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服务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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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服务方案【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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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服务方案【第二篇】
xxx学校位于xx市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街2—1号,学校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在校学生24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180人,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餐饮需求,我校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原材料供应商,相关方案如下:
竞争性谈判
1、大米供货商1家
2、面粉供货商1家
3、食用油供货商1家
4、蔬菜及调味品供货商2家
5、冷冻食品(含牛肉、羊肉、鸡肉)供货商2家
6、鲜猪肉供货商1家
一年(20xx年8月——20xx年8月)
1、提供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竞争性谈判,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
4、大米、面粉、食用油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
1、供货报价必须不超过区内各学校食堂采购价。
2、质量承诺:供货商须提供书面形式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承诺并加盖公章。
3、配送服务能力:供货商提供两台以上配送车辆(行车证复印件)。
4、类似业绩:供货商提供两家以上配送合同。
5、售后服务及货物保障承诺:供货商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1、供货商必须具有实施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未经学校同意,将供货资格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4、供货商须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xx年8月10日至8月11日18时;
2、报名地点:xx交通学校10号教学楼205室;
3、报名要求:
1)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说明(姓名、籍贯、年龄、民族等详细情况);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三张复印件;
3)提供营业执照(含个体工商户)复印件。
1、谈判时间:20xx年8月13日上午8:30
2、谈判地点:xx交通学校晨曦楼三楼会议室
供货服务方案【第三篇】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对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办公用纸协议供货单位;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成立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10月24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协议及定点服务项目中的业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1—3季度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7.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9.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11.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12.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其他有关情况。
协议及定点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二、三),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1月4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子邮箱中: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4日)。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要集中力量对规模大、项目多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有问题的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此次重点检查采取材料送达式检查方式,即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的供应商要按照检查要求将所需的检查材料(包括政府采购业务合同、往来单据、发票存根及复印件、收费明细)及时报送至区采购办(桐柏南路239号区财政局五楼采购办),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其按规定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结合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一)高度重视。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检查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检查资料、整改措施报告,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将被直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检查资料及整改措施报告的,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二)精心组织。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配合检查小组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查找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报告未反映的问题,检查组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整改。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程序,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行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五)加强协调配合。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参加专项检查的工作纪律:被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检查人员到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活动等。若有违反者,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供货服务方案【第四篇】
签订供货合同后,我单位将根据合同供货批次数量进行贮备生产并库存产品,合理调配生线,优先生产本项目所需产品,并根据需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交货期:根据买房实际使用要求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买房指定的地点。
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送货、装卸、交接、试用、验收等手续。
我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及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本规范规定要求的质量合格全新的货物。
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我方均保证采购计划供应量,并保证有必要的调峰运输能力,确保采购人的需要。
采购人协调现场对合同货物在交货地点的卸货,我方负责现场卸货,以保证卸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送货到使用单位时,货物的外包装完整,且货物的表面无划伤、碰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