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思考与论文样例【优秀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律师的思考与论文样例【优秀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一篇】
7月末,教育部组织了高职院校“工作过程导向课程开发与实施”骨干教师培训,此次学习收获很多,尤其是在听了姜大源教授的讲座之后,感触颇深,同时也引发了我对高职教育的一些思考。
一、对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思考。
回顾我国高职教育的办学历程,高职院校的发展是以质量与特色为主旋律,但质量与特色仍是目前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高职教育直到目前仍处在困惑的探索之中,它直接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可以说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制订,既是高职院校所有改革与建设工作的中心,又是专业建设的根本保证。首先它要解决的是人才培养的定位问题,也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很多教育家、教育者已经对我们高职培养的人才做了定位,但只有正确的认识和定位才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
国务院委员陈至立在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职业教育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且教高[]16号文件中也强调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专业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
所以,高职教育是培养高素技能型人才,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为宽广基础理论及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的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及高技能型人才。我们要培养社会需要的工作者,训练学生从事将来需要的工作过程的方法和技巧。
高职教育和本科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明确的职业价值取向和职业特征,与中职教育的最大区别应是它的高等教育属性。因此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合格的高等教育属性应是使学生具备一生职业发展与迁移所必需的相对完整的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并尽可能的在人文素质、思维方法及终身学习能力等方面,为学生成就其人生的事业打好一定的基础。所以也可以说我们培养的高职学生更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培养教育方式方法的思考。
现代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日益显现,这也对培养职业技术人员的高职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教育的方式方法更是关键所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实践是必不可少的,但实践也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导,如何协调两者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姜教授提出了学科体系与行动体系的关系,要打破原有的学科体系,重新构建知识体系,通过对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开发学习情境,形成由做中学做中教的学做一体化教学。而这个系统化的过程是由调研分析开始的,以岗位要求、职业素质开设设计课程。先是企业调研再到职业能力分析,最后确定课程培养目标。培养的是理论够用、技能实用和具备职业资格的高素技能型人才。
20,教育部在《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指导方案》中,根据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对人才要求不断提高的现实,提出了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要求,即要求打破传统学科界限,代之以与企业实践紧密联系的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高度统一的,按照工作过程顺序进行的“综合性”和“案例性”教学项目。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对高职语文课程的设想。
基于以上的学习—思考—认识,我对高职语文课程做了这样的设想。作为公共基础课,既要为专业课服务,也要突出它的基础实用性。本学科应在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从两大主题、四个方面设计教学内容。两大主题是:一、职业汉语素养;二、人文素养。其中包括的四个方面是:1、补充语文基础知识(字词的运用和语法)。针对不同专业掌握企业需求和学生的职业要求,补充不同不等的基础知识,为应用文写作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奠定基础。2、注重口语表达,增加演讲与口才的教学和普通话的训练。3、听取信息、欣赏词文,丰富学生知识的同时陶冶情操。为从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转化做好准备,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4、通过方法过程训练,体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学生自我读书、自主学习的能力,及动手动脑、联想、创造能力。
