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久违的家乡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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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久违的家乡【第一篇】
天下着牛毛细雨,湿润了天地间的万物,我在窗着,静静听大自然的交响曲。
雨渐渐下大了,“噼里啪啦”打在窗玻璃上,留下一道道雨痕,它是苍天留下的眼泪吗?雨轻轻敲打着窗,窗上已蒙了一层雾,雨是否要抹去这层雾呢,可惜它只留下了一条窄窄的痕迹,便滑下窗棂,落到在面,结束它短暂的一生,在它身后更多的雨珠重复着它的使命,路灯亮起来了,昏黄的灯光,一圈圈漾开去,雨被照成了金黄色,像金丝,没被灯光照到的雨,像银针,风儿舞着金丝银针,织成了巨大的幕布,盖住了天地间的一切,地上的水洼被灯照射着,像一地的金子,”春雨贵如油”春雨本来就很有价值,更何况还镀了一层”金子”.
雨似乎变小了,如烟,如舞,如尘,万物被它笼罩着,都蒙上了神秘的面纱,接受雨的洗礼,此时青草伸出了头,青翠欲滴的叶子上,滚动着晶莹剔透的雨珠。花儿在雨中绽放出最美的`笑容。真是就了那句诗:“小楼一夜听风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乌黑的泥土下,涌动着勃勃的生机。
推开窗户,雨像薄沙一样盖过来,冰凉凉的,把手伸出窗外,绵绵细雨轻轻绕在手上,丝丝雨丝温婉地落在手中,心里面仿佛和窗外的植物一样被雨水柔各地冲刷,张开嘴,几丝雨滑入口中,在舌头上缓缓蒸发像巧克力一样甜美。
关上窗,雨依然淅淅地下,让人留念,控制不住地要冲出门,在雨中玩耍,楼下传来了孩子们的欢笑和大人着急地呼唤。
春雨,久违了!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二篇】
印象中的过大年理应是热热闹闹、红红火火、华灯高悬、红联扑面的喜庆和热烈。然而于我来说,几年来这过年的年味中却掺杂了太多的缅怀和悲情,乃至好多年前曾挂过一次的红灯笼和门楣上红红的春联似乎成了我遥远的记忆。理应喜庆的春节于我来说竟成了无尽的怀想和牵念,父亲和母亲的相继离世成了近几年来我无法融入春节喜庆氛围的理由和隔膜。收藏的红灯,久违的红联,浓浓的年味,切切的思念在过去的几年里于这个节日构成了我悲喜交集的情结。
春节是个团圆的日子,这个日子里所有的人大抵皆有回家团聚的愿望。不管是远在天涯的游子,亦或是客居他乡的旅人,也不管是因公坚守的职员,亦或是滞留旅途的羁客。每当这个节日来临之际,“回家过年”或可便成了每个人心底唯一的愿望。于是乎,车马塞道、人流如潮,匆匆的脚步布满匆匆的归途,匆匆的行色充满匆匆的眼神,奔忙的脚步一步步拉近归乡的距离。不管远隔千里,抑或是近在咫尺,每一颗心都朝着各自那个有着父母妻儿的“家”,每一腔胸膛都蹦跳着归心似箭的情,“团聚”涨满了岁尾年头,“团圆”烧成了炙手可热,而这奔忙和匆匆皆都是有亲可聚的前提下才有的理由。如果团圆的日子没了团圆的亲人,喜庆的节日没了喜庆的理由,节日便成了悲情的时刻,空落便成了思念的由头。有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也许没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无法体味每当别人阖家团聚、举天同庆的节日时,自己却浸沉在对离去的亲人深切怀念的那种刻骨铭心的阵痛。
父母相继离世已经七年了,七年来的每一个春节我无不被深深地怀念和空落的感觉左右着我的情绪,伤痛着我的情怀。还记得七年前的二零零七年春节,父亲和我刚上中学的儿子在腊月的年集上背着我背回来一捆大约十几个红丝绒做成的大红宫灯和十几个灯头、灯泡。年尾奔忙的我顾不上家里过年的诸多事情,等我忙完手头的工作,腊月二十八的傍晚回家时,家门前小路旁的柏树上、门前的竹子、门楼、屋檐下挂满了一个个散发着红红年味的红灯笼。年末的积雪在一个个红灯笼的映照下泛着淡淡的红色,一股浓烈的年味从我家的小院里弥漫开来。颇感疲惫的我被眼前温馨的红光和浓浓的年味所陶醉,一种暖暖的'感觉从心底弥开,继而散诸四肢,温馨和暖意包围了我的身躯,驱散了我的疲惫。
