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合同二(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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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2【第一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绿化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珠海市航空城排洪渠(三标段)
二、工程地点:珠海市三灶定家湾
三、合同工期:总工期55个日历天,即从20x年6月5日起至20x年7月30日止。
四、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设计施工图要求的标准。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土方的整形、土壤的改良、种植土方更换,土方开挖及回填,土方外运,肥料,杀虫,苗木养护,乔木、灌木、草皮及地被植物的运输及种植,竣工前的清洁,苗木防台风、暴雨保护措施,其它零星配合工程,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工程等。
六、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承包人须为参建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购保险,出现安全事故,无论大小,由承包人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包通过验收、包水费、电费、包植物防疫费、包文明施工费、包措施费、包风险费、包保险费等。
七、工程承包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详见附后报价表)。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完成总工程量8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的 95 %;余下的5%为质量保修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九、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现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个工作日发包人无息返还承包人。
十、工程质量保证及检验
1、承包人所采购用于绿化的植物保证不使用假冒伪劣、违禁植物。否则一切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须予以赔偿。
2、承包人应保证所采购的材料、植物是在各方面都符合设计或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品种得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施工的植物是经过正确种植、是经过正确养护的。
3、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种植、养护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的委托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重新种植或更换有缺陷的部位。
4、所有绿化植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规定,所有植物均由承包人负责杀虫、消毒处理,并确保植物本身未携带其他违禁植物,施工中尽量使用国内植物,使用进口植物需有防疫证明及商检报告。
5、植物验收
用于本工程的种植物,在种植前必须得到发包人认可。在采购大批绿化植物前,承包人应带领发包人在采购集中地考察,发包人可拍照或现场定版,做为以后验收植物的标准依据。
发包人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
承包人提供的绿化植物,在运抵现场后24小时内,必须报请承包人或其委托人、监理等进行验收。该验收并不应视为对该植物的最终的质量认定。
承包人应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并按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监理等要求的程序,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设计规定、规范要求的植物严禁种植,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承包人须限期运出施工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要求或发包人规定标准要求的植物时,应由承包人负责更换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所采购植物多次不符合发包人要求,为了不耽误工期,发包人可指定采购,再补签采购合同。发包人所询的市场价将作为最终与承包人结算的材料结算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绿化植物改为甲供方式,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此部分植物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该款在进度款中扣除,且不需得到承包人同意。
十一、违约与索赔
1、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或监理等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3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使用,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使用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4)无论任何理由,承包人不得停工;合同履约期间无论承包人任何理由均须保证不发生群体事件,如发生上述事件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合同总价的2%。
3、索赔:
1)本工程合同总价包含一切风险费用,无论施工期间的台风、暴雨等对种植物造成损害的,或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遇到台风、暴雨等须对种植物加固的,承包人均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
2)承包人所采购或种植的植物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周边植物枯萎、感染病菌,承包人须负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更换有缺陷的种植物,更换种植物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承包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承包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种植的质量保证期。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法人代表加盖印章及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2【第二篇】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____m2,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园林绿化合同2【第三篇】
合同号:200x-01(注:按年号和当年合同编号顺序编写)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x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3.施工范围:绿地面积xxx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小区、广场、单位、庭院、花园、小公园、街道绿化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xxx万元。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围内遇工料价格变动,则承包总价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所需交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工期
1.总工期为2个月。
开工日期:200x年x月x日;竣工日期:200x年x月x日。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他原因或设计变更。
(3)自然灾害,包括:战争、地震、台风等等。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向有关部门报建,申领开工执照。
2.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三套、工程总平面图二套。
4.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5.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6.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7.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工程总造价的20%核付,合人民币xx万元。预付款的折扣办法为工程完成x%时开始折扣,且于竣工前全部扣清。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三份。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为绿化种植保养期,在保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园林绿化合同2【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为加强xxxx甲方办公大楼的绿化养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大楼绿化养护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绿化养护项目名称
xxxx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绿化养护项目范围
属于甲方管理的xxxx办公大楼所属绿化的维护,绿化面积总计12278m。
三、绿化养护管理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2.绿化养护费用计算方法:
(注: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为元/m〃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即:元/季,每季工作完成后的次月初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首次维护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分步骤对所有绿篱、花灌木草坪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除杂草等工作。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时间由乙方按园林绿化养护规律进行。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全面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对绿化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处理。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突击性修剪等绿化养护工作。
3.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和工具设备材料用房。
4.负责绿地内已有喷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5.提供绿化废弃垃圾堆放点。
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绿化养护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服务。
2.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主要绿化养护内容为: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地质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绿篱、花灌木生长季节修剪3—5次,草坪修剪4—5次)。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其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
(5)防冻:冬季要对植物进行防冻措施,防止植物冻坏。
(6)废料处理:对绿化养护废弃垃圾及时清理至指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处堆放。
4.绿化养护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防治病虫害时人员农药中毒事故。如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费用,乙方进行修复。
八、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无明显介壳虫危害。
2.绿篱要保持良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明显杂草、残叶、无枯枝等。
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5.造型植物应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
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树木无倒伏,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款额,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经双方协议单方终止合同的,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有效期内绿化养护费用总价50%的违约金外,另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十、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订本合同或者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2【第五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 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 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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