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奖励通知文案 心得体会范文奖励通知实用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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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通知文案【第一篇】

根据学院文件精神, 20xx年年终奖励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时间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所有业绩成果均指此时间段内的成果。接受考核人员:20xx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省、校编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八个教学系的考核

教学系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按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教学管理考核组、学生工作考核组三个考核组分头实施。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学管理考核组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考核组牵头部门学生处。

党建思政考核组组成: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院办主任、纪检监查审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教学管理考核组组成:教务处正副处长、质量监控中心正副主任、科研处长、继教部副主任、八系主任。

学生工作考核组组成:学生处正副处长、团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八系各党总支书记等。

2、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

行政教辅部门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由校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行政教辅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含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述职现场进行校领导测评、同级部门测评、服务对象测评。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只需接受校领导测评和同级部门测评。

三、完成时间

八个系的考核工作在第13周前完成。请八个系于11月26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三个考核组的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牵头部门的另行通知为准。考核组牵头部门请于12月4号前将考核结果(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上报至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工作在第14周前完成。请各部门于12月3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的另行通知为准。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于12月8号前统计出考核结果。

各部门请将需要修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二次分配方案于12月1号下班前上交终稿至人事处审核。各部门(含行政教辅等部门)请将教学科研业绩赋分汇总表(含电子版佐证材料)于12月1号下班前上交至人事处(此时间点后不再接受部门或个人的业绩材料补充,且漏报的业绩成果不再奖励),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附件:**院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关表格

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20xx年11月22日

奖励通知文案【第二篇】

公司全体员工:

为激励公司员工推荐新员工加入我公司,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制订本临时奖励办法,公司内部员工如有亲戚、朋友、邻居等愿意从事的.,可向公司推荐,具体规定如下:

一、推荐员工原则:

1.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

2.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基本信息要客观真实,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被推荐员工在公司有离职记录者没有资格申请此奖项。

被推荐人在公司工作满1个月,且工作表现良好,公司将奖励推荐人100元;奖金在次月工资中发放,介绍人在此期间离职的,所得奖金将不予发放。

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文案【第三篇】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奖励的范围为: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教学研究类、教学效果类、教学管理类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等七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2、课程建设类: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7、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包括政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办学等方面有特色的做法。

第三条 各类教学奖励完成人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第四条 各类教学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为准,在依据本办法申报之前,需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未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 已作为教学奖励的成果不重复计算绩效。

第六条 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和指导学生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第七条 专业建设奖

1、国家级一流学科:奖励团队100万元;

3、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奖励团队30万元;

4、省级特色专业: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5、新设置专业:奖励申报团队万元。

第八条 课程建设奖

2、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九条 教学改革奖

2、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十条 教学研究奖。在完成建设任务后,给予如下奖励:

第七至第九条除外的省级以上质量工程研究项目,国家级奖励3万,省级奖励万,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奖励万。

第十一条 教学效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须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正式颁布的成果,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评选的成果。指导学生获奖成果以当年认定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为准。

7、校级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优秀奖励万元/人;

10、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优秀,奖励指导教师(组)万元。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奖

2、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分别各奖励万元。

第十三条 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奖

校内各二级机构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上有特色的做法,并取得实效,且不能纳入上述奖励内容之内,经汇报论证后可申报特色项目奖。按程序认定、审批后,根据特色项目的影响力以及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度的大小,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奖励额度。

第十四条 颁发的的奖金,由教育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领取并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奖励所得的涉税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多次获奖的同一教育教学成果,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不重复计奖。已按低级别奖励的,则按其与最高标准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第十七条 教学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遗留问题下一年度补办,补办时按成果发生期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教学奖励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每年春学期完成上一年度教育教学奖励认定、统计及奖金发放工作。

第十九条 教学奖励的具体程序:按年度由个人和教学单位(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成果统计,在全校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核实调整的奖励方案,经学校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条 单位或个人对教学奖励审核工作有异议,应在奖励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发生的教育教学成果不予追溯。未在本办法之列的当年新增奖励项目,由相关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和奖励方案,并提供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指导学生获国际级别奖励的指导教师(组)原则上在国家级同级别的基础上上浮20%;指导学生获比赛级别特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在同级别一等奖的标准上上浮10%;指导各类比赛的金、银、铜奖参照一、二、三等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在奖励标准基础上乘以系数1/n(n为获奖人数乘以学校排名)进行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xx]122号)中关于教育教学奖励的条款废止。

奖励通知文案【第四篇】

由于企业业务发展迅速,用工需求增大,现号召全体员工向企业推荐优秀人才,企业给予推荐员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企业全体人员(人事部除外)

二、奖励方案:

1、被介绍进企业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2、奖励费以现金或随同次月工资发至工资卡的形式给予;

3、被介绍人通过企业面试正式上班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4、被介绍人上班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三、奖励金额:

转播工程师1000元,销售代表/主管20xx元,研发工程师/经理、销售总监:3000元。

四、奖励发放流程:

2、人事部按照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介绍人(在职员工)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3、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五、推荐流程:

1、直接向人事部推荐企业所需优秀人才,福利待遇请至企业面谈。

2、介绍人在推荐应聘者时,请提示应聘者在《应聘登记表》填写推荐人姓名,以便人事部核实并发放介绍奖励。

望全体员工发挥人脉优势,踊跃推荐,为企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奖励通知文案【第五篇】

各位员工:

公司因生产需要,生产一线各工段需招聘一批员工,为鼓励在职员工积极推荐亲朋好友或介绍社会上需要求职的人员到公司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

凡经公司在职员工推荐或介绍的人员,通过测试,被公司录用到磨浸、萃取、成品、电铜、氧化钴、机电等六个工段中任一工段,且被录用员工在以上六个工段累计工作满6个整月的,公司给予推荐者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

欢迎广大员工见通知后相互转告并大力引荐。

特此通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办公室。

二?xx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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