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高调行善的好处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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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行善的好处篇1

高调行善值得提倡

高调行善不值得提倡

新的网络用语,因为陈光标高调慈善引起的网络热讨。

最新的福布斯慈善榜陈光标落榜,引起了很大的**,因此引出了“高调行善”一词。主要表示网友对行善而又有自吹自夸的的嫌疑的不满。

高调行善,何罪之有?

一个进步的社会,一定会产生不少有争议的人物。陈光标在这些争议人物中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位。曾经看到陈光标带着成捆成捆的现金,去贫困地区在现场帮助困难的人群。甚至还带了一帮人特地跑到台湾去行善。对于陈光标的高调行善褒贬不一,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不少争议。

我从来就不认识陈光标,也不知道他是基于一种什么理念,如此乐此不疲的为了慈善事业而四处奔波。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陈光标行善是无可厚非的。即便是高调也是值得我们学习与颂扬的。如果多几个像陈光标这样的慈善家,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一定更加和谐。

行善本来就是一件好事,不应该过多加以指责。我说过如果有人看不惯陈光标的高调行善没问题,你完全可以来个低调行善,做好事而不去声张。倘若自己不想行善,对于陈光标的行善却又“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话,那么,就请这些挑刺的人闭上自己的嘴巴。

陈光标在贵州毕节捐猪捐羊后,又向贵阳白云地区赠送了1500辆自行车,目的是为了提倡绿色出行。让慈善与环保结合在一起是陈光标追求的目标,陈光标不仅鼓励自己的员工骑车上班,还抡起大锤砸烂了自己的奔驰。陈光标最可贵的地方在于他说到了也做到了。

陈光标所说的一些话听上去虽然十分朴素却非常感人。他说:“慈善不是偷鸡摸狗,慈善就应该敲锣打鼓。”他还说:“我做慈善无须所有的人都赞同,有反对质疑甚至漫骂之声对我来讲是好事,我会更有动力。”下一步陈光标计划把行善重点放到西部地区。看来他的慈善之举不会因为被人指责而终止。

有时候,我对陈光标的一些动作也会产生疑问。比如,在贫困地区直接把现金发给需要帮助的人群手里,是否会引起慈善现场的混乱?是否会出现重复接受帮助的情况?从现场发真金白银到慈善演唱会捐猪捐羊、从砸奔驰房车到派发自行车。陈光标以他独特的慈善方式向我们这个时代演绎了什么叫做“大爱无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陈光标的慈善之举是值得肯定的。所以,我才会写下“高调行善,何罪之有?”的文章。

对于陈光标的行善方式我们可以探讨,但首先必须肯定他的善举。陈光标是不是中国的首富?我们一点也不清楚。也许比陈光标更富有的款爷款婆大有人在。但是,像陈光标这样坦坦荡荡做慈善的却并不多见。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更多像陈光标这样的人。尽管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高调的。但是,总比什么也不做却理直气壮指责他的人要好上千百倍。假如你看不惯陈光标的话,那么你就应该比他做得更好。

慈善不是一个两个人的事情,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慈善,我们这个社会提倡慈善。不要轻易指责像陈光标那样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人。至少我个人认为陈光标的慈善行为并不亚于比尔盖茨的善举。我们应该向所有行善的人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其中,就包括像陈光标这样备受争议的人物。

高调行善无可非议 近日企业家陈光标在台湾高调济贫,在博得普遍赞誉的同时,也受到一些抨击。这样的遭遇,陈光标并非个例。不久前,广州一位老人拯救溺水儿童,拒绝奖金,要求媒体予以表彰,也曾受到讥讽。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高调行善无可非议。按照中国传统道德,以“为善不欲人知”为行善之道。我不否认,默默奉献的确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但是,时至今日,高调行善,也自有它的积极作用。

1、有助于大张旗鼓地宣传慈善事业。我们在这方面的宣传不是太强,而是太弱。对于好人好事,就是要大力宣传、大力表彰,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起而仿效,激励更多的人做善事,逐渐改变对别人疾苦无动于衷、冰冷麻木的社会风气。

2、有助于做好事者本人沿着慈善事业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来自全社会的肯定与赞赏,受助者处境的变化及感恩的态度,对于行善者既是理所应当的报偿,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促使他再接再厉,把慈善精神发扬光大。

3、促使具有相同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人反思,应该怎样要求自己。陈光标的行动,已经使某些企业家意识到什么叫奉献爱心和人生价值,表示也将开始捐款和行善。一位汽车司机,拾金不昧,完璧归赵,对于其他司机就很有号召力。重庆某挑夫,寻觅数日,归还了货主丢失的货物,对于别的靠卖苦力谋生的人,在如何保持人的尊严方面,也是生动的一课。