教学内容服从岗位能力培养需要和专业要求,校企合作开发课程。采用行动导向组织教学,注重职业素养的养成。教学方法也要符合现代学生心理,从多方面激发学生学习记忆,比如分组教学法、角色扮演法、头脑风暴法等等。教师是教学中的关键,学生是教学中的主体。所以,教师应当积极的开发课程,设计教学情境,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运用各种不同的、新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我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以活动为载体设计了四个情境:第一情境是接待来宾,以口语表达为主,通过谈话[普通话练习]、介绍、演讲、解说等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第二情境是工作会议,以听力记忆为主,通过广播、新闻、报告、课程、讲座等形式获得信息并记录,提高工作过程中的收集和识别信息的能力,及速记速写的能力;第三情境是会展服务,以读文欣赏为主,通过学习欣赏诗、词、名家作品让学生了解人文历史,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第四情境是社会调研,以写作训练为主,综合以上三个情境的学习实践,就本专业的就业前景进行调查研究,用正确的字、词、句、文形成报告进行汇报。通过过程的方法训练,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只是我通过学习“工作过程导向课程”的初步认识,在以后的教学中我还要不断的完善语文课程的改革,设计出不同专业真正所需的课程方案。
通过这种改革的学习体验,我们年轻教师会积极努力的在改革中发挥作用,不断提出新思想、新方法。并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会一直思考并探索下去,希望不再是在困惑中摸索,而是在探索中前进。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考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2年赵志群《论职业教育工作过程导向的综合性课程开发》职教论坛。
320姜大源《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思考》搜狐教育。
4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
5姜大源《世界职教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势及启示》腾讯教育。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二篇】
在生活中,我们或许早已习惯于以“专家”、“大师”、“学术权威”们的意见为自己的意见。诚然,专家大师之言在很多情况下是正确高明的。但是他们毕竟是凡人不是神明,他们不可能在任何事情上都是正确无错的。甚至可以说,专家大师们犯错,比普通人所犯的错误更难以纠正。因为在光环的笼罩下,少有人有质疑他们意见的勇气。
那么,我们怎么办?方法很简单:学会独立思考。早在几百年前,思想家康德就曾说过:“要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只有我们拥有了自主甄别是非的意识,我们才不会被大师专家们头顶的光环蒙蔽了双眼,而陷入盲从之中。
一个人倘若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陷入盲从;一个社会倘若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陷入黑暗与停滞之中。明清时期的中国就是如此,明清时代,“天不生仲尼,万古将如永夜。”一类的荒唐谎言盛行于世,人们将传统儒学信条奉若天道神律,即便是对其加以思考讨论,在当时人的眼中都是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更遑论质疑、否定进而创新了。于是乎在这种顶礼膜拜中,中国在停滞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到鸦片烽火如同闪电般划破中华大地上方死寂的天空。中国才逐步走出迷信盲从,重新踏上前进之路。由此可见,独立思考是走向进步和成功不可缺少的因子。一味迷信盲从难免失败。
相反,倘若一个人将独立思考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那么他就会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和前行的动力,不断纠正错误,修正方向,最终胜利的抵达目的地。正是因为没有盲从权威,袁隆平才得以摆脱笼罩了世界植物界半个世纪的“水稻谬论”的影响,从而开创出水稻杂交育种的崭新时代,让人类看到了彻底摆脱饥饿、实现丰衣足食的希望。由此可见,独立思考是通往成功的必由之路。
独立思考需要智慧,一个人倘若没有足够的智慧,他就无法透过表象看到实质,因此他看到的就不会是真正的真理,而是光怪陆离的扭曲图景。这两类人,前者是懦夫、是羔羊,只会助长错误的倾向。后者是疯子,是闯进珠宝店的野蛮人,只知否定与破坏,而不知如何提出正确的主张。因而,独立的思考,是发展的道路,是通向真理的道路,更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今天有点抽风,去上了半节“科学社会主义”的课,虽然没怎么好好听,但是其中有一个发言的环节还是给我留下点印象,因为有些同学的发言让我想到了一些问题。
自我能够独立思考以来,这些所谓的政治课在我的眼中就是一门清洁课,洗的东西就是你的大脑。我们自小学开始就开始上思想道德的课,这可以说是政治入门课吧;然后就是直接开了一门叫做政治的独立科目,一直上到了高中,甚至在我高考的那个时候还有独立的“政治”专业考生,把“政治”当作一门专业课来考,这在现在看来其实多少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然后就是到了大学,每年的政治课的.学分都是很高的,3到6分不等,而其实我们的专业课有的也就是2学分而已。到了考研,政治还是一门独立的科目,和英语、专业课三足鼎立,意思是如果政治觉悟不足的话,你是不能接受更高一层的教育的。及至到我读上了研究生,每周3节的“哲学”课与“科学社会主义”还是像幽魂一样跟在身后,大有死缠烂打之势。
都说政治能够使人变得聪明,那是因为在不同的政治观点的碰撞中,人们能够得到启蒙和思考。然而单一的政治灌输,一成不变的观点早已经抹杀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考能力。在政治思想大一统之后,中国再也没有出过什么大师级的人物,尤其是文史哲的政治化使很多受过教育的人产生了思维的依赖性,思想的惰性,他们开始相信只有a是正确的,而bcd等都是错误的。但常识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是绝对正确的,也没有什么真理是永恒的,绝对化的倾向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也就抹杀了思考的空间,从而使人顺从和变笨。对文化思想的控制向来是统治者惯用的方式,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开始,到汉朝的独尊儒术,直至清朝的文字狱,无不在强化着这个倾向。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一些党制的国家,这种对思想的钳制也大有加强的趋势。社会主义好,但是如果过分强调专制和中央集权的话,最后难免会走向极端。
