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实用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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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路灯管理制度【第二篇】

1、通用技术教室由专人管理, 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通用技术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通用技术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与处理意见。

3、通用技术教室使用必须经管理人员的允许和登记,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检查。外单位人员使用一律经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使用。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以登记。师生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除作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人员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5、 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派人监督,既要清单,又要检查质量。

6、指导教师应在通用技术教室开放前办好领取钥匙手续,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禁止学生使用教师主机,用完通用技术教室要正常关闭电脑和投影机,将钥匙送交到电教网管中心,办好归还钥匙手续。

7、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妥善保存好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单等有关档案材料。

8、通用技术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雷、防尘、防爆、防污、防高温、防强光、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通用技术维护、保养工具和软件,管理员负责室内设备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总务处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9、通用技术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通用技术档案,记载通用技术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路灯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路灯设施统一由外线班组进行管理;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

3、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

4、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应开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30分至22:30分,冬季每晚19:00至22:00,春节、国庆、六月六当日视情况可延长时间至24:00。

第三条 电费的收取和管理

第四条 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

(一)路灯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

(二)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四)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节假日亮灯率达到95%。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路灯,未经允许擅自开启路灯造成的费用由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第五条 处罚

(四)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在电杆上乱涂乱画、向电杆下堆放垃圾等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六)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由乡党政办根据损坏情况报乡党政联席会讨论后予以处罚。

(七)对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不服从管理规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路灯管理制度【第四篇】

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2.出差必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3.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支出规模;

4.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

02 报销管理

1.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出差人员出差必须履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人数,并附相关文件。

2.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厅级以下人员应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住宿费,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内蒙古350元/天,北京500元/天;伙食补助费按规定出差天数计算,100元/天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补助费,内蒙古自治区外80元/天,区内盟市所在地60元/天,其余旗县(市、区)40元/天。

3.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地点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报销。

03注意事项

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如何报销?

如果是住宿自己家里(亲戚、朋友)的,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

2.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一天计算,当天往返按1天计算,会议、培训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列车软卧?

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4.管理办法中的常驻地是指什么?

临河区城区、开发区、双河区。结合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费用与差旅费保障费用的有效衔接,机关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包括周边旗县)的公务出行视为公务出差,相关交通费用按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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