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样例【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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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一篇】
日前,辽宁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政府依法对大长山岛镇杨家村两户拒不配合拆除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占用荒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这一举措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信访举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采取的强制措施。
为了审慎地处理全县违建拆除事宜,长海县人民政府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全县拆除违建推进工作,并听取了各乡镇关于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拆除违建的有关情况。会议认为,中央环保督察既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落实习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的一次重要检验,县乡两级政府必须本着对党高度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坚决完成各项整改工作,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会议强调,拆除违建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各乡镇政府作为拆除责任主体要按法定程序提前向违法建筑责任人下达《行政强制执行责任书》,并按时完成拆除工作。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二篇】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绵阳城乡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意见》(绵府发〔20xx〕27号)、《绵阳市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绵委办发〔20xx〕5号)等规定,现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建设。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纠正;已实施或存在的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拒不自查自纠的,除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外,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系统等通报。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1308811;市监察局政纪举报中心:25394。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三篇】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乡面貌不断改善,但是违法建筑仍屡禁不止,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严重地破坏了城市风貌,侵犯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违法建筑进行依法集中治理。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市区(含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二、凡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凡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部分。违法建筑涉及违法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对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的当事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已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五、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及国土资源、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有关强制拆除工作,并负责拆后环境的绿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六、对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或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四篇】
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拆除违法建筑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长期的执法实践,我深感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既具有挑战性,又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下面将结合自身经历,谈谈我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心得体会。
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第一步是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有很多违法建筑的业主对法律规定不了解,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因此,在拆除过程中,我们要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法律法规,并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只有让他们真正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对社会的伤害,才能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从而抵制违法建筑的产生。
拆除违法建筑不仅需要一定的法律依据,更需要与当事人的良好沟通和协商能力。在具体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和对拆除工作的不理解。我们要做到耐心倾听,尊重当事人的诉求,用可能的方式解决双方的分歧。当事人如果能够主动配合,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协助执法人员完成拆除任务,将事半功倍。通过沟通和协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拆除违法建筑既是一项实质性工作,也是一个高风险的任务。在进入施工阶段之前,我们需要对拆除场地进行勘察,并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这包括了安全评估、防护措施的制定以及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只有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准实施,才能确保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除违法建筑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共同参与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拆除违法建筑的必要性和意义,增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意识。只有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才能真正实现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长效性。
拆除违法建筑不仅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也是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可以恢复城市规划的秩序,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因此,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要与城市规划和改善环境相结合,实现法治与美观的双赢。
在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中,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只有加强法律意识普及、沟通协商、科学规划、监督宣传以及与城市环境改善相结合,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拆除违法建筑的使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五篇】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进展那个大咨询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那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咨询题。依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事情,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经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和拆违办依照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刻紧、任务重等特点,仔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事情,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时期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事情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造的现状与形成的要紧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觉,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造五花八门,即伤害公众利益,又妨碍市容市貌,既别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别利于居住条件与日子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都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都市扩展的并且,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别断攀升的事情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造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别全或全然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要紧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别全、监管别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寻关系补办,出点钞票罚办,运动一过别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造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钞票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别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别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所;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别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造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经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造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筑,群众的违法建造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造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造的原因之四。
5、别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别能修筑,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方法,别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筑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寻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妨碍。这是造成违法建造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造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别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别顺,职能部门的职能别全,在一段阶段内形成了违法建造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要紧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立即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特意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特意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特意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治理考核内容;六是在降实工作任务的并且,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赋予保障和逐一降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进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严格依法行政。拆违工作难,难就难在牵涉到群众的全然利益,难就难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弄不行就容易出咨询题。区拆违办在开展拆违工作时慎之又慎,坚持了“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定拆除(特别是对“钉子户”执行的强拆),另一方面事前宣传到位,事中做过细的稳定工作,事后赋予有情关心。从整个首次拆违任务完成的事情来看,没有违法拆除,没有浮现拆违伤亡事故,坚持了依法行政,使整个拆违工作比较妥帖、有序推进。