我本以为像这种有洗脑功效的课在研究生这个教育层次上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因为我觉得研究生本就应该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可以独立地、批判地看待这个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作出自己的判断,而不是新闻媒体怎么说、教科书上怎么教,自己就怎么接受。像这种灌输式的教育,要被动的接受很容易,就像被xx的时候不反抗,任人鱼肉;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更应该去说不,因为真相往往并不如此。今天有些女生在课堂上发言,谈论我们的开国阅兵,用的都是我们小学就习惯的颂德式的文体,而且她们用得很舒服。而老师更是雷人雷语不断,说什么给人家祝寿的时候不能说坏的东西,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把那些本应该摒弃的、早应该改进的都抛诸脑后。然而我们这个民族有时候就是有种习惯忘却的特质,很多东西过去了就过去了,我们不会再去想它;又或者,遇到问题了,发现差距了,明明是可以解决的时候,却摊上“国情”二字,以不作为作为解决的办法,结果是问题越积越多,永远也没法解决。
下午在豆瓣上看到小青师姐发的1篇,说是她给一个初中生补习,那个学生的文章写得不错,比较有个性,但是却被老师批得一文不值。其原因不是他的文章有什么问题,而是老师认为他的文章在考场上无法取得高分,不符合“好作文”的标准,需要“改正”。不过那个孩子很倔强,还说了一句引人深思的话:“如果我按照老师说的那么写的话,那我岂不是倒退回小学的水平了吗?这样的话,我就失去了独立写作的能力了。”小青说自己是到了大学的时候才开始重新追求这种独立写作的能力,而我也是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摆脱掉应试作文的范式——那种空洞而言之无物的句式与修辞,一成不变的n段论和起承转合……作为一个中学生能够坚持自己的个性实在是难能可贵,可惜的是,也许他注定只能够被埋没在应试教育的框框中,这些框框从始至终地在抹杀人的个性和创造力,把学生都培养成一部部熟练的考试机器,这是何其恐怖的一件事!到我们从一条条独木桥后走过来后,再想去找回那种原初的创造力的时候,难免给人一种缘木求鱼的感觉。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现状、这是“国情”,那样的话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我们可以选择懵懂地快乐生活,也可以选择清醒而又痛苦地去追求独立思考与写作的能力,这都是个人的选择,与别人无尤。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三篇】
在校园中,许多同学都有自己所崇拜的偶像。他们欣赏、迷恋歌星、影星,球星等等,对偶像的属相、生日、爱好、兴趣及趣闻轶事如数家珍,还着意模仿他们的服饰,用他们的照片装饰房间,这就引起了一些家长的不安,害怕长此下去会妨碍学习和健康。这就引出一个问题,崇拜偶像有利还是有弊呢?我认为,中学生应该有自己的偶像,但崇拜偶像要有度。
当然,我们要学会去正确地崇拜偶像。当我们在崇拜某个偶像时,切不可将其过分美化或夸张,如果那样的话,则很容易导致一种盲目和狂热的追求,其结果,必然使人陷人崇拜偶像人物的外部形象而不能自拔,深感自己渺小无比。据美国近来的一个心理学报告得知,在500名15至45岁的男性当中,有不少人患有“盖茨财富崇拜综合征”,其突出表现为,面对盖茨会深感自卑,埋怨自己没出息,不能像盖茨那样去创造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有人甚至去饮酒解闷。这些人一方面会梦想成为第二个盖茨而疯狂工作,不顾家人和亲朋好友;另一方面却因为永远赶不上盖茨而感到气馁,情绪大起大落。由此可见,过分崇拜偶像会影响自我成长。
我们崇拜某个偶像人物,本来是要认同其事业成功的基础或其人格的魅力,以获取个人成长的养分。人们崇拜比尔·盖茨的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善于创新;乔丹的谦虚谨慎,勇于拼搏精神,从而学习这些优秀品质,都是有益的。相反,如果我们崇拜某个偶像人物,只迷恋其外表形象而不重其内涵,则势必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某些同学,书本笔记上贴满了“偶像们”的照片,上课时,思路不随着老师走,而跟着偶像神游四方……到头来,只能虚度光阴,荒废学业。
崇拜偶像是青少年情感满足的需要,也是其心理成长的必要过程,但要时刻记住:我们喜欢一个偶像人物的本质是为了更好地激励自我和塑造自我,以获取个人生活和学习上的成功,而不是日夜沉迷于“追星族”的梦幻中,消磨岁月,荒废青春。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四篇】
和推导。据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介绍,他在形式逻辑方面下了一番功夫,他的备忘录里有这样一段精彩的论断:“不管甲怎样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难道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么,就是以肤色为依据喽,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你可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优异,你说这个利益问题,只要你能谋取你的利益,你就有权去奴役他人。那么好吧,如果别人也能谋取他的利益,他也就有权奴役你了。”你看,林肯是用无懈可击的推论,证明黑人与白人应该平等,白种人的种族主义的奇谈怪论,都给逐一的冲破了。林肯之所以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主要是取决于他勤奋好学的精神和充满睿智的大脑,他对这桩无罪案的辩护是与这种逻辑训练分不开的。第四,咬住青山不放松。林肯在庭审之前已经知道证人艾伦在说假话,在法庭调查时就可以直接质问,怕引起证人的警觉,转而改变自己的证词。林肯为了加固自己的论据,他采用类似我国古代三十六计中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即表面上顺着证人使其感到很惬意,殊不知双方都各有所图,证人图的是对威廉犯有杀人罪的确凿证据,林肯则是暗度陈仓,图的是对威廉无罪的证据。林肯就是巧妙利用了对方的心理,咬住青山不放,最后使被告无罪释放,始乃大功告成。
法庭辩护应该紧扣有利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题。实践中有的同志在法庭辩护中东一榔头,西一扫帚,眉毛胡子一把抓,表面上看来很热闹,有时争论也很激烈,但他的辩护观点能否被合议庭采纳,就另当别论了。
最近看了一份当年国民党军事法庭审理张学良的案件介绍,很受启迪。张学良是军人出身,不懂得法律,但他不失为杰出的爱国者、政治家。他为自己的无罪辩护有条不紊,紧扣主题,人木三分,弄得审判人员十分尴尬。开庭后,审判长李烈钧责问张学良:“你身为军人,应以服从为天职,为何劫持统帅,背叛中央?”张学良不听则已,当听到这种责问后,便义愤填膺,围绕“劫持统帅”他驳斥道:“我绝不是劫持,恰恰相反,是爱护蒋委员长!蒋委员长今天不是好好地在南京吗?我张某人不是也陪着他来了吗?我可以说,我们此次根本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完全是为了要求委员长和我们一起作抗日的准备,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我们认为,如果中国不打倒日本,一切事都难解决……”关于“背叛中央”,他驳斥道,“我也绝不是背叛,恰恰相反,是爱护国家,民族!”
