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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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第一篇】

派驻监督是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加强派驻监督,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派驻监督工作也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授权既要履行好纪律检查职能,又要履行好监察调查职能,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又要把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为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擦亮“探头”,当好“前哨”,在推动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显著作用,就需要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实际,认真查找解决好履行派驻监督职责过程中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一些矛盾问题。为此,我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就强化派驻监督工作,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开展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派驻监督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监督对象在主体责任认识上还存在差距。一是“两个责任”的区分存在模糊认识。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都是纪委的事,纪检组派驻到驻在单位,就应当承担单位“纪委”的工作;有的认为纪检组长是部门党组成员,接受党组的领导,把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混为一谈,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工作中没有与派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二是“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单纯以业务工作完成作为落实责任的标准,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主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醒不够,谈心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未形成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上产生层层递减现象。

(二)监督对象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仍未完全形成。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和党员对派驻监督的意义认识不够,自觉接受、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没有形成,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抵触情绪,对一些纪律要求,明知不可为而为,存在侥幸和试探心理;二是有的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表面虚心接受,背后整改却不及时不彻底应付了事,甚至在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后,对处理结果不以为然。

(三)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上存在不过硬的问题。一是缺少敢于担当的勇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到复杂的矛盾问题选择绕道回避,或对细小问题睁只眼闭只眼,不闻不问,缺少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和担当尽责的锐气。二是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有的纪检监察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被监督单位领导或同志们之间的和气,不利于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造成日常监督软化,监督检查缺乏威慑力,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四)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开展监督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市级纪检监察组目前普遍存在人手不足、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有的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较多,监督对象多,面广线长,工作状况复杂,监督力量不足,日常监督无法覆盖到各领域、各环节。二是监督能力不足,监督不聚焦不深入的问题。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受自身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不多,手段单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风险、任务缺少准确分析研判,精准查找发现问题线索不够,查办案件经验不足,都一定程度影响了派驻监督的质效。

二、加强派驻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对策建议

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要立足实际,不断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斗争本领,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制度化水平,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一)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锻炼坚强党性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业务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自觉。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责任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格。始终坚持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在强化使命担当、层层推动落实上下真功夫。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以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对自己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尽责。

(二)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同时强调,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责是监督,职责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一是要牵住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在强化日常监督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要求: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研、约谈、追责问责等方式,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掌握情况,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督促整改,推动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紧紧咬住责任二字,负责任地管党治党。二是要在盯紧“关键少数”上聚力,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好关键人、盯到关键处、盯住关键事、盯在关键时,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形成“头雁效应”。三是要坚持常态化监督,提高日常监督实效。监督工作重在日常,贵在经常。各项监督都要寓于日常之中,抓早抓小、持续用力。抓好日常监督,重要的是注意平时积累、掌握鲜活材料,带上“望远镜”“显微镜”,把党员干部想什么和做什么联系起来、工作圈和社交圈衔接起来、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贯通起来;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多点“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督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三)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

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中守土尽责。一是要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二是要加强问题线索收集研判处置,严厉惩治、形成震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时刻保持清醒冷静和坚韧执着,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使监督与惩治同向同频,把实际效果体现在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遏制、纠正、防范上,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持续提升干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一是要以更加自觉的态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践行“两个维护”,作出表率。二是要加强能力建设。既要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要研究派驻部门的业务工作;既要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又要学好用好宪法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纪律法律标准,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双重职责。三是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坚持在权力行使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第二篇】

20**年,本人因休产假原因,5月底才回单位上班。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根据委局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树立正确认识,保持良好形象。自20**年调至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以来,我一直在案件检查岗位工作,一年多的办案工作使我深感,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能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检查别人。所以,我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时刻保持纪检干部的应有形象。

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能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在工作中,能脚踏实地,坚持原则,服从和服务大局。

三、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坚持参与案件查办和信访调查,其中,主动参与委局案件查办15件16人,信访调查5件5人。

