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实用精彩10篇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平安建设,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区安全共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希望您喜欢。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一)6月30日(星期六),各县(市、区)、系统组织开展平安xx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市综治委有关领导同志将参加市暨北林区集中宣传日活动。各级综治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人员集中的街道、广场、礼堂等大型公共场所,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同时,邀请综治委和相关部门领导同志等参加集中宣传日活动。
(二)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由各县(市、区)、系统综治办负责组织挖掘、整理2020年以来本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积极踊跃向“长安网群”、《长安》杂志、“平安龙江网”等媒体投稿(每个县(市、区)、系统投稿数不少于5篇,),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影响。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x区综治委【20xx】6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于4月份在全街道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及我街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全街道的社会稳定。
街道成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开展与协调。
组长:x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
x街道综治办主任
x街道宣传办干事
组员:
、x派出所教导员
x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
x街道司法所所长
x街道文卫科科长
x街道建管所副所长
x街道建管所副所长
x街道文体中心主任
交管所所长
x街道妇联主席
工商分局副局长
交巡警中队指导员
x街道安监科科长
街道及社区利用整个4月份开展“平安”宣传月活动,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充分利用综治成员单位各自的工作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社会阶层,开展宣传活动。
2、完成在商业集中区点、沿河沿路两侧、娱乐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醒目地段悬挂宣传横幅10条。
3、在4月中旬开展一次由综治办牵头,相关综治成员单位及社区参加的广场宣传日活动。
4、各社区在辖区内的主要路段、居民住宅小区、市民活动广场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5条,安装有智能应急广播系统的社区要通过有线广播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拍照备查)
5、通过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宣传橱窗、户外电子屏及短信、社区网站、微博、qq群等平台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协调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6、以街道开展的社区“一居一品”创建、“好乡邻”社区活动联盟等活动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并做好平安建设宣传资料的印制及发放工作。
7、各社区、各单位将开展平安宣传活动的情况积极向有关报刊、电视台进行投稿,力争被新闻媒体采纳。
1、加强领导。各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要求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并制定宣传计划,宣传计划于三月底报街道综治办。
2、精心组织。社区要实现平安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质保量完成5条以上宣传横幅的悬挂工作,横幅制作时落款统一为xx社区“五位一体”综治办宣。并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平时加强联防队员及社区保安的日常巡防工作,切实解决治安问题,以实际行动宣传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各学校要开展“平安校园”宣传工作,利用班会活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形式对广大师生做好宣传教育。
3、及时总结。各社区、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好文字、影像资料,并整理归档。同时,在4月底将活动情况的总结材料报街道综治办。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全乡平安建设工作,乡政府决定,今年3月在全乡开展平安建设集中月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内容
一是紧紧围绕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以及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改善治安混乱状况,增强群众安全感的成效。
二是宣传全乡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成效和先进经验。
三是宣传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治安防范和管理力度,落实防控措施,以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治组织建设的.经验和成效。
四是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省季政法委、省综治委等六部门下发的《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奖惩细则》和市“两办”下发的《平安建设考核办法》(漯文57号),自觉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典型经验;宣传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点管理的效果。
123五是宣传各部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的成效。
二、宣传的形式和方法
午进行,”我乡集中宣传活动地点仍在政府所在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集中地点摆放不少于30块的宣传版面;设置法律咨询台,进行现场解答。
2、固定宣传。一是在城乡主要街道、公路沿线及醒目地段制作固定标语和横幅,起到长期宣传的效果;二是要在其出入口树立大型宣传标牌,在主要公交站点和主要干道设立灯箱广告,印刷宣传标语;三是在乡村主要街道制作宣传版面,开辟宣传专栏,刷写标语口号,利用农村有线广播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3、流动宣传。各单位组织宣传队,一动宣传车,在集贸市场、村会、物资交流会等场所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展出宣传版面。4、文艺宣传。组织专业人员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巡回演出;各乡镇都要依托民间文艺团体组建志愿者宣传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深入群众进行宣传;利用文化广场,上演有关平安建设的文艺节目。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达成共识,全面筹划,全员参与。
1、为加强工作领导,深入开展创建“共建和谐校园”活动,我校在创建小组的.领导下,全面筹划今年的创建工作,制定翔实的工作计划,召开创建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结合我部实际部署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并构建“共建和谐校园”的长效机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铸造高尚师魂,提高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增强法制安全意识。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行了“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在学校开展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开展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班会及防灾减灾优秀作文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宣传报道,推出“平安宣传专栏”,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班级周报评比:对校园环境进行整治及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开展杜绝小食品进校园活动,美化校园环境,深化平安校园的建设;组织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共创美丽家园”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以层层签订落实各类安全责任状为保障,以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为鞭策,充分调动、激发全校师生参加创建活动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密切与综治领导的工作联系,并取得其支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震慑并惩治侵害学生的不法分子。
2、落实值日行政、值日教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轮值制度,加强对校园治安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群策群力,继续实行并完善值周班级轮值制度。为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树立学生的主人翁精神,我校规定每天早七点学生到校开始,教师轮流值班,中午由值班教师和值周教师共同负责检查校园的安全工作。
三、认真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维护校园社会治安活动。
1、召开了创建“共建和谐校园”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学校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宣传和维护校园社会治安活动工作。
2、各班出版了校园安全的班级周报,抵制校园暴力事件,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3、各班级举行了“深化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5、开展了管制刀具、水果刀、铁棍、木棍、螺丝刀、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及不适合学生观看的vcd、录像带、各种不健康的书籍等的全面自查及收缴清理,净化学生书包。
6、开展防恐防爆知识讲座。
四、坚持不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知识》、《防火安全知识》等读本,各班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出版安全专刊班级周报、课间操集会结合具体实例进行安全教育,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抓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为重点,以抓禁止擅自游泳防止溺水事故为突出性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五、关注个别差异,耐心做好特殊生、问题学生的挂钩帮扶工作。
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行为、家庭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校对单亲家庭、经济困难、有心理问题等特殊生和时常违规违纪的问题倾注爱心,开展问题学生思想月汇报制度,并发挥我校的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走出心理误区。
总之,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中,我校能紧扣主题,强化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促进了管理措施和目标的落实,调动了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显著效果。校内没有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地提高,一个安全、和谐、良好的育人环境已在我校形成。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创建“平安校园”仍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继续拓宽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为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继续做出应有的贡献。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综治办《2017年平安鹤壁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省市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政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宣传氛围,持续推动平安民政建设健康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鹤壁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深入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为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2018年3月1日至31日。