又怕我的军队与日寇冲突,再一次电令我把军队全部撤进关内。我因为要服从中央命令,只得被迫挥泪撤兵。”张一:边说,一边取出电报数张“这不是中央的电报吗?我不服从领袖吗?我是背叛中央吗?所有中央给我的电令,都在这里,有案可查。所有中央给我的电报,都是今天在这里观审的所谓党国元老们参与过机密的。这些元老固执先安内,后攘外的误国成见,给日寇造成了侵略的机会,国家的事就坏在这些老朽昏庸的人身上。”张学良的辩护真可谓掷地有声,句句在理。这不仅是为自己辩护,也是为国家和民族辩护,可以称得上是1篇政治宣言。在这庄严的法庭上,他用铁的证据,洗刷了自己的不抵抗罪名,揭露了蒋介石是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罪魁祸首,西安事变是张学良主张抗日的实际行动,要受到国家和政府审判的应该是蒋介石,不该是张学良!蒋介石在幕后导演了审张、赦张、软禁张的丑剧,在世人面前丢尽了脸,留下千古骂名,而张学良提供了公开为自己辩论的讲坛。作为律师,我们从张的自我辩护中是能学到很多东西,不仅仅是技巧,包括怎样做人、怎样临危不惧、一身正气的大义凛然的品格。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这部喜剧里成功地塑造了女扮男装的鲍细娅律师的形象。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安东尼奥与巴萨尼奥是很要好的朋友,巴萨尼奥为了向鲍细娅求婚,需要向安东尼奧筹措3000金币。安东尼奧的船队远洋未归,手头无钱,只好去找犹太人夏洛克借款。夏答应借给安东尼奧3000金币,但要通过律师达成一个协议:即安东尼奧用船队的货物还债,如不能按期归还,在安东尼奥身上割一镑肉赔偿。安东尼奥同意了这个苛刻的要求,借了夏洛克3000金币给了巴萨尼奥。不巧得很,借款到期后,听说远洋船队沉没了,安东尼奥十分焦急,以为必死无疑。就写一封信给巴萨尼奥,要求临死之前见上一面。巴萨尼奥与鲍细娅刚举行完婚礼,彼此还沉浸在喜庆的气氛之中。当他得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吓得脸色苍白,然后就把这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鲍细娅。鲍细娅是富豪的子女,她愿用20倍的金币还夏洛克的债。可是开庭那天,夏洛克死活不要钱,只要安东尼奧的一磅肉。为此鲍细娅小姐通过一位博学多才的律师朋友的举荐,就女扮男装出庭为安东尼奧辩护。
鲍细娅的辩护采取四个步骤:
第一步她采取欲进先退的方法,承认根据威尼斯的法律,夏洛克有权索取借约里写明的那一磅肉,然后她说起仁慈的人有多么高贵。仁慈是双重的幸福,对别人仁慈的人感到幸福,受到别人仁慈的人也感到幸福,仁慈是上帝本身的一种属性,对君王来说,它比王冠还要尊贵。施用世俗权威的时候,所施仁慈越多,就越接近上帝的权威。她要夏洛克记住,我们既然都信奉上帝,恳求他对我们仁慈,那么这个祷文也应当教我们对别人仁慈。鲍细娅想用仁慈去说服他,但越说越坚定了夏洛克要一磅肉的信念。他是一个十分歹毒的高利贷者,还钱不要,非得要肉。
这时候,鲍细娅说:“应该照借约规定的来处罚。根据借约,这个犹太人能够合法地要求从安东尼奧的胸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割下一磅肉来。”然后她对夏洛克说:“还是发发慈悲,接过钱来,让我撕毁这张借约吧。”可是狠毒的夏洛克是不肯发慈悲的。他说:“凭着我的灵魂起誓,谁也不能用辩才改变我的决心。”
“那么,安东尼奥,”鲍细娅说:“你得准备让他的刀子扎进你的胸膛。”夏洛克正兴奋地磨一把长刀,准备报往日不和的一箭之仇。其实,他哪里知道,这是的细娅欲擒故纵,诱敌上钩的策略。表面上求夏洛克慈悲(明知道他不能慈悲),实际上是激他不发善心,让其牢固的坚持己见,为以后采取的策略打下基础,这是的细娅十分高明的地方。
得夏洛克面色如土。鲍细娅这聪明的发现,就是借约上只写了肉而没有写血而救了安东尼奧的命,大家都佩服鲍细娅的机智,元老院里四面八方都响起了掌声。
这还不算完,鲍细娅步步紧逼,又采取了下一步的措施,即:“夏洛克割得不能超过一磅,也不能比一磅少;要是比一磅多一点或者少一点点,分量上就是相差一丝一毫,那就要照威尼斯的法律判你的死罪。”如果说第一步要求还有点牵强的话(因为血在肉里,割肉必然带血),那么这一点要求就是无懈可击了,这也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的事情。这时夏洛克吓得魂不守舍,十分狼狈,要求给他钱算了,不再提割肉的事。
正当夏洛克伸手接安东尼奥递给他钱的时候,鲍细娅给拦住了,接着走出第四步棋:“你还有个把柄在我手里,根据威尼斯的法律,因为你布置诡计,图财害命,你的财产已经充公归给官府了,你的死活就看公爵怎么决定了,因此,跪下来,求他饶恕你吧。”
然后公爵对夏洛克说:“为了让你看看我们基督教徒在精神上跟你的不同,我不等你开口请求就饶你的命。可是你的财产一半要归给安东尼奧,另一半要归官府。”
就这样,狠毒的夏洛克败在了年轻机智的鲍细娅小姐手里。
第一,任何一个民事法律行为都有其不完善或缺欠的地方,只要我们勤于动脑筋思考,总是会从不同的角度找出破绽来的。
第二,要善于运用计谋,即能引诱对方上钩又不使其发现破绽,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让他已经上当了,还不知怎样上的当。
第三,要痛打落水狗,对那些蛮不讲理,图财害命,居心叵测的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给其致命的打击,决不手软,这样才能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五篇】
20xx年,笔者单位立项研究的西安市规划课题“大学区教师专业成长状况调研及分析”课题组围绕“大学区各群体教师”进行了调查研究。笔者专门从“行政管理人员”群体开展调查。这个群体,除极个别教师是“工勤人员”,绝大多数教师的真正身份是“学科教师”,并非“管理人员”。实际工作中,行政人员承担着“管理者”与“教师”双重角色职责。经过整理统计,行政人员成为“培训盲区”这个现象很突出。关于大学区“行政管理人员”如何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引起了我的思考。
一、围绕两个角色职责,关注行政人员素质提高。
通过调查,大学区行政管理人员整体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较高。在大学区校际之间的交往中,所有行政人员的工作视角、工作内容均有变化,“行政管理者”角色和“学科专业教师”角色更突出,必须加强这两个角色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行政管理者”角色培训的必要性。从数据可以看出,“行政干事”群体这类培训是缺失的,更多的行政干事停留在“干得合格,努力优秀”,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似乎仅仅是校领导、主任们的责任。行政干事群体曾经大多是优秀教师群体,有“引领的潜能”,缺少的是“引领的自觉”。
