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精选5篇)
工程居间合同【第一篇】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居间合同【第二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接洽,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最终合同名称以甲方届时所签署合同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主要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或约定的时间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居间服务进度;。
5、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7、甲方有对乙方公开本工程项目谈判进度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谈判全过程;。
4、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乙方应尽到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1、本工程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
2、甲方应在居间成功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全部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本工程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4、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不包含在居间报酬中,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
1、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
1、甲乙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一方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居间活动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费用千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迟延支付居间报酬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费用千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1、通知联系人。
为方便协议双方情况的沟通,甲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具体负责通知和传达本合同相关事宜。
2、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告知事宜,如告知本条第1项约定的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该方已履行告知义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通知地址及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电子邮件、邮件、传真、电话作为通知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2)邮寄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3)传真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电话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通知视为实际送达的日期确定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以已读回执标注日期为送达日。
(2)邮寄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于发件之日起7日视为送达。
(3)用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在有关该传真的传送报告标明的传送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4)用电话方式发送的通知,在双方接通电话的当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居间成功及甲方全额支付居间报酬之日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如就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市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甲乙双方均已经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合同,共同起草制作并完全理解和接受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居间合同【第三篇】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天嘉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3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10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第四篇】
甲方(施工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服务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总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如果甲方跳过乙方,同乙方介绍的公司签署了另外标段的项目,也视同为乙方完成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全面了解。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甲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2、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总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当日,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的1%共计人民币元给乙方。甲方进场后,在(总建设单位)第一笔预付款5%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50%,即人民币元;第二笔预付款30%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30%,即人民币元;甲方在收到(总建设单位)第三笔付款之日起3日内付清乙方剩余的20%居间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中不包含应缴纳的税费。
4、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特别说明:请慎重考虑红色字体部分,根据具体情况以作修正。以上文本敬请参考,如有不全面之处,请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增删。)。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工程居间合同【第五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把江西诺曼特织造有限公司年生产面料3000万平方米、服装280件生产线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签定总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总包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各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该工程总造价金额的%(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贰点贰亿元的%计1210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进场时支付首批居间服务费,计209万元;其它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同比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次居间费结算以工程决算审计数为准。
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或者转帐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协议书直接报经业主,从支付施工总包单位的工程款中优先扣除,用与支付居间人的费用;或者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协议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居间服务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变换各种形式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不能进场施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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