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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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篇1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精编6篇)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为此一定要做好总结,写好自查报告喔。那么自查报告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2023年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收费票据和收入管理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2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2017年春季开学,我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严肃、认真的自查。经自查,我校在教育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校信通、米学网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乱收费精神,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文件及通知执行相关教育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经自查:

1、全校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毕业班及需参加县竞赛的年级的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学生饮用奶 “收费”做到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程序。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属学生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存在教师宣传和推销教辅现象。

4、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摊派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疾病防控、殡葬服务、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7、农村殡葬服务不出现收费问题,但仍出现攀比现象,殡葬费用持续上涨。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4

为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xxx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5

我校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此我校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学校形象,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2、张榜公示教育收费明白卡,鸠江区民生政策宣传单,学校收费公示牌。

3、严禁各班级各教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4、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三、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根据教育部“一费制”精神,按照区民生工作精神,我校在开学初就展开积极宣传,免收学生杂费,免费发放学生书籍费,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和基础训练一套,以上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证了学校开学工作的稳定。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厉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6

20xx年春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1、全校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篇2

xx年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下面是xx年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xx年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根据《延边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大石头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

经查,自xx年7月至xx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元。由于未及时到延边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xx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延边州财政局。xx年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22941909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xx年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区政府监察局、纠风办《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甘监发〔20pc〕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各年级、各部门,要求各年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近年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曹连清任组长,书记宋顺良任副组长,校长室、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行为都有损于鉴开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鉴开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⒈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没有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⒉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学生餐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⒊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⒋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学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⒌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⒈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⒉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⒊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⒋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⒌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⒍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篇3

发布单位82602

发布文号甘政发[1986]42号 发布日期1986-03-27 生效日期1986-03-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甘肃省严禁向企业乱摊派暂行规定

(1986年3月27日甘政发〔1986〕42号)

当前,社会上向企业乱摊派的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单位、基层群众团体和协会,以各种借口向企业要钱要物,名目繁多,数额很大。对这个问题,国务院曾三令五申,严加禁止,但是由于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有的对某些费用的收取渠道和范围不明确,致使乱摊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乱摊派(包括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派工)带来了严重危害。有的企业将摊派的费用打入成本,有的在营业外支出或者在留利中列支。其结果,一是挤占了正常利润,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侵占了企业的利益;二是平调了国家留给企业的发展生产和技术改造资金,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三是扩大了计划外基建规模,加剧了能源、原材料的紧张局面;四是助长了不正之风。必须认识到,这种情况再不禁止,将会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动摇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为了切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规定:

一、一、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制止乱摊派问题的认识。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向企业乱摊派的问题,不仅仅是一般的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而是当前社会风气不正的一种表现。要对广大干部加强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全局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严禁一切单位以各种借口向企业要钱要物,谋取私利或小集团利益。要把坚决制止乱摊派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纠正其它不正之风一起进行整顿。

二、二、各部门、单位、团体及街道居委会等都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企业搞以下摊派。

1.不准以兴办市政建设和城市公用设施为名,向企业要钱、要物、要人;更不准向企业摊资金,建楼、堂、馆、所。

2.不准以经费不足为名,向企业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制装费和其它费用。

3.不准以召开会议、举办各种活动为理由,向企业摊派活动经费和伙食补贴费。

4.不准借办文体娱乐、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播放电视录相等活动强行企业“赞助”、“资助”,向企业索要资金或物资。

5.不准擅自立规立法,任意对企业进行不合理的罚款。照章罚款的收入一律上缴国家,不得提成自行留用。

三、三、对个别有特殊意义,确需社会各方和企业集资兴办的公益事业,必须由有关地区和部门纳入计划,明确规定经费的限额和使用范围,报请省政府批准执行,并要实行预决算制度和财政监督。

四、四、加强对社会集资的管理。省上确定的集资建设项目,以及企业为了补充资金不足,进行集资活动,都要坚持有偿和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五、各级审计、财政、银行、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要从各自业务方面加强检查,监督和稽核,并以审计部门为主,负责全面的审计监督。对所有搞摊派、集资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从1986年1月1日起,对违反者必须追回其非法收入。凡属违法集资和摊派,银行要坚决拒付。

六、六、企业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进行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的,要坚决顶住,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请处理。

七、七、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一律视为违法行为,其所得非法收入,能退还的要如数退还;无法退还的,全部上邀地方财政,并且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篇4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2023年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1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补贴资金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2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 [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 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摊派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疾病防控、殡葬服务、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7、农村殡葬服务不出现收费问题,但仍出现攀比现象,殡葬费用持续上涨。

向学校乱摊派自查报告篇5

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受理委托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收费依据、程序、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收费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我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检验及技术仲裁,接受委托******检验等工作。所收检验费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改价格

[20**]***号),严格执行**检验收费标准。

我单位所有检验收费项目均经市物价局核准,其收费许可证号为c1004002***;收费项目:****检验费;有效期限:201*年*月至201*年*月;发证日期:201*年**月**日。

经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收费程序等问题。

二○一四年九月**日篇2:2014乱收费自查报告

水稻中学

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开封市水稻中学

水稻中学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2013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22941909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

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开封市水稻中学

二、检查内容

重点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4、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5、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幼儿园收费情况;

7、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后办学及收费情况;

8、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9、高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10、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11、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违规收费情况;

12、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部署,从2014年2月18日开始,至2014年4月10日结束。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层层自查为主,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重点抽查。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篇3:2014鉴开中学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鉴开中学专项治理

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

鉴开中学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和吃拿卡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区政府监察局、纠风办《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甘监发〔2014〕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各年级、各部门,要求各年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近年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曹连清任组长,书记宋顺良任副组长,校长室、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

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行为都有损于鉴开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鉴开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⒈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没有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⒉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学生餐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⒊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⒋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学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

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⒌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⒈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⒉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⒊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篇4:2014涉农乱收费自查报告

五寨县经管中心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

工作总结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14?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13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14年全县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14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2、2014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补贴资金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2014年11月28日篇5: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报告

林管局纪委:

根据《延边州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中,认真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费的部门为病防站;涉及收费的单位为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城建管理处。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发的收费标准,对林区木制品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来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敦价字[2014]11号文件《关于水费收缴价格的通知》标准,对大石头地区居民及商业用户收取水费。供电公司是按照敦化市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电费收缴标准》,对局址区居民收取电费。城建管理处按照《关于调整敦化市城市卫生费标准的批复》(延州价发[2000]20号),对局址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资源林政案件罚没款整改情况

经查,自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我局资源林政处共查处29个地块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违法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了

处罚,共处罚金人民币元。由于未及时到延边州财政局领取罚没款收据,我局资源林政处将处罚款全部上缴至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在州纪委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资源林政处违规上缴罚款现象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后期所有发生的资源林政案件及处罚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将违规上缴的款项于2014年9月前已全部上缴延边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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