二、高调行善,远胜于“高调作恶”。

我这里说的“高调作恶”,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李刚门”事件,就是明显的例子。

郑州街头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某阔少在大街上遛狗,狗被两个年轻的农民驾驶的农用车轧死了。阔少对这两个小伙子发话:要么给狗的“遗体”跪拜一小时,要么赔款5000元。贫穷的农家小伙“人穷志短”,无奈恭恭敬敬长跪在狗的尸体面前。广衢大道,人头攒动,众目睽睽,阔少猖狂无限,围观人群敢怒而不敢言。两个年轻人含垢忍辱,向死狗跪拜。此情此景,真让人回忆起旧社会地主老财强迫佃农给他的狗披麻戴孝的故事。可现在是新社会啊!这种肆无忌惮、“高调作恶”的事例,必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与其对别人的善举评头品足,不如身体力行,从“坐而论道”,改为“起而行道”,自己也尽心尽力做善事。向灾区人民捐赠1元钱,比说上一箩筐大道理更有价值。

不过,我还想强调一点:任何捐赠,都应以不损害受助人的尊严为准则。中国古代有“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人格的尊严高于一切。所以捐赠人究竟以何种方式提供赠物或善款,一定要顾及受助人的感受,可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灵活多样,不必千篇1律。

行善无可非议。高调低调都是善,都应提倡。一些人本无善心,又看不得别人行善,于是就产生妒忌心理,企图混淆是非,掩盖自己的丑恶。

应该大力提倡和宣扬人们做善事,“不已善小而不为”,善多了,社会风气就好了,和谐了。

至于施善的方式,那就因人而异了,只要是善,就应赞扬,提倡。高调行善,远胜于“高调作恶”。

我这里说的“高调作恶”,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李刚门”事件,就是明显的例子。

郑州街头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某阔少在大街上遛狗,狗被两个年轻的农民驾驶的农用车轧死了。阔少对这两个小伙子发话:要么给狗的“遗体”跪拜一小时,要么赔款5000元。贫穷的农家小伙“人穷志短”,无奈恭恭敬敬长跪在狗的尸体面前。广衢大道,人头攒动,众目睽睽,阔少猖狂无限,围观人群敢怒而不敢言。两个年轻人含垢忍辱,向死狗跪拜。此情此景,真让人回忆起旧社会地主老财强迫佃农给他的狗披麻戴孝的故事。可现在是新社会啊!这种肆无忌惮、“高调作恶”的事例,必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你的所谓高调行善应该是由他人来“高调”行善者,而不是行善者自己“高调”自己吧?如果是,那这和王婆卖瓜自吹自夸有什么区别呢?要说明的是:这个“他人”应该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完全是为了弘扬“慈善”为前提,而不是单纯的吹捧行善者本人!所以我不认同你的观点。再问一句:国外行善分不分“高调”和“低调”呀? 没必要担心商业气息渗入慈善救助会玷污慈善事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仅仅拿

是否功利以及动机来评判慈善事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仅仅靠募集 的捐款而是靠盈利运作进行慈善捐助也早已得到公认。

国外企业家热衷慈善事业早已出现一种新的趋势,就是贯彻卡内基现代慈善的概念,在 运作模式中引入市场机制,以“投资”的眼光来看待慈善事业。目标就是:只要捐款能 够真正使穷人受益!

不对做慈善者提出过多的要求,是很多国家普遍的做法!哪怕是不咋干净的钱,zf和民众无权要求来历

只要他们肯掏腰包助人

毕竟纯粹的出于悲天悯人不求回报的往外掏钱的人太少了,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穷人受不到一点帮助吧

什么是高调行善,高调行善是炒作吗?

只看结果,求助人是否得到帮助!炒作又如何?对善举之人的高调宣传只会感染更多的人行善;激发更多人的慈善热情!只有小心眼例外!做坏事怕别人知道,与做好事愿意别人知道,其实都是人的本能,而我们若需要表明态度支持什么就需要思考了,准确的说,不管你明着做坏事还是暗着做坏事,我们都反对; 不管你明着做好事还是暗着做好事,我们都支持。

“行善”所用财富来源不合法、不正当,这哪里还是什么“高调行善”?

