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思想集聚【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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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思想篇【第一篇】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切实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试行“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选举工作试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和认同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确保选举出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达到组织满意、党员和群众满意,“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4、党内外公认的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6、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市直机关工委成立“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
成 员:**俭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调研员
**爱红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宣传部部长
三、人员设置
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设支部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四、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
1、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工作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道德品质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能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有在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两年以上党龄,其中支部书记必须是副县级领导干部。
6、原则上男同志年龄在53周岁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五、方法步骤:
“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12月15日——12月17日)
党支部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组织党员学习相关的党内选举条例、宣传“选举工作试点”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宣传机关党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等,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实施“选举工作试点”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选好配强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
2、公开推荐阶段(12月17日——12月18日)
召开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选举工作试点”动员大会,由工委领导进行动员,机关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党员对本届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按照新一届支部委员推荐范围、任职条件和党员群众推荐的方法、要求,组织党员职工进行推荐选举。根据得票多少,产生候选人,上报工委。(推荐方法和程序按《“选举工作试点”工作流程》)
3、考察公示阶段(12月19日——12月21日)
工委对机关党支部候选人进行审查,等额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4、直接选举阶段(12月21日)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照选举程序和要求,组织党员采用职位投票法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全体党员先在正式候选人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书记,然后,在剩余的人选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结果报工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充分讨论论证,认真研究制订“选举工作试点”具体方案,确保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真正把推荐权和选举权交给党员、群众,充分体现民意。
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思想篇【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皖办发〔20xx〕22号)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分别由3-5人组成,村“两委”可交叉任职,但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包括计生专干),具体人数由乡镇根据各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求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致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品德修养好;学历达到初中以上文化,整体班子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6岁,续任书记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纪大过以下处分不满一年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4、受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不满两年的;5、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的;6、届期内不能在任职地工作和生活的;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8、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村“两委”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村“两委”成员,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力争每个乡镇当选的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大学生村官被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占村职数。
三、时间安排
我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6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应在7月中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间划分,由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基本步骤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集中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试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务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村党组织书记登记造册,并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提出落实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当地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要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待遇落实和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创新村团组织设置方式,配齐健全团支部班子。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继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由省民政厅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健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县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审计、信访、农委、财政、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组、信访组、秘书组、宣传组、督导组等5个职能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抓好全县村“两委”换届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乡镇从事组织、民政工作的同志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照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三包三保”责任制要求,书记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要按规定认真落实选举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的重点是县乡两级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抓住重点难点加强督查指导。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县成立指导组,重点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乡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选举工作重点指导村,县乡党委要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选举时,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监督,开通监督电话(组织部电话:XXXXXXX;县民政局电话:XXXXXXX),设立监督信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依法取消当选资格,宣布当选无效。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要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要以乡镇为单位,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各乡镇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思想篇【第三篇】
根据《XXX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换届选举是支部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党支部要以XXX为指导,贯彻落实XXX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举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党内干部,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组织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
1.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由上届支委会按照比本支部现有支委人数多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人数。
2.上报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上届支委会讨论酝酿支部书记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报公司党委审查。
(二)实施选举
1.选举支部委员
①各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实施选举,当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会议方为有效。
②选举前,会议主持人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③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设计票人、监票人。
④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2.选举支部书记
选出支委委员的党支部要召开本届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安排委员分工。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三)会后报告
各支部选出的委员,要报公司党委备案;
选出的支部书记,要报公司党委批准。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周密安排,要以开展XXX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定,使党员了解和掌握组织设置要求和换届选举的原则、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发扬民主。各党支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3.完成工作。请各党支部于10月2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情况、选举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党委审查、批准。
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思想篇【第四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全镇村党组织应在20xx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为认真落实湘组〔20xx〕98号和岳组发〔20xx〕47号文件精神,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扎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总揽,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落实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优秀党员选用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由镇党委统筹考虑村党组织班子配备,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候选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审批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选举工作,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依规操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严明纪律,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进行。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从村情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村级党组织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分析村情社情,特别是针对重点村、难点村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预案,增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针对性。
三、目标要求
1.按照“一好双强”要求,选好村党组织书记。
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在村工作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参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邻村调剂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或成立联合党支部,也可以从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满6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下届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围绕“一优化四提升”目标,配强村党组织班子。
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原则上不能突破上届村“两委”换届的职数规定。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力争全镇有一名女性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党组织成员。对没有村干部任职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党员,原则上不作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提升村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按照提升村党组织服务群众、带动发展、民主管理、凝聚党员群众能力的要求,选齐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好,在岗履职,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自身要求严格,勤俭节约,情趣健康;服务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服务;服务能力强,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自20xx年元月上旬启动至20xx年2月底前完成,分三步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元月上旬- 2月 12日 )
1.确定工作机构和选举工作方案(元月10-15日)。镇党委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下派指导组,由办点干部担任指导员,并指导村党组织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机构。镇召开动员会,集中培训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2.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和工作业绩考查(元月11-30日)。镇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上届村党组织班子进行考核。
3.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2月8-12日)。坚持“两推一选”,镇党委统一印制《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票》,由镇指导组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上届村党组织集体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以全额定向推荐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按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参加推荐的党员人数应占本村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对应到会党员中患有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长期流动在外不能及时回村参加推荐大会的党员,要在组织推荐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党员大会推荐后,镇党委统一印制《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信任推荐票》,由镇指导组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测评。
(二)正式选举阶段(2月13-23日)
4.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2月13-16日)。镇党委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委会议,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票决产生正式候选人。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正式候选人批复一式三份,一份下发村党组织,一份交督导组报县委组织部,一份存档。
5.开展参选纪律承诺和任期目标承诺(2月17-19日)。镇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候选人严格依法依规参选,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并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发现候选人有拉票贿选行为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投票选举前,组织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提出任期或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员作出承诺。探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胜任本职或群众评议较差等情形,须主动辞去职务。
6.进行党员大会选举和党组织委员会选举(2月20-23日)。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后,召开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结果要报镇党委审批,村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不宜实行不经过组织程序而进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做法。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24-28日)
7.做好选举后续工作(2月24-25日)。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批复村党组织选举结果,村党组织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镇党委批复,明确党组织委员分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安排。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向县委组织部报送选举结果和总结材料,对党组织换届选举资料进行整理归档。镇指导组要协助村党组织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8.确立发展规划,开展履职能力、实用技术培训(2月26-28日)。要指导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结合村情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公开承诺届期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在党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取得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镇党委组织初任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培训时间3天。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发展村级产业、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本领。
9.对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及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接,指导新一届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激励引导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争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和群众勤务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如期如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已成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钟勇军任组长,张水锋、石时定、程猛任副组长,竺绚、竺传红、陈佳鹏、夏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组织办,程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严肃换届纪律。要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利用宗教宗族以及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换届选举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解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对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信访问题处置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