在程序上是不符合规定的,也是无效的。劳部发[1996]354号文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二十四小时为准”;第十四条还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而且还要承担一定责任。所以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是合同期限最后一日,手续应制作终止劳动合同四联单(单位、个人、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各一份)或者行文通知职工本人,同时办理其它手续。只有这样终止劳动合同才会有效。

有的企业在精减人员和规范下岗职工时,按照中发(1998)10号《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只限于不与职工续订合同,而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其它手续,也不通知职工本人。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不懂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程序,片面认为,只要不续订劳动合同,就算是终止合同;二是由于企业欠职工工资、集资、保险等数量较大,又无力偿付,怕终止合同后职工索要或闹事,而故意拖着不办,以作缓兵之计”。事实这种做法只是自欺欺人的短期行为,最终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为引发劳动争议埋下了大量隐患。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此时不一定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因此此时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就是不确定的。严格来讲,只有在因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才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四篇】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

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现就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 199 0〕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范围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绝对额的,按约定工资绝对额作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因工资调升,未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的,应以该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合资、合作等企业中由中方派出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或生活助费计算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或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应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计发;计算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

四、停薪留职的职工,可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五、借出外单位的职工,借出单位在借出时应与职工签订《职工临时借用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计算期内借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六、承包经营的职工,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没有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按所属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七、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该职工下岗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下岗前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本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有明确计算标准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五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____________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币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

收款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七篇】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封存或转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八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体表现,依据劳动关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集锦4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九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____________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币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

收款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十篇】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

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现就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 199 0〕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范围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绝对额的,按约定工资绝对额作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因工资调升,未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的,应以该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合资、合作等企业中由中方派出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或生活助费计算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或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应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计发;计算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

四、停薪留职的职工,可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五、借出外单位的职工,借出单位在借出时应与职工签订《职工临时借用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计算期内借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六、承包经营的职工,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没有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按所属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七、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该职工下岗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下岗前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本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有明确计算标准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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