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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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篇1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总结

这是一次从矿长到矿工全员参与的活动,这是一次从会议室到各施工地点覆盖全矿的活动,这是一次从白天到黑夜全天候的活动,这是一次对全矿安全起着极大促进作用的活动,这是一次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活动。

一、活动开展情况回顾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方案

3月18日总经理主持在餐厅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的专题会议,对国家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煤矿矿长保护矿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落实落实意见,并就具体活动开展作了重要部署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活动开展

为协调和推动活动的开展,公司成立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活动领导小组,由矿领导亲自挂帅领导,各专业副总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参与领导。成立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多样化宣传

在井口房、调度指挥中心、工业广场公示《七条规定》,在办公楼电子屏播放《七条规定》;在工区办公楼门口悬挂贯彻《七条规定》的横幅;在公司网站设置宣传贯彻《七条规定》的专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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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用于学习交流;印制《七条规定》发放到公司员工做到人手一份,使《七条规定》呈多样化、立体式覆盖整个矿区,最大限度确保每名员工接受到《七条规定》,强化了员工对《七条规定》的感官认识。

(四)全员化学习

一是由安全质量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建处所有人员及各工区班组长以上管理管理人员对对《七条规定》进行学习,由各专业负责人逐条对《七条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二是以工区为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班前会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工区所有工人对《七条规定》逐条进行学习,并建立学习档案。三是由安全质量办公室组织对全矿590名员工就七条规定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停止作业,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通过学习提升了全体员工对《七条规定》的认识,促使全体员工对《七条规定》由感官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变。

(五)动态化抽查

安监员负责在井口及井下采用提问的方式对员工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凡回答不合格者对其进行停止作业,到安全质量办公室进行学习;安全质量办公室安排专人对其进行讲课,对组织专场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通过动态抽查消除了工人麻痹、懈怠心理,使学习处于常态化,将《七条规定》牢记于心。

(六)创新化提升

以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牵头,开展了《七条规定》学习心得征文及“敬畏生命”征文活动,并组织对正文进行评比,对优秀论文给与适当物质及荣誉奖励,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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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七条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矿范围掀起了提升《七条规定》认识的高潮。

(七)庄严化承诺

一是组织宣誓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落实《七条规定》宣誓活动,每名员工都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庄严地许下了践行《七条规定》的誓言,现场气异常热烈。二是签订承诺书。牢记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是最基础的单位,而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指挥者,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为此,总经理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落实作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神圣职责;树立《七条规定》落实不仅仅是矿长一人的事情的理念,《七条规定》的落实要求全矿所有人员齐抓共管,将责任层层分解,逐项落实,特别是要发挥好基层管理人员的作用,为此,组织筹建处管理人员和工区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逐个签订《七条规定》承诺书达125份。

二、活动取得成效及不足之处

(一)活动取得成效

此次活动突出特点表现为一是参与范围广,从矿长到矿工全矿所有人员都参与了活动的开展;二是持续时间长,主题活动从3月初到5月底持续了3个月,后续活动将一直延伸下去;三是活动形式多样,从宣传到学习,从征文到宣誓,组织了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提升了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了职工的安全行为,促进了《七条规定》的落实。

(二)活动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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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是矿井处在基建时期,基础设施尚未完善,诸如广播等宣传方式还不能应用在活动之中,与省内矿井相比宣传仍存在差距。二是活动的个别环节流于形式,活动过程中有些人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员工素质较低,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打算

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从感性上对《七条规定》进行了认识,要想真正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需要我们把它应用到今后长期的实践当中,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并自觉作为行动的准则长期坚持下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本着矿井生产多久,《七条规定》就要坚持多久的理念将《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此次活动只为《七条规定》的落实开了个头。《七条规定》是保护矿工生命、确保矿井安全的重大系统性要求,是一项只有开头,没有结尾的重大系统工作,所以,我们的工作还远远不够,要将《七条规定》作为铁的准则持续性坚持下去。二是要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贯活动,持续营造贯彻《七条规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将规定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在实际生产中不断总结经验,在总结中不断提升认识,在认识中不断改进做法,逐步达到《七条规定》的要求。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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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篇2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8号令,一下简称七条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安委办[2013]7号)、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在全市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体实践实施方案》(吕煤安发[2013]292号)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成效”为总要求,在我矿深入宣传贯彻《七条规定》,切实落实矿长责任,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务实安全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措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朴