4、上下密切配合。拆违工作是一件新的没有模式的很棘手的工作,要想把每一处的拆违任务做得很美丽,必须上下形成一股绳,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别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要搞好密切配合。我区的拆违工作之因此比较顺利,一是区、乡(街)、村(居)三级启动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在调查摸底、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中,乡、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部门配合紧密,特别是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别拖拉、别推诿,以主人翁的姿态浮现在各个场所,在依法强制拆除的工作中发挥了很好作用,促成了我区的拆违工作提早、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5、工作卓有成效。自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办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拆违工作“属地治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我区“自拆为主、强拆为辅、强拆促自拆”的工作思路,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努力,一是摸清了我区自97年底以来形成的违法建造底子,全区共有8779户,建造面积98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造;二是分出了“必须拆除”和“暂缓拆除”两大类型,按照市有关规定和原则,我区首批必须拆除的有687户,13万平方米,其余都属暂缓拆除范围;三是对“必须拆除”户组织实施依法拆除,到今年6月底止,已累计拆除违法建造748户,建造面积14万多平方米,其中自拆584户,97000多平方米,强拆164户,46000多平方米,累计拆除户数和面积均超过了打算数。经过拆除工作的开展,阻挠了违法建造的再度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
拆违工作中还存在的咨询题和困难。
我区的拆违工作,尽管取得了时期性的成果,但要全面依法拆除、使村民(市民)彻底依法建设,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咨询题。
1、暂缓拆除的违法建造不行处理。全区已拆的违法建造户数仅占违法建造户数的%,绝大部分属暂缓未拆户,对这些户如何处理已成为一大难题。拆除,谈何容易,别拆,又属违法建造,真的不行处理。
2、对违法建造的日常监管很难到位。要紧是我区的职能别全,没有自己的城管执法大队,“早发觉、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就很难实现,日常的监督治理工作很难降实到位。
3、村民正常建房暂未得到解决。要紧咨询题是市城郊属都市规划区内,村民的正常建房已冻结了一年多时刻,需要建房与别批准建房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长此下去将导致更多的违法建造形成。
四、我们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国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法律宣传攻势;要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拆除违章建造的决心进行大肆宣传,造成正确的舆论声势;要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使违章建造者自觉拆除,心存侥幸者别敢冒险,营造出良好的都市建设环境。
2、加强日常监管。要尽快组建城管监察执法大队,担负起我区的都市监管工作任务;要降实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及时发觉、报告、查处新的违法建造;要严格依法处理,防止违法建造“拆后建、建后拆”的恶性循环;要实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有关监督治理的制度与规定,使监管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3、加快后续处理。要对暂缓拆除户的处理工作加快力度,依法出台符合情理的处理方案,尽早使他们吃下“定心丸”;要过细地分门别类,依照每户的实际事情,该拆的通知限期拆,可别拆的,应补办有关手续;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发,使拆违工作在掌控中顺利进行。
4、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出以公心,秉公执法,以法律规范拆违工作的全过程;要编制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私人建房,尽快促成上级解冻审批,对确需建房的村民开通绿色通道;要切实爱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的信访和政策问与解答工作,使拆违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六篇】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发展这个大问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通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严格依法行政。拆违工作难,难就难在牵涉到群众的根本利益,难就难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弄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区拆违办在开展拆违工作时慎之又慎,坚持了“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决拆除,另一方面事前宣传到位,事中做过细的稳定工作,事后给予有情关怀。从整个首次拆违任务完成的情况来看,没有违法拆除,没有出现拆违伤亡事故,坚持了依法行政,使整个拆违工作比较稳妥、有序推进。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七篇】
随着城市发展的迅猛,违法建筑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为了保护城市的规划秩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拆除违法建筑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近期,我参与了一次违法建筑的拆除行动,深感其中的艰辛与收获。以下是我对此次拆除行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座违法建筑位于城市的繁忙区域,周围有大量的居民和商业设施。拆除过程中,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操作,以确保不会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同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尘土、噪音等污染物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其次,拆除违法建筑还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许多违法建筑的结构复杂,材料使用不当,拆除起来并不容易。在实际拆除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建筑的结构特点和不同部位的支撑情况,合理安排拆除顺序,并选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以确保安全且高效地完成任务。此外,还需要与相关专业人员和施工队紧密合作,共同制定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过程的顺利进行。
拆除违法建筑还需要具备坚定的决心和毅力。违法建筑拆除往往面临巨大的阻力和挑战。有些建筑的业主甚至出动了保安人员,试图阻止我们的行动。但是,作为执法人员,我们不能被任何困难和压力所动摇,必须坚持原则,执行拆除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参与拆除违法建筑,我还深刻认识到了不合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这座违法建筑被查处的原因是其违反了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定,严重破坏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面貌。这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违法行为,更是对城市发展、规划和管理的不负责任的表现。拆除违法建筑不仅是为了恢复城市宜居环境,更是为了警示人们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通过这次拆除违法建筑的经历,我对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不能任由违法建筑滋生蔓延,必须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需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监管,预防违法建筑的出现。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设一个规划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让我们共同努力,拆除违法建筑,为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八篇】
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九篇】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然而,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市面貌的不断更新,违法建筑问题也日益突出。作为一名城市管理者,我参与了多次拆除违法建筑的行动,通过亲身参与和实践,我深刻领悟到了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困难。以下是我在这个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拆除违法建筑是必须的。违法建筑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环境美观,也不利于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作为城市管理者,我们必须坚决果断地拆除这些违法建筑,以保障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利益。在实践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居民的对抗和抵触,但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正义的行动,只有重新恢复城市的法制秩序,才能让城市更加有序、美丽。
其次,拆除违法建筑并非易事。违法建筑往往由于其简单粗糙的建筑结构或难以拆除的立足点,使得拆除工作变得异常困难。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如何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以及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拆除方式,同时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以减少冲突和纠纷的发生。当然,我们也应该加强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增强居民们的法律意识,以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
再次,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综合协调的能力。拆除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沟通、合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我们需要与环保、市政、住建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动,确保拆除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我们也需要与相关企业和居民之间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共同推进拆除工作,使其进展顺利。这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用善于沟通的方式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达到共赢的目标。
最后,拆除违法建筑需要坚持原则。我们在工作中时刻不能忘记合法、公正的原则。我们要对每一处违法建筑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论证,确保拆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要注意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的产生,确保拆除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只有坚持原则,才能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除违法建筑是一个既困难又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城市管理者们共同努力。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其中的困难和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监督和举报,共同促进城市的繁荣和文明发展。
优质违法建筑拆除承诺书【第十篇】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条本市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的违法建筑,即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内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设、园林、工商、公安、信访和监察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应当及时自行拆除各自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罚款。
第五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免于罚款。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当事人;对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送达。
当事人必须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决定限定的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第六条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清理拆除现场。个人应将拆除的违法建筑废弃物集中到指定地点,由有关部门组织清运;单位拆除违法建筑废弃物,按照市政府建筑渣土清运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运往指定地点。
第七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区人民政府依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在建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八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前发布强制拆除公告。
第九条强制拆除中所涉及当事人财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所需要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条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第十一条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政府对违法建筑的治理,举报违法建设和违法行政行为。
举报电话:
市规划局:
xx区:68834。
xx区:
第十五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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