走进门楼,儿子得意的站在我面前歪着脑壳问:“爸,我家变了没?”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可我还是找不到不对劲的地方,只是淡淡地对儿子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变了!我家有别于邻居。你看看,整个村子没几家挂红灯的,即使挂也是一两个,而我家满满当当挂了十几个红灯笼!你说这村子里是不是我家最温馨?”儿子迫不及待的表达着他独到的见解。
对!我感觉不对劲的地方竟就是儿子借以炫耀的地方。原本这大过年的营设一点温馨喜庆的氛围本无可厚非,然而这种恣意的张扬却让我有了不适的感觉。一个人,尤其是孩子,如果从小标新立异,时时事事标榜自己,把自己凌驾于别人之上便就少了谦虚和敬畏,也自然就少了担当和责任。人的优越感往往是走向衰败的苗头,这种苗头如果不加遏制和规范,继之而来的便是狂妄和无耻。
我默默地走进堂屋,回身对跟着我走进堂屋的儿子说:“挂个红灯笼,增添一点过年喜庆的氛围,这本无可厚非。但应该适度,有道是‘众星朗朗不如孤月独明’,我家还不富裕,比起村里人还相距甚远。挂这么多的红灯笼,你不觉得有点张扬吗?”
“爸,过年多挂几个红灯笼就张扬了吗?你是不是太有点谨小慎微了?我没觉出多挂几个灯笼就是张扬,村里人挂的少是他们自己的事,我和爷爷商量了,今年一定要过个红红火火的年。”儿子不解的辩解道。
“不!不是我谨小慎微。人活着要能融入群体,恣意的标榜自己,时时刻刻让自己与众不同,到头来自己就会成为众人眼里的异类,这么做会失去好多好多。任何时间,任何事情,走在前面的成功了就是先驱,失败了就是先烈。咱们是小老百姓,能平平安安活到老就是不错的选择。咱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平安安,还是低调一点,平庸一点,这没什么不好。”我一口气陈述了我的观点。
儿子仍旧不理解我的想法,仍旧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跟我辩解:“可是爸,作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的孩子优秀?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类拔萃?你这说法我实在不理解,难道你希望我一辈子做个平庸的人吗?”
“对!我就希望你做个平庸且有用的人,不求你有多么优秀,也不求你多么与众不同。只求你能在这个激烈竞争的社会中能够依靠自己的本事生存下去,能肩负起你该肩负的责任,无须你出类拔萃,更无须你成为社会的累赘。”我似乎有点激动的跟儿子驳辩着。
“你们爷儿俩别争论了,灯笼我收回来了,只留了门楼里的一个。”父亲手里抱着十几个收回的红灯笼,还没走进堂屋在屋外说道。“是啊,龙儿,你爸说的没错,俗话说‘枪打出头鸟’,人活着好多事要随大流,不能自己把自己从大家这个群里中剥离出来,只有融入群体才能谈及发展,任何与众不同的行为招来的是无尽的非难和异样的眼神。”父亲放下手里的灯笼继续说道。
那年农历四月十五日父亲走了,三年后母亲也走了,父亲收回的那十几盏红灯笼一直惠存在家里的木箱中。因为乡俗要对故去的亲人守孝三年,且这三年的春节不贴红联贴绿联,不挂红灯挂白灯,别人过节我哭亲。所以,七年来那十几个红灯笼再也没有在春节时亮在我家门楼,只有我拍下的那年父亲留下的唯一的一盏门楼里红灯的照片。
父母的守孝期满了,然而谁曰三年服已尽,敢云一日忘亲恩。我想,这久违的红灯笼,一定会在来年的春节在我家的门楼里亮起。父母也一定能感觉到这红灯笼带来的的温馨和喜庆。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三篇】
那条延伸到远方的水流路旁,一侧是来往频繁的汽车,另一侧则是光秃秃的杂草和积满了泥巴和水的坑。唯一纯洁的,莫过于几朵细小的蒲公英,但经过岁月的消磨,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它的身影了。