二是督促和指导乡镇纪委办案。20**年,我按照分管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对部分乡镇纪委发现的调查难度较大违纪线索及时进行协助调查;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指导,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一年来,先后指导、协助、督促、督办26个乡镇纪委办案30件,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坚持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收集、管理案件线索来源,并每季度撰写案管统计分析报告,就案件发生的原因、范围、涉及人员等因素进行分析,为接下来的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方向;坚持每月22号之前全面、准确、及时的收集、录入和上报信访统计数、案件初核数、立案数及审理数据;坚持每季度撰写四风案件典型案例,其中撰写的三职干部失职渎职和职务侵占违纪案例被市纪委选中入围。

四是坚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过去的一年,我对政治理论知识和案件查办专业知识的学习都还停留在“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程度上,学习不够深入。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解放不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撰写工作信息少。

在新的一年,我将结合目前办公室工作,针对自身存在

的不足努力进行,切实抓好自身思想素质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第三篇】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改革的意义就是为了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确保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组同频共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合力推进部门单位各项工作开展。

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对多个监督部门单位和众多监督人员,如何才能强化细化实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呢,我在工作中感觉应该做到“三构建一聚焦、三督查一研判、三苦练一提升”。

三构建一聚焦

聚焦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牢牢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进监督工作全面实施。

一是构建全方位监督工作格局。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构建监督共同体,整合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搭建党内监督、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汇聚的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共享监督成果,让监督无死角,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是构建全过程监督工作链条。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将监督嵌入被监督单位各项工作的规划、决策、执行、成效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闭环系统,通过参加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结果成效开展监督,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是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增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建立廉政档案,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流程、岗位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及宪法和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监督既要全覆盖,更要盯要害,既要管好绝大多数,更要盯住“关键少数”。在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既是党组(党委)的政治责任,也是分内责任,更是终生责任。通过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述责述廉会议评议,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等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督查一研判

通过对政策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权力运行情况等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的机会开展调查研究,从而号准被监督单位的脉,及时、准确、动态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

一是开展中央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梗阻”问题当作重点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亮剑,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让党的好政策直达群众身边。二是开展规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让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三是开展权利规范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通过督查规范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在注重检查内容的同时,更加注重检查方式方法,采用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大数据比对等手段,让检查结果更加真实,详尽。不断让监督检查主动经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执纪监督抓住日常,严在经常,动辄则咎。

通过对每次检查情况及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关键少数”的分析研判,结合被监督单位日常政治纪律、四个意识、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组织生活、意识形态、两个责任、纪律执行、群众评价等多个方面把握政治生态趋势性变化,使“画像”更客观、更精准。同时也要与被监督单位一起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管理。

三苦练一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练就善于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练熟法纪兼通灵活应用的本领,练好能够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婆婆嘴,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的修为,才能完成好肩上担负的使命。

一是苦练善于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善于发现问题就必须深入到被监督单位工作生活中去,将耳朵伸长、把眼睛睁大、让嗅觉灵敏,善于了解发现问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做到既有八小时之内,也有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学习、生活多方位去了解干部,让监督无处不在。二是苦练纪法兼通灵活应用的本领。只有熟悉党纪法规和监督工作流程,针对各单位的业务特点,才能找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开展监督,同时才能把握好监督的尺度,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三是苦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婆婆嘴。练好婆婆嘴,常把纪律挂嘴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让干部做到心中有戒、行中有界。同时谈话注意火候、温度,做到有的放矢、有理有据,把话说到点子上、谈到心里去,让党员干部有心结的打开心结、有小过的知错就改、有包袱的轻装前进。

只有强化自我约束,己先正,自身硬,才能胸怀坦荡,处之坦然,顶住各种压力开展监督。只有在监督中敢于大喝一声,猛击一掌,才能及时警醒“梦中人”。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才能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只有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才能做到善于监督。只有不断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的修为才能将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使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负人民期望、不负初心使命。

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第四篇】

今年以来,面对当前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运用“纪检监督+”模式,不断完善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强化监督执纪。

