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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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篇1
劳动争议仲裁庭庭审程序及用语规范庭审程序规范
一、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
二、当事人入庭就座后,书记员依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顺序,逐一核对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
三、书记员向出庭人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四、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庭。
五、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六、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七、首席仲裁员宣布对出庭人员身份的审核结果。
八、首席仲裁员宣布案由及庭审开始。
九、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
十、首席仲裁员告知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十一、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查,并对当事人在该过程中的行为作相应的指引。
十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先由申请人陈述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
十三、首席仲裁员宣布由被申请人答辩。
十四、首席仲裁员宣布由第三人进行陈述(答辩)。
十五、各方当事人陈述后,仲裁庭可根据案件事实的发展、申诉请求、答辩理由,理出本案争执焦点,针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可以进行询问,引导当事人举证。
十六、证人应到庭陈述证言。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提供书面证言。首席仲裁员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先核实证人身份,交待权利义务,然后安排询问。
十七、当事人要求提供新的证据或仲裁庭认为事实尚未查清,确需仲裁庭补充调查的,可以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可当庭通知,也可另行通知。需要由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应告知其在限定期内提供。
十八、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调查结束。
十九、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辩论开始。应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主要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
二十、当事人没有补充意见的,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辩论结束。
二十一、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解。调解前应当先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
二十二、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当事人签字。宣布闭庭。
二十三、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休庭评议并作出裁决。
二
十四、仲裁庭评议后,可以另定日期宣布或当庭宣布裁决结果。
不能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应向当事人作出交待。可以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首席仲裁员应当当庭宣布裁决结果及事实、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诉权及文书送达等事项。同时,告知当事人对庭审笔录签字等事项。
庭审用语规范
一、书记员:请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座。
二、书记员:请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逐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
三、书记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
(一)不准喧哗、吵闹,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实施其他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
(二)陈述和辩论时须得到首席仲裁员许可,方可依次发言;
(三)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
(四)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进行中,未经允许不得中途退出仲裁庭。擅自退出的,申请人按自动撤诉处理,被申请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五)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鼓掌。如对仲裁庭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六)违反仲裁秩序的,仲裁员有权警告、制止,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情节严重的,可令其退出庭审场所或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书记员: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请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四、书记员: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庭就座。
书记员:请坐下。
五、书记员:报告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方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参加审理,其身份情况已于庭前核查完毕。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六、首席仲裁员: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的出庭人员依次起立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的出庭人员依次起立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的出庭人员依次起立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第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七、首席仲裁员:经本庭核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开庭审理。
八、首席仲裁员:××与××(案由)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
九、首席仲裁员:本案由××担任首席仲裁员,××、××担任仲裁员,××担任书记员(如遇到仲裁庭组成人员临时调整,应加以说明)。
十、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当事人有提起仲裁申请、答辩、增加或变更申诉请求、撤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正调解和裁决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的权利);
(四)当事人有提出主张、提供证据的权利;
(五)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六)当事人有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七)当事人对生效的仲裁文书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应当宣布休庭。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仲裁员和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成立的,首席仲裁员在重新开庭时宣布予以驳回,记入笔录;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决定回避的,由首席仲裁员宣布延期开庭审理。)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和程序的义务;
(二)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
(三)当事人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义务;
(四)当事人有自觉履行生效仲裁文书的义务;
(五)当事人有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的义务。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十一、首席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告知如些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并且主说明每人证据证明的事实。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提供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首席仲裁员:首先由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陈述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十三、首席仲裁员:下面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如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告知其在答辩期间提出;如被申请人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应告知其应于开庭前提出)
十四、首席仲裁员:下面由第三人进行陈述(或答辩)。
十五、首席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陈述及被申请人的答辩,下面针对××问题,首先由申请人进行举证,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及证明对象(根据审理需要,质证可以分组进行,亦可逐份进行)。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被申请人举证的,先由其出示证据并进行说明,然后询问申请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十六、首席仲裁员:请证人到庭。
首席仲裁员:证人,请陈述你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并向本庭提交你的身份证件。
首席仲裁员:证人××,你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同时你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凡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仲裁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仲裁代理人不得同时为所代理案件作证。
首席仲裁员:证人××,你听清楚了吗?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询问证人时,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首席仲裁员: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证人询问。
首席仲裁员:对方(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证人有无问题?(如有,经仲裁庭允许后可以询问)
十七、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如有新的证据,应当在庭审后×日内向本庭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庭下次开庭的时间为×月×日,地点为第×仲裁庭。双方听清楚了吗?