“学科专业教师”角色培训的紧迫性。调查发现,除自身工作与教学紧密联系的教导处(教研室)行政人员外,其他行政人员真正投入自身学科专业精力的人很少,而科研更是被大部分行政人员所“屏蔽”。这一学习被动现状,比一线教师群体学习还被动。
二、制订“培训菜单”,确定行政人员培训内容。
从角色要求来看,行政人员培训有两个关键词“管理”、“教学”,围绕这两个关键词,大学区应再次深入了解人员培训具体需求,制订各行政人员岗位“培训菜单”,为设置行政人员“行政管理”、“学科专业”培训内容,为“因地制宜、学以致用”奠定基础。
1.针对“学科专业类”培训。这类培训较多,相比一线教师,行政人员更像旁观者。第一,准确定位。根据目前行政人员教学水平,采取民主与集中的考核办法,在“教学”上将行政人员定位是“名师”、“优秀教师”、“合格教师”还是“待发展的新教师”,便于在培训中尽量向一线教师相应群体靠拢,和一线教师的相关群体一起实施有层次的学科培训、实施成长规划。第二,找准切入点。客观上讲,长期缺少课堂教学实践的行政人员,可以先从“评课”入手,开始学科专业的提升。评课能力一方面需要培训者有丰厚的`理论基础,一方面督促培训者认真聆听现实的课堂教学,适合行政人员快速融入到教学提升自己。在实际教学中,各成员校应给每个行政人员提供进课堂授课的机会,课时量结合学校实际。行政人员也应有参与“学科教学”各项荣誉认定、评比的机会。
2.针对“管理类培训”需求。从调查可看出,行政人员“管理类培训”相比“学科专业类”还欠缺。行政管理培训与行政级别的高低成正比,也就是说上级教育部门对“校领导”培训很频繁,或者校领导有更多机会接受系统管理培训;中层领导机会有,但不多,集中在“主任培训班”上;干事们除了财务类外,教育教学干事均很少接受过任何上级教育部门培训。这个状况,应引起上级教育部门、大学区的思考。教育教学干事在学校占的比例近一半,他们也遇到着如何与部门主任沟通,如何给部门出谋划策,如何与一线教师交往。除了“在实践学习”,也应给他们创造“系统培训”的机会。
第一,罗列培训需求。行政人员应从自身开始主动反思,向大学区罗列自己需求的“培训菜单”,大学区再梳理、归纳,按岗位需求,开始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的管理类培训学习。第二,凝聚培训资源。作为大学区,各校优秀的管理理念、干事们自己丰富的经验均成为优秀而宝贵的培训资源。培训的形式除了经验交流,也可以跨校组织参观学习、短期跨校转任交流、建立工作qq群等。以往各校“较封闭”的管理空间,在大学区管理制下,让这样的跨校大学区管理培训成为现实。
总之,各校行政人员素质的提升应得到各方关注。“大学区管理制”对行政人员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大学区各类培训,包括使行政人员培训注入了活力,大学区应紧紧抓住这个改革机遇,提升行政人员素质,让大学区各成员校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六篇】
所谓协同,就是系统中诸多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与集体行为,协同是系统整体性、相关性的内在表现。人类历史发展证明,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工业化的过程,发展工业本身包括农业产业化;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城镇化趋势亦将日渐突出。因此,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本文试图从协同理论出发探讨“三化”协同推进的对策建议。
2“三化”之间的相互关系。
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
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具体体现为:一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二是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城镇化是工业发展的基本土壤;三是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加速器,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四是工业化以城镇化为基础,城镇化反作用于工业化;五是工业化是近现代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城镇化是近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相互关系。
国民经济的工业化,实质上是指国民经济由以传统的农业经济为主向工业经济为主转化的过程,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走向商品经济交换的社会大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工业部门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农业经过工业技术的改造逐步转变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产业部门。因此,农业产业化与工业化之间关系密切,其中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农业的工业化,为工业化提供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工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载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农业产业化具有带动作用。
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相互关系。
城镇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是实现农村工业现代化的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催化剂”。城镇化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没有城镇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城镇化服务于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不断提高,同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为农村产业化提供“动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引起生产基地集约化,推动了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在产业化生产中,生产采取大规模、机械化、集约化方式,并且要求人员素质高、经营管理规范化。这一方面排斥了低素质劳动力,实现了生产资料集约化使用;另一方面,它促使富余劳动力在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涌入城镇寻找就业门路,并逐步转化为城镇常住人口,从而推动了城镇的形成。