小时候,进出故乡的仅仅只是一条泥路,路旁的庄稼都长得十分茂盛,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泥路旁的土坑,开满了各种花和草,一眼望去,又显得多么美好。小时候的玩伴,经常带我去采花折草,扎成一捆,摆在路中央,以阻挡行人。也常常把花移植到庄稼地里,把种下的谷子芽调包,虽然常常受到责罚,但依旧无法磨灭我们的乐趣。
直到后来我们发现了蒲公英。
泥路被改修成水泥路后,便很少再看见蒲公英的身影了,随风飘起的,往往只是满街的灰尘了,路旁花渐渐消失了。
如今我漫步在公园里,也希望蒲公英可以再次出现,那些如游子般的蒲公英啊,风一来,它们便接二连三地离开出走,走到哪里,就永远待在哪里,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不久之前,我在自家花盆里看到了几株蒲公英,我感到无比惊喜。它是那么洁白如同刚出生的婴儿一般。蒲公英无论飘到哪,它必然可以生根发芽,尽管周围环境恶劣但它依旧纯洁,我们却很少具有蒲公英这种坚强、纯洁的精神啊!
风一来一去,蒲公英又将离开,飘到理想的远方。久违了,蒲公英,你可以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吧。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四篇】
在我山青水秀的家乡,有我许多的回忆。一到村口,看见一块草坪,这草坪上有我和朋友们一起玩游戏的快乐时光。前面就是田地了,田地上的水果蔬菜,它们都散发出清甜的香气。还有几块田地是茶叶,这种茶叶的味道不是一般的好,泡在茶里,茶叶会有一股清香的香气散发出来。茶叶里这茶叶是第一好喝的。
要说好玩的地方,还真要说家乡里的河水,这河水清的像镜子,又清凉又凉爽,我想了一下,以前和朋友到水里抓鱼,我的运气已经差到极点了,说难听点就是非洲人了。有时运气好,可以抓出,但很少,自来水和田地多不好,说什么好呢?当然是这种的青山,这几座青山装着我满满的回忆,这里种的树是最绿的,可以藏人的地方,只要朋友来抓我,我就躲这儿,绝对抓不到我,这青山上有我最重要的一个宝藏,苹果树,这颗苹果树,不是一般的苹果树,这颗苹果树下面已经长了许多的回忆!这苹果树的下面又是根又许多回忆,这每一个根下面就是一个深深的.回忆。
童年的家乡是我难忘,我爱我的家乡。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五篇】
躺在那粗糙却富有质感的树干上,我看着眼前的一片金黄麦田,渐渐闭上了眼,我感觉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中,我还是个孩童,和许多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每天都跑去眼前的这片麦田里玩耍。在麦子中间穿过,留下一道痕迹,在麦田中东窜窜,西跑跑,勾勒出了无数个微笑的符号。有时,天气晴朗,就会在麦田前的这片平地放风筝,孩子不多,就七八个,风筝倒挺多,奇形怪状的,雄鹰似的`,天鹅似的……其它的早已在我记忆中模糊,或许只有这片天空才记得,有谁在他的臂弯下戏耍,有什么样的风筝同它作伴。
睁开眼,我仿佛在阳光洒下的碎光中放着风筝,同白云嬉戏,与天空作伴。
时间啊,该走的我也不追,那支风筝,将永远在我心中飞舞,久违了的风筝,至今,我依然牵挂。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六篇】
风,吹来了远古的芳香,带来了久违的生机。
压抑许久的心灵,在阳光下的风里轻轻飞翔。
桃花朵朵,绽开出粉红的娇颜。也难怪人们都称美女为“红颜”。桃花,便是花中美女,芳菲怡人。柳条青青,蓬蓬的柳絮,在风中盈盈飞荡,散发出悠悠的闲情逸致。天上流云朵朵,细看云卷云舒,让人弃俗世杂尘杂念。
田野里,蚕豆开出了蝴蝶般的花,油菜献出了最热情的笑容,茅针也丛丛竟相生长。一切万物,都在努力地迸发出生命的活力。
“春天来了!”我在呐喊:“久违了,春天!”