据新华社报道,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日前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批捕。这个在被捕前3天还高调出席慈善捐赠活动的“高调慈善家”,涉案金额高达万元。其“高调乐助”的巨额善款,实则是他利用非法的变相传销手段,从慕名消费者中所募集资金的一小部分。

从表面上看,潘锴红的“高调慈善”实实在在:既有向有关慈善组织的成批捐助,也有对个别困难团体、个人的零星捐助;既有大额款物,也有油盐酱醋之类不起眼却少不得的民生必需品。和某些被戳穿的“诈捐”看似有天壤之别,但实质上,这不过是一种更隐蔽、更高明,却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实质仍然是贪人功为己功,借从他人手中不合法、不规范攫取的财富,为自己捞取名和利的双丰收。

一方面,他利用各种手法,把传销包装为“行善”,将大批不合格产品以虚高的价格出手,所获资金小部分“借花献佛”高调“行善”,大部分则据为己有;另一方面,凭借“高调慈善”获得的虚名,他又可轻而易举地获得更多人信任。这哪里是什么“高调行善”,分明是利用他人善心以售其奸的“高调作恶”。

慈善原本是一件好事,“高调慈善”也绝不是不可以,国外的慈善家固有作风低调者,但行为高调者也不乏其人,如比尔·盖茨的“公开裸捐”,及他和巴菲特联手搞的“环球慈善宴”,可谓要多高调有多高调,但不管怎么高调,不管有多少人对他们的行善作风皱眉头,这仍然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

道理是明摆着的:首先,他们搞慈善用的是自己的钱,不但有真金白银,甚至有股份、红利、遗产;其次,他们先自己行善,然后才动员他人效仿;第三,他们用于行善的财富来源正当、合法;第四,他们行善高调,但善款来得明白,去得清楚,账目透明公开,管理严格规范。

反观潘锴红的“行善”,善款系“空手套白狼”非法获得,“行善”采取的是“乾坤大挪移”,出名的是潘锴红,出钱的实际上却是其劣质产品的“经营者”、“消费者”。他“行善”所用财富来源不合法、不正当,善款账目和管理更是云山雾罩,毫无透明度可言。

固然,潘锴红个人的胆大妄为,是这起变味“高调行善”闹剧的主因,但慈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不规范,在慈善资金来源、用度等各方面的账目混沌、缺乏透明度,也是潘锴红等人得以如鱼得水的适宜土壤。

慈善可以高调,但先要合法和规范。公众当然不能期望潘锴红们良心发现,自觉自愿地不去做这种骗局尝试,但大家有理由希望,主管部门在体制上、规范上、管理上做得周到一些,对善款的“来龙去脉”做更严格的监管,面对公众的疑问和舆论的监督,能迅速行动,多一些责任和担当。

“不作恶”比“行善”更重要

最近,舆论围绕“中国首善”陈光标有一些激烈的争议。对陈光标先生本人,我素无了解,不敢妄评。不过,对“挺陈派”的一些观点,我倒是有话想说。“挺陈派”有两种常见的支持意见,其一是:不要管别人的钱来路如何,只要他捐了就是好事。某位著名的电影导演甚至说出这样的话:“就是黑社会,能把黑钱捐给穷人,也是干了件好事。”其二是:捐钱的人比不捐钱的人道德更高尚,多捐的比少捐的道德更高尚。一些挺陈派常说:你批评陈光标,你捐了吗?捐得有陈先生多吗?不够多,你就没资格批评陈先生。

“捐钱不问来路”和“多捐比少捐高尚”,这两种道德判断,很显然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条等于是承认:一个抢劫犯只要把抢来的钱捐出来一部分,也算是干了件好事。如果再加上第二条,结论就会是,这个抢劫犯案子作得越大,钱捐得越多,他就越发人格高尚。推到极致,就会出现如下谬论:一个人只要抢得够狠,把大家财产全部夺走,再返还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给大家提供一点免费早餐免费住房什么的,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善人了。

为什么这样难以自圆其说的道德观,会非常流行,以至于被很多“挺陈派”不假思索地接受呢?我以为,这要归咎于当代中国在社会道德上的急于求成。我把它称之为“道德大跃进”。一个健康的社会里,道德观应当是根植于悠久的社会风俗和个人良心,有很深的根基和历史积淀。中国的情况却很扭曲。自近代以来,传统的道德观就被丢弃得差不多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历次所谓“政治运动”,导致人人自危,谁也不敢多管闲事,动摇了整个社会公德基础。于是当时大力号召大家“学雷锋”,做“好人好事”。其实雷锋做过什么“好事”呢?无非是扶老携幼、在公交车上给人让座等等,这些都是最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每个人在幼儿园就应该学会的东西(所以很多头次出国的人都会感叹:在国外人人都是雷锋)。雷锋居然成了全社会道德典范,可见当时公众平均道德水平沦丧到了什么程度。

从那样一个惨不忍睹的道德低谷开始,近30年来,尽管年轻人素质在一代代不断提高,我依然认为:我们社会整体道德水平,还是不容乐观。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中国商人阶层的道德素质,固然绝不是最低的之一,但也不会是最高的那一群。尤其令人尴尬的,是多数中国商人必须面对的所谓“财富原罪”问题。正是这种现状,导致了中国人,无论总体社会还是商人阶层,都有在道德上急于证明自己的欲望。