3湖南“三化”的现状与问题。
“三化”所处的宏观环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湖南省“三化”建设已初见成效,“三化”协同推进所需的物质条件日益成熟,宏观环境亦逐渐具备。一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协同推进“三化”建设准备了初始的物质基础;二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xx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1980年的::变为:40:,就业结构的变动趋势,符合“三化”演进的一般规律;三是“三化”进程迈出新的步伐。20xx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455亿元,增长%,十大标志性工程企业增加值增长%。高新技术产品产值950亿元,增长%。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省市龙头企业发展到300多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5亿元,利润13亿元。产生结构进一步优化,十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的趋势开始显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化”发展现状。
(1)工业化步入中期阶段,工业经济作用力不断增强。20xx年,湖南省国民生产总值为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1978年的%上升到%;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0xx年,湖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亿元,增长%,比上年度高出个百分点,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成为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1978年到20xx年湖南省工业部门从业人数由万人上升到万人,净增万人,成为了吸纳城乡劳动力的主力军,推动了湖南省城镇化进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湖南省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实现了由“一、二、三”向“三、二、一”的.大跨越。
(2)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多元化经营逐步形成。一是经营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日益明显。湖南省各地瞄准市场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传统技术,进一步优化了农业区域布局,形成了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特色农业。二是龙头企业的支柱和带动作用增强,产供销一体化进程加快。20xx年,湖南省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0家,连接基地、带动农户规模不断扩大。60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亿元,利税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和%。湖南省517家市州及以上龙头企业共连接基地近200万hm2,辐射连接农产500万户,直接带动农户300万户,收购省内农产品原值亿元,占湖南省农业总产值的14%。三是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商品率逐步提高。湖南省现有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市场49个,现货成交金额150多亿元。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营销的单一模式正在被打破,新的市场网络正在形成。20xx年,湖南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61%。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推进,使农业与工业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3)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对经济发展的集聚作用更加突出。到20xx年底,湖南省市镇人口为万人,城市化率达到32%,较20xx年提高%,年均增幅为%,比1978年到20xx年的年均增幅高出%,城镇化进程表现出明显加快的趋势。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明确了以产业为支撑,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吸纳就业能力有所增强。20xx年,国有企业下岗人数较上年减少%,镇从业人员增长%,吸纳农村转移就业人员655万人,增长13%,对一、二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城镇对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凸现出米。
“三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1)工业化水平滞后。总体看,湖南省工业化水平至少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5年,落后东部发达地区10年以上,甚至落后于中部地区的整体水平。20xx年湖南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国水平%。人均gdp较全国水平低%,大体相当于全国1999年水平。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相当于全国1992年水平。工业化水平不高,规模偏小,使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失去了赖以支撑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们的发展。
