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土地租赁合同汇聚【精选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土地租赁合同汇聚【精选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土地租赁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就乙方向甲方意向租用位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于经营_________项目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二、意向租用期限不抵于12年,具体期限及租金价格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中另行商定;

三、甲方负责办理好与土地使用权转租的一切手续关系;

四、甲方同意乙方优先购置此地块,土地价格优惠;

五、本意向书在签字3个月后,若乙方无任何进展,则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六、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赁合同【第二篇】

乙方:______

一、租赁土地面积

租赁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实际面积为_____ _亩。

二、租赁日期

第三,租赁费

租金按时间长短结算,费用按每年每亩____元计算。最后费用一次结清。甲方清理场地并撤离时,乙方自行解决土地平整,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建筑用砖(包括地下砖)作为补偿。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第三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

租赁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方代表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经社员大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马回电站闸下游右侧石板沟村四组集体所有权的荒耕地转包给蓬安县利溪砂石厂做为加工,堆放砂石场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界止:以界石为界

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600元/亩,该租赁地相关粮食直补款由甲方领取,土地租赁费用实行一年一交,每年在2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合同订立既生效,租赁时间从20______年1月10日起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土地租赁费。

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涉;

3、合同签订后保证收割完本季农产品后,不再种植农产品。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权进行被租用土地的场地平整;

3、租赁期满后,在同产权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

2、租赁的土地不能擅自变卖;

3、用30分公运河坝沙土,复耕所租面积;

4、法律、法规的其它义务。

5、土地租赁期间如遇村民干扰阻碍乙方的经营活动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其中5年后按每亩800元计算。

7、两年后付给甲方押金4万元保证金。

8、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0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落实。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监证机关一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一份,报长梁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监证机关:

发包方(盖公章) ______租赁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租赁代表人:______

社员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第四篇】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___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即: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第二条、土地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____年。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_______元整。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且完整无异议,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等纠纷,保证该土地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如因土地、道路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甲乙双方都应自觉遵守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第六条、土地租赁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所得补偿,土地补偿归甲方,厂房建筑、机械设备及搬迁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合同签署之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第五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 (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 。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 。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 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 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48 2377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