一、探索运用“纪检监督+思想教育”模式,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能使纪检监督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组在做好纪检监督工作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做好廉政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规动作”。二是创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式和方法,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演讲、互动游戏、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室的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形象、直观、立体的党风廉政文化活动,让党员干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党风廉政教育。三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对党员干部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针对领导班子成员,由于其掌握有一定的权力,针对性地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对一般干部,侧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其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

二、探索运用“纪检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模式,拓展监督工作力度。针对监督面广,监督人数多,监督人员不足的问题,我组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专责监督的同时,积极发动更多的力量协助开展监督。一是用好“协管”队伍,充实监督力量。积极与监督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协调,明确单位内部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可协助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需要抽调配合的可随时抽调,抽调期间,由纪检监察组安排工作,监督管理。二是邀请监督单位的监管和服务对象协助进行廉政监督和执法监督,弥补我组监督执纪力量的不足。三是在面向群众机会较多的“12315”窗口和宣传手册上公布纪检组受理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和接访地址,积极拓展日常问题线索收集渠道。

三、探索运用“纪检监督+日常工作渗透监督”模式,拓展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监督单位活动,在日常活动和工作中进行渗透监督。一是针对市市场监管局组成部门多、干部队伍多及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等特点,强化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建工作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市场监管局党组抓好单位党建工作和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市场监管局服务企业、面向群众项目众多、兼具执法和监督权的特点,强化对“12315”服务窗口日常工作,执法部门日常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等工作渗透监督,对窗口人员懒政怠政和执法过程“吃拿卡要”等现象作为重点整治工作。三是在参加监督单位开展的扶贫活动中,走访了解帮扶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到位情况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和实践探索【第五篇】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以来,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实践逐步深入。以下是根据我从事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经历,总结的几点思考:

一、权威性监督

首先是派出机关具有权威性,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是代表派出机关在一定范围之内所实施的监督;其次是赋予派驻机构的职权体现权威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5]26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赣办发[2016]11号)对派驻机构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以及监督范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出省纪委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而在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之前,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为“派驻机构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之后,由“协助”转变为改革之后的“监督”,派驻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明显增强;第三,派驻机构要在履职中树立权威性。如: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底,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共共有监察对象8005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464人;科级干部5188人;一般干部2103人,其他人员238人。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共有人员编制6名,要对如此庞大的监察对象实施有效监督,没有权威性和正确的工作方法是不可能的。

二、“带电”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7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派驻监督要与问题线索处置相结合,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让干部本人把问题讲清楚,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认真分析研判,作出妥善处置;派驻监督要与执纪审查相结合,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派驻监督要与问责相结合,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问责建议;派驻监督要与通报曝光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深入的监督

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派驻机构的监督必然是深入的监督,越深入越具体越能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也越深刻。以问题为导向,以调研为抓手,把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引向深入。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沿革和文化背景;深入了解驻在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学习驻在部门业务,避免“外行看热闹”,做到“内行看门道”;在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状况,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作出综合评估的同时,深入分析不正之风和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掌握权力运行机制,尤其是人事权、资金使用权、执法权等容易导致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分析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是“牛栏关猫”形同虚设;深入分析驻在部门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是否切实有效,是否真正入脑入心;深入分析驻在部门机关纪委是否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否真正产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果。

四、日常性监督

(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年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织定期(至少每半年1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的工作机制;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

(二)督促落实。督促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制定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要点;督促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督促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落实承担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办事机构,完成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日常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定期召开研究和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会议;督促驻在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督促驻在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开展政治家访。

(三)监督检查。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在重要节假日,自行组织或者督促驻在部门组织反“四风”等明察暗访活动;针对扶贫、扫黑除恶等重点监督领域开展专项督查调研。

(四)经常提醒,廉政把关。在重要节假日,督促驻在部门采取下发通知、微信提醒等方式开展廉政提醒活动;对驻在部门新提拔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部分受过处分、有负面反应和较大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谈心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开展走访调研;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关;建立副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五)协作互动。主动发现驻在部门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派出机关汇报;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通报典型案例;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立足政治监督职能定位,重点检查驻在部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同时,建立与驻在部门定期会商、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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