仅仅在若干年之前,中国商人阶层对“慈善捐款”还非常冷淡。2004年中国才出现了由外国人胡润编制的第一份慈善富豪榜。当年榜单第一名捐款不过亿元人民币,而最后一名上榜者(第50位)全年捐款只是300万元而已。其后短短几年,“首善”不断易主,纪录不断打破。2011年同由胡润编制的慈善榜,首善捐款高达45亿元,而第50名捐赠额也提升到3000万元。短短几年中发生的这场“富豪道德大跃进”,这捐款数字火箭般地攀升,能说明中国富人阶层脱胎换骨,在几年间道德水平上涨了10倍甚至20倍吗?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不过是中国的商人阶层忽然发现了一种较为简便易行的通道,可以轻易让自己摆脱“原罪”的困扰而已。中世纪欧洲天主教会曾宣称,捐款就可以上天堂,乃至公开贩卖“赎罪券”。我猜测,在迫切捐款的富人当中,有不少恐怕很希望中世纪教会说的是真理。

而社会大众呢?大概也恰恰是在长期的道德饥渴下,恨不能把看到的任何一点萤火都当成是星光。本文开头说到的两种社会心态——— 捐钱不论钱财来路,捐得越多功德越大———或许就是这种道德饥渴症的表现吧。人们已经忘记了一个有关善恶的最朴素观念:金钱是买不来道德的!当善行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当黑社会捐钱也被知名的主旋律导演认为是一桩好事时,类似陈光标先生这样,要求灾民举着受捐的人民币和自己合影,又有什么好奇怪呢?

什么是比捐出20亿或者“裸捐”更困难的善行呢?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那就是“不作恶”。在一个你很容易就可以同流合污甚至为虎作伥的社会,在一个你有了钱就可以在很多领域为所欲为的社会,尤其在一个你为了挣钱可能会不得不在道德上妥协、而在道德上妥协越多就有可能挣钱越多的社会,在一个你恪守道德底线可能甚至被自杀、被精神病而突破道德底线却可能有无数荣誉光环乃至被封为“慈善家”的社会里,真正的“首善”应该是谁?是打算去美国华尔街发钱的陈光标先生?是曹德旺、王健民先生(虽然我非常敬佩曹王两位先生)吗?还是某个姓名不能为大众所知、声音不能为大众所闻但是却在默默为社会道德底线而斗争的人(或者一群人)?

在今天的中国,“不作恶”,尤其在商业活动中不作恶,应当是衡量善行的首要刻度。“首先我陈光标没有‘水军’。如果一个行善之人,需要用‘水军’来维护自己名声的话,那么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如果有人一定要说陈光标有‘水军’的话,那么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是我的‘水军’。”陈光标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有多少“粉丝”,“但所有这些善良的人,他们是慈善的土壤,他们的存在,使我不能轻言放弃。”陈光标还表示,自己不去做无聊的事。“清者自清,还是让时间去检验(这件事情)吧。”

:陈光标的敌人更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逻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么威胁媒体,惟一的后果就是天下皆知,请发问前先思考,不要被立场左右了大脑。

慈善可以高调,但先要合法和规范。公众当然不能期望潘锴红们良心发现,自觉自愿地不去做这种骗局尝试,但大家有理由希望,主管部门在体制上、规范上、管理上做得周到一些,对善款的“来龙去脉”做更严格的监管,面对公众的疑问和舆论的监督,能迅速行动,多一些责任和担当。

大陸首善陳光標終于踏上了赴台灣行善的“感恩之旅”。之前,兩岸媒體,特別是台灣媒體就陳光標“高調”行善問題爭論得非常激烈,甚至把陳光標的高調行善稱為“偽行善”。

每個人的行事方式都有不同,就如每個人的性格各異一樣。我們一些人為什麼不依不饒地一味抓住方式不放,而不問結果呢?高調行善就不是行善嗎?高調行善難道不要付出真金白銀嗎?什麼是“偽”行善?那種在公開場合信誓旦旦地宣稱要捐多少多少,宣傳目的達到後,鐵公雞一毛不拔才是偽行善!據有關方面統計,到目前為止,陳光標向社會捐贈款物累計已達億元,直接受益困難群眾超過60萬人。他偽在哪里呢?

有些人行善喜歡低調,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陳光標行善喜歡高調,我們同樣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中國慈善事業還不普及的情況下,高調行善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帶動更多有能力的人參加到慈善事業中來。連台灣知名人士都認為,“陳光標來台行善,足讓台灣“光說不練”的企業家有所警醒,對社會更具有正面教育啟示。”

有些人說,陳光標這樣高調行善讓接受捐助者沒面子。只能說這會讓一些不能面對現實的人沒面子,貧窮的原因有多種多樣,有大病致貧、有社會原因致貧、有家庭變故原因致貧„„但只要不被貧困壓倒,不在貧困面前低頭,就是好樣的,就沒有什麼丟臉的,你今天接收別人的捐助,解決了燃眉之急,很可能過幾年你就從貧困中站起來了,甚至可以幫助別人了。現在我們國家的低保政策規定,想吃低保的人都要張榜公布,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是不是這也會讓低保戶沒面子?

