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第四回 西游记第四回读后感汇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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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第四回【第一篇】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它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它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的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的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的搏斗中总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的宿命对抗的。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的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很少有人会像贝多芬那样为了多留给后人一些精神粮食而去"扼住命运的咽喉",更不会有人像哈姆雷特那样高呼一声: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天生我偏要把他整理好。

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的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的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的价值,英雄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的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的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的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的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的精神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读后感第四回【第二篇】

“圣僧努力取经编,西宇周流十四年.苦历程途遭患难,多经山水受??.功完八九还加九,行满三千及大千.大觉妙文回上国,至今东土永留传.”这是我国四大名著《西游记》的真实写照.以前是看电视了解唐僧取经.这次通过看书却品出了新的味道.

众所周知,唐僧取经的成功离不开三个得力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的大徒弟要练过硬的本领,漂洋过海,寻访名师.经过一番苦练终于练就了七十二般变化,一双识别妖魔鬼怪的火眼金睛.才可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八戒最大的特点就是可爱.只要有他就会有笑声,有人误会他懒惰.其实收拾包袱、喂马的工作他都一丝不苟,挑不出什么错来.但是他很小气,总是暗地比较,自己比别人多干了多少.的确,八戒在队伍里面确实是个人素质最差的一个.但是我想并不是由最好的人员组合起来的队伍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队伍的整体功效.一个强大的完整的队伍,成员必须要有不同的特点和分工.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通风报信的往往是八戒.而打不过就跑这个特点也只有八戒有.我记得以前有个将军,他就是要用怕死的兵放哨.别人不解.他说假如用勇猛的士兵放哨站岗,遇到敌人一定会战死,而胆怯的士兵则会跑回营中报信.这就是说明人员搭配问题的很好的一个例子.

在看《西游记》的过程中我觉得唐僧确实是一位优秀的领导人.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唐僧之所以能取回真经,不仅仅是有三个勇敢的徒弟,更重要的是他本人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无论是妖魔鬼怪想要吃掉他,还是各种美女诱惑他.他都毫不动摇,抱定一个信念:不悲观、不气馁,最终取得了胜利.最终唐僧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其利断金.取经途中孙悟空等人遇到困难时,虽有矛盾,但最后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了师傅,上天入地,遍寻各方神圣.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团结,就没有最后四人终成正果.

《西游记》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非常的好看,真不愧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西游记读后感第四回【第三篇】

《红楼梦》第四回主要讲的`是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刚刚上任便接到了一个案子,乃是两家争买一婢互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详情乃是冯家小主人先从拐子那里买了一个丫头,已经付了钱说好三日后送到府上,而那拐子又将那个丫头卖给薛家,两家互不相让以致薛家的薛蟠讲冯家小主人打死,而又因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冯家告了一年竟无人作主。贾雨村听了大怒欲发签拿人却发现一个门子使眼色阻拦其发签,于是贾雨村宣布退堂将门子叫入密室欲问其阻拦发签的原因。此门子本事葫芦寺的一个小沙弥,后因耐不得寺院的凄凉境况还俗做了个门子。

此门子告诉贾雨村,本地有一个“护官符”乃是当地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若是得罪一家不只官爵,性命也难保。此四家乃是:贾、史、王、薛,四家互相照应皆不可得罪。贾雨村听了便没了办法,那门子便又出主意,那冯家一直告官无非就是为了些银两,而那薛家有的是钱,只需判些银两与冯家即可。果然次日升堂判了些银两给冯家,冯家便不再告官。而那贾雨村怕那门子说出自己以往贫苦之事说出,找了个过错将其远远的充发了。

读了这一回,我感触很深,同时也想到当今社会的一些官二代、富二代天不怕地不怕,认为有权有势有钱便能唯我独尊了,常作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而当地官员欺软怕硬,并不去追究其刑事责任致使社会风气败坏。还有些人因为现在自己高高在上便往了自己的贫贱之交,即使遇到了也不说话,令人可悲。

西游记读后感第四回【第四篇】

首先,从门子的角度。“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想想十二三年前,那时的门子,还是个小沙弥,却天天哄着香菱玩,对香菱的模样格外注意,加之一颗朱砂痣,便可在多年之后认得,可见香菱是个天生的美人胚。门子是个俗之又俗的人,却是真正关心香菱,所以会“不忍其形景”,派自己的妻子悄悄去安慰她。小时候的门子,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小沙弥吧,是否也对这个长着朱砂痣的漂亮小妹妹有着朦胧的喜爱?倒让我想起了一休哥和小叶子。只是物非人非,小沙弥已经成长为门子,尘世的肮脏逐渐污染了他的心,他能够给予香菱的,只剩下了叹息。

其次,从贾雨村的角度。香菱对于贾雨村应该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门子说香菱是贾雨村的“大恩人”,贾雨村倒未必这么看。话说,贾雨村不是已经重谢过甄家娘子了么?以雨村为人之现实,不会把这笔债无休止的偿还下去的。雨村是个理智而冷血的人。凭着理智,他可以较准的说出香菱的结局,“这薛家纵比冯家富贵,想其为人,自然姬妾众多,淫佚无度,未必及冯渊定情于一人者”;只是,即便是做了徇私枉法之事,他所能想到的,也仅仅是对不起皇上,而不是对不起帮他走向光辉大道的甄士隐。

再次,从冯渊的角度。一个“酷爱男风,最厌女子”的男人,为一个女子丧命,可见此女子的容貌气质。而冯渊的容貌气质,从冯渊相看过香菱,并付了银子之后,香菱庆幸的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便可知一二。对照后文,说薛蟠的人“把个英莲拖去”,我想香菱并不情愿跟薛蟠走。对冯渊则是“庆幸”,对薛蟠则是被“拖去”,冯渊的形象,我们也可以大略估出。

最后,从薛蟠的角度。薛蟠一向被看作是反面角色,那么薛蟠到底做过几件罪不可恕的事情?想想后文书中,薛蟠调戏柳湘莲,其实是因为他把柳湘莲当成了轻薄人物,后来知道湘莲为人后,便不再有胡来的想法,而是与其结拜兄弟,并为其张罗成家;薛蟠不肖,却真心疼爱妹妹,外出归来也不忘给妹妹带礼物;薛蟠好女色,却没有像贾珍贾蓉父子,不顾伦理的糟蹋了尤氏二姐妹。如此看来,通篇,薛蟠让人无法原谅的,只有打死冯渊这一件事了——别说他抢走香菱,香菱是他买下的,他付了钱,而不是强抢。那么,薛蟠为什么会做下这种天理不容之事?为了香菱!因为他“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有薛蟠这个大俗人眼中的“不俗”,再不用多余的笔墨描写香菱了。而薛蟠虽然在后文中没有做过不可恕之事,却在一出场就打死了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证明他本身的心狠手辣。

从他人的故事反衬香菱,再从香菱的故事照见他人,第四回这红绿相衬的写法让人越看越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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