1. 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模范典型,实现平安建设宣传的正面效果,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 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要求,充分结合“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村(社区),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传播下去。针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创建和谐社会正能量。
3. 宣传民政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现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民政创新综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感人事迹。
4. 宣传民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宣传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5. 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和宣传,增强群众及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提高防盗、防骗、防暴恐、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等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及干部职工的自防意识和水平。
6.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结合民政实际,紧紧围绕当前征地拆迁、劳动社保、企业债务、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1. 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充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制作摆放展板、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借助妇女节等节日、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常识,以及我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等。
2. 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站、电子屏幕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3. 编发一组平安建设短信。利用微信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综治和平安建设短信,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建设责任感。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实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 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主动沟通。在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思维,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符合民意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加强与市综治办及县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
3. 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局将抽调专人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保证每周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活动信息,收集、保管好活动资料,并做好总结。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平安建设宣传阵地和成果,力争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创新、举措更加高效、氛围更加浓厚,充分运用“互联网﹢综治”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按照《光山县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光综治[2017]6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局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
2017年3月5日至4月5日。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
(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工作。
(三)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做好宣传工作。
(四)紧紧围绕治安热点、民生热点做好宣传工作。
(五)紧紧围绕全市政法综治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六)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宣传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创建平安交通运输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宣传工作目标
(一)宣传阵地得到巩固和扩大。
(二)宣传手段更加丰富和新颖。
(三)宣传内容更加生动和贴近群众。
(四)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和温馨。
(五)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有明显提升。
四、创新宣传形式
(一)创新宣传载体,加强集中宣传。如:在车站开展“平安车站”创建宣传;利用城乡公交、城际公交和出租车开展平安建设宣传;设立一个平安建设宣传公益广告牌;建立一个平安建设宣传厨窗;规范一个平安建设宣传园地;制作一块平安建设宣传展板;悬挂一幅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发放一封平安建设知识信函等。
(二)运用“互联网﹢综治”模式,加强媒体宣传。建立全媒体宣传平台,利用好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微信群、窗口led,确保单位机关内部和行业一线窗口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突出行业平安创建特色,抓好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积极向“光山政法”报送活动稿件不少于1篇,在光山电视台进行单位平安建设新闻报道不少于1次。
(三)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社会宣传。重点以商业街区、车站路口、建筑围挡、居民社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区域为宣传工地阵地,重点部署,置换张贴新的平安建设宣传标语。依托节假日、重要活动日等重要节点,抓住时机,认真谋划好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成效。
(四)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推进平安建设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度。通过平安文艺宣传、平安创建公益广告创作、举办平安建设培训班和讲座等形式,丰富和提升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成效和质量。也可结合行业、工作性质设计制作扇子、纸杯、包装袋、鼠标垫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作为载体进行宣传,使平安创建深入人心。
五、宣传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建设宣传是开展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一定要把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严禁“文件空转”棚架,主要领导要以此活动为契机,亲自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分管领导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确保活动横要到边、竖要到底,无空白,没死角。
为保证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交通运输系统“2017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敖日明;副组长:胡宗福、周文志;成员:杨军、胡从银、李启福、刘庄南、吴忠德、毛晓光、何健、刘斌、吴玉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政策法规股(102室)。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方案、宣传文稿、动态信息、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后上报。
(二)务求工作实效。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局将组织督导小组到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把各单位宣传情况纳入到本单位的平安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考核结果及绩效将作为2017年度上半年平安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信息反馈。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于4月5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平安建设暨综治宣传标语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8日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
“平安工地”建设要“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减少事故总量”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和安全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按实际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要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要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和施工便桥的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要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通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要明确1%或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要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必须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交通运输厅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区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金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厅建设处、安监处、质监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联系电话:
各参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地(市)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xx年5月上旬,根据交通运输部实施方案,厅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5月底前,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法人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公路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交通运输厅将拉萨至贡嘎机场专用公路新建工程、西藏自治区s306线加查至桑日段公路新改建工程(一期)、西藏波密(扎木)至墨脱县城公路新建工程这三个建设项目确定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示范项目。上述3个项目的法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的同时,在落实和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达到示范工程的要求。各示范项目要在5月25日前将示范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实施和落实情况也要适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厅将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各项目法人要认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对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地平安。厅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所有参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的具体执行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施工现场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有效联动的安全信用评价机制,不断规范我区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活动结束后,各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要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届时,厅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表彰,推动我区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不断提升。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向部推荐创建“平安工地”优秀单位等有关工作。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市综治办《平安鹤壁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省市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政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宣传氛围,持续推动平安民政建设健康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鹤壁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深入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为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1日。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模范典型,实现平安建设宣传的正面效果,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要求,充分结合“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村(社区),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传播下去。针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创建和谐社会正能量。