副组长:贺建华 贾保生 成小平成承云 郭恩合 成 员:高金平秦晓成 武计牛 贺振万 高云飞 李 龙 刘兔有 李雷平王福永 李永平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在生技科,刘明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5月底)

1、在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等,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2、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利用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

3、矿长组织我矿全部职工学习宣讲《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和致矿长的一封信,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斜巷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签订承诺书。

4、将《七条规定》和乡举报电话张贴在井口和职工住宿楼道内,由安全副矿长贺建华为落实《七条规定》的群众监督员。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8月底)

1、矿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对照《七条规定》内容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煤矿存在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深入分析我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2、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梳理正面典型,查处并剖析反面典型,适时召开安全工作列会,查找我矿出现的问题情况。

(三)检查抽查阶段(9月—10月底)

1、由我矿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陪同县煤炭局的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对我矿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七条规定》内容的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机运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等。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底)

我矿对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到公司安监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矿长李朴对“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负责,保证“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顺利开展;

技术副矿长成小平负责井巷贯通管理、水害防治和顶板管理等范围内的工作,对井田内古空区和采空区的积水区域、积水范围和积水面积彻底查清时,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执行探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严格按批准和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的实施和落实。安全副矿长贺建华负责矿级领导管理和机构设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内落实到位。

通风副矿长成承云负责一通三防的管理的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汇报,认真填写瓦斯循环图表和有关记录。充分发挥甲烷自动监测断电仪的作用。

机电副矿长郭恩合负责提升设施管理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绞车、钢丝绳、罐笼经测试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未回来),保护装置齐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绞车司机持证上岗,维护保养到位,记录齐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学习宣传。在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2、组织培训学习。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利用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

3、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4、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5、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6、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7、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8、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9、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三)完善机制、确保长效

我矿应把贯彻执行《七条规定》作为重点工作,与我矿复工复产验收、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建立保障制度,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确实保护我矿矿工生命安全。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篇3

xxxxx有限公司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根据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百日宣教活动要求,为推动煤矿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切实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增强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矿长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实施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做到铁七条、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确保实现我矿零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目标,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一)第一阶段:《七条规定》宣讲

1、组织开展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集中培训考核暨签订承诺书,部门科室宣讲。签订公开承诺书,由矿长与全矿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并向全矿干部职工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七条规定》,坚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2、下发学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为全矿宣传学习提供参考资料。着重抓好矿和基层两级中心组的学习,利用班前会为载体,率先学习做表率。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将学习贯彻《七条规定》纳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抽考活动或现场考试,检查各班组学习贯彻情况。

(二)第二阶段 宣传实施

在全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将学习贯彻《七条规定》转化为矿井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发展质量的重要机遇,推动矿井安全发展。

1、开展宣传。一是统一下发《七条规定》宣传挂图,要求区队在宣传栏、作业场所进行张贴,组织编印下发相关宣传学习材料。制作《七条规定》宣传卡片,车间、班组长人手一份。二是在周安全生产例会上发布相关活动信息,对各项活动开展动态进行展示,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车间管理人员持续开展该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发掘典型模范,宣传经验做法。加强对我矿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宣传报道,开展“守铁律、尽职责、严管理、树形象”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2、推进实施。开展执行《七条规定》、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公开承诺活动,车间主要负责人、班组长签订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承诺书,并提出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对职工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制订完善企业执行《七条规定》工作制度,纳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体系。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活动,督促区队深入贯彻落实

《七条规定》。

3设立举报电话:0832-8857705;设立群众监督员:阳禄权

(三)第三阶段 自查整改

车间各班组要对照《七条规定》内容要求,认真查找施工存在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资金、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四)第四阶段 总结提高

车间班组对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到,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将本区域内《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矿办公室和安监科。各车间对存在违反《七条规定》行为的,要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做出处理。对未认真执行本方案和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不力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贯彻《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是煤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的重大举措。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 员:其他矿级领导、各车间中干正副职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要成立主要矿级领导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开展。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督促职工将《七条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从严查处违反《七条规定》行为,并通过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车间、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着重加强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培训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煤矿矿长对职工生命安全行为职责的约束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五、工作要求

加强安全培训、依法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依靠全体员工,齐抓共管,发动广大员工共同努力、共同落实。充分保护矿工合法权益,为矿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4年2月15日

