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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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篇1

学生个人请假条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我们都可能会使用到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实事求是,不夸张,避免“找借口”的.嫌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请假条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2024年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个人请假条1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是xx级xx专业直属班的学生xxx,因为x,需要请假(时间)从xxx到xxx,去往地点xx,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

本人保证往返途中的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不耽误学习课程和任何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恳请您批准,谢谢!

请假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个人请假条2

张老师:

今天上午我母亲突然生急病住院,我父亲出差在外,家里没有其他人员,我只得在医院作护理,因而今天不能到校上课,特予请假,请批准。一旦我母亲病有好转,我即到校上课。

附:医院。证明。

请假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个人请假条3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是xx级xxx专业xxx(姓名),因本人暑假(7月初至8月底)要参加大学统一安排的暑期专业实习活动,不能参加xx的实习安排,特此向您请假,恳请批准。

请假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地址:http:///zuowen/

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篇2

长沙师范学校

音乐舞蹈系学生请假流程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和其他学习活动必须依照下列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1)请假半天以内到班主任(辅导员)处审批,并领取和填写请假审批单。班主任或辅导员因特殊情况特殊原因暂不在学校时,学生可以持申请书直到联系到系学工办办理手续,系学工办在征求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后酌情审批。

(2)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还需到系学工办审批。

(3)请假3天以上,1周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所在系学工办、总支书记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

(4)请假1周以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系学工办、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总支书记)和学校学生处签注意见后,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5)准假后,请假人将请假单交班级考勤员登记到班级日志上。

2、学生因公事请假原则上部占用上课时间,特殊情况特需影响到上课的,由活动组织者向系学公办提出书面申请,系学工办通知班主任督促班级考勤员将请假条登记到班级日志里面。

3、请假到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班主任(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请假天数计算到销假时间为止,超过请假时间算旷课。学生请假后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通过电话,邮政快件等形式提前报告班主任(辅导员)或系学工办,并委托代理人来校办理或学校后补办续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件。

4、请病假必须出具医务室证明(在家生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正规医院)。

5、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因其他亲属丧·婚·寿等原因则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篇3

元墩镇九年制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早操、早读、上课、午自习、实验、晚自习、午休、晚休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真伪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必要时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严禁别人代请、口头请假和短信请假。请假时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原因及起止时间。

请假条由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人填写一式三份,交班主任一份,班务日志粘贴一份,出门时交保安一份(住宿生交宿管员、班主任、保安各一份)。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①、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事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事由。

②、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晚休)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班主任/当堂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或医院证明。

③、公假:学生因参加学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程序、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在校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请假条存根由班主任保留。

6、如有特殊情况,经家长或学生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由家长或学生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处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处罚

1、学生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以旷课10课时计算。无故旷课半天,给予班内通报批评;无故旷课达30课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旷课达50课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0课时者责令其家长领回家教育。

3.学生在应参加的上课或活动中,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迟到、早退20分钟视为旷课),按旷课1课时论处。凡有旷课、迟到、早退(三次)现象者,在学期操行等级、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凡旷课达到5学时或请假时数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期末操行评定等次为不合格。

六、其他

1、班主任每天应在早操、午自习、晚自习前做到三查,实时监控学生到校情况;宿管员应在午休、晚休前会同班主任和值周组仔细核查每个宿舍学生到位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认真清理学生人数,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如果发现学生未请假、未按时到校或擅自离校,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及值周人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调查学生去向,并把相关情况告知家长和值周领导,查找学生或敦促家长送学生到校。

2、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科任老师、宿管员、保安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凡未负起责任的相关人员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3、保安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须有班主任亲笔签批的请假条才能放行,必要时由家长亲自到校接人。

4、门卫处的请假条按月装订,下月月初交教德育处存档。

5、本制度自2013年3月起执行。

6、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勉县元墩镇九年制学校德育处

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篇4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

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

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

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

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

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

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

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

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

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

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学生个人请假条病假篇5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代表学校、学院参加重大活动或比赛,并经学校、学院有关领导批准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原则上行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确需请假的,年级辅导员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

3、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超过三天的,原则上需由其监护人来接,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处备案。

5、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请假条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年级辅导员处

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辅导员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辅导员同意后准确填写。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辅导员保留存根。

三、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辅导员审批;

2、五天以内的请假,由学生办公室审批,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院领导审批后,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4、年、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4、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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