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的商品编码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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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商品编码篇1
商品编码是指用一组阿拉伯数字标识商品的过程,这组数字称为代码。接下来网友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任何一个商品都是由8位数构成的,在归类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类,其次确定章,然后确定品目(前四位),最后确定子目(后四位)。
2、对于子目的确定,要注意,先确定一级子目,其次确定一级子目下方的二级子目,然后确定二级子目下方的三级子目,最后确定三级子目下方的四级子目。
3、对于子目,必须同级之间比较,同级之间具有排他性,并且同级之间的产品在性质上是相类似的。
一、第一类至第四类中各章的分布情况与对应关系
(一)这四类在协调制度中的排列原则
1、第一、第二类为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加工方法包括:新鲜的,冷冻的,冷藏的,干制的,盐渍的等,但也有部分例外,如品目0210的熏肉,0305的熏鱼,0306,0407,0408等。第三、四类为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加工方法为深加工,在第四类中可以进行的加工方法包括:用醋酸保藏,油炸,烘炒,蒸煮等。
2、同类中不同章按先食用产品,后非食用产品的原则排列。如第一类中第二章至第四章为可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五章为非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二类中第七章至第十二章为食用的植物产品,第十三章至第十四章为非食用的植物产品。
(二)第一类至第四类各章的一一对应关系
1、第二章,第三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六章
2、第七章,第八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章
3、第九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一章
4、第十章的产品(经去壳,磨碎,制片等)→归第十一章
5、第十章、第十一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九章(面食)
二、第一类商品的分布情况及归类特点
本类包括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初级产品,其商品范围可分为三部分:
1、活动物…………………………………………第一章,第三章
2、食用动物产品………………………………第二章至第四章
3、非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
除极少数特例外,包括了所有种类的活动物以及经过有限度的一些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
第一章 活动物
(一)本章的排列顺序
活动物分列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二者的区别是第一章基本为陆生动物,第三章基本为水生动物。但也不是绝对如此,水生的哺乳动物如海牛、海豚和鲸要列入第一章(0106)而不是第三章,同样,陆生的蜗牛要按照软体动物归入第三章(0307)而不是第一章。
(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
(1)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6个品目是按照由牲畜到家禽再到其他动物、由常见动物到不常见动物、由大型动物到小型动物的顺序排列的:
01马驴骡02牛 03猪04羊 05家禽 06其他
(2)上述动物是不分幼仔与成年的。但请注意下列事项:
甲壳动物(既使陆生)、软体动物(既使陆生)、水生无脊椎动物要归入第3章;
培养微生物,细菌,病毒等这类用肉眼看不到的生物要归入第3002
流动动物园、流动马戏团动物要归入第
(3)哺乳动物,如鲸、海狮、海豚、海象以及生活在水中爬行动物,如龟(甲鱼、王八、鳖、玳瑁)、娃娃鱼、鳄鱼、壁虎、蛇不能归入第3章,而是归到中,青蛙、蟾蜍等两栖类动物归到中。
(4)0101至0104以及0106均包括家养的和野生的,但是0105的家禽只包括家庭饲养的鸡(包括乌鸡)、鸭、鹅(不包括天鹅)、火鸡、珍珠鸡,家庭饲养的其他禽类不能视为家禽,例如,家庭饲养的鸽子、孔雀,鹌鹑等应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中,野生的禽类也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例如野鸡,野鸭等。
(5)0106中“灵长目”指猴,类人猿,狒狒,猩猩等最高等的哺乳动物,但是人类不可以进出口!
(6)活动物若在运输途中死亡的不能归入本章,而应按其鲜度是否适合供人食用分别归入第二章或第五章,即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五章。
(7)其他鸟类包括企鹅、天鹅、孔雀、麻雀、大雁、鹌鹑等!
(一)本章的整体排列
(1)第一章是活动物,本章为第一章活动物宰杀后的简单加工的肉或可供食用的杂碎,这是两章之间的`关系,16章是本章产品的深加工品。
(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
1、学习本章时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10个品目是按照从牲畜的肉、杂碎到家禽的肉、杂碎再到其他动物的肉、杂碎,由鲜、冷、冻储存方式到干、熏、盐腌(渍)或制粉的顺序编排的:
2、0201至0208是鲜、冷、冻的肉或杂碎,0210是干、熏、盐腌(渍)或肉或杂碎的粉,0209是未炼制的可提炼动物油的脂肪、肥肉,并且不论是否可供食用,但不分鲜、冷、冻、干、熏、盐腌(渍),注意0209和第15章的关系。
3、在0201至0208之间,01、02牛肉,03猪肉,04羊肉,05马驴骡肉,06是前述动物的杂碎,07为家禽的肉与杂碎,08则是除了前述动物之外动物的肉与杂碎(一般来自0106中的动物),比如鳄鱼肉。
◆注意:
(1)肉及杂碎一定是能食用的,不可供人食用的要归入第5章。
(2)加工、制作方法也仅限于鲜、冷、冻、干、熏、盐腌(渍)、制粉,如果是蒸、煮、烧、烤、油炸等法加工,因可以直接食用的缘故,应该放入第16章,而不是本章。但粗粉或细粉例外,即使使用了蒸、煮、油炸等方法,也要归入本章,而不适合供人食用的细粉,粗粉要归到2301中。
(3)本章中的“熏”要注意,它也是一种深加工,但是在第二章里我们把它视为简单加工
(4)本章所述杂碎是指动物的头、脚(有时叫蹄、足)、尾、心、肝、肺、舌、脾、胆、肾等动物内脏等等,但是肠、胃、膀胱、血要归入第五章0504或0511。注意这里的血不能是可医用的血浆、血蛋白等制品,如果是的话,就要归入第30章。
(5)注意0209中必须是未炼制的,而且只针对的是猪脂肪和家禽脂肪,包括简单加工的各种方法,如果是已炼制的归15章。其他动物的脂肪,不管是已炼制还是未炼制都归到15章。
(6)对于香肠,必须是制成的(搅碎、加调料)才能归入1601,如果仅仅是将生肉未搅碎灌入肠衣,也未加调味料,则按照加工程度来归,一般是简单加工,归第2章或第3章。
(7)总结:动物杂碎的归类,大家参见2011年教材219页。以往考试时教材第四章出过原题。
①供人食用的杂碎(如头、脚、尾、心、舌),供人食用归入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如因保存不善导致变质)归入第五章;
②专供制药用的杂碎(如胆囊、肾上腺、胎盘)如为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归入0510;如经干制的归入3001;
③既可供人食用,又可供制药用的杂碎(如肝、肾、肺、脑、胰腺、脾、脊髓),临时保藏归入0510;干制归入3001;其他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到第五章;
④既可供人食用,又有其他用途的杂碎(如皮),适合供人食用归入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归入到第五章或其他章;
⑤注意第二章章注二的规定,动物的肠、膀胱、胃或动物血必须按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归入到第五章(动物血如果符合3002的规定,则归入到3002
现在将 0210 总结如下:
(1)到9300包括了灵长目的、鲸海豚类的,爬行动物的肉及杂碎
(2),包括了猪肉,牛肉的食用杂碎,以及前面没提到的其他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
(3)包括所有第二章动物的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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