什麼“暴發戶心里”、什麼“作秀”„„一些媒體的詆毀絲毫不會影響陳光標的正面形象。如果所有的暴發戶都像陳光標這樣有愛心,我們這個世界就會變成愛的樂園。

我認為,台灣輿論這次對陳光標赴台發紅包反映這麼大,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原先一直是台灣人以富裕自居,比較看不起大陸人,認為大陸這邊比較貧困,現在居然有大陸企業家到台灣扶貧,讓以富裕自居的台灣人一下子難以接受,因此,想出各種莫名其妙的原因來批評陳光標,阻止陳光標赴台行善。現在陳光標終于到了台灣,說明陳光標的行善還是得道多助。

同時,我認為陳光標還收到了一個意外的、大大的紅包作為回饋,這就是在台灣人心中的名氣。一個企業家,如果要想開拓台灣市場,要打出知名度,光廣告費就是一筆巨大的開支。現在台灣媒體連篇累牘辯論這件事,大批記者在陳光標身後報道行程,報道陳光標的一舉一動,什麼廣告的影響也不能與之相比。陳光標的“感恩團”要向台灣貧困民眾發放紅包,總值億元人民幣。他已經得到了超值回報!是

2011年10月18日,第十届“觉群文化周”会在上海玉佛禅寺隆重举行。中国佛学院宗舜法师:作为佛教徒,我们的做人和修行宜低调,而我们行善可以高调。由佛教的法师们在公众面前做出表率,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劝募,激发大众的慈悲心,使点滴之力汇聚成为相当可观的慈善力量,并且努力营造大家都乐于行善积德的健康氛围,这样的慈善行为及其宣传,既是救助困苦的实际行动,也是一种心灵的净化与救赎,同时可以让全社会通过了解佛教界做出的大量善举,进一步理解佛教的积极作用。

反方立论

高调行善不应该被鼓励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精彩的立论,但是对方的观点我方实在不敢苟同,我方的观点为高调行善不应当鼓励。

高调的意思很简单,自己主动宣扬或是带有宣扬的目的性的就叫做高调,而事后被别人发现的不是高调。而行善,则是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给与帮助。鼓励解释起来就更简单了,即是激发,激励。

今天我方判断高调行善是否应当鼓励的标准在于,何者能够促进人们形成自己的行善习惯。下面,我将从以下两点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高调行善对个人的影响的角度来看,高调行善一旦开始,行善者就会被社会高要求,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别人关注着,如若再遇灾难,他做的事情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标准,则不可避免地遭到质疑和唾骂,然而,高不高调是个人的习惯,我们没有权利去强求其他人,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尊重。同时,高调行善还会对受善者产生负面影响,当接受善款的人们被要求拿着钱拍照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说这是对他们尊严的践踏;当因为生活所迫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被要求写感谢信并当众宣读,他们怎么能不怀疑行善者的根本动机呢?由此可见,高调行善无论是对行善者还是受善者,都产生了巨大的非必要的压力,失去了行善最根本的意义。

再者,从高调行善对社会的影响的角度来看,高调行善容易在未成年人中导致攀比风气,与慈善的意义相违背。我们说高调行善无可厚非,但是不应该被鼓励,因为被鼓励了就会有人去效仿。现如今,为了慈善事业的透明化,捐款名单以及捐款数额都是要求公示的,这就导致了“捐少了没有面子”的想法产生,对于已经形成了成熟价值观的我们来说,是几乎没有影响的,因为我们知道捐款应量力而行,但是对于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呢?我们来看一个事例吧,成都某小学为了挽救一名重病的老师,全校师生举行爱心捐款,一日之内,学生捐款达25万之多,孩子们为这样的成就高兴了,家长却担心了,因为孩子要钱捐款时总说“某某捐了好几百,我也要捐那么多”,完全不顾家庭情况。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怎不让人深思!