(2)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全国。20xx年湖南省城市化率同全国的差距扩大到了%,比辽宁低23%,比黑龙江低20%,比江苏低%。城镇化水平滞后对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制约,直接表现在湖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向外省城市地区转移,大规模开展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人力、物力难以集聚,也影响了消费需求的扩大,从而形成了市场瓶颈。据统计,湖南省农村劳动力60%转移在沿海发达地区,20%转移在中西部其他省份,只有20%转移在本省城镇。
(3)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湖南省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8%,与龙头企业有直接联系的农产也不到30%,真正的订单农业还不到35%,大量的农产仍然徘徊在“产业化”大门之外,独自承担生产和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产权及产品结构都很单一,无法带领更大范围农业和更多农民进入国际国内大市场,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深加工、精加工是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湖南省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仅为1:,而我国平均水平为1:,发达国家则为1:5左右。农业产业化滞后,使工业化遭遇了农村市场需求不足与农业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的矛盾,同时也不利于劳动力转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化步伐。
4“三化”协同推进的对策建议。
开放式系统的建立。
开放性是系统有序演化及推进的必要条件。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推进的过程中,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新型工业与新型农业之间都应该进行有效地协调与反馈,通过系统之间的互动不断交换能量与信息。具体对策建议为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实施兴工强农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同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远离平衡态。
只有非平衡态才可能是有序结构之源,只有远离平衡态才可能形成有序结构之源。平衡或稳定状态通常难以促进系统的发展,“三化”同样需要借助于外界对系统施加约束来实现。具体建议为: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增强产业集聚度,扩充提升非农产业,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和龙头产品;注重改革改制。对现有国有工业企业,全部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改组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城市品位的优化,带动招商引资,既为城市化融资铺路,又推动工业化进程。
寻找适宜的相变参量。
相变参量是协同支配原理的力量源泉,当该参量达到一定阈值时才可能发生相变。对于“三化”推进的过程而言,创新机制始终是主旋律。因此,“三化”的协同推进必须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纽带,以产业化为主线,突出优化环境、建设中介、创新机制、招商引智四个重点,狠抓基地建设,才可能形成“三化”进程的持久推动力。
参考文献。
1陈柳钦.论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的协调发展[j].上海合作经济,20xx(10)。
2王志雄.传统农村工业化面临挑战及其对策[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xx(1)。
3刘明国,王宏彬.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反思[j].农村经济,20xx(12)。
4党新益,姚远稳定.改革与发展的协同效应[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4,(4)。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七篇】
贵报4月27日b1版刊登了林威同志撰写的《律师代理费不应由败诉方承担》的文章(以下简称《不》文),该文认为,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会导致有失公平、影响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增大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差距并激化矛盾等诸多不利情况。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
笔者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律师代理费的承担只应作为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主张,像违约金、医疗费等一样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或放弃;而不是像法院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一样,必须最终由法院明确分配给某一方承担。所以,通过立法规定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也只是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立一个法律依据,就像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样,其作用在于避免无法可依的局面。
当事人尤其是被告是否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立法所要起的作用是给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供法律依据,所以不存在《不》文所担心的那样: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对律师费的承担作出分配。法院只是在当事人提出请求时才依法予以支持或驳回;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该主张,法院自然也就没有审理的必要。