春,一个多么动听的名词。丰子恺在他的1篇散文里说过,春是最好听的一个词,倘若一个人的名字里含有春,这个人一定是一个美女。也许说这话太武断了,但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理解出文人墨客们对春的喜爱与眷念!
春风花草香;春来江水绿如蓝;春水碧于天;杏花春雨江南;流水落花春去也……。
春雨,也是一个美妙的事物。春雨潺潺,滋润了万千事物,它不似夏雨的瓢泼,不似秋雨的萧瑟,不似冬雨的料峭。它自有自己的悠然与恬静,它轻轻地悄悄地落下,梦里花落雨落人皆不知。“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就写出了春雨带给人们的恬适。
春风,春花,春草,春光,春雨。一切有关春的事物都是这么的美好,让人心旷神怡。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七篇】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们下乡的小学附近居然能找到这些童年的回忆。看着孩子们每天吃着的`辣条、麦芽糖、一毛钱的冰棍时,就想起了当年的我们,也是这样,啃着一毛钱的冰棍,拿着一毛钱一片的辣条,却吃的津津有味。傍晚的璧山村格外漂亮,坐在校门口,前面一片稻田,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看着远方的晚霞,一切都是那么的惬意,我们似乎忘记了白天的劳累与烦恼,仿佛一切不好的事情都离我们远远的。而夜晚的璧山小学也是寂静无声,只有门口稻田里那么几只田鸡在叫,晚上再叫几个同学正在学校操场上拿着几副扑克在晚上斗地主,更是妙不可言。这一切不禁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我们一家人坐在自家的院子里的大树下乘凉、谈笑风生的场景。自从家里搬出去之后,就很少有这样的时候了,所以,能在这璧山村,找回童年的记忆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都说童年时光最快乐,谁说不是呢!小小少年,没有烦恼那时候的我们就跟这群可爱的小天使一样,哪里知道烦恼是什么东西,只知道吃喝玩玩,似乎烦恼都是大人们才有的。童年的快乐,妙不可言,虽然我们已经回不去啦,但不还拥有这么多美好的回忆么!
看着孩子们天真的笑容,似乎也把我拉回了属于我的童年,虽然在年龄上我们比他们年长,但内心的我其实跟他们一样,一样渴望快乐。
然而下乡已经进入倒计时,虽然跟孩子们相处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但我相信这十天的时间,他们带给我们的快乐是独一无二,毕生不可多得的温暖。
童年久违的家乡【第八篇】
离开家乡有乡愁的感觉,离开亲人有伤心的感觉,离开朋友有惆怅的感觉,离开爱人有失落的感觉离开她有回味的感觉!