最后,高调行善不是达到使更多的人去行善这一目的的唯一方法,低调行善同样可以。例如“微尘”,当04年印尼海啸,青岛市一对平凡夫妇用“微尘”这样的代号捐款后,越来越多的青岛市民在捐款后留下微尘的名字,它已经成为一个不留姓名无私援助公益事业的群体。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高调行善不应当鼓励。

最近,围绕我国富人行善的行为,社会中不时掀起层层波澜。一些行善之人过于高调张扬,以至人们对其行善动机产生质疑甚至是指责。事件演变至今,公众已开始关注行善人的账目、税收、人格等等,甚至将一些人的善行称为“暴力行善”。曾经的一些善人如今在公众眼里俨然成了恶人。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可能导致真心行善之人也却步于善。

笔者在此不想花费笔墨去分析行善之人的动机和出发点,只想从行善的艺术和方法上,给予行善之人一些忠告和建议。这是因为:不管其动机的善恶,行善的结果可能最终都有益于社会——既是如此,我们就该鼓励行善,让人们更加乐于做善事,并为行善之人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而且,古往今来,行善的确是有学问的。不讲究艺术,善意的出发点也会被误解,甚至适得其反。

基于此,笔者对行善者提出三个建议:

首先,一定要低调行善。我们行善的出发点是为了帮助别人、造福社会,而不是为了赢取名声,否则,就不能称作行善,而是地道的商业行为。因此,真心行善者,以默默行善为宜。

《圣经·马太福音》6:1-6:4告诫行善者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指上帝——笔者注)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指上帝——笔者注)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曾国藩说:“为善最乐,是不求人知。”“作善岂非好事,然一有好名之心,即招谤招祸也”。做善事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其快乐之处在于不寻求自己所做的善事为众人所知,因为善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举动,太关注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反而会束缚自己善意的心。做善事本身是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一旦有了沽名钓誉之心,就极易引来诽谤与祸端。

其次,要行善就得善到根本。我国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意思是说,赠给别人鱼吃,不如赠给别人打鱼的技术,这是因为鱼只能解决别人一时之饥,而学会了打鱼的技术可以随时捕鱼,能解决别人一生之饥。在别人急需之时,捐赠钱粮的确值得褒奖,因为他能解决燃眉之急。但是,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把资金投入到能够带来长期效果、广泛受益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社会公平公正的事业等方面。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于1917年创办的协和医科大学,不仅在过去解决过无数人的疾病痛苦,而且,至今仍是享誉海外的一流医院,使无数人免于疾病的折磨。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些善行事例,在为社会带来丰厚利益的同时,也为施善者赢得了斐然而持久的声誉。

再次,行善要行到最需要的人群之中,尤其是要把光明带进黑暗。我不否认行善有时可以做一些锦上添花的事,但我认为雪中送炭的善举更值得提倡和发扬。《圣经》强调施舍给寡妇、婴儿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耶稣专给那些眼瞎的、瘫柺的、患麻风病的人治病;《圣经》中还有不少救助囚犯甚至妓女的事例。

慈善的调子没有好坏之分,实在要做评判,那么主要还是视其动机和实效。事实上,陈光标敢于公开呼应比尔·盖茨,表示要在死后裸捐,这种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承诺,作秀的成分是少之又少的。当然他的调子是高了一些,这不太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但是他的慈善没有花架子,都是实打实的投入。这样的高调一方面是个人选择,我们大可不必轻率褒贬;二来也以实际行动触动了众人的心灵深处,有助于逐步改善中国社会的财富观。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出的名,哪怕你是行善,是见义勇为,总会有一些人分析出你的“不良”动机,进而进行讽刺和打击。中国有个传统是“做好事不留名”,原以为是为了高尚,现在明白了,原是为了防备打击。

我们欢迎低调行善者,对陈光标这样的高调行善者,也同样欢迎。一方面,他们都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慈善的理念,这就足够;另一方面,又以这种行动,感染和激励着周围的人,让慈善之光能够传递。去年,杭州的孙老伯救人后,要求记者宣传自己,这跟陈光标的高调,同样是种用心良苦。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调者将自己置于更高的目标,已经将慈善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这对于时代而言,或许更显珍贵。同时,在现实慈善缺乏的情况,高调的行善于社会风气的提振,也将起到推动作用):慈善调子低或高是门艺术,分寸如何拿捏,要看时间、地点、人物和场合,科学把握,做到恰到好处。就当下而言,慈善的风气还不浓,慈善气候还不大,立志于慈善事业的人在谈论自己的志向时,不妨高调、高调、再高调。当然,也有不宜高调的慈善行为。比如企业家和公民个人做了哪些慈善,帮助了多少人,不必常常挂在嘴上,到处宣扬,沽名钓誉;比如涉及慈善受益人隐私的行善行为,不宜公开报道宣传,更不能高调行事,否则,影响慈善受益人的生活,甚至有拿慈善受益人的隐私为自己贴金和炒作的不道德之嫌。

@关子岭温泉乡来客(搜狐博友):给穷人红包就是短暂欢喜上一阵子罢了,但穷人的明天仍然是个问题。我肯定陈光标的“善行”有比没有好,其“高调”也的确发挥了些许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但我们常说给鱼吃不如教钓鱼。陈光标若能把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就业岗位,不用忙着四处散钱,也是功德。那将更彰显其行善本意的积极面。