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篇4

关于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遵守《七条规定》,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三、活动时间

2013年2月15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由安全矿长***同志具体负责活动材料收集、归档、上报等相关业务工作。

五、活动内容

1、证照方面:对矿井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进行排查,落实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此项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具体落实。

2、顶板管理、工程质量方面:开拓工作面《作业规程》按规定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工作面的支护质量符合要求;开拓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与作业规程相符;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此项工作由技术副矿长具体落实。

3、矿井通风方面: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减少角联巷道;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私自停开局扇,此项工作由矿长通风助理具体负责落实。

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运行正常,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臵、数量、质量和标校符合规定;按规定定期冲洗各地点煤尘;落实瓦斯、煤尘防治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此项工作由矿长通风助理具体负责落实。

5、水害防治方面:定期检查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河道淤泥危险等自然灾害威胁;落实防治水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制度;必须做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到位;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此项工作由技术副矿长、探放水队长具体落实。

6、机电、运输方面: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机电科对每台设备及电缆入井前严格检查杜绝非防爆设备入井;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主副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人车混行”现象;矿车连接装臵、插销、连环和保险绳必须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臵定期检查,并有记录,此项工作由机电副矿长牵头组织落实。

7、安全制度落实方面:矿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井带班制度,与工人同进同出;a类管理人员、b类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c类班组长及其它特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按照《2013年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及职工培训制度狠抓落实,工人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入井上岗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应急救援物资配备符合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进行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此项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落实。

六、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分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15至5月31日)加强宣传贯彻,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致矿长的一封信》复印成册,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负责人要利用班前会议传达到一线员工,确保《七条规定》知晓率达100%;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员写出安全承诺书,营造活动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七条规定》及上述分解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安全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参加,对照“七条规定”进行验收检查,每旬对“七条规定”及各环节进行动态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整改指令,限期进行整改,检查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由安全指挥中心根据各单位每月事故、隐患条数、隐患类别分类汇总,评出先进、优秀、合格区队,分别给予单位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同时给予科队领导2000元、1000元、500元的鼓励表彰奖,对于评级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的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存在违反《七条规定》行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做出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双月行动”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对各环节进行排查整改,各部门要协同解决重大问题,开展相互督查检查,把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2、各单位负责人要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宣传、指导和帮助各班组对此次活动期间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主要以指导和业务帮助为主,积极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工作失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屡犯者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理。

3、此次活动内容之广、时间之长,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把此次活动的成果及经验认真总结、汇总,把好的经验在今后的安全施工中合理利用,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人员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切实落实矿长责任,扎实开展安全基

础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努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步骤和内容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2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2月下旬~5月底)。

1、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辖区煤矿矿长(含法定代表人)集中学习并发放《七条规定》、《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致矿长的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等,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2、矿长(含法定代表人)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和致矿长的一封信,给矿工宣讲《七条规定》,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签订承诺书。

3、矿长(含法定代表人)要按照《七条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并落实责任和具体工作措施。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每个煤矿要将《七条规定》和省、市、县举报电话张贴在井口,确定一名矿长为落实《七条规定》的群众监督员,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内容和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并把落实《七条规定》作为“县包矿”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6、要组织地方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动员广大煤矿工人共同努力,依靠广大群众和矿工共同监督落实。各产煤区市县4月15日前选送两份优秀的煤矿《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监管局,经审查后上报省局统一编印成册,下发各煤矿企业参考。

(二)自查整改阶段(6~9月)。

1、煤矿企业要对照《七条规定》和本矿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各产煤区市县安委会要加强自查整改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方案可行,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委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选树正面典型,查处并剖析反面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褒扬积极整改、效果显著的煤矿,鞭策问题严重、进展缓慢的煤矿。市安委会将组织新闻媒体对正反典型进行采访,对正面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

1、煤矿企业对照《七条规定》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后,要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检查审核。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组织检查,层层签字,落实监管责任。各产煤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煤矿的检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并派专人盯守,拒不停产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11月1日以前,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将检查审批的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2、市安委会组织对煤矿贯彻执行《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七条规定》仍然组织生产和建设的煤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罚。通报批评对组织主题实践活动不认真、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

(四)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推荐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12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评选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矿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并通报表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贯彻《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是煤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的重大举措。市政府安委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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