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工合作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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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合作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 bga为%.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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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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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合作协议书篇2

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及双方更好地开拓市场,因甲方要求提出甲、乙双方外协加工合作签订如下协议:

一、签订条件;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认证资格证书,必要的资料及证件提供给甲方备查.2、乙方对产品的加工质量负全责.不得将不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加工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提供给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3、由甲方提供材料,经乙方加工后产生的不合格品,无法交给甲方使用的,由乙方按原材料价格赔偿给甲方,并不得结算加工费用.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合同任务,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的罚款与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给甲方.4、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甲方加工制造所需的产品,产生不合格品不能交给甲方使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如期为甲方完成配套加工任务.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合同任务,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罚款与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给甲方.5、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甲方不合格品处理规定处理.乙方接到甲方不合格品回折单,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如需退货或返工的及时提回去处理.需特采的,则按特采价格处理.6.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合格,甲方确定特采处理的,则不合格品特采件价格,按该特采处理品总价的50~80%计算,.该产品特采后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按总额50~100%计算.7、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涉外经济合同法、海关法、商业银行法、发票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权法、及其实施细则、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国家法律法规.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因此而产生了甲方遭到赔偿和罚款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给甲方.二、约定: 1、双方约定的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每年只签订一次,价格一年不变.乙方接受甲方外协加工任务,根据甲方外协单位工作令进行.甲方外协单位工作令中注明下列内容:加工数量、工艺内容、加工图纸、质量要求、交货日期、验收地点、包装要求、发货方式.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外协单位工作令传达方式,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发e-mail

(1)给乙方,并把加工图纸或样板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了甲方加工生产图纸或样板.乙方应在甲方外协单位工作令上签字盖章,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收到,则外协加工合作协议成立生效,履行过程中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执行.3、乙方必须按甲方外协单位工作令确定的交货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时间.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外.甲方将按本批次外协单位工作令总额的5~10%一天罚款,按天累积计算罚款总额.并在乙方加工费总额中扣除.提货方式另议.

4、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完成后,需要到乙方处验收产品质量的,乙方务必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采购部门,由甲方派出质量检验员到乙方处检查产品质量,报验入库单由甲方采购人员填写,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包装发货.如发现加工产品不合格,乙方及时组织处理,质量合格后才能发货.

5、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后,及时组织人员到乙方处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报验入库单上签字,同意乙方发货.乙方按发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组织发货.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时间,是乙方完成加工任务的日期.如甲方没有及时组织验收,则乙方不承担被甲方拖延的时间而进行罚款.只按乙方实际拖延时间进行计算罚款.

6、需乙方送货到甲方的产品,到甲方后及时与采购部门取得联系,由甲方采购人员填写报验入库单,报质量部门组织产品质量验收.甲方质量部门应即时组织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报验入库单和乙方送货单上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才能凭甲方报验入库单、乙方送货单上具体数量与质量到甲方财务报账.如乙方不慎将报验入库丢失,应出具乙方书面证明经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甲方才能给予付款.

三、付款:

1、双方约定,甲方不再支付每次下达外协单位加工任务工作令的预付款.每月20日(阳历)为结算截止日.月底以前乙方业务人员与甲方采购人员对账(需如下对账依据:对账单、外协加工工作令、送货单、报验入库单,涉及到特采的还得需要不合格品回折单.)经双方确认货款总金额,乙方开具相应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 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转帐支票、汇票)方式将该批加工费付给乙方.注:涉及到原材料费用的,则和加工费一起付给乙方.如因一方未能及时对帐造成该批费用未能支付,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上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的相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确定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四、商业贿赂:

1、若甲方发现乙方以任何商业贿赂形式给予甲方任何员工利益,以企图获取更有利的价格,获取更短的付款期,或以次充好将不合格品提供给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立即停止与其所有的商业合作关系,停止乙方的任何应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甚至提起诉讼.2、如甲方任何员工以不正当方式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商业贿赂或回扣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甲方将以事实为依据处理.举报材料一律寄给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收.e-mail:sh-huamei@