委员观点 韩红委员:国外很多人自发形成慈善组织,帮助需要救援的人。而中国目前慈善事业的社会动员能力还比较差,所以社会名人和富豪要率先扛起慈善的大旗,以动员更多的人加入慈善事业。

陈世强委员:名人们将自己的慈善行为高调地“秀”出来,只要这种行为有利于改善困难群体处境,都是可以理解、接受的。慈善事业需要高调的推动、高调的引导,更需要扎扎实实、普普通通的脚踏实地。我们尊重他们的个人想法,感谢他们对慈善事业的贡献。

记者点评 低调行善者不为人所知,只求心安理得;高调行善者光芒四射,被人品头论足。其实,行善无论何种形式与风格,只要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有利,对人民有利,就应得到充分尊重。

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先生。自从他接受nba以后,不但让这个联盟日益盈利并且走向巅峰,而且他还将nba的收益和影响力用在了慈善事业中,“nba关爱行动”、“nba读书会”都是在他的领导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正是有了这么一个爱慈善的领导带头,nba中也慢慢出现了一些球员慈善家,他们不但球技出色,而且在场下也乐于回馈社会。以下我们就列出了nba十大球员慈善家。

自加盟nba以来,姚明每个赛季都要面临紧密赛程的考验,但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非典献爱心、成立姚基金、举办慈善赛、出任特奥大使、成为中华骨髓库自愿者、加入防艾滋病工作、为白血病患者捐款。作为一位公众人物以及大众偶像,姚明在社会各方的瞩目下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我们不妨把这一义举放在更大的背景中考察。过去50年(截至 2008年),美国的人均gdp增加了150%,美国的人均捐善则增加了190%,超过人均gdp的增长。统计显示,70%-80%的美国家庭从事捐善活 动,平均每个家庭的年捐善额超过1000美元。当然,联邦政府对捐善有种种税收上的鼓励。每捐1000美元,大致可以省去350美元的联邦税。这虽还远达 不到捐款的数量,但联邦为此每年的免税总额达到1424亿美元(2002年的水平)。

不过,联邦的数据还显示,只有三分之一的纳税人为了捐款而申请相 应的免税。特别是中下层的普通百姓,很少为捐款特别填报税表。甚至在那些年捐款超过12万美元的家庭,也只有40%的人为此申请相应的免税。可见,免税并 非捐款的动机。另外,如果按收入比例来计算,穷人比富人更慷慨。在2000年,低收入家庭的美国人捐出了%的收入,中产阶级捐出了%的收入,富人捐出了3%的收入。可见,捐善并非仅仅是富人的时尚,而是渗透于社会每个细胞的文化。

截止2008年6月盖茨正式退休,盖茨的财产为580亿美元,他的遗嘱中宣布拿出98%给自己创办的以他和妻子名字命名的“比尔和梅林达基金会”,这笔钱用于研究艾滋病和疟疾的疫苗,并为世界贫穷国家提供 援助。《福布斯》杂志2009年3月12日公布全球富豪排名,比尔·盖茨以400亿美元资产重登榜首。从近年来的重大慈善活动来看,比尔和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出手阔绰,例如曾向纽约捐款5120万美元,用以建立67所面向少数族裔和低收入阶层子弟的中学;捐资亿美元,帮助非洲国家防治疟疾;向博茨瓦纳捐资5000万美元,帮助那里防治艾滋病。

2010年9月29日,备受各界瞩目的盖茨和巴菲特慈善晚宴在北京昌平拉斐特城堡庄园举行。据主办单位表示,当晚赴宴的中国企业家约有50人,与会企业家潘石屹表示,参加晚宴最大的感受是大家对于当前慈善环境的关注,对进一步完善慈善制度,规范善款的使用,提高善款使用效率的呼声很高。他期待中国的慈善环境能进一步得到改善。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从微软总裁的位置上退下,将自己名下的580亿美元全部捐给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分文没给子女,被媒体誉为裸捐。捐出580亿美元本身就很让人瞩目,然而他这种不留一分钱给子女,只希望“以最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方法回馈社会”的慈善精神显然更令我们肃然起敬。

继而带动入蒙牛创始人牛根生,陈光标,周润发

高调行善的好处篇2

高调行善

张刘陶

孔子曾说“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德高望重的夫子认为行善而不拒感激和馈赠不失为传播善的最好途径。在我看来,孔子的评价恰好契合今天的“高调行善”。

