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汇聚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汇聚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篇1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人:电话:

委托**人:电话: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篇2

在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xx年内开始施工;xx年内未施工的自愿按法律、法规规定交回所征用土地。

2、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认真**施工,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x),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3、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设计和进度计划,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做到人员上够,工作面开足,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5、及时向****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按****做出的决定予以落实。

6、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公司将派专人定期到项目所在乡镇、村进行回访。预防和及时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确保稳定。

7、项目建成后,切实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益,并确保按期偿还债务。

8、完全履行项目合约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施工许可、项目招标投标等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施工监理制。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等法定建设程序。

二、在项目拆迁施工及建筑施工期间,保证**好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场地的围蔽,保证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建设管理要求。

三、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本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决不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在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上,认真接受上级部门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不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正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加强廉正建设,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安全。

六、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处罚,并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人:

签署时间:xx年x月x日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篇3

(一)以《*支部工作手册》为基础,使基层支部工作规范化。

省某单位*隶属于省直属工,**和基层*支部*都是经过全体*员产生的,是届任制,都存在到时间**的问题,也就是他们的基层*务**轮换的几率比较。加上基层*支部员都是兼职,日常还有很忙的业务工作,他们的时间绝部分都用在了业务上,很少顾及支部工作,所以他们很少有精力和时间学习基层*务工作知识、研究支部工作;也由于没有系统的支部工作资料可以参考,这些兼职基层*务**工作起来难度,支部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上来的基层*务**(特别是支部*)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支部工作流程、尽快进入工作角色的问题,省某单位为每名支部*配发了《*支部工作手册》。

(二)以《*(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表》为**,强化目标管理,把“虚”功做实。

支部工作是*的一切工作的基础,为了将基础工作抓牢,省某单位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机制,以《*(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表》为载体,努力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能够量化的工作任务尽量量化,不能够量化的,进行准确定性,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表》主要分六块对支部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建设、*员教育和管理、*风*纪建设、发展*员工作、职工思想工作和基础工作等,共计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又根据实际需要分成若干考核目标和要求,根据工作重要程度赋予一定的分值,同时提高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的考核分值。通过半年总结、年终考核,自查、互查、巡查,自评、互评、考评等方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察、打分评比,用分值来比对支部间工作的成效,年终按照打分结果进行表彰。

当然,支部工作的优劣,省某单位*也并不是完全按照以上六项得分的情况确定的,他们还明确规定了对支部出现的一些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如果存在**不团结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有*员受*纪政纪处分的,支部将被评为不合格。只有得分在95分以上的支部,才能被评为先进*支部。为了增强支部的评比结果的有用性和权威性,省某单位*还将支部的评比结果作为单位整体评比的重要依据,纳入到单位整体考核当中。

(三)从关心入手,调动基层*务**的工作积极性。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篇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9]17号)精神,加快我省“一村一品”发展步伐,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在全省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促进农业转型跨越发展和农民收入翻番。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主要以专业村产业发展项目为抓手,带动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省级财政资金主要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第三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相结合,要与农业科技推广“一村一点”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 全省在“”期间每年建设2019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共建设10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省农业厅每年确定各市县当年“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任务。省级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提出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扶持资金具体用途。切块到县(市、区)资金指标分配按各县(市、区)所辖建制村数、农业人口数、“一村一品”建设绩效评价情况综合平衡确定。

第五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由县(市、区)按省确定的专业村任务数在全县(市、区)择优选定,省农业厅审定。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六条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县(市、区)农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后,县(市、区)农委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委和财政部门。市农委和市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第七条 山西省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申报和实施、市级汇总审批、省级备案。

县(市、区)农委是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一村一品”专业村产业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落实、实施管理、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并负责交账。

市农委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市“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汇总审批,审批各县(市、区)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扶持资金具体用途,并统筹管理、重点抽查 “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一村一品”专业村产业扶持项目,对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扶持资金具体用途进行审校。

第八条 承担“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是项目实施的主体。

第九条 各级畜牧、蔬菜、果业和经管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本级农委做好相关工作,指导本行业“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项目申报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合作社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建制村,村委会可以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但要积极创造条件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承担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专业村村委会推荐,县(市、区)农委审定。

第十一条 申报“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从事的产业或产品要与本村主导产业或产品相对应。

第十二条 申报“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建制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总收入要占到全村农户家庭经营总收入的30%以上。全村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要占全村总户数的30%以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应达到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以上数据采用县级农经部门提供的相关指标。

第十三条 申报“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建制村主导产业或产品要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第十四条 极具地方特色的专业村,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第四章 产业扶持范围

第十五条“一村一品”扶持项目分两大类:农产品生产型项目、涉农服务型项目。

第十六条 农产品生产型项目按产品所属农业产业类别分为种植业项目、畜牧业项目、水产业项目、林业项目和其他农业项目。

第十七条 涉农服务型项目按生产经营活动所属涉农服务产业类别分为: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销、观光农业、其他涉农服务业。

1、生产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生产过程或直接服务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的购置等。

2、新品种、新材料等生产资料的引进、购置,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推广费用。

3、支持各类农产品的产品认证、品牌认证、地理标志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

4、化验、检验、监测经费。

第十九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由省、市、县、村共同投资。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本章第四条之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一村一品”专业村任务切块下达各县(市、区)资金计划。省级资金为奖补资金,与市、县(市、区)资金和项目单位资金共同用于项目建设。根据专业村的规模大小和产业特点,奖补标准每村 8-12万元。市县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以及涉农部门要以“一村一品”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扶持“一村一品”建设。