3.宣传民政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现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民政创新综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感人事迹。
4.宣传民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宣传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5.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和宣传,增强群众及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提高防盗、防骗、防暴恐、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等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及干部职工的自防意识和水平。
6.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结合民政实际,紧紧围绕当前征地拆迁、劳动社保、企业债务、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四、宣传形式和方法
1.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充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制作摆放展板、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借助妇女节等节日、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常识,以及我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等。
2.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站、电子屏幕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3.编发一组平安建设短信。利用微信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综治和平安建设短信,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建设责任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实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主动沟通。在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思维,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符合民意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加强与市综治办及县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
3.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局将抽调专人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保证每周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活动信息,收集、保管好活动资料,并做好总结。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市综治办《20xx年平安鹤壁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省市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政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宣传氛围,持续推动平安民政建设健康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鹤壁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深入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为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20xx年3月1日至31日。
1. 宣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模范典型,实现平安建设宣传的正面效果,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 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要求,充分结合“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村(社区),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传播下去。针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创建和谐社会正能量。
3. 宣传民政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现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民政创新综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感人事迹。
4. 宣传民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宣传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5. 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和宣传,增强群众及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提高防盗、防骗、防暴恐、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等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及干部职工的自防意识和水平。
6.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结合民政实际,紧紧围绕当前征地拆迁、劳动社保、企业债务、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1. 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充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制作摆放展板、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借助妇女节等节日、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常识,以及我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等。
2. 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站、电子屏幕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3. 编发一组平安建设短信。利用微信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综治和平安建设短信,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建设责任感。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实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 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主动沟通。在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平安鹤壁、平安民政建设,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思维,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符合民意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加强与市综治办及县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
3. 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市局将抽调专人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保证每周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活动信息,收集、保管好活动资料,并做好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全乡平安建设工作,乡政府决定,今年3月在全乡开展平安建设集中月宣传月活动。
一是紧紧围绕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以及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改善治安混乱状况,增强群众安全感的成效。
二是宣传全乡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成效和先进经验。
三是宣传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治安防范和管理力度,落实防控措施,以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治组织建设的经验和成效。
四是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省季政法委、省综治委等六部门下发的《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奖惩细则》和市“两办”下发的《平安建设考核办法》(漯文20xx57号),自觉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典型经验;宣传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点管理的效果。
五是宣传各部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的成效。
1、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3月26日上午进行,”我乡集中宣传活动地点仍在政府所在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集中地点摆放不少于30块的宣传版面;设置法律咨询台,进行现场解答。
2、固定宣传。一是在城乡主要街道、公路沿线及醒目地段制作固定标语和横幅,起到长期宣传的效果;二是要在其出入口树立大型宣传标牌,在主要公交站点和主要干道设立灯箱广告,印刷宣传标语;三是在乡村主要街道制作宣传版面,开辟宣传专栏,刷写标语
口号
,利用农村有线广播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3、流动宣传。各单位组织宣传队,一动宣传车,在集贸市场、村会、物资交流会等场所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展出宣传版面。
4、文艺宣传。组织专业人员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巡回演出;各乡镇都要依托民间文艺团体组建志愿者宣传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深入群众进行宣传;利用文化广场,上演有关平安建设的文艺节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今年平安建设工作的一硬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完善宣传机制。综治部门要组织协调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月活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及时采编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信息稿件,切实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集中宣传活动督导,确保集中宣传声势大,效果好,坚冰拉绝图开乡式,走过场现象。
乡综治办将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各单位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把宣传效果纳入综治考核。
××乡人民政府
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从2011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一〇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一〇年四月至六月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11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一〇年七月至十二月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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