2000多年前的孔子就主张高调行善,然而现在,这种给人带来温暖,传递爱心的方式却饱受质疑。诸如中国“首善”陈光标,当他向智利地震捐款100万元时,当他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元时,人们猜忌他的善极具功利色彩,他的目的是自我宣传谋取私利,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他拥有一颗真诚的心,他只是在用自己的高调来呼吁贫困者接受救助,唤起每个人深藏心底的善良。对于心地善良的人来说,付出钱财来谋取更高报酬这种想法就是一种侮辱。美德不是装饰品,而是美好心灵的表现形式。

老话说:“善要人知即为非善。”似乎我们中国传统理念更倾向于像夏志国夫妇那样默默无闻的善行,但是高调行善却以另一种方式更好地传承中国的大善大美。高调行善的目的是让施善者的爱心像三月的春风一样,吹到每一个人心底。

“嫣然天使基金会”的李亚鹏王菲夫妇,“壹基金”的李连杰,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他们用自己的影响力高调地向公众传递着善。因为有了“嫣然天使”的高调行善,更多明星、大亨们才会纷纷捐出善款,万千唇鄂裂儿童最终露出最动人的微笑;因为有了“壹基金”的影响,大众才会纷纷捐出普通的“一元钱”,一个又一个自闭症患儿才能更加自由地生活在自己的蓝天之下;因为有了那个未来将要自己三分之一财产(约500亿港元)捐出的李嘉诚„„因为有了这些高调行善者,善心遍布世界每一个角落,在每一个人手中传递,让这种善无时无刻地不重复上演。

有了高调行善才有了慈善,才有了在你跌倒后扶起你的双手,才有了在困难时送给你的一句温暖。当你触摸了那双手,当你接受了那份温暖,你会看到施助者那安慰的眼神和鼓励的笑容,那不是一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姿态,而是为善可以救命于危困,为爱可以暖人于寒冷,是由衷的喜悦和欣慰。世界本是一片奉献爱心的天地,慈善之父卡耐基曾说:“富着死去的人可耻,穷着死去的人可怜。”所以他在去世之前捐了近3000座图书馆,他让这种大善高调地永远传递下去。

世界本是黑暗阴冷的,是因为人们点燃了爱的火焰,才变得明亮而温暖。行善本不应该默默无闻,它需要让每一个人在黑暗中感受到爱的存在。

舞动善的旗帜,高调行善,让这面旗帜不断舞出更加绚丽的色彩。

高调行善的好处篇3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是行善宜高调还是低调,我方观点是:行善宜高调。首先,请允许我对辩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高调,并不是炫耀和炒作。“高调行善”也不等同于“炫富式”行善、暴力行善,这只是行善者通过某种途径使自己的“善行善举、善意善心”公之于众,让更多的人加入行善的队伍当中其实,无论是低调,还是高调,都是在帮助他人,都是值得被赞扬的。但相较于低调行善,高调行善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下面我方将从个人、国家和社会三个角度一一为大家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个人的角度上看,高调行善能让更多的人会行善,敢行善;也使得更多的受助者得到帮助。行善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随着碰瓷、扶老人难、虚假乞丐等事件频频发生,人们对帮助他人产生了害怕、抵触心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友爱也随之被冷漠猜忌所替。所以,我们希望通过高调行善的方式来呼吁大家行善,敢于行善,使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同时,对于受助者而言,高调行善能使受助者得到实际的帮助。也许陈光标的某些高调行善的方式存在争议,但他的善款最终是流向需要帮助的人的手里。而且他的做法有效地引起社会对受捐者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具有很好带动性和倡导性。

第二,从国家的角度上,高调行善有利于保证公益事业公开化、透明化。

中国现今的慈善透明度不高、公信力不足,公民对善款的流向和用途充满怀疑。而高调行善因其曝光度高,使善款得到落实,使其真实性受到社会的监督。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有不少专款未落到实处;甘肃舟曲灾后重建资金大部分用于景观工程„„中国救灾的现状尚且如此,其它社会公益基金会的监管工作就更难言说。所以,只有在高调的明镜下,才能促使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使其更为公平透明。

第三,站在社会的角度上,高调行善有利于宣扬慈善意识,营造行善氛围。

我国现阶段慈善事业发展尚不成熟,公民慈善理念较为匮乏,积极性较低。而高调行善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使行善之人得到帮助他人的机会,使受助者得到应有的帮助。的确,有的人选择默默奉献、荣辱不惊,但更多的人希望自己的善行被别人了解并认同,并以此作为再次行善的动力。当人们了解到做好事会得到认同和赞誉,则会更好的调动其积极性,从而鼓励他人行善。所以,我们所说的高调行善不光是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营造人人行善的氛围。

最后,我方并不否认“学习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低调行善,但是在当今中国高调行善更应该被推。“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不仅要手中“留香”更要“香飘万里”,把这善意传播给每一个人,滋润们的心灵,使他们积极加入行善的行列。所以,综上所述:行善可高调,行善宜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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