五年前的现在,在一次机缘巧合,我认识了她,茫茫人海,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不是非常美丽,但有清纯;她不是非常成熟,但有大方;她不是非常细心,但有温柔。自从认识了她,开始了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我们彼此的回味。
漫长的千里之行,想到离开车座的我马上就可以见到她,一切美好的感觉在刹那间就要实现了,喜悦而激动的心情难以掩饰表面的平静,伴随着车轮的轰响,渐渐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电话的声音仿佛萦在咫尺,到了,到了,透过车窗,看到了她齐耳短发而白皙的脸和瘦瘦的身影,她正在张望着过往的车辆。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我第一个冲下车,一个箭步向前紧紧抓住她的小手,毫无防备的她着实吓了一跳。
妹妹,我,我是你哥呀,你是不是等急了,是不是等,等累了,终于掩饰不住了自己的紧张,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的说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话。
哼,怎么这么时间才到呢,我等你都等的做了三次乱转的公交车了,哥,去那?我做你的向导。
那要不咱去中关村吧。
这就是我和她五年前兄妹的感觉。
我生活在一个中小城市,有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而她生活在首都,认识她的时候她是首都大四的学生,能得到她认识的垂青和眷顾,的确是我没有想到的,朋友常常提醒我,京城的人优越感特强,尤其是京城的女孩,他们都劝我别痴心妄想,可我当时的想法是非常简单而可笑的,认识一个妹妹又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朋友说,别找理由了,时间长了,什么妹妹哥哥都变味了。我坚持自己的观点,坚持自己的`想法,于是开始了开头的一幕。
北京之行,短暂而急促,时间的短暂还来不及彼此了解对方的很多就分开了;第一次的见面的陌生感仿佛使相处短暂的时间显得更加急促,分开的依恋使站台变成了热热的锅底,川流不息的人群丝毫没有带走我们点滴的惆怅,随着车笛的响起,电话和信息代替了离别的思念,见面和离别的热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丝毫没有降温,几月之后,我们的关系终于印证了朋友的忠劝,我不想做她的哥哥,做她的恋人!
四年前的春节前夕,我感觉应该去看她了,离别不到一年,我们兄妹的情谊转变为恋人的角色,早早的她在车站的出口焦急的等着我,四目对光后,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彼此的心跳感染着对方,我们纤手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我吻了她,她的唇凉凉的,软软的,湿湿的千言万语道不尽离别后的一切一切,京城的冬天特别的冷,可是我们这次的重逢带着相互热情,相互的高度奔放,人们常说:两个在一起的恋人相拥,周围的温度是两个人体温之和。是的,无论天气多冷,她的手总是凉凉的,可是,只要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总是暖暖的。她说,她喜欢我握她手的感觉,使她不在怕冷,不在害怕一切害怕的事了,从此,只要我能握住她的手,我就是她一生的保护神,可我感觉我没有那么伟大,我能给予她的就是天凉的时候,不在让她的手凉凉的!又是一次相聚,同时又是一次离别,这次,我没有让她送我,可是我能感觉她的心是失落的,她的眼睛是湿湿的,而我呢?是幸福、惆怅、思念的回味了。
转眼到了夏天,她毕业了,我同时因为这次公差我们又相聚了,三次相聚的感觉少了前两次的拘谨,仿佛纤手和相吻成了我们彼此应该做的功课,这次的纤手,感觉到了她的手好滑而柔软,她的唇温暖而湿润,她说,老公,我好喜欢这种感觉,我不愿放开你的手,不愿松开你的唇,虽然我们聚少离多,可是,这种感觉才是你我彼此拥有的真实,我不想过那种思念的愁绪,不想再从电话和信息里感觉到我们彼此的存在泪眼朦胧的她莺莺语语的嘀咕着,差一点我就要答应她永远留在她身边,可是,小城里有我努力拼搏的空间,工作有显著提高的成绩,家庭背景有满足的小需,朋友欢畅有我时时的笑容,离开了这些,我感觉我好自私,不能留下来,我感觉我好对不起她和自己,我这次真的矛盾了,没容我多想,公差结束了,我应该急于回去,这次仍然意味着我们又分离了。
半年前,身处异国他乡的我没来得及和她打任何招呼就踏向飞机的台阶,我不想再有更大离别的感觉,真的那种回味的感觉好痛苦,好伤感。三年的异国之旅,我害怕不能给她一生的承诺,只能自己一遍一遍的听着《一万个理由》:
如果你真的需要什么理由一万个够不够早知道你把这份感情看得太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你走。
如果你真的需要什么理由一万个够不够早知道你把这份感情看得太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你走。
如果你真的需要什么理由一万个够不够早知道你把这份感情看得太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你走。
真的需要什么借口一万个都不够早知道我对这份感情难分难舍当初说什么也不让自己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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