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筑节能验收规范实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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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篇1

节能专项验收所需资料:

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

2、施工图节能设计专篇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设计更改通知单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节能计算报告书

7、建筑节能工程措施表

8、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二、节能产品相关资料

1、建筑节能部分工程施工方案

2、监理实施细则

3、建筑节能工程概况表

4、节能工程质量隐蔽验收记录

5、工序质量报验单(建筑节能)

6、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节能产品)

7、节能产品备案证明

8、节能产品合格证

9、节能产品合格证

品购买合同

10、节能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1、节能产品进场复试报告

a、内外保温进场复试报告(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

b、粘结材料进场复试报告(砂浆粘结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锚固件拉拔试验报告)

c、门窗进场复试报告(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露点)

节能备案资料:

1、南通市建筑节能(部分)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表

2、南通市建筑节能工程(公共、居住)措施表

3、节能计算报告书

4、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5、南通市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验收证明

6、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

7、建筑节能措施设计更改通知单

8、项目立项批文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篇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窗口申办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所需资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建设单位

1、《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

2、《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4、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

5、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报书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能效理论测评报告。(以下5类项目需提交: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三、施工单位

1、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包括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材料设备构件进场检验、隐蔽工程;

3、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4、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屋面、墙体和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 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 暖通空调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 非均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 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幕墙和门窗的传热系数、幕墙和门窗的气密性;

幕墙和门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透明和半透明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和反射比; 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凸窗顶板和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 低压配电电缆电线进场复验; 风管和风管系统的严密性和漏风量;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应提交以下检测报告:风机盘管、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的进场复验;各风口的风量;风管系统的总风量和风压;空调机组的水流量;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

四、设计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2、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和计算模型(含电子文件);

3、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报审表和审查意见书;

4、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电子文件)

五、监理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篇3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转)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一、基本资料装订(以下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2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项目城建费用(基金)统一征收交纳证书;

3、城建费用缴款通知书;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凭证。

二、设计文件资料装订(1、2、3点须提供1份复印件并在首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表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审查备案表。

2、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3、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意见)书;

4、建筑设计总说明;

(以上1、2、3点如有变更,须提供设计变更文件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设计总说明须提供蓝图首页)。

5、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

(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时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统一按要求设立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的公示牌,彩色照片或黑白a4打印的图片均可)

三、自验资料装订(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各一份。用a3、a4纸打印或手填均可)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

(如出现多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各单位分别填报;商住楼须分别填报公建、住宅申请表)

2、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施工单位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监理单位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住宅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保证书;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特别注意:以上各单位提供的报告内容须与施工现场做法保持一致,须与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设计总说明、保温材料型号、规格、厚度一致;如部分节能措施有变化必须提供设计变更和施工图审查意见。

8、建筑主体完工阶段建筑节能专项核查意见单。

(在主体完工阶段及外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通知我处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的意见单,该意见单是施工过程中检查及专项验收备案检查的依据)

四、保温材料装订(以下每份报告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1、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2、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3、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原件;

(保温材料、钻芯取样、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拉拔、饰面砖粘结强度等各类主材和锚固件拉拔、粘结强度等辅材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4、采暖和非采暖隔墙、飘窗板、地下室顶板、与空气接触的楼板、变形缝、阳台门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5、外窗及幕墙三性、传热系数、中空露点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6、低压配电电缆截面、电阻值进场设备复检报告原件;

(以上需根据原设计要求提供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2份,且为不同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7、须提供新型墙体材料的购销发票,复印件盖生产单位公章;

8、须提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质量保证书》原件;

9、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盖生产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复检报告是指:“进入施工现场并与该项目有关系的保温材料检测报告”,报告须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检验项目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号、代表批量等内容。

五、其它资料装订

1、热交换站热流量总表、分栋热流量表、分户热计量表、温控安装照片;

(属于天然气集中供热的项目提供)

2、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购销发票。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中,特别要注意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以及建筑设计总说明是指导建筑施工的重要依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有变更须提供设计变更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在施工中要严把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关,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所送审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资料,我处要求以下五点必须一致(1)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2)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4)各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报告,(5)各类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的内容(产品名称、厚度、规格及型号)。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篇4

精简过后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

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 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

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

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

9.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

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

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21.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2009年12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还需提供预拌砂浆的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2.购买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供货合同和发票、结算单据(复印件)。

二、检测资料

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产品相关热工性能进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具体进场复检项目和现场检测项目如下(详见本服务指南后附复检项目表、现场检测项目表):

1.屋面、架空楼板、墙体、幕墙、暖通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

屋面、架空楼板和墙体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时各抽检不少于6组(不区分施工部位)。

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绝热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暖通空调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单位工程同厂家同材质材料不少于2组。

非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检测组数:同材料同实体构造检测1组。

2.外窗(含型材)、幕墙玻璃、户门的传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23.玻璃(包括外门窗、幕墙、天窗)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4.外门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5.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每批抽1组,同厂家、同品牌、同批号、面积不大于5000m为一批)。

6.有机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8.预拌砂浆力学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8.低压配电电线、电缆相应截面的每芯导体电阻值(单位工程同一厂家产品不少于2种规格)。

9.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三、集中空调系统资料(没有设计集中空调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冷负荷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集中空调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2)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2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报告:

(1)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2)风管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3)风管系统严密性和漏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2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4)中央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空调机组抽检10%,但不得少于1台)。

(5)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资料(没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

(2)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3)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4)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

(5)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申请表格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 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4.《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5.《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6.《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7.《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

8.《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篇5

一、建设单位

1、节能工程施工合同(分包需提供);

2、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合同(不同的监理单位需提供);

3、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建筑节能公示牌(施工现场及商品房销售现场);

5、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关于建筑节能的内容(房开项目);

二、施工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2、节能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3、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单位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3、建筑节能专项监理细则;

4、节能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四、节能材料

1、节能技术产品(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贵州省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

2、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备案登记(到市住建局节能科技科备案);

3、节能技术产品进场复验报告(包括墙体材料试压报告);

五、工程资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2、图集(门窗);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5、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6、各检验批报审表;

7、首层墙体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9、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0、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采暖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6、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20、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报告。

六、检测资料

1、检测单位资质资料;

2、门窗三性(抗风压性、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

3、门窗三性现场检测报告;

4、建筑围护结构现场传热系数检测报告;

5、各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

6、各种保温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七、工程建筑节能验收组成员签到册

八、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九、贵州省建筑节能工程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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