第二十一条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一村一品”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审校,审校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第二十二条 “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实行报账制管理。在建项目可根据当地支农资金管理规定及要求预拨不超过项目扶持资金30%的项目建设周转资金,项目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报账拨付全部资金。具体报账办法由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资金按时拨付。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农业部门必须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省农业厅、财政厅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项目规定的,将停止对该县(市、区)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扶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地县(市、区)农委和财政部门向市农委、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市农委和财政部门向省农业厅、财政厅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总结。

第八章 验收及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由县(市、区)农委、财政部门牵头,吸收纪检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专家验收组,每年5月份对上年度项目进行验收。县农委会同县财政部门将验收结果报市农委、市财政部门。市农委会同市财政部门重点抽查本市“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并负责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报告验收结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随机复查。

第三十条 各市要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有关农业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对辖区各县(市、区)“一村一品”专业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与年度验收同步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篇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以下简称“投资审计档案”)管理,维护投资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投资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投资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为审计机关对外正式出具审计结果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本办法所称审计文件材料,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清单控制价审计、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纸质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三条

投资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确定立卷责任人,并和审计组成员对全部审计文件材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和编目,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档案人员检查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和装订,由审计业务部门向本机关档案机构或者专职(兼职)档案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投资审计档案立卷应当符合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利用。做到案卷封面整洁、书写规范,卷内文件排列有序、组装严密。

第五条

投资审计档案的归档采用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方法。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依据材料的多少立一个卷或多个卷,多卷项目在分卷时应当尽量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不得把不同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第六条

投资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一)第一单元

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报告及审批单、送达回证。

2.审议、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3.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

4.审计报告(审议稿)。5.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6.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7.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8.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9.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1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意见。

12.投资审计项目协审单位(专家团队)复审报告、初审报告。

13.审计组审计(现场)业务讨论记录。

(二)第二单元

证明性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调查)单位承诺书(送审资料清单及回证)。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审计工作底稿及对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材料。(注:应有工程基本情况工作底稿、审计评价及结果工作底稿、报告内反应的每条问题都应编制工作底稿,并且要有相关原始和计算方面材料等。)

(三)第三单元

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调查了解记录。2.审计实施方案。

3.审计通知书及审批单、送达回证。

(四)第四单元

其他备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执行与落实审计报告等情况的回函,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整改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决定等文书资料,整改后的成效类证明资料,实施跟踪审计或后续审计分享的“实用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用汇聚5篇”,形成的电子文档、图纸、相关光盘软件资料等应集中保存;形成的数据包一并归档。

第八条

投资审计档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倒序排列)。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和原始性文件在后。第九条

投资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统一划定为永久保管。

第十条

审计文件材料应当在该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归档,最迟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案卷的编目和装订要求参照审计署2013年制定的《审计署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第八、九条执行。

投资审计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具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功能的专用、坚固的审计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投资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技术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材料,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第十五条

借阅投资审计档案,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复制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审计档案所属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批,重大审计事项的档案须经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损毁、丢失、出卖、转卖、擅自提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安徽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二0一五年七月

附件1

清单控制价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

(一)第一单元

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预算审计结果及送达回证。3.审理、复核意见书。

4.协审机构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二)第二单元

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工程造价审计调整事项汇总表。4.审计会议记录。

5. 送审工程预算书(封面、编制说明、造价汇总表)

(三)第三单元

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申请函。

2.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四)第四单元

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

(1)招标文件(商务标要求主要内容)(2)概算批复(3)立项批复

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

5.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附件2

跟踪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

(一)第一单元

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跟踪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议、审定跟踪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4.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及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5.跟踪审计报告(审议稿)。6.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7.跟踪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8.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9.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反馈意见。13.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14.跟踪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15.协审机构跟踪审计报告(初审结果)。16.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17.跟踪审计意见单(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台帐顺序排列)及送达回证。

18.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第二单元

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8现场勘查记录工作底稿

9合同完成情况和设计变更与签证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10.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11.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12.跟踪审计台帐。

13.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14.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三)第三单元

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四)第四单元

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

(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计表(5)建设项目前期审批资料 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

5.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附件3

价款结算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

(一)第一单元

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议、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4.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及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5.审计报告(审议稿)。6.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7.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8.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9.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1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11.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

意见。

13.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1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15.协审机构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16.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7.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第二单元

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8现场勘查记录工作底稿

9合同完成情况和设计变更与签证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10.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11.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12.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中的具体问题)。

(三)第三单元

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四)第四单元

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1)招标文件资料

(7)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8)中标通知书

(9)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土地、概算等批复(10)工程图纸编号

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5.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及相关材料。

6.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附件4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档案立卷内容

(一)第一单元

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议、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4.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及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5.审计报告(审议稿)。6.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7.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8.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9.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1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11.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

意见。

13.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1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15.协审机构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16.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7.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第二单元

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3工程基本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4.工程管理审计工作底稿。5.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6.工程财务,按照财务收支审计要求取证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7.涉及价款结算,参照价款结算要求归档。

8.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9.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10.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中的具体问题)。

(三)第三单元

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四)第四单元

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1)招标文件资料

(7)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通用条款除外)(8)中标通知书

(9)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土地、概算等批复(10)工程图纸编号(11)财务管理资料 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

5.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48 446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