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对信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落实《提升清单》为重点,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和拓展信用应用为目标,推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拓展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打造特色信易贷服务体系、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等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建设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信用力量。
一、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筑牢数据价值根基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严格按照新版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国家、省关于数据归集共享的有关要求,做好数据归集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五类行政管理信息的合规率、及时率,杜绝瞒报、漏报、迟报,持续加强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水电燃气、自然人等信用信息归集。开展司法裁决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发展创新信息、监管评价信息及合同履约信息等专项数据归集工作,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降低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错码率。
2.提升平台数据共享应用。强化信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建设,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为政务端广泛查询应用信用信息提供便利。通过辽事通做好专题栏目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为移动端查询应用信用信息夯实保障。
3.完善信用平台服务功能。建设专用信用报告系统,支持信用报告替代特定领域材料。完善信用修复历史记录追溯,为跨部门协同开展信用修复健全保障机制。完成信用平台与市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保障各有关单位通过一网协同系统便捷使用信用平台功能。加强平台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4.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类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做好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统计监测工作,向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更好发挥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
二、发挥信用机制作用,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
5.推行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推动我市企业在申请上市、惠企政策、评优评先等事项中,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出具的无违法违规版信用报告,代替需由多个部门分别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企业“用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让企业享受信用带来的便利。
6.推广信用承诺制广泛应用。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在基层治理、行政监管、惠民便企等更广范围应用,助力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机制,全面推动将承诺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审批、监管等部门协同,强化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探索将承诺履约信息应用到差异化监管等行政事项中。
7.拓展信用综合评价及信用核查应用领域。出台《XX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清单》,推动更多部门在行政监管、评优评先等事项中参考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参考。探索将信用核查嵌入到企业招投标、资金补助、评优评先等更多领域,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让守信主体切实受益、失信主体依法受限,推动企业和公民自觉增强诚信意识。
8.完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各领域出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做好名单管理工作,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健全名单信息查询、应用、反馈及退出机制,并及时将名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提高名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9.健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在更多领域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机制,主动告知企业公示期限、修复流程、修复政策等内容,助力信用修复高效便捷。配合省级部门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共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实现跨系统同步修复,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深化信用惠民便企,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10.打造特色“信易贷”服务体系。依托市“信易贷”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信用贷款服务对象从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全体个体工商户。出台《2024年关于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 助力拓展信用贷款服务群体的工作方案》,健全企业融资“白名单”机制,及时挂载发布惠企政策,组织各地区开展融资对接会,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助力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11.推动信用应用服务民生重点领域。拓展信用在交通、旅游、税务、医疗、养老、安全生产、金融、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领域应用,创新打造品牌化“信易+”应用项目,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不断释放信用红利,让信用元素为市民生活、企业成长和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积极变化。
四、聚焦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12.全面推动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各地区、各部门恪守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协议及惠企政策兑现,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招投标等工作。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整治,着力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执行法院判决等政府失信问题,提升政府部门诚信意识,保持我市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严格按照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对政务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认定并将失信惩戒落到实处。
13.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科研、知识产权、文旅、生态、税务、劳动保障、医疗、金融等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我市经济发展各方面深度融合。围绕公务员、律师、医生、执业药师、会计审计人员、家政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重点执业人群,探索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管理机制,并及时归集相关信用信息。
14.持续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清理。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清理力度,定期跟踪调度,加快出清失信被执行人,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切实降低我市严重失信企业数量占比,进一步提升我市信用建设水平。
15.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加大能源中长期合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多领域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力度,并应用于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实现合同签约、履约、违约全流程监管,提高合同履约透明度和监管效率。
五、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16.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媒体、网络平台等作用,积极宣传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社会氛围。
17.促进信用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自主登记制度,完善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推进信用工作行稳致远
18.强化信用督导考核工作。完善信用监测、通报、督考机制,每月发布《信用工作简报》,对各成员单位落实信用工作情况等进行通报,确保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信用监测分析调度,对照最新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补短板强弱项,每月开展信用排名预测和分析,确保我市信用监测排名保持全国前列。
19.积极打造信用工作创新亮点。各行业主管部门从拓展惠企便民范围、升级监管服务质效角度,推动信用应用创新,打造亮点、挖掘典型,并做好案例储备和申报工作,力争在国家组织的信用应用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奖项,提升“信用XX”品牌效应。
20.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发生的具有重大负面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违法违规事件,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并及时报送,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失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