五、附件: 乙方必须认真填写供应方评价表,作为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的依据.所有外协单位工作令必须严格按本协议内容执行.违约者按经济合同法进行处理与赔偿.(2)

六、合同纠纷: 双方同意在履行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中产生的纠纷或有争议的,应先通过双方协商、或调解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七、本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有效期限: 从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在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有效期截止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共同商讨决定是否续签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终止.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终止日起,双方终止所有业务往来,并在45日内支付所有应付款给对方.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外协加工合作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

合同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

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

合同章:

签订日期:

(3)

****年**月**日

乙方

外加工合作协议书篇3

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介定质量责任,确保外协加工产品质量能满足本公司产品要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委托方——聊城市恒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或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3.质量责任:

甲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乙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甲方对于产品或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乙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也能直接投入生产使用(产品功能测试由甲方负责)。

甲方有提供产品的bom、图纸、质量标准、收货地址、交货时间等要求的责任。乙方应需承担的责任:

乙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自己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严禁将过期、拆机件、翻新件等劣质原材料应用到我司产品上。

乙方应对产品加工质量进行控制管理,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明确给作业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提供的产品或原材料应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我司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完全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乙方产品或原材料在甲方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甲方发货延迟,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产品或原材料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无法进行生产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乙方产品或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质量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产品或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丧失使用价值,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加工产品检验不合格,造成的退货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加工产品外观合格,调试通不过的产品,视为原材料存在问题,由原材料采购方承担相应责任。产品质保期为1年零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设计问题除外),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乙方产品或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 甲方全检、返修,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工时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并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 = 处理工时×12元/(人·小时)管理费每次50元

乙方产品或原材料不合格且不能及时返修、筛选,造成甲方发货滞后,按每次500元损失,乙方需负责赔偿甲方。

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质量异常问题,要求乙方在≤3天时间回复甲方,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100元罚款。乙方产品或原材料交付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甲方发生品质问题,甲方品质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按交货数量价值的2%罚款,罚款金额核算后不满人民币200元的依200元罚款。

乙方产品或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产品在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技术参数、标准不符等,造成质量问题,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产品图纸、参数等商业机密在一方泄漏时,泄漏方要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5.质量指标:

1.产品外观检验合格率≧% 2.产品调试一次性合格率≧95% 3.产品最终合格率100% 6.经供、需双方协议乙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送货单》,我司生产签字确认数量,品质签字确认产品或原材料质量,《送货单》才有效,并作为结账的有效依据。

乙方新品初次交货时要提供报价单(即报价明细),以后每年提供一次,经生产工艺及品质确认后,由我司财务存档备案。

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以上任何规则(6.*),甲方品质管理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将在货款中进行扣除。

8.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由双方共同协议下进行。9.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后即开始生效。

10.争议处理: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愈期视为认可甲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双方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聊城恒丰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日 期: 日 期:

外加工合作协议书篇4

外协加工合同范文汇编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外加工合作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协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2

甲方: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3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加工订单

工件

名称计量

单位数 量单 价金 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加工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三条 材料的加工、供应: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产品合格率为100%,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图纸原因,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加工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货时现金结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单位,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外协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当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5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 20xx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6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

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7

甲方:友胜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质量要求:

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

良率不得超过2%,;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

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

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批的认定

按(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结单才付款。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加工合作协议书篇5

甲方: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揽方式及内容

1、承揽方式:本合同采用来料加工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图纸,乙方负责辅助材料的采购、制作、抛丸、油漆。其中螺栓等配件由甲方自理。

2、承揽内容: 的制作加工;

3、交货地点为,运输由 负责,运输前的装车由 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每吨,(¥ 元/吨)。乙方已熟知了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工期要求,并明确该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按合同完成承揽内容项下工作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价款:暂定加工量为 吨,暂定合同价款为(¥ 元)。第四条、交货时间