十八、首席仲裁员:仲裁庭调查结束。
十九、首席仲裁员:现在开始仲裁庭辩论,辩论应围绕双方争执的焦点进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双方听明白了吗?
首席仲裁员:由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首席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首席仲裁员:由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第一轮发言结束后,如当事人请求补充的,应当允许,但要提醒其不要重复陈述。)
二十、首席仲裁员:辩论结束。
二十一、首席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请问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被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调解时,可以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由仲裁庭提出调解方案,然后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二十二、首席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宣布调解结果),本委将于闭庭后×日内送达调解书。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二
十三、(如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现在休庭,稍后继续开庭。
二
十四、(不能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首席仲裁员:××诉××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本庭将择日作出裁决。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二
十五、(可以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首席仲裁员:××诉××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裁决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
首席仲裁员:本案经审理,查明:……。本委认为……。现裁决如下:……。
首席仲裁员:本案裁决结果宣读完毕。
书记员:请坐下。
首席仲裁员:委托代理人如有代理词,请交至仲裁庭。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记明情况附卷。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并由该案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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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篇2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庭审程序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 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的庭审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核实出庭人员身份。劳动争议仲裁庭会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如果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及是否有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等。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据实向仲裁庭陈述。
(2)宣布庭审纪律、询问回避申请、宣布开庭。在核实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后,仲裁庭会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庭审纪律,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不得录音录像、言语中不得人身攻击等。之后仲裁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如果双方不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庭宣布仲裁开庭。
(3)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开庭后,仲裁庭首先会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如果不存在增加、变更请求的情形,申请人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陈述即可。随后会要求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4)仲裁庭调查。仲裁庭将就其需要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一般是先询问申请人,后询问被申请人。
(5)质证。仲裁庭调查完毕后,仲裁庭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相应的意见,一般是先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再由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的时候要注意从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角度发表质证意见。
(6)仲裁庭辩论。质证结束后,仲裁庭会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机会进行辩论,一般是申请人先发言,被申请人再发言。辩论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仲裁庭调查时没有涉及的问题进行陈述、就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发表意见、就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提醒仲裁庭注意等。
(7)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仲裁庭结束辩论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征询最后意见,并询问是否同意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下解决争议。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仲裁庭会宣布庭审结束,一般择日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仲裁庭则进行调解工作。
(8)签庭审笔录。双方当事人就庭审的笔录进行阅读,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9)庭审终结。
所以,劳动争议仲裁的庭审流程为:核实出庭人员身份→宣布庭审纪律、询问回避申请、宣布开庭→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质证→仲裁庭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签庭审笔录→庭审终结。
上海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8-2009年度卢湾区十位优秀律师之一,荣获上海“劳动争议代理最佳奖”,擅长人事仲裁和企业法律顾问,手机***,邮箱hulvshi119@。
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篇3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程序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
(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仲裁参与人:
(3)宣布仲裁庭纪律。
1、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移动通信工具的,请予关机。
2、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以及辩论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理区域,不准发言和提问。
5、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妨碍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诉人
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住所地(查验居民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
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照);
其他公民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地,与当事人有无近亲属关系及代理权限(查验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
被诉人:同上
委托代理人:同上
第三人:同上
委托代理人:同上
(4)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有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反诉以及和解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
3、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4、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的义务;
(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汇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当即作出决定不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口头告之当事人后随即宣布继续开庭;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作出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首席仲裁员可在告之当事人后宣布延期开庭审理。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
(首席)仲裁员:
(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
(2)被诉人宣读答辩书
(3)第三人陈述意见
(当申诉人增加请求或被诉人在答辩时提出反诉请求且符合反诉条件的,首席仲裁员应询问其他当事人是否需要答辩期,如不需要,即可对上述请求合并审理;如需要答辩期,则可宣布休庭,但如果上述请求不影响本诉审理的,可先对本诉进行审理。)
(4)仲裁员:明确本案争议的焦点;
(5)请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如实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6)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7)顺序:申诉方出示相关证据、被诉方出示相关证据、第三方出示相关证据,同时由出示证据方说明其所出示的证据想要说明的事实。同时每出示一份证据,仲裁员分别作下列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按照申、被、第三人的顺序进行)
(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有效,无效,待查)
举证:
(1)要针对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和范围进行;
(2)应客观,真实
(3)证据的来源,形式等必须合法
