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清包工合同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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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一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清包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材料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第八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收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二篇】

联系电话: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结构、户型:

3.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表)

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装修工程合同(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不含材料上楼人工费)。

5.工程期限:________天(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6.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含%营业税,税率按当地税务部门的标准执行。)

7.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参考基价》为参考依据(市、州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参考基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2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经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核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3条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采取方式提供。

第4条甲方工作

1.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第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10.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5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将垃圾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如有其它运输方式甲方则承担一切费用)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工程变更

3.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未做部份的装修项目,乙方应全额退还取消项目的装修款。

第7条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表一)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和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4.要求乙方负责代购的材料,甲方必须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及价位标准,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无误后乙方需加收所购材料20%的采购费(运输费、上楼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双方提供的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

第8条工期延误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人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如天气变化影响施工的因素等)

7.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愈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9条质量标准

1.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10条工程验收

1.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2.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的核实以《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依据。

3.本工程各阶段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单3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安装图。

4.工程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未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不得入住,若甲方擅自入住应承担违约责任。

6.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不合格装修项目进行整改。乙方无力整改或不愿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竣工验收若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亦可先行入住。

第11条工程款支付条件及方式

1.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次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第五次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甲方需支付乙方%税金。

4.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5.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根据本合同预算单价按项计算。乙方出示《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签字后认可,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3%支付给乙方。

第12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不成功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湖南省室内装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申请调解。

2.向消协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15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___年__月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___年__月___日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三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清包及部分辅材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及部分辅材,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3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7.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___。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收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1.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四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承建位于望谟县阳光小区斜对面路芦坡的私房一栋,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内容:

砖混结构房屋主体(包括楼梯间梯步、卫生间、柱子等),建设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砖、砂、钢筋、水泥),建设内容为包工不包料。

二、质量要求:

砖块安砌端正,钢筋绑扎结实,混凝土浇铸夯实,水平准确,线条平直,底浆饱满,板面光滑不积水。

三、建设工期计划为7个月(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2月31日),若遇非人为因素影响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付款方式:

甲方以实际建成板面面积(楼梯加位计价)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按170元/平方米计价(含倒楼板费用)。每浇铸完一层板面,甲方当日即付给乙方该层工程款。

五、甲方责任:

1、确保原材料及时到位,确保施工水、电正常供应。

2、每次浇铸楼板,甲方承担工人工作用餐或按乙方实际参加施工人数付给乙方30元/人伙食费。

3、确保施工工人清洁饮水供应。

六、乙方职责

1、按质、按时完成本合同。

2、自备施工机器设备、工具以及撑木、支架等施工材料。

3、精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凡工程设计图纸上已标明的施工内容,乙方保证按图施工,未标明或须变更的,由双方事先商定再行施工。未经双方事先商定,自行变更施工内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因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五篇】

甲方:

乙方:施工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工程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工程做法: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进行装修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材料由甲方提供

其中电工元,木工元,油漆工元。

工程竣工付元;保修金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中应注意安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从20xx年3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1、垃圾应日日清。

2、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1、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3、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地址: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六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七篇】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结构、户型:

3.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表)

4.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装修工程合同(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不含材料上楼人工费)。

5. 工程期限: 天(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6.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含 %营业税,税率按当地税务部门的标准执行。)

7. 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参考基价》为参考依据(市、州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参考基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2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经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核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3条 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采取 方式提供。

第4条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 凡必须涉及第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 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10.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5条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将垃圾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如有其它运输方式甲方则承担一切费用)

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工程变更

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4. 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未做部份的装修项目,乙方应全额退还取消项目的装修款。

第7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表一)

2.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和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4. 要求乙方负责代购的材料,甲方必须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及价位标准,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无误后乙方需加收所购材料 20 %的采购费(运输费、上楼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 双方提供的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

第8条 工期延误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人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如天气变化影响施工的因素等)

7.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2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愈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9条 质量标准

1. 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10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2. 工程按实结算,工程量的核实以《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依据。

3. 本工程各阶段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单 3 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安装图。

4. 工程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未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不得入住,若甲方擅自入住应承担违约责任。

6.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不合格装修项目进行整改。乙方无力整改或不愿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竣工验收若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亦可先行入住。

第11条 工程款支付条件及方式

1.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次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第五次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甲方需支付乙方%税金。

4.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5.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根据本合同预算单价按项计算。乙方出示《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签字后认可,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6.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3%支付给乙方。

第12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不成功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湖南省室内装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申请调解。

2. 向消协申请调解。

3.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4.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5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合同履行完毕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清包工合同版【第八篇】

施工队(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寿阳马首隽庭别墅样板间、17#楼装修工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

2、装修范围:

(1)7#楼联排别墅1套(四卫一厨、三室二厅),建筑面积223㎡;

(2)6#楼叠加别墅1套(三卫一厨、四室二厅),建筑面积190㎡;

(3)17#楼会所一、二层,建筑面积㎡。

二、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清包工费:按照不同工种类别协商确定不同单价(见附件一),其中包括木工、泥瓦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四、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施工后,每隔10天按每人每天20元支付生活费。(依据现场工人考勤表)

2、工程完工以后,乙方凭结算单、验收单和本协议,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总部总工办、采供仓储部、合同造价部等相关部门会审核定,方可按照约定扣除5%的质保金进行付款。保修期贰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工程完工之日算起。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壹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六、材料

4、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工期

1、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45天内完成。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300元/天。

2、按照甲方总工期要求,由乙方编报分部工程进度表。

八、材料损耗及搬运

1、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瓷砖2%、石材%、铝扣板7%、木料6%、龙骨6%,乙方装修过程发生的损耗量大于材料实际损耗量,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予以在结算中扣除。

2、甲方材料送至工地,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卸车、搬运。

九、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劳动力管理

1、乙方指定施发忠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一、施工机具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毛刷、砂布、毛巾、切割片、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三、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壹年内无偿维修,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

2、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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