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大全【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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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定期合同、临时合同、包车合同和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等类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希望您喜欢。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1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月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2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f条件

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对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4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 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月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 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 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汽车零部件运输

合同范本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 (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 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 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 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 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 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 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 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 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 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 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 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 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 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 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 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 5000 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 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 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 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 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 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 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月 (一月26个工作日)。

2、 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 /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 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 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 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 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 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立即生效。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 他

1. 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 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日至20xx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5 沈阳、大连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8 邯郸、太原、青岛、

9 南昌、郑州、株州

10 长沙、常德、合肥

11 西安、云南

12 南宁、桂林

13 北京、石家庄

14 乌鲁木齐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

介绍信

。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

委托书

,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 货物的起运地点:

、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5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6

承 运 人 地 址 电话

装货地点 发货人 电话

卸货地点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启运时间 年 月 日 时 运 到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货物名称 包 装 形 式 件数 价值 运 费 运费结算方式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时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时

收货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

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7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月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范本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人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立即生效。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8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

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

5、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

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

3、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拒力;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

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货物的合理损耗;

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解除

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9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驾驶证编号:

车牌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 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月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

数量:

价值:

运费:

到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 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包括 篇10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______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8 361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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