乙方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时间完成承揽货物的交付:

1、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

2、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

3、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第五条、付款及结算

1、本合同项下全部承揽内容交货完毕、提供合格资料和相应额度的发票后 个工作日

共4页第1页 内,甲方支付乙方 %的加工款。结算完成并乙方提供至合同结算价款100%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 天,自本合同的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之日开始起算。

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承兑汇票。

3、结算: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的图面工程量净值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乙方应在交货完毕、提供合格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书。

第六条、材料提供:

1、本合同承揽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由甲方按供料计划运至乙方工厂内,供料计划由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进行确认。原材料运至乙方工厂后,乙方负责在 小时内完成材料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风险。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材料后当日应在供料单上对材料数量和表观质量进行确认,怠于确认视为认可,材料缺失等风险相应转移。如乙方对甲方供料质量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材料后 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认可原材料质量合格。

3、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数量考虑了3%的损耗,乙方收到后应即安排人员进行排版,如乙方对供料数量或板宽有异议,应在收到材料后 日内书面提出,并附排版说明等相关理由及对工期的影响。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数量不足的予以补齐,影响交货时间的顺延工期。如乙方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供料数量和规格已满足承揽内容项下全部工作。

4、加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控制材料使用。加工完成后,图面工程净值的3%作为废料处理(不折价不归还)。余料甲方有权按供料当月市场价从结算价中扣除,或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在全部货物交付完毕后三天内退回至甲方工厂。余料量=实际供货量-图面工程量净值×。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承揽内容相应的图纸壹套。

2、按合同规定支付构件加工款,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负责提供原材料至乙方加工厂。

4、负责按时解决乙方书面提出的图纸设计问题。

5、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承揽内容,工期经甲方确定后相应顺延,合同已有相应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工程量据实结算。余料、废料按合同约定处理。因设计变更或

共4页第2页 甲方提供的图纸错误而导致构件制作返工、报废,相应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承揽内容项下全部的加工作业,并包括为完成作业所需的辅助材料的采购、放样、下料、成形、焊接、校正、探伤,除锈和油漆、成品包装。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加工,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和加工顺序的具体要求加工生产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和配套。

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乙方原因造成构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法通过工程业主验收的、或影响现场安装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罚款或质量扣款等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履约过程中因质量、进度原因乙方拒绝接收甲方指令或工程联系单,按5000元/次予以处罚乙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应严格按交货计划进行加工,及时通知甲方到场验收和安排装运。乙方应在初验完成并甲方车辆到场后 小时内完成装运,配合甲方做好车辆进出场手续。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任意一项时间交付货物的,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质量问题、或发货不配套、或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等,导致甲方未按期完成施工的,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如乙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承揽本合同未交付的货物,由此所产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对业主的工期赔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8、构件制作前书面通知业主和甲方对原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制作,否则视为不合格。

9、材料进场需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方可使用。

10、构件进场后,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视为验收不合格,并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整改完成,否则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施工图纸的技术要

共4页第3页 求进行加工,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工程验收、安装要求。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核对和检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乙方提出的设计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第九条、验收和交工资料

1、验收:乙方应在每批加工完成后1日内通知甲方安排初验。甲方至乙方工厂对产品数量、外观及基本质量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允许装车。货到工程现场后,由甲方会同工程业主或总包对产品进行全面验收,乙方仍应受该验收结果约束。

2、交工资料: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结构产品出厂合格证、焊接探伤报告、隐蔽资料等质量检验资料各4份,质保资料按甲方的表格填写五份,其中一份签字盖章,四份签字但不盖章。

第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承揽工作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未经甲方许可,有关本工程的一切文件、图纸和工程建设情况不得泄露给第三者,严守工程机密。否则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消除影响。

3、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罚款或质量扣款等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本合同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共4页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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