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的一本书(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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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的一本书【第一篇】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最爱的一本书【第二篇】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最爱的一本书【第三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我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完美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资料十分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一样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一样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一样。

所以,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一样的了。仅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最爱的一本书【第四篇】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最爱的一本书【第五篇】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最爱的一本书【第六篇】

那是我很久以前读的书了,《三国演义》是一本根据历史改编的一部断代体古典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系列故事。

这本书第一句说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后,楚、汉争霸,又并入汉。

在书中有两千多个人物,无数个军事谋略,作者还借着历史人物来叙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

这书中有二千多个人物,但只有武圣关云长和乱世枭雄曹操令我感触很深。

桃园三结义,结出了三位英雄好汉,排行第二的关羽谱写了一段英雄事迹。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又义释华容道。此人忠义两全,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枭雄曹操,在这本书中虽然被写为奸雄,但是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诸侯讨伐董卓,又使我感到了他的英雄气概。

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大度,要讲忠义。

最爱的一本书【第七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最爱的一本书【第八篇】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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