(4)书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要宣读内容,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
质证:
(1)应围绕本案的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
(2)对任何一方所举证据可以互相审验,对其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
(3)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证人发问
(4)当事人请求庭后补充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证据的期限,并记入笔录。
(5)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查验证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地)
(1)宣读证人权利义务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作伪证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2)由仲裁员询问证人,并由各方当事人向证人提出问题
(3)仲裁员依下列顺序主持仲裁庭调查:
证人作证发言(申诉方证人、被诉方证人、第三方证人):
仲裁员询问证人:
各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证人发问:
各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申诉方、被诉方、第三人)
(4)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
(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
四、调解,裁决阶段
(首席)仲裁员:
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做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
(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第****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
(5)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6)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现在闭庭。如没有当庭裁决的,应为“休庭”。
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篇4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规范程序
一、书:请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座
1、书?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到庭
2、书?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到庭
3、书?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到
4、书?请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逐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
5、有没有本案当事人的证人,属于证人身份的人请暂时离开庭审现场,去仲裁院办公室等待仲裁庭的传唤。
二、书: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
1、不准喧哗、吵闹,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实施其他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
2、陈述和辩论时须得到首席仲裁员许可,方可依次发言;
3、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
4、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进行中,未经允许不得中途退出开庭场所。擅自退出的,申请方按自动撤诉处理,被申请方按缺席仲裁处理;
5、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鼓掌。如对仲裁庭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6、违反仲裁秩序的,仲裁员有权警告、制止,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情节严重的,可令其退出庭审场所或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书: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请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
三、书: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庭就座
书:请坐下
四、书:报告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参加审理,其身份情况已于庭前核查完毕。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五、首席仲裁员: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请人:,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第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质疑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没有异议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第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质疑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没有异议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出庭人员有无质疑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没有异议
六、首席仲裁员:经本庭核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开庭审理。旁听席中有无出庭证人?如有出庭证人,请退庭,证人不得参加庭审旁听。
七、首席仲裁员:**诉**(案由)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
八、首席仲裁员:本案由**担任首席仲裁员,**、**担任仲裁员,由**主审,**担任书记员(如遇到仲裁庭组成人员临时调整,应加以说明)。
九、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当事人有提起仲裁申请、答辩、增加或变更申请请求、撤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正调解和裁决的权利;
2、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的权利)
4、当事人有提出主张、提供证据的权利;
5、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6、当事人有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7、当事人有对生效的仲裁书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首席仲裁员?各方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否听清?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①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和程序的义务;
②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
③当事人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义务;
④当事人有自觉履行生效仲裁文书的义务。
首席仲裁员?各方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否听清?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均答听清楚了
首席仲裁员:由主审仲裁员主持仲裁庭调查
十、主审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告知有些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提供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主审仲裁员:首先由申请人**宣读申请书,依次陈述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申委:宣读申请书(略)
主审仲裁员?请问申请人,对你的请求事项及理由有无补充说明
申委:
十二、主审仲裁员:请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被:
主审仲裁员?请问被申请人,对你答辩的主要事项及理由有无补充说明
被:没有补充
十三、主审仲裁员?请第三人进行答辩
第三人:
主审仲裁员?请问第三人,对你答辩的主要事项及理由有无补充说明
第三人:没有补充
(如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告知其在答辩期间提出;如被申请人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应告知其应于开庭前提出)
十四、主审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陈述及被申请人、第三人的答辩,本庭归纳无争议的事实:;争议焦点:
主审仲裁员?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有无补充?有无异议?
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
主审仲裁员?结合争议焦点,各方举证质证,由申请人先行举证,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及证据对象
申:
主审仲裁员?被申请人、第三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被:
第三人:
主审仲裁员?由被申请人举证
被:
主审仲裁员?申请人、第三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申:
第三人:
主审仲裁员?由第三人举证
第三人:
主审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申:
被:
主审仲裁员:各方是否有证人出庭
申:
被:
第三人:
十五、首席仲裁员:请证人到庭
首席仲裁员:证人,请陈述你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并向本庭提交你的身份证件
证人:
主审仲裁员:证人**,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你应履行以下义务:
①凡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②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③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仲裁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⑤仲裁代理人不得同时为所代理案件作证。
主审仲裁员:证人**,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询问证人时,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首席仲裁员: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对证人进行询问
首席仲裁员:对方对证人有无问题提问?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对证人有无问题提问?