《不》文认为,案件诉讼费用的数额是固定的,但双方律师费用的`差距可能极大,让败诉方承担有失公平。事实上,公平与否并不是仅仅由数额决定的,而是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和律师费支付的合理合法性。首先,除了“公平责任外”,败诉方均是过错方,其因为自身的过错给对方造成的律师费损失,是对对方财产权利的侵害,依法应当予以赔偿;其次,对于任何一个案件来讲,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定,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都是不同的,也正是基于此,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付出的劳动也是不同的,律师费的差距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不能仅仅以败诉方承担了对方高于己方的律师费就认为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要保证当事人双方在律师费承担上的公平,完全可以通过立法确定一个相对的标准(比如当地律师费最高上限的80%),并通过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中的自由裁量加以控制。有法可依才是公平的基础。
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不仅不会影响竞争机制,反而会更加促进律师积极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拉大不同层次之间律师的收费档次,促进从业人员的竞争。当事人是否在意收费问题并不取决于是否能够将该费用转嫁到对方当事人身上,案件的胜诉或取得满意的效果才是当事人的主要目的(毕竟只有胜诉了才能将代理费转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所以,大律师、知名律师更会因为案件代理的成功率而和一般律师拉开收费的差距。《不》文作者认为所有律师都会按上限收费的担心并不会出现,因为市场的调节手段除了收费的高低以外还有服务质量的优劣,而服务质量是关键性的,正所谓同质才会同价。
[1][2]。
律师的思考与论文【第八篇】
近年来,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代理费的案例不断出现,但是有的法院仍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不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完全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胜诉方自愿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所发生的代理费支出与败诉方的违法、违约、造成民事法律关系无效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且判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没有法律根据为由,对胜诉方所提出的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请求不予支持。鉴于司法实践中对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和作法,因此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经济原因。
当事人在其权利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受到损害时,除非自己放弃权利,否则都必须通过私力救济或公力救济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在公力救济手段中司法救济是最重要,甚至有时是唯一的手段。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是为什么会有许多当事人不自己诉讼,而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呢?这是因为:当事人若选择自己亲自诉讼,那么他(它)必须研究相关的法律,掌握必要的诉讼技能,并亲自收集证据、撰写相关的诉讼文书、参加法庭的审理活动,这一切活动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贻误其他的工作,从而失去一定的经济利益;当事人若选择律师代理诉讼,那么他(它)必然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也将会失去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当事人是否选择律师代理诉讼,决定于自己亲自诉讼与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哪一种方式失去的经济利益更小,若自己亲自诉讼失去的经济利益小于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支出,那么他(它)必然选择自己诉讼,若自己诉讼失去的经济利益大于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支出,那么他(它)必然选择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自给自足和交换自古以来是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两种合法方式,但人类需要的无限性和人类创造能力及其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的任何需要都通过自给自足的方式得到满足是不现实的,或者是代价最大的,所以才产生了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社会分工因其能使人们的劳动熟练程度大大提高,使人们因不同工作之间转换的时间大大降低,从而使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更加廉价和丰富。经济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凡事都由自己亲自来做是最愚蠢、最没有理性、最低效、且成本最高和风险最大的`选择,与他人交换产品和劳务是人们追求生产成本最小化、交易成本最小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明智选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说“我们用餐,不是屠夫、面包师、酿酒师对我们的仁慈,而是出于自利的算计。”律师职业也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当事人选择律师代理自己诉讼,以自己拥有的货币与律师交换服务,同样也不是出于对律师的仁慈,而是认为由律师代理诉讼比自己亲自诉讼更为合算。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