(由提供证人一方先行询问,如对证人证言有疑问,仲裁庭进行询问,询问完毕,证人退庭,庭外等候,再由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意见)。
十六、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如有新的证据,应当在庭审后**日内向本庭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庭下次开庭的时间为**月**日,双方听清楚了吗?
十八、首席仲裁员:仲裁庭调查结束
首席仲裁员:现在开始仲裁庭辩论,辩论应围绕双方争执的焦点进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双方听明白了吗?
首席仲裁员?请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
申:
首席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如当事人请求补充的,应当允许,但要提醒其不要重复陈述)
十九、首席仲裁员:辩论结束
二十、首席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
首席仲裁员?请问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
申: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
被: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
第三人: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调解时,可以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由仲裁庭提出调解方案,然后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首席仲裁员:鉴于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主持双方调解
二十一、首席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宣布调解结果),本委将于闭庭后**日内送达调解书。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如调解不成)
二十二、仲:现在休庭,稍后继续开庭
二十三、(不能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首席仲裁员:**诉**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本庭将择日作出裁决。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二十四、(可以当庭宣布裁决结果的)仲:**诉**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裁决结果
书:全体起立
首席仲裁员:本案经审理,查明:**。本委认为:**。现裁决如下:**。
首席仲裁员:本案裁决结果宣读完毕
书:请坐下
首席仲裁员:委托代理人如有代理词,请交至仲裁庭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记明情况附卷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并由该案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首席仲裁员:现在闭庭
书: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书记员: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劳动仲裁委开庭程序篇5
一、庭审准备阶段
书记员庭前核实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情况,初步审查到庭人员身份、资格。
书记员:现在宣布仲裁庭纪律:
一、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手机的,请予关机。
二、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以及辩论时,必须在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三、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者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四、对于不遵守仲裁庭纪律、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仲裁庭有权制止并给予警告。经仲裁庭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退出仲裁庭,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庭审开始阶段
仲裁员:宁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劳动争议案。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申请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说明单位全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与申请人的关系;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同上)
第三人(同上)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
(一方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经书记员记入笔录后,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仲裁员: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与××××劳动争议一案由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任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员×××独任审理),×××任书记。下面告知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三)、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的义务。下面询问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当事人应明确回答是否申请回避,并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应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汇报。仲裁委主任当即作出决定不同意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可在口头告知当事人后宣布继续开庭;仲裁委主任作出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可在告知当事人后宣布延期开庭审理)
三、庭审调查阶段
仲裁员:现在就本案事实部分进行调查,由申请人陈述申请事
项、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
仲裁员:由被申请人陈述答辩意见、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
仲裁员:当事人回答本庭的提问。
四、举证质证阶段
仲裁员:下面进入仲裁庭的举证、质证阶段
申请人: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对象
被申请人: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
仲裁员: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作出相应的认证意见,认证结果可为:认定证据有效、认定证据无效、证据效力待查
(仲裁员可根据举证质证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提问)
(有证人出庭作证情况下)
仲裁员:证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查验居民身份证)
仲裁员:证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作证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证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证人:(应明确回答)
仲裁员开始提问,并由证人回答。
仲裁员:当事人是否有问题向证人提问?
五、辩论阶段
仲裁员:下面进入仲裁庭的辩论阶段。辩论应当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归纳辩论焦点)。辩论的顺序为先申请人,后被申请人。辩论时发言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避免重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先由申请人发表第一轮的辩论意见。
申请人:
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发表第一轮的辩论意见。
被申请人:
(第二轮辩论意见同上)
六、最后陈述阶段
仲裁员:辩论阶段结束,请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七、调解阶段
仲裁员:经过仲裁庭事实部分的调查、举证质证、辩论以及最后意见陈述,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基本清楚、是非责任基本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进行调解,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如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则仲裁员安排主持调解。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则仲裁员